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售合同怎样写 门面转让合同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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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店铺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下列店铺(以下简称“目标店铺”)及店铺资产转让给乙方:
1.1. 店铺信息:
(1)店铺名称:
(2)店铺地址:
(3)店铺性质:
(4)登记与实际经营者:甲方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 列入转让范围的店铺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资产、无形资产,详见本合同附件《标的资产清单》,以及店铺现有场地使用权。
1.3. 店铺现有人员与原客户安排具体见本合同有关“交割”的约定。
2.转让价款
2.1. 本次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元)。
2.2. 除店铺场地使用权外的各项店铺资产的作价见附件《标的资产清单》。
3.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应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3.1. 自本合同签订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1笔资产转让价款。
第1笔资产转让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3.2. 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2笔资产转让价款。
第2笔资产转让价款的金额为:转让价款减去第1笔资产转让价款后剩余金额的80%(百分之八十)。
3.3. 自交割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在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甲方应承担的款项、应扣减的价款之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未付转让价款。
4.税负与费用
4.1. 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负,根据国家的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
4.2. 除非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另有约定,各方应承担各自在本合同和所有相关文件以及有关交割的编制、谈判、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5.交割
5.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请填充内完成转让标的交付。
5.2. 具体交付方式为:
5.2.1. 店铺现有场地使用权
5.2.1.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现有场地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 年月日)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向房东履行该租赁合同(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及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甲方已经租金缴纳至 年月日,此后的租金由乙方负责缴纳;转让日以后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已经缴纳的押金归乙方所有(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中已包含该项费用)。
5.2.2. 无形资产
5.2.2.1. 移交日以后,乙方有权继续以请填充作为店铺名称、商号等进行经营。
乙方有权以请填充申请商标,甲方对是否可以申请商标不作承诺,但甲方不得自行申请。
5.2.2.2. 移交日以后,甲方不得以前述店铺名称、商号等进行经营,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5.2.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请填充。
5.2.2.4. 甲方应对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人员,总共不超过 人)进行培训,掌握非专利技术,确保乙方具备与甲方同等的单独经营店铺的能力。
5.2.2.5. 甲方不得继续使用非专利技术进行经营,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2.3. 店铺现有人员安排
5.2.3.1. 除本合同附件《留用人员》以外,甲方店铺现有人员由甲方另行安排,其工资、补偿、费用等由甲方自行负责。
5.2.3.2. 留用人员在移交日前的工资、社保等成本由甲方负责,移交日之后由乙方负责。
5.2.3.3. 留用人员应配合与乙方签署劳动合同;如留用人员拒绝签订合同,或不同意相关安排的,则乙方有权不予留用。
5.2.4. 工商变更
5.2.4.1.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注销店铺现有营业执照。
5.2.4.2. 乙方应于甲方营业执照注销后请填充内办理注册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5.2.5. 甲方原客户安排
5.2.5.1. 甲方原客户名单及有关信息见本合同附件。
5.2.5.2. 甲方原客户与甲方原签订的合同一并由乙方接收,所有签订的合同、客户资料等均转移给乙方,转让后由乙方承担和客户之间的权利及义务(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但是:甲方对原客户仍有付款、欠款、退款等金钱或财产性质债务的,必须在本合同附件中明确声明;未明确声明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6.债权债务
6.1. 甲方经营店铺期间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店铺房屋租金、员工工资等)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6.2. 乙方经营店铺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7.不竞争
甲方及其近亲属在本协议签订后2年,在青岛市范围内不从事、不参与美甲美睫业务的经营。
8.陈述与保证
8.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8.1.1. 在本合同中的以及按本合同规定提交给乙方的所有文件中的各项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无遗漏或误导性陈述,且在交割时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仍继续全面有效。
8.1.2. 甲方为转让标的的合法、实际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有权签订与履行本协议。
8.1.3. 除甲方已经明确披露的以外,转让标的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起诉、争议、调查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程序发生的事实或情况,及不存在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未履行判决。
8.1.4. 除甲方已经明确披露的或明显的、外表可见的瑕疵以外,转让标的不存在其他影响其价值的瑕疵问题。
8.1.5. 在乙方实际接管店铺前,甲方应对转让标的按所有人的勤勉程度予以管理、使用和维护。
8.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8.2.1. 在本合同中的以及按本合同规定提交给甲方所有文件中的各项陈述、声明和保证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8.2.2. 乙方保证,乙方有权利签订并履行本合同,且完全有能力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
9.保密
9.1. 本合同双方均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9.2. 保密信息接收方为本合同目的可向其确有必要知悉的雇员、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该等人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该等人员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视为接收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
9.3. 保密信息接收方违反本条规定泄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接收方承担,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收方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4.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需履行。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
10.1.1.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交割义务,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总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1.2. 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从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0.1.3. 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不竞争”“保密”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全部损失。甲方违反不竞争义务的全部收益应归乙方所有。
10.1.4. 本合同中约定了甲方近亲属的义务的,如这类主体违反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1.5. 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 乙方违约责任
10.2.1.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从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10.2.2.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金额超过转让价款总额的5%且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2.3. 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资产,并按转让价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11.合同送达方式
11.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
(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11.2. 双方应以书面快递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
11.3. 上述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1.4. 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
12.其他约定
12.1. 不可抗力
12.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本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2.1.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双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13.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14.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附则
15.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5.3.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请填充
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5.4.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一:标的资产清单
一、固定资产
序号 设备、软件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位 规格 转让价款(元)
1
2
3
二、无形资产
1. 商标所有权
序号 商标图像 地区 取得方式 注册号 国际类别 有效期 转让价款(元)
1
2
3
2. 非专利技术
序号 非专利技术名称 所有权人 转让价款(元)
1
2
3
三、存货资产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库存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2
3
四、客户名单
客户的姓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方(签名):
受让方(签名):
附件二:留用人员名册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备注
双方确认:上述人员纳入转让标的进行转让(清单中明示排除的除外)。
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方(签名):
受让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