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议(如何创新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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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因为我国的公务员管理制度还不是很健全和完善,所以,十七大提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务员制度离不开管理制度的创新。公务员管理创新主要应该从管理理念、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管理机制四个方面去着力。
【关键词】公务员;管理制度;创新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为了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公务员队伍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以及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显得尤为重要。而要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必须有健全完善的并有利于培养造就这样一支队伍的管理制度作保证。
然而,就目前状况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制度还不是很健全、很完善。因此,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精华,结合我国自身的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实现我国行政体制现代化,不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刻不容缓。笔者以为,公务员管理创新主要应该从管理理念、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管理机制等四个方面去着力,现分述之。
一、创新公务员管理理念
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理念创新主要实施三个“转向”。一是实现从“成本管理”到“资源管理”的转向。在传统人事管理理念中,人力是一种非生产性、非效益性的成本,增加人事等于增加单位的成本,因此把人事管理纳入“成本管理”的范畴。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人力资源是可以直接带来巨大效率效益的“第一资源”。在国外许多公司、企业里,“人力资源部”的名称取代了原先的“人事部”,部门名称的改变正反映了这一理念创新。我国对于公务员制度的认识,也有必要实现这个理念的转变。为此,首先它要求我国政府应该将现有的600多万公务员从国家财政负担的角色转定位到国家人力资源的角色,从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充分开发利用他们的创造力而不是一味强调“减员增效”,走出以往人事改革的循环怪圈;其次,要重视吸收高层次人力资源加入,激发公务员潜能,为公务员预留和创造个人发展的空间;再次,加强人事行政部门和专业业务部门的互动联系,这有利于促进双方对公务员这一“人力资源”的深入理解和充分应用。
二是实现从“权力导向”到“市场导向”的转向。西方“企业家政府”理论认为,政府要改革传统的官僚制,将企业家的精神移植到政府管理中去,政府公务员应该具备“顾客意识”,从权力中心主义者变为市场中心主义者,实现企业化的竞争管理模式。在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活动应以市场化取向为指导,公务员制度要贯彻开放、透明、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录用对象及其范围,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公务员队伍中来;强调法制化、分类化的科学管理,突出为人民(顾客)服务的“新公仆意识”,强化对公务员的民意监督;运用“企业家政府”理论,以“消费者导向”作为公务员管理的新价值取向。[page]
三是实现从“官本位”到“法本位”转向。当今世界已进入法治时代,法律及其法的意识几乎无处不在,依法管理成为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最大特征之一。但是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人治传统的国度,“官本位”思想在我国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官本位”思想很容易衍生公务员管理中的“长官意志”,唯上级命令是从,这显然不利于新时期我国的法制建设也有悖于我国政府的“依法治国”战略;同时,历史也早已证明,过分强调“民本位” 思想则容易诞生“暴民政治”。因此,在公务员管理中应该提倡一切以法律为中心的“法本位”思想才是推进公务员制度的法治化正确之途。
二、创新公务员管理内容
公务员管理内容的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第一,在公务员的“进”、“出”、“管”三大块上,完善现有各项制度规定,对包括监督管理制度、录用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培训交流制度、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等等进行积极的探索、改革和发展。比如:加大从基层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创新面试工作机制,试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进一步扩大“阳光面试”范围,改革面试考官调配方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易地调配面试考官。全面加强和规范公务员职务管理,健全完善职务设置配备、职数核定控制、任职备案审批等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公务员调任、转任、培训、申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等规章。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启动基层公务员轮训工程,探索建立“终身学习制”,鼓励公务员在职自学和参加培训等等。
第二,运用“资源管理”的新理念,围绕“吸引”、“录用”、“保持”、“发展”、“评价”、“调整”六个方面展开。具体做法是:为有资格并愿意从事公务员工作的人才提供均等的机会;根据“因事择人”原则挑选最合适而非最优秀的人才进入特定岗位;从物质和精神上保护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并为之创造良好的环境;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知识、技术等能力,为他们提供个人发展空间;对公务员的工作成就及时作出科学中肯的评定;开辟多样化的沟通渠道,快速准确地进行信息反馈,及时调节公务员的工作和心理状态等等。
第三,不再以“工具”角色对公务员实施旧的控制手段,积极改变视公务员为成本的传统观念,转而将他们当作资源来开发使用,采取一系列手段,以激发他们的潜能为工作重点。如扩大公务员的交流范围,注意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的密切配合,鼓励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学习专门业务,以备将来到业务部门去工作。同样也鼓励懂得人事管理的公务员来人事部门工作;开辟“专业”、“管理”的双轨晋升途径,允许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实现分途发展;增加一定程度的职务流动性和挑战性,以便让公务员保持适度的新鲜感而不至于厌倦;及时预见到随着“电子政务”的推行,需要重新调整职务结构、进行组织设计等等。 [page]
三、创新公务员管理方式
我国传统的公务员管理方式主要有两大弊端:其一是重过程而不重结果。各级公务员及管理人员只要遵循上司命令,照章办事,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反之,如果稍微“越雷池一步”,无论事情结果如何,都可能会面临风险。其二是人治色彩浓重。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几乎没有一部象样的公务员管理的条例和法规,没有规范性的法制模式,随意性极大,导致在管理方式上缺乏科学性,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在日常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实际上总是行政长官的主观意志决定一切。
新时期的现代化公务员管理则要求实现管理方式、手段的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并适当地引入有效市场竞争机制。创新我国公务员管理方式要善于运用最新的科学理论与信息技术手段,以包括本单位系统在内的整体宏观视野,注意对不同层次的公务员进行均衡管理和发展,尤其强调要改进公务员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绩效评估制用以改善公务员考核制度。以经济、效率、效益、公平等 “4E”指标为中心,构造成本核算与绩效指标体系,量化考核标准,实现从原来的“命令管理”向“绩效管理”转变,真正建立起一套以绩效为本、以服务为根的新管理方式。
四、创新公务员管理机制
公务员管理机制上的创新主要应从三大个方面去着力:竞争激励机制创新、新陈代谢机制创新和廉政保障机制创新。
一、创新竞争激励机制。要继续改进考试录用制度,在现有A、B分类考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政府职能、满足不同职位的需要,进一步探索更科学合理的分类分级考试形式和办法;扩大录用范围对象,一方面应该彻底废除存在的户口报考限制,另一方面考虑将目前主任科员以下的报考职务限制逐步扩及到中高层职务。完善任用制度,在许多技术性和辅助性很强的职务上推广聘任制,促进公务员的职业化和进出流动性;大力推进竞争上岗制度,引入竞争性考试和考核结合的办法,实现 “不拘一格选人才”。改革工资保险福利制度,改变原来的公务员工资参考水平和组成结构,建立以绩效为中心的奖金与津贴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积极探索保险福利的“货币化”途径,完善和发展公务员公积金、养老金制度。
二、创新新陈代谢机制。重点是要建立固定的任期任职制,并将这一制度从目前局限于政府领导人员阶层扩大到整个公务员阶层,保持公务员工作所必要的流动更替程度。现在推行的“最高任职年限”具有“一刀切”的不科学性,应该根据职务性质和对素质需求的不同,实行分类确定其合适的“任职年限”。此外公务员职位的设置要根据政府职能变化定期调整,根据形势不同,有的职位会自然流失,有的职位应相应增添,避免公务员职位设置永久化的弊端。
三、创新廉政保障机制。应强调依法管理,落实公务员法及其相应管理法规,健全公务员法律监督体系;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扩大公务员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对公务员的“阳光监督”;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高薪养廉”,同时要加大重罚力度,使得“高薪”与“重罚”的政策齐头并进,切实做好对公务员廉政之正反两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