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统计工作方案(乡镇统计工作计划精选)

2024-03-13 20:47: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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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统计工作方案

第1篇: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宣传统计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统计的观念。确保40余家企业按月按时完成一套表月报工作,按季度按时完成服务业抽样、商业抽样、工业、建筑业、事业等单位季报工作,保证数字真实、无误。

二、根据区统计局的要求,完成好东江道、棉四一两个社区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以及就业需求调查工作。全面做好审查,并提高对统计法律、保密要求等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配合度,切实完成好调查工作,确保每月及时准确上报数据。

三、根据区统计局的名册,及时更新维护企业名录库,认真核实企业经营状况,对新增的一套表单位要严格把关,真实反映区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存在的问题,为经济普查工作做好服务。

四、迎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好全面准备,目前,名录库里有2600多家法人单位、400多家产业单位,单位多集中在东江道社区,需要和社区密切配合。前期摸查清底,全面核查企业状态,后期开始统计相关数据。东江道社区需作为重点,要合理安排好相关工作,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按照上级传达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五、完成街道办事处和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

一、对原有体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双阳区原有的“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减收不补,分灶吃饭”的区对乡财政管理体制,是从1994年开始为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而实行的。从1998年开始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又设立了财政收入晋档达标和达标奖。上述财政管理体制和奖励机制在双阳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开展晋档达标使实际收入与客观税源相脱节。区对乡每年下达的年度收入计划,是在前3年实际完成的平均数基础上提高一定的比例制定出来的,和客观存在的税源基本接近。而晋档达标的目标则是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人为加上去的,和客观税源严重脱节。各乡镇(街道)为了完成晋档达标任务,千方百计想办法增加入库额,出现了虚列收入等违背预算法的现象。

2.乡镇(街道)截留区级收入的数额较大。部分乡镇(街道)为了乡镇本级的利益,采取“串税种”、“混库”等手段截留区级收入,截止2003年10月乡镇(街道)截留区级收入达1200万元。不仅如此,各乡镇(街道)应上解的收入,也没有按规定上解,影响了区财政整体计划的完成。

3.资金支出不规范,乡镇职工干部工资不能及时发放。不能按区里规定的保工资、保稳定、保机关正常运转的顺序支付,有的乡镇(街道)把大量资金用于机关食堂、还债等支出,在超额完成财政收入计划的情况下,还大量出现了拖欠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的问题,到2003年10月末,全区13个乡镇<街道),其中有7个乡镇(街道)欠发乡镇干部及站办所职工工资,欠发最多的达9个月。由于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影响了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4.乡镇(街道)晋档达标的资金分配失衡,使部分乡镇(街道)干部出现消极情绪。主要表现在,条件好的乡镇(街道)超额完成晋档达标任务,每年得到超收分成较多;条件较差的乡镇(街道)完不成晋档达标任务,超收分成得到较少,甚至受罚。在资金分配上也不尽合理,领导得的过多,一般干部得的过少,相差悬殊。上述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乡镇机关的正常运转,甚至影响到乡镇职工干部的积极性,如不认真解决就会阻碍乡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制定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一)制定新体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乡财区管乡用”的原则,改革预算编制办法,实行集中收付,强化收支管理,严格奖惩约束,加大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实现财政自身的良性循环和长远发展。

2.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即坚持预算编制和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支配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

3.坚持加大对乡级财政扶持力度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依法、依纪理财和用财的原则,坚持促进财力增强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原有财政体制保留、调整和完善的内容

1.保留部分的内容。一是原有的财政体制保留了乡级财政和乡级金库;二是保留了区乡“分灶吃饭”的办法;三是保留了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办法。

2.调整部分的内容。一是对乡级金库的功能进行了调整,实行单一功能,只收不支。账户调整,对乡镇(街道)的预算内支出户和预算外支出户都由区财政在乡镇(街道)设置分户。二是指标调整。对乡镇(街道)只下达年度收入计划,不再给乡镇下达晋档达标的指标。对奖惩办法进行了调整。对政府采购进行了调整,将乡镇(街道)财政性资金采购部分,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三是对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由区财政局实行委派制。

3.完善部分的内容。一是实行了区乡财政预算共编;二是对乡镇(街道)干部工资实行了区财政统发;三是对费改税后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实行专户管理;四是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报账制。

三、新体制的主要内容

新体制的主要内容概括为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人员委派。具体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预算共编

把乡级预算作为全区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乡级预算编制的管理。在编制乡级年度预算前,由区财政局下达乡级预算编制的原则和具体指标。下达的具体指标,要遵循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依据现有税源情况、适当考虑增长比例的原则确定。乡级预算编制要充分体现支出顺序,突出支出重点。街道预算编制完成后,由区财政局代区政府审批后实施;乡镇预算编制完成后,经区财政局审查同意,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

(二)账户统设

各乡镇(街道)财政收入户和支出户分离。乡级金库改为单一功能,只收不支。区财政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置一个预算内资金支出分户,只支不收。预算外资金由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在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设一个分户,负责收支。

(三)集中支付

1.各乡镇(街道)预算内资金进入乡级金库的收入户后,直接转入区级国库。

2.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工资和乡镇站办所人员工资全部实行银行,实现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每月乡级收入进入区级国库后,由区财政按照工资额度,经区工资统一发放办公室划转到银行,乡镇(街道)的干部职工凭工资存折到银行领取工资。乡镇(街道)站办所以单位名义统一办一个工资存折,存折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各站办所人员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领取工资。待事业单位改革后,乡镇(街道)站办所人员工资再由银行到人头。在预算年度内,区财政不能因为乡镇(街道)阶段性财政短收影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乡镇收入除去工资外,其余全部返回乡镇支配。

3.乡镇(街道)完成收入任务,不欠区财政往来的,超收地方留用部分全部返还给乡镇(街道);欠区财政往来的,区财政扣留25%用于冲减往来,直到冲减完成为止;冲减后剩余75%返还给乡镇(街道)。

4.欠发工资的乡镇(街道),应将返还资金首先用于补发工资,全部补发完后,再用于其它支出。

5.对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实行专户管理。各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统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管理。要按照11项必保的要求,分科目设账,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将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直接拨付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用款单位按实际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乡镇长(主任)签字审批后拨付。

6.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对各乡镇(街道)的预算外资金由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乡镇(街道)站办所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全部存入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应上缴区直主管部门的,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拨付。由乡镇(街道)使用部分,按规定比例扣缴财政分成后,用款单位提出计划,经乡镇长(主任)签批后,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报账。

(四)采购统办

对乡镇(街道)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从上级争取来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各种采购的,由乡镇(街道)提出采购计划,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统一招标采购,资金直接拨付供应商。

(五)票据统管

对乡镇(街道)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农业税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各乡镇(街道)的各项收费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取的农业税必须使用地税部门印制的票据,按票据发生额足额入库,实现账据一致,票款一致。

(六)人员委派

参照会计委派制的办法,把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的编制和人事关系划入区财政局统管。在任免或委派时,由区财政局在征求乡镇(街道)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四、主要成效

《双阳区进一步理顺区对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运行两个多月来,收到了明显效果:

1.减轻了乡镇的财政压力。新体制实施后,在全区工作总体布局上,充分考虑到乡镇(街道)工作难度,因此,在财税工作上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相对减轻了压力,今年全区财政计划下达给乡镇的任务比去年计划净减少620万元,减少了13.15%,比实际减少46.78%,减少的任务量全部加到区直计划上,增加的总量,按可比口径达到1332万元,比去年增加9.3%.

2.乡镇(街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抓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由于乡镇(街道)财税工作压力减轻,乡镇领导不再为乡镇职工干部开工资而奔波,使乡镇(街道)领导集中了主要精力抓全面、抓大事、抓乡镇(街道)的经济发展,仅今年前两个月各乡镇就引进一批大项目和新项目。

3.由于财政体制基本原则不变,资金支配权在乡镇,调动了乡镇工作积极性。新体制的运行,始终遵循“三权不变”的原则,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统一归乡镇。只是把财税收入资金划拨的方式进行了调整,收入总量划到区,由区留下乡镇的工资部分,其余资金仍划回乡镇使用,对乡里支配资金没有任何影响,各乡镇都积极完成组织收入任务,截至2月份,乡级收入超同期,因而极大地调动了乡镇的积极性。

4.乡镇干部职工工资得到按月及时发放,新体制从2004年实施两个月来,收到了阶段性效果,过去乡镇干部职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到2月份,全区各乡镇(街道)干部职工两个月的工资由银行统一,实现了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各乡镇(街道)站办所人员的工资也由区里统一发放,从而进一步解决乡镇公务员与站办所人员工资不能同步发放的问题。

5.严格了支出管理,压缩了乡镇弹性支出。新体制没实行前,有些乡镇把开支用到机关食堂、小汽车、还债上,弹性支出大,机关后勤支出过多。新体制实施后,坚持了保基本工资的原则,在工资不能保证的前提下,其他钱不能乱支乱花,达到了节约弹性支出、保证工资同步发放的目的。

第3篇: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

1核对帐户余额: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将已发生的业务于年3月31日前全部登记入帐,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余额,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2帐务移交:由所在乡镇组织工作组对账务进行移交。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对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编制移交清册,经监督小组确认后移交给乡财办。年前的所有会计档案,由原单位妥善保管。由财政、审计、人口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账务移交进行监督。

3核销账户:会计档案移交后,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要核销原来所有的银行账户,并将销户证明报送乡财办。

二、运行模式

1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取消帐户后,由乡财办在所属乡镇的账务中增设明细进行核算。

2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取得的全部收入要按要求及时、足额缴入县财政设立的相关专户,实行“收入统缴、支出统核”管理模式。

3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使用的各类票据由人口局统一管理,实行限量供应、缴旧领新、资金入库、票款同行的管理制度。

三、财务管理

1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和乡财办要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财经纪律。

2财产移交后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支出由经办人签名、计生办负责人初审签字、乡镇领导审鉴后,由乡财办办理报账手续。

3为保证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备用金限额标准统一确定为10000元。

4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健全相关备查账薄,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建立现金日记账,对每一项现金业务依据原始凭证的复印件及时反映,确保现金安全管理和合理使用。

四、部门职责

1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将各项专项资金分配下拨到各乡镇,督促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及时办理资金缴拨业务,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2乡财办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3审计局负责对计生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第4篇: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关于年深化农村税费工作的通知》(发号文件)、《办公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发号文件)、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市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

(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

(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财采购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五)票据统管。

⒈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

⒉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

⒊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

(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对乡镇财政所“乡财县管乡用”全面工作实施管理监督。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乡镇财政管理股核算。乡镇财政管理股全面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主要职责: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及时指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预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票证管理员岗位。各岗位可以按照规定交叉任职,但必须健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财政结算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证。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结算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涉农补贴资金基础资料的录入;票证专管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任主任,相关副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对乡镇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当家理财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从确保乡镇基本运转、有利化解乡镇财政债务,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统收统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支出范围,统一和规划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四)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五)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作出消赤减债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坚决制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或发放各种津补贴。凡违反规定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形成新的债务的,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化解乡镇人民政府、村债务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债务化解之前,乡镇党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拨重用,不准异地任职。乡镇的债权要及时清收,制订切实可行的回收计划,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资金原则上要用于偿还债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订“统收统支乡财县管乡用”暂行管理办法。依据我县今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学习和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二)清理乡镇资产工作

⒈清理乡镇资产、账户、票据。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⒉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对现有债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备案。

(三)完善网络建设,进入实施阶段。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组织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是我县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明改革纪律。各乡镇必须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

(三)调整乡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免征以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农税收入转变到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村账乡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⒈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合理分配人员,理顺业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⒉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编制管理,督促乡镇清理,清退超编人员。

⒊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⒋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并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及时划转各项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制度,对各金融机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⒌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乡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有关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议与要求

(一)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机构转变的需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财政厅农税局经省编委批准已更名为“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加挂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税局统一更名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加挂××市(州)、县(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为了工作需要,恳请县人民政府、县编委迅速批复县农税局更名请示。

第5篇: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xxx关于xxxx年深化农村税费xx工作的通知》(x发[xxxx]xx号文件)、《xxx办公x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x办发[xxxx]xx号文件)、xx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xx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xx市xx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2006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xxxx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xxx%)、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

(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

(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x财采购[xxxx]xx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五)票据统管。

1、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

2、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

3、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ip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

(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对乡镇财政所“乡财县管乡用”全面工作实施管理监督。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乡镇财政管理股核算。乡镇财政管理股全面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主要职责: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及时指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预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票证管理员岗位。各岗位可以按照规定交叉任职,但必须健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财政结算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证。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结算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涉农补贴资金基础资料的录入;票证专管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任主任,相关副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对乡镇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当家理财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从确保乡镇基本运转、有利化解乡镇财政债务,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统收统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支出范围,统一和规划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四)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五)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作出消赤减债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坚决制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或发放各种津补贴。凡违反规定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形成新的债务的,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化解乡镇人民政府、村债务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债务化解之前,乡镇党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拨重用,不准异地任职。乡镇的债权要及时清收,制订切实可行的回收计划,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资金原则上要用于偿还债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订“统收统支乡财县管乡用”暂行管理办法。依据我县今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学习和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二)清理乡镇资产工作

1、清理乡镇资产、账户、票据。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2、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对现有债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备案。

(三)完善网络建设,进入实施阶段。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组织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是我县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明改革纪律。各乡镇必须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

(三)调整乡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免征以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农税收入转变到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村账乡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合理分配人员,理顺业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2、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编制管理,督促乡镇清理,清退超编人员。

3、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4、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并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及时划转各项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制度,对各金融机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5、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乡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有关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议与要求

(一)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机构转变的需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财政厅农税局经省编委批准已更名为“xx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加挂xx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税局统一更名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加挂××市(州)、县(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为了工作需要,恳请县人民政府、县编委迅速批复县农税局更名请示。

第6篇: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2011年,用5年时间,建设123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0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建立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以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另行印发。

六、投资规模

*—2011年,总投资12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投资3.6亿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60万平方米;投资2.8亿元,添置和更新1230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5亿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00万平方米;投资0.6亿元,添置和更新1000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

七、经费来源

总投资12亿元,其中: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争取中央投资3.5亿元(含2006年国家已下达国债资金1亿元);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8.5亿元,省级按80%比例承担6.8亿元,市、县财政按20%比例承担1.7亿元,省级5年应承担的资金按平均每年1.36亿元进行筹集,具体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统筹投资每年安排4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9600万元,市、县应承担的资金,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市、县财政安排落实。

八、分年计划安排

在分年度计划安排上,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乡、村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县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县;四是优先安排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2009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300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30所。

村卫生室。*年试点建设1000所,*—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5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500所。

九、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省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省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省将*—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所在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统筹制定全省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新建的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十、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县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市、县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报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建立项目公示与督查制度。

第7篇: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

一、半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基础工作,人口计生工作质量稳中有升

半年来,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薄弱,扎实工作,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止住了下滑趋势。全区半年(20*.10.1-20*.3.31)共出生6606人,同比去年增加34人;人口出生率为3.77‰,同去年同期持平;政策性生育率为87.31%,同比去年增加了0.38个百分点;违法生育838人,同比减少14人、减少2.4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53,同比下降了7.61,政策内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48,趋于正常值;征收社会抚养费980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多增收100余万元。

(二)加大领导力度,落实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

一是坚持执行党政、人口计生系统和相关部门“三线一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各镇乡、街道党政一把手都高度重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了亲自抓、负总责;各区级部门也积极参与,认真履行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并对抓好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及建议。二是实行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村、居签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大对村支两委的目标考核力度,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办、计生指导服务站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联村领导和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会计、人口计生专干为第二责任人。三是实行绩效工作制。多数镇乡对干部职工实行人口计生考核和津贴挂钩,充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强化工作指导,规范人口计生行政管理

一是确立了分片联系责任制。于20*年2月下发了《关于继续实行委领导和业务科室分片联系镇乡、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通知》(*人口计生委〔20*〕7号)文件,将全区52个镇乡、街道分成7个片,由4名班子成员和3名副调研员为片区负责人,各科室的同志具体负责,重点帮扶政策性生育率低、工作质量差的镇乡。7个督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每月至少下镇乡10天(次),督促后进镇乡规范计生台帐、基础帐册、档案资料,修补统计错误,规范服务站的管理。二是实行定点帮扶制。对去年政策性生育率低于70%的17个镇乡实行“一对一”重点帮促,通过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今年上半年,这17个镇乡的政策性生育率都达到了70%以上,切实扭转了被动局面,促进了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三是制作了统计及基础资料规范。于今年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通知》(*人口计生委〔20*〕3号),进一步规范了统计行为,完善了统计基础帐册;区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统一制作了科技、宣教、政法、人事、财务、计生协、流动人口等业务工作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模式,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规范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

(四)强化宣传教育,优化人口计生舆论环境

一是加强节日宣传。多数镇乡在元旦、春节、三八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口计划生育“一法四规”及相关政策,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强标语宣传。多数镇乡都重新了标语口号,确保每个村至少有5幅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标语。三是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有些镇乡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过春节的时机送政策上门,例如郭村乡结合现行生育政策,编制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十问十答》、《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等宣传资料,采取到村组召开民工座谈会,到户慰问计生家庭等形式,使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深入到外出流动人口。四是创新宣传形式。多数镇乡与农民乐队签约,自行编排通俗风趣的人口计生节目,利用农村红白喜事进行广泛宣传。半年以来,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大张旗鼓地宣传了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营造了有利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强化技术服务,提高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服务站“五化”标准建设。科技科于今年3月分赴各镇乡生殖健康服务站检查服务建设情况,并手把手指导各服务站规范内务管理。分水、长滩服务站顺利通过了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国债项目验收。二是完善技术服务设备配置。积极配合新农村建设,对72个村(居)配备了计生设备,增强了村计卫室的服务功能。三是大力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抓好孕前型管理,提高生殖健康参检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落实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四是认真开展“二到村四上门”活动。将优质服务月活动与常年性的优质服务活动相结合,认真开展了服务月活动到村、宣传培训到村、免费检查上门、送宣传资料上门、手术随访上门、调查咨询上门,半年以来,共免费为2.8万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1784例,育龄夫妇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

(六)强化依法行政,加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开展了以规范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执法文书、执法档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四规范”活动,认真履行“七不准”规定,文明执法,6个月来,未发生一例违法事件。二是摸清家底。组织力量,对全区历年及当年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清理,掌握了全区违法生育已处理及未处理户数,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三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秩序。严格票据管理,做到“以票管费、一票管死”,严禁各镇乡用行政非经营性收据收取社会抚养费;严禁各镇乡、街道挪用、座支社会抚养费。三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方式。各镇乡、街道努力探索行政执法模式,采取经常性征收与突击性征收相结合、自身征收与法院征收相结合、本地征收与异地征收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促进年终顺利完成行政执法“三率”的目标任务。

(七)强化利益导向,落实人口计生奖扶政策

一是认真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把奖扶对象的调查关和公示关,按要求将今年新增1489名符合条件的奖扶对象全部上报并及时录入国家网站。二是及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今年1月,对符合条件的5000名独生子女父母及时给予了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主题活动

自全区干部大会后,区人口计生委严格按照主题活动办的要求开展“创新服务、促进发展”主题活动。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主任龙伦成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主题活动的领导与指导。二是及时制作主题活动方案。严格按照区主题活动办的部署,落实了区人口计生委主题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全面落实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并明确活动目标为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获得全市出色完成目标任务奖。三是积极开展学习和解放思想大讨论。严格按要求学习区委、区政府指导的必学篇目,并于3月21日下午召开全体职工会,紧紧围绕“如何创新思维,改进服务,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展开了激烈的大讨论。对如何创新思维,改进服务,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与会人员达成了一致共识,就是以全区开展“创新服务、促进发展”主题活动为契机,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思路与方法,主要做到“培养一种感情、强化六种意识”,即培养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感情,强化*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危机意识、服务意识、强化分母意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以促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是以活动促工作。自主题活动开展以来,区人口计生委坚持以活动推工作、以工作促活动的思路,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将主题活动贯穿于全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始终。特别是在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力度方面,切实做到了三个50%,即委领导班子成员50%的时间在镇乡街道督导工作,50%的机关干部在镇乡及村指导工作,下乡指导的机关干部到50%的村组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质量不高。全区的政策性生育率只有87.31%。有7个镇乡政策性生育率低于80%,其中分水镇78.64%、走马镇77.78%、太安镇75.86%、余家镇75.41%、武陵镇74.19%、龙驹镇73.35%、梨树乡72.88%,低于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且还有14个镇乡的政策性生育率低于85%,这说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

(二)宣教力度不够。由于一些报刊断章取义,使部分群众甚至对人口计生工作政策产生了误解和怀疑,而目前的宣传采取的基本还是老方式、老办法,缺乏有效的载体,群众对现行人口计生政策缺乏了解,认为可以生育二孩。

(三)基层基础工作脆弱。部分镇乡虽然档案比以往有所改观,但还存在基础帐册和档案不规范的现象,个别村没有按月填写村级报告单,村级协会无工作资料。再加之由于村级计生专干的调整,新专干业务不熟,导致工作质量不高。部分镇乡没有较好地利用PIS系统,并且逻辑错误较多,导致统计数据不准。

(四)流动人口管理难。全区农村流出人口达35万以上,其中育龄妇女12万人,由于全国没有形成“一盘棋”,从而造成全区的办证率、签定合同率比较低,返回孕检证明的人数更少。目前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手段。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一是以完成目标责任制行政执法“三率”为目标,组织镇乡摸清外流人口违法生育集居地,在下半年,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带队,组织镇乡进行异地征收。二是加强督查。组织督导组对各镇乡、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和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进行专项监督、专项检查。

第8篇: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十七大提出的“城乡统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目标,以改善和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扎实稳步推进我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对于山区、丘陵、平原地带,要从本地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出发,搞好村庄规划,对现有人居环境进行治理,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以满足不同地区农村的发展需求。

三、工作目标

从年起,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实现规划全覆盖。各乡镇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每年完成不低于30%的乡村规划编制任务,并于年6月底前将年度规划编制计划报送市人民政府。年月底,各乡镇必须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列入年新农村建设试点的60个村庄,在年12月底前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及评审工作。

规划编制应遵从以下工作要求:

(一)编制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

1.规划编制要遵循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要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预见性,注意保护有价值的传统文化遗产,突出生态村镇建设特色。

2.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3.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民风民俗,体现地方特色。

4.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要遵循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不扩大原有用地规模,内部挖潜,充分利用工矿废地与闲置土地。

(二)对列入新农村建设的村庄集中规划改造

要多渠道筹集规划及建设资金,积极开展村庄1∶1000地形图测量、人口、产业、资源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村庄规划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充分利用荒地和旧宅基地。在村庄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当地自然条件、人文环境及传统习俗,优化农村民居和公共建筑设计。要注重传统与现念相结合、外观与环境相协调,体现地方特色和乡村风情,方便居民生产生活,反映现代文明。

四、村镇规划编制要求

(一)编制内容

1.乡(镇)总体规划修编按照《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的要求组织编制。

2.村庄建设规划按照《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编制,根据村庄的发展,合理安排村庄路网、宅基地、养殖小区、给排水、垃圾集中填埋点、村委会或社区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使新农村建设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3.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二)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

承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家颁发的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承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家颁发的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

五、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完善乡镇规划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

各乡镇行政正职对本区域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负总责,主管负责同志负责对村镇规划和建设做好具体工作。乡镇设立的村镇规划管理机构要强化职能,补充配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做好村庄、乡镇规划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解决。各村“两委”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充分收集群众建议,配合测量和规划单位搞好工作。市规划管理局负责对各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村庄规划编制做好备案工作。从年起,凡未完成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准予审批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准予审批宅基地。

(二)村镇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公示制度

1.村庄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负责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2.乡镇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负责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由乡镇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3.所有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三)强化服务意识,密切部门协作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要求,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合资源,形成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合力。市、乡镇两级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加强业务培训,为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六、村镇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1.经批准的村镇规划,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百姓意愿,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2.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因地制宜,节约用地,鼓励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对有文化、历史价值的建筑要注重保护,做到依法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乡镇规划管理部门要对乡镇、村庄建设改造行为予以指导和监督,严禁未批先建、超越规划进行建设。

4.对依法取得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和村民宅基,乡镇规划管理部门应先实地放线定界,并做好放线记录以备校核。

5.对违规审批、隐瞒实情的,市规划管理部门除撤消其行政许可外,将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9篇: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

一、抢抓机遇,明确工作思路

1、乡镇统计工作客观上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洪雅统计站历史上较完整,工作成效也突出,不少市州及其它区县的同仁都来洪雅进行过交流与探讨,省、市也给予了肯定。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的全面深入,我们乡镇统计工作客观上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近年来,我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龙头企业带动的奶、茶、竹、药四大支柱产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民从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效益,农民收入得到很大提高。全县奶业发展使农民年收入达约1.5亿;优质茶园面积达13万亩,采摘面积达8.9万亩,茶叶种植使全县农民收益达1.4亿元;全县DLY优质生猪出栏达约10万头,优质山羊达7万只,长毛兔达38万只。洪雅县村级水泥路的“村通工程”早在几年前就已基本完成,新农村建设,集镇建设等,都无不体现我县农民的收入提高的实在性。但从我们统计调查表反映出来的农民收入状况,却与实际有较大的差距,原因何在?问题就在于我们的乡镇基础数据质量不高,我们乡镇统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今年全国性的乡镇撤并,行政区划的调整,使乡镇基层统计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比如:统计资料的归并整理不及时,造成历史资料缺失,人员变更后业务跟不上;村级基础统计及农村住户记帐缺乏应有的检查指导;统计站建设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等。明年将开展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这些问题若不及时加以解决,不仅普查出来的农业数据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农业普查任务也很难保证高质量地完成。

2、机遇的来临。

一是经济普查工作已经暂告一段落,我们有相对集中的精力。二是借明年将开展的农业普查,加强向领导的宣传。三是但乡镇的撤并、优化组合、人员机构的全面调整,对抓乡镇统计工作又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其一,乡镇个数减少,合并后乡镇工作人员大幅增加,对我们及时调整确定素质较高的同志担任乡镇统计员,是一个好的机遇。其二,合并乡镇后,对于改善乡镇统计办公设施条件,加强统计站建设,是一个机遇。其三,对于乡镇领导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重视,是一个好的机遇。乡镇合并后,各项工作都处于一个起步阶段,乡镇主要领导也正在忙于合并后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这时,我们抓住时机,以乡镇统计基础建设为突破口,及时狠抓乡镇统计工作,对于加强各乡镇对统计的认识,提高领导们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也是一次极好的机遇。

3、明确工作思路。对如何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我们的总体指导思想是:统一认识,集中精力,抢抓机遇,强力推进乡镇统计站建设。工作的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大局,围绕当前领导关心的问题,以抓乡镇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抓乡镇统计站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抓制度建设和考核约束机制为主要内容,通过一系列连续有力的措施,切实理顺乡镇统计工作秩序,树立乡镇统计工作新形象。

二、抓汇报宣传,引起领导高度重视

我们利用市里组织到洪雅县检查农村统计工作的机会,及时向县上有关领导进行宣传汇报。县统计局局长邓平先后向县政府分管统计的副县长李勇、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梁勇、分管经济的县委副书记魏文彪,以及县长李学文、县委书记封昌明作了汇报。县上领导对当前农村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李学文县长在各部门、各乡镇书记和乡镇长会议上严肃地指出了乡镇统计工作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按县统计局要求抓紧整改。县委书记封昌明指示县委副书记魏文彪要抓紧过问乡镇统计的事。今年6月第一次全县统计工作会议后,县级领导(分管经济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县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都亲自深入乡镇进行现场督促检查、落实,各乡镇对统计工作已有了一个斩新的认识,乡镇主要领导引起了高度重视。

三、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乡镇统计工作。

1、抓早抓实,连续突击。全县乡镇优化组合刚刚结束,我局就迅速转移工作重心,以务实的统计精神,连续3次召开全县性的统计工作会议,全面展开部门延伸到乡镇的工作,这也是县级部门在乡镇优化调整后抓乡镇工作最早的。

一是6月14日,召开了全县农村经济统计工作会,县级农口各部门、各乡镇的领导及统计人员参加会议,通报市里对我县农村经济统计工作检查的情况,提出对我县农村统计进行整改的要求,拉开了乡镇统计工作整顿的序幕。

二是6月28日,召开了全县乡镇统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是各乡镇汇报6.14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再次分析存在的具体问题。会上副县长对个别乡镇仍没有引起重视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提出,若再不引起重视,下一次会上请乡镇的一把手上台述职,到时请县委书记和县长都参加。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解决人员更换后业务跟不上的普遍问题及提高乡镇统计员业务水平。

2、进行全面培训。在解决了思想认识,查明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乡镇统计规范建设要求之后,我们开展了分级、分系统统计业务培训。一是于7月份下旬,由县统计局组织对乡镇统计人员、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一次全面性的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于未取得上岗证的统计人员,及时开展统计上岗培训。三县级农业部门分系统组织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四是乡镇及时组织对村(居)委会、企业统计人员、农村住户调查记帐户进行培训。

3、狠抓10个落实:

①机构落实。乡镇撤并组合后,要求每个乡镇仍然保持设立单独的乡镇统计机构,即乡镇综合统计站,并单独挂牌。

②人员落实。统计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和技术性均较强的工作,统计人员既要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又要懂得统计专业业务;既要有一定的电脑技能,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所以在乡镇统计人员的落实上,我们下了较大的功夫,有不少的乡镇在统计工作会议后,都对统计人员进行了专门研究,作了相应调整。有一个乡镇为了确定一名合适的人选,乡镇领导班子作了三次研究,才最终定下来。

③办公场地落实。乡镇对统计站办公室的落实也非常重视,原来办公场所较差的,都作了调整。柳江镇还把全镇最好的镇长办公室调整为镇综合统计办公室。

④电脑落实。每个乡镇统计站必须落实统计专用的电脑设备,这是分管统计的县委副书记作出的明确要求。原来有的乡镇迟迟不能解决落实的电脑,现在也得到了解决。目前,基本上每个乡镇统计站都配备了统计专用电脑,为我们今后落实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及大大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

⑤经费落实。任何一项工作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都难以得到圆满地高质量地完成。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乡镇工作经费就显得异常困难。但县政府领导在大会上要求,再困难也要保证统计工作必要的经费。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每个乡镇都对统计工作经费进行了专门的研究,落实了1000到30000元不等的统计工作经费。

⑥统计制度落实。为了避免工作中的“短期行为”,即在抓这项工作的时候,就热一下,过一段时间后又松懈下来的现象,我们采取抓制度约束,考核约束的办法,力求“治本”之效。县统计局专门制定了“洪雅县乡镇统计人员工作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乡镇统计人员每月至少深入记帐户点上检查指导一次,并作好检查指导记录,县统计局将对记录进行检查。县局还将制度“乡镇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从细节着手,严格规范地要求,最后将统计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乡镇党委政府。另外,我们建立了“调阅制度”,即每个月县统计局对乡镇抽调一定比例的记帐本回统计局,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返馈乡镇。

⑦基础工作落实。乡镇统计基础工作方面,主要是历史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要求装订档案,有无重要数据统计台帐,统计数据有无基础依据,报表程序是否完善。我们明确要求,从7月份起,凡应以村为起报单位的报表,乡镇必须连同基础表一同上报,以切实保证数据的源头性,真实性。

⑧农村记帐户工作落实。农村住户调查的记帐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全县农民收入状况能否如实地反映,农村住户调查工作是农村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6月上旬,我们组织对全县各乡镇的住户记帐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农户的记帐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记帐不明细、记帐不规范、少记收入等。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去年忙于经济普查,县局及乡镇统计人员都无遐顾及,下到记帐点少检查指导的时间很少;二是部分乡镇领导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关心不够,过问得少;三是近年特别是今年全国性的乡镇区划的优化调整,乡镇统计人员变化大,新上岗统计人员多,对业务不熟悉。为了及时彻底解决农村住户记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县采取了狠抓思想认识,狠抓制度约束,狠抓业务培训,狠抓督促检查等一系列措施,扎实开展住户记帐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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