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创优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2024-07-26 15:28: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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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创优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

物业创优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第二条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工作,由市建委、区建委(建设局)会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共同组织。

第三条  考评工作从1997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考评的次年进行抽查复验。

第四条  考评工作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征询意见等方式,以打分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考评达到85分的住宅小区为物业管理达标小区,达到90分的为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达到95分的为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由市建委颁发奖牌并通报表扬。

抽查复检达不到考评时的水平的小区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五条  参加考评的住宅小区必须实行物业管理一年以上,入住率达50%以上。

第六条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申报材料包括:

1.《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申报表》;

2.住宅小区规划、建设、使用概况;

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4.业主委员会的评议意见;

5.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文件汇编;

6.住宅小区竣工图(比例1∶500或1∶1000)。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一式十份。

第七条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申报程序:

1.物业管理单位应在考评年度的第一季度内向区建委提出参加考评的报告,《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申报表》等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同时送交区建委。

2.区建委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区的有关专业部门对住宅小区的房屋管理、设备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运作等进行专业达标认定,填写《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项达标考评表》。

3.区建委应在考评年度的第二季度内将申报单位的材料以及区建委组织的单项达标考评材料报送市建委。

4.市建委在考评年度的第三季度进行综合考评。

第八条  用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组团、高层住宅、综合楼宇的物业管理考评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一: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标准(略)

附件二: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申报表(略)

物业创优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会计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经过三年半的专业学习后,在掌握了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学校的计划要求,本人于2006年2月27日至3月25日在无锡市凯隆物资有限公司进行了一个月的实习。实习是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性教学的主要方式。这一个月的时间里,经过我个人的实践和努力学习,在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下,对公司的概况和财务机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内部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对公司财务成本核算业务达到了熟练的程度,财务科实习中,在与其他会计人员交谈过程中学到了许多难能可贵经验和知识。通过这次实践,使我对会计实务有了了解,也为我今后的顺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会计专业毕业实习报告实习内容

2.1公司简介

无锡市凯隆物资有限公司位于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太湖之滨,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能直接连接到沪宁高速公路、京杭大运河、312国道、京沪铁路等主要交通干道。

该公司是以经营化工原料、电镀材料、化学试剂,有色金属,胶粘剂,五金建材等系列产品为主的专业销售公司。公司创建于一九九七年,本着“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真诚合作,共创未来”的捷盛宗旨,凭公司全体同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创业精神,以及全国各地客户和朋友的鼎力支持,得以逐步成长发展,成为目前无锡较有知名度的化工类产品供应商。

公司在经营上,一贯遵循“可靠的质量是凯隆发展之本,优质的服务是凯隆壮大之源”的工作守则,竭诚为客户提供质优价廉,品种齐全的化工产品和提供可靠的专业技术性咨询服务;同时秉承“团结、拼搏、务实、创新”的作风,不断涉足高新领域,拓展国内外市场,务求新的发展。

2.2 实习内容

公司的财务部并没有太多人,设有一名财务主管,一名出纳。此次负责我实习的是公司财务主管,姓王。王主任根据我实习的时间,负责安排我在凯隆物资公司的具体时间工作。实习伊始我深入了解了凯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2.2.1 内部制度(会计系统)

无锡市凯隆物资有限公司会计部门的具体内部控制有以下几点原则:

物业创优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 出口加工区的主要作用

吸引大量外资,为促进技术引进和产品产量,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创造条件;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各类人才的成长;通过内联和技术,人才的扩散,带动和促进国内其他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出口加工区企业主要政策比较与业务应用

1.在对外贸易经营权核准方面。区内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即可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享有可自主对外办理进出口业务。出口加工区是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型工业,扩大对外贸易,来实现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目标,其产品的全部或大部分供出口。设立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多为出口型企业或与之相配套服务的贸易物流企业,服务对象和服务目的很强。是否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是各企业自行办理进出口业务的前提,对外贸易经营权取得的时效性也就显得至关重要,区内企业自设立之日起即可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享有可自主对外办理进出口业务,从而为企业自行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出口免税争取了时间效益和经济效益。境内区外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对外贸易经营权需进行申请审批,并办理海关、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相关变更手续,且在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为审核期,审核期满合格后,才能享有自营出口权,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之前不得办理自营进出口相关业务。

2.在外汇管理方面。区内企业根据需要可开设一个或多个外汇账户,收入外汇时,凭合同(协议)、发票等入账外汇账户,不需要进行外汇结汇,外汇收入全额留成;支付外汇时,凭相应的合同(协议)、发票等凭证,可从外汇账户支付,不需要办理购汇支付。收入外汇时既可进行外汇留成,也可根据资金需求将外汇账户资金进行结汇,结汇后转入人民币账户;支付外汇时既可用外汇账户原币支付,也可用人民币购汇支付,企业可进行双向选择,避免因外汇结汇与购汇产生的汇率差。境内区外企业可申请开设外汇账户,所有外汇收入凭关单、合同、发票等进入外汇账户并同时进行结汇,外汇收入不留成,企业的外汇账户实际为结汇后人民币;待支付外汇时,凭相应合同、发票等单据,需办理购汇手续进行支付。结汇与购汇会产生汇率差,为企业增加费用支出。

3.对境外收、付款方面。区内企业向境外销售货物时,凭合同(协议)、发票等办理外汇收入入账手续,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区内企业向境外支付进口货款,凭合同(协议)、发票、到货单等办理进口付汇手续,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通关便捷,操作简单。境内区外企业向境外销售货物时,需凭出口关单、发票、合同等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境内区外企业向境外支付货款时,需凭合同、发票、进口关单等凭据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手续相对复杂。

4.国内外贸易结算方面。区内企业同国外厂商进行贸易结算时,可用外汇账户直接付汇结算,也可用人民币账户购汇后进行结算;区内企业之间的交易,凭相应的合同(协议)、发票等凭证,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外币计价结算;货物贸易项下从属费用计价计算币种按商业惯例办理;服务贸易项下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境内区外企业同国外厂商进行贸易结算时,需用人民币购汇后进行支付;在境内区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用人民币结算。

5.出口退税方面。区内企业之间的应税产品和劳务免征增值税;所有从出口加工区出口国外的物品均为一般贸易,免征增值税,也不进行出口退税。区内企业对销往境内区外企业的货物,按制成品征税。区内企业对生产耗用的水电气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单据可申请办理退税。对加工区内的生产企业为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水电气凭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加工区内企业支付对应水电气的银行付款单据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水电气的退税率为13%,供应单位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退税率为征收率。

境内区外企业对加工、修理修配企业征收增值税,对其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退税率分别为17%、16%、15%等七档税率。境内区外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但其进项税不予抵扣或退税。对一般纳税人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为审核期,在审核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将上述个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退还企业。审核期满合格后,生产型企业可自营出口并在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境内区外企业产品销售给区内视同出口,区外企业凭海关签发的出口报关单据和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6.在进口生产设备、零部件、模具、办公用品方面。区内企业进口生产设备、零部件、模具、办公用品等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所有从国外进口出口加工区的物品均为一般贸易,没有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区内企业之间相互进行的加工及劳务没有进口环节关税,免征增值税。境内区外企业进口基建材料、零部件、模具、办公用品等征收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增值税可进行进项抵扣。境内区外一般纳税人企业为生产产品所耗用的水电气以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进行申报抵扣。境内区外企业从区内企业购入材料及半成品,视同企业进口,需进行海关报关,并征收进口环节的关税及增值税。

7.在加工贸易生产用料件进口方面。区内企业为其进料对口而进行采购的材料予以免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而进口的料件和材料予以保税;区内企业实行料件保税,取消手册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行备案制度。区内企业因产品特殊工艺或需要对半成品运往区外进行外发加工,海关对其半成品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待半成品返回区内后保证金予以退还。境内区外企业为进料对口而进行采购的材料予以保税,实行保税料件使用手册和银行保证金管理,进出口报关制度,按合同逐项审批,电子和人工审单,逐本手册核销。境内区外企业若改变产品用途而进行内销,对保税进口材料的内销部分需征收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境内区外企业因技术无法达到产品要求,需将产品运至加工区内进行某项工序加工的,海关比照出料加工管理办法进行监管,运入加工区内的产品,海关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税务机关不办理出口退税。

8.在海关通关、报关方面。海关对加工区企业实行电子账册管理,实行总量扣减,滚动核销,在通关、报关手续上给予方便和支持,大大的简化了通关、报关手续和管理程序。除特殊产品实行配额管理,一般对区内企业不进行配额管理。在出口加工区提供高效管理,高效运行的行政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区内事物,提供进出口申请、报关、外汇管理、商品检验等方面业务,实行“一站式”封闭管理,同时一般在区内为生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包括储运、卫生、员工公寓、银行、税务、电力等机构,实行“一条龙”服务。海关对境内区外企业因其注册地点不同,注册区域分散,对境内区外企业加工贸易实行开放式管理,并有工作时间限制;海关、银行、外管局、税务等各管理部门独自运行并开展工作,配套设施由境内区外企业自行选择解决方式。

物业创优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标准;应用

为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发展,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基本指标和方法,鼓励施工企业创优,规范创优活动,制订本标准,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其进行应用。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是建立在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的基础上展开工作的,同时应遵守GB/T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原则,进行分部位、分系统量化评验打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相关评价工作,需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专家结合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的评价标准,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分阶段、分建设内容的详细评价。在我国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阶段的相关评价标准,对实现施工质量评价的统一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管理是创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核心,现场管理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三方机构应根据预定目标的要求,细化每个子目标达到预期的措施,动态地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管理,力求对每道工序质量管理都能有效提高实际的操作质量。我们提倡“用心做事,精心计划,科学求证,统筹安排,严格管理”,减少项目决策层对目标求高的心理冲动,科学、合理地平衡项目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的关系,合理协调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真正形成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的氛围,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

二、国内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指标

建筑工程质量的评价指标的选取方式有很多种,国内对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指标的研究学者和著作也有很多。如杨亚频认为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使用功能、建筑环境质量等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而采取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以及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是创建优质工程的必要措施,通过层次分析法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张巧玲构建了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提出以建设工程质量指数可以作为衡量建设工程质量的综合性指标。除了上述理论研究外,有很多研究理论运用到了具体实践过程中。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应用与实施

1、工程全面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

从短期来看,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可由政府部门以质量验收、质量抽查的形式来组织和实施。施工阶段质量可由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独立性机构或人员担任质量评价,同时在初期评价人员在对质量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可以最大限度的使用质量监管平台中已有的数据,不需要进行独立的评价。在大规模展开质量评价之后,需要完善质量评价指标和方法,增加部分定性化的评价指标。此时需要组织专业的评价队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价。随着工程质量监督由质量等级核验制向竣工验收备案制转变,建设单位代替了政府成为质量评价的主体,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等级评价。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实施

(1)针对主要环节汇报的听取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完成以后,工程将会进入验收阶段。在这个阶段,工程质量评价单位要对工程申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具体建设过程的描述作仔细的听取工作。要求申报单位将建筑施工过程中项目立项开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有顺序的、完整的汇报。对于申报单位的汇报内容,质量验收者要对其进行进行着重听取和分析。

(2)对建筑工程实体的查看

通过听取申报单位的汇报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单位需要对工程建设的结构功能具备大致的了解。随后制定详细的工程实体查看流程。通常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建筑物工程实体的查看内容主要为建筑物外立面、屋面、室内、地下室及其他建筑构件的查看。对于外立面的查看工作主要观察建筑物外观线条和平面的流畅性和平整程度。同时观察外置设备和器材的完整程度和布设比例。对于建筑物屋面的查看工作主要针对电气线路、管道铺设以及其他设备的建设质量。观察要细致,同时需要记录在案以供整体评价时作为参看材料。

(3)工程技术资料的查阅

查阅工程技术资料查验分系统、分部位进行,查阅所有建设程序规定的各种证件和批文的合法性。查阅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相关资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施工操作标准及验收规范配置,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质量目标及措施。查验建筑物全高测量、垂直度和沉降观测记录。对于工程项目建设资料的审查要分为几个部分。其中最基本的是对工程建设中各个项目内容建设相关的施工证明和批文的审查。确保工程施工的整体流程合法正规进行。同时检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记录材料,现场施工责任制度、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方案等等。

(4)总体评价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总体评价,要参考听、看、查过程中的各项材料记录进行整理和审核,评价单位根据项目整体建设的流程和建设结果对建筑物的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的标准要以建筑工程的建筑质量为主要参考内容,以建筑工程的施工流程、工程特点、创新内容为补充内容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在肯定建筑物建设质量的同时,还需对建筑物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记录,同项目单位进行协商,共同寻找解决措施。

结束语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更加体现出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性。然而,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同样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知性,由此可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最终应用,仍然需要大量现实数据的支撑与论证,工程质量评价人员或机构必须首先具有一定的专业资质和技术水平,并且独立于项目建设过程,不能与工程建设主体各方存在利益关系,在实践中不断改进。

参考文献

[1]窦以松;齐莹;胡孟;吴剑;我国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现状述评 [J];水利技术监督;2006年02期

[2]王明亮;袁震;浅议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 [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9卷)[C];2008年

[3]孙进京;浅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年03期

自2004年《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实施以来,天津滨海新区已核准7家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资格(以下简称资格,不含保税区),核准企业无需外汇局审核,就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向境外支付由其境外总公司或关联公司代垫的或本公司分摊的各类非贸易项下费用,非贸易售付汇手续的简化,为跨国公司营造了便利、宽松的经营环境。

一、 跨国公司非贸易付汇情况及特点

2004至2007年跨国公司非贸易付汇共支付各类代垫、分摊费用1601.98万美元。具体特点如下:一是付汇规模先增后降。2005-2006年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快速增长,年增幅分别为66.69%、102.48%。2007年较上年下降28.54%,主要因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减少以及个别企业2006年集中支付前两年拖欠款增大了基数,从而造成2007年付汇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是总量占比小。2004-2007年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约占辖区银行非贸易售付汇总额的0.6%,约占辖区代垫、分摊总额的20%左右。

三是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数量少。截至2007年末,仅在天津开发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就有4485家,《财富》500强公司中有62家在开发区进行了投资。与辖区数量众多的跨国公司相比,享受政策优惠的跨国公司数量极小。

四是核准企业产业集中。目前滨海新区依托港口经济、地缘优势已经形成了电子通讯产业、机械制造及汽车产业、生物医药化工产业、食品饮料产业、国际物流等多项支柱产业。而已核准资格的7家企业主要集中在设备制造与电子通讯产业。

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核定标准较高,新区企业难达标

通知规定,在境内拥有一家行使投资管理职能的关联公司是申请跨国公司非贸易付汇资格的必要条件。但从滨海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跨国公司的投资性公司与其境内的关联公司之间是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在法律地位上都是独立的法人,公司的具体生产经营行为均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投资性公司传统意义上的管理职能淡化,更多的转向为所投资公司制订经营战略与管理标准、培训人员、协调经营计划等服务项目方面。因此,区内跨国公司在申办资格时一般不能提供投资性公司对其行使投资管理职能的证明材料,这就出现了区内跨国公司众多,但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公司较少,优惠政策落实空间小的局面。

(二)集团内关联公司需求不一,新区企业需求难实现

由于投资性公司往往只负责对所投资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员工培训等服务,一般不直接与境外关联公司发生非贸易项下业务往来,因此其申办主观意愿不强。这就形成了境内投资性公司未申请资格,而其在滨海新区内企业需要申请资格的需求却难以实现的局面。

(三)个别条款规定笼统,具体审核难操作

通知第十六条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规模较大,在当地具有重要影响的单一外商投资企业(外商实际出资比例不低于25%)经所在地外汇分局核准,可以比照规定办理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此项规定实质上是如在境内未设投资管理公司的大型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政策优惠提供措施。但该条规定中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规模较大、在当地具有重要影响”既没有规定“经常项目收支规模”的考核年限、具体金额或占比,也没有明确“影响程度”的评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难于操作。

(四)数据报送要求未明确,后期监管难实施

通知对于资格申办条件、非贸易售付汇项目以及付汇时所需提供材料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对跨国公司与境外关联公司关联关系真实性的监管却更多的建立在跨国公司自律的基础上,对跨国公司取得非贸易售付汇资格后相关数据和业务情况的统计、报送未做明确规定,后期监管缺乏依据和必要的手段与措施。

三、政策建议

(一)降低核定“门槛”,扩大政策受惠范围

为了加快实现滨海新区非贸易售付汇便利化,加快区内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与国际接轨,提高非贸易项下外汇资金运用效率,建议进一步降低核定“门槛”,简化核定手续,新区内跨国公司无需提供其投资性公司行使投资管理职能的证明材料,并且可以先于其投资性公司申办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资格。

(二)细化有关条款,深化政策内涵

一方面,明确经常项目收支总额考核标准与考核年限;另一方面,与地方政府协调,由地方政府提供对本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名单,对于既符合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总额考核标准,又是地方政府核定的具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应核准其比照通知规定办理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

(三)加强后期监测,实现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动态管理

对于取得非贸易售付汇资格的跨国公司,应对其取得资格以后的非贸易售付汇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实施动态管理。一是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在明确核准企业报送相关数据情况要求的基础上,依托现有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系统,筛选大额、高频付汇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二是强化可疑数据的现场核查。对于可疑数据应及时向付汇银行调取付汇凭证或对该跨国公司实施现场检查。三是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恶意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跨国公司应立即停止其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资格,并依据现行法规给与相应处罚。

(四)加大管理创新力度、进一步简化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手续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模式,便利境外代垫工资等代垫关系明晰、风险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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