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三统一制度是什么(药品三统一基本知识100问)

2023-06-20 03:39: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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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三统一制度是什么

药品三统一基本知识100问

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落实药品“三统一”工作

西安市基本知识100问

1、什么是基本药物?

2009年我国新医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基本药物的基本特征有几点? 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3、如何正确理解基本药物的内涵?

具体来说,“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是指优先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避免贪新求贵;“剂型适宜”是指药品剂型易于生产保存,适合大多数患者临床使用;“价格合理”是指个人承受得起,国家负担得起,同时生产经营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能够保障供应”是指生产和配送企业有足够的数量满足群众用药需要;“公众可公平获得”是指人人都有平等获得的权利。

4、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

5、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什么?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满足公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国国情;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突出改革重点,积极稳妥实施;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参与。

7、目前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目前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框架主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和实行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报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等内容。

8、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药价能降吗?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使药品价格整体下降。

一是国家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规模较大,成本较低。二是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消除流通环节的价格加成,逐步实现零差率销售。三是基本药物实行国家制定零售指导价格,省级根据集中采购招标情况,在指导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统一采购价格,确保合理的性价比。四是制定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保证医生能够使用、患者买得到。

9、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10、为什么要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发展差异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利于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11、我省如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我省按照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以药品“三统一”的办法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什么药品“三统一”?

药品“三统一”就是以省为单位,以政府为主导,对医疗机构药品实行全程的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管理。

13、统一采购”是首要环节,内容包括什么?

“统一采购范围、统一采购目录、统一采购方式”;

14、统一价格”是中心环节,内容包括什么? “统一作价方法,统一销售价格”;

15、“统一配送”是关键环节,内容包括什么? “统一配送企业、统一配送费用,统一配送指标”。

16、实施药品“三统一”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实施药品“三统一”,是省委、省政府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是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的体制机制改革,对于保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改革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的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实施药品“三统一”,符合我省实际、符合群众利益,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规范医疗用药行为的重要举措。

17、实施药品“三统一”要解决什么问题?

实施药品“三统一”,就是要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实现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同质同价,确保医疗用药需求和安全,让广大群众能够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启动实施也将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监管体系,保证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18、实施药品“三统一”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立足本省实情,遵循“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

19、我省实施药品“三统一”的基本原则重是什么?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监督、公平公开、竞标竞价、合同配送” 20、我省如何实施药品“三统一”?

一是坚持试点先行。通过试点,探索完善各项制度,取得经验后在全省全面推开。二是实行分级负责。省级负责制定各项政策和规定,组织统

一采购工作;市级负责遴选确定配送机构,组织统一配送;县级负责监督药品配送、药品质量和药品价格工作的落实。三是统一采购。实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四是制定药品目录。结合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特点和需求,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内,经专家论证,遴选品规,确定“三统一”药品目录。五是统一配送。由设区市通过公开遴选,每市确定2—3家具备资质、有一定规模、实力较强的经营企业承担药品配送任务。六是统一价格。采购药品实行统一价格管理,通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费用,达到统一价格的目的,最终使药价明显下降,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21、目前我省出台的药品“三统一”配套性政策文件有哪些?

目前,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已制定下发的配套文件包括: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管理办法》、《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和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意见》、《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的实施意见》、及《关于调整成立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机构职责》、《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处理办法》、《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办法》、《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

一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以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机构职责(试行)》、《关于理顺全省药品“三统一”工作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的通知》、《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配备使用过渡政策的通知》、《关于郑小明副省长加强药品“三统一”十条意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 “三统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22、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分两个层面有序推进:

第一个层面是全省基层药品“三统一”分两步走,目前已经实现了全覆盖。第一步从2010年3月,在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5市进行先期试点;2010年10月迈出第二步,启动西安等其余5市和杨凌示范区的推行工作,至此,全省107个县区1725所乡镇卫生院和234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实施范围,提前一年实现了全省覆盖。 与此同时,我省一是将药品“三统一”工作向村卫生室推进。据统计,截止6月底,全省实施药品“三统一”的村卫生室达到了21598个,占全省村卫生室总数的78.85%。此项工作,有望10底前在全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第二个层面是向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延伸。

23、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三统一”以来,我省基本药物中标价比政府最高零售限价平均下降多少?,比现行集中挂网采购价平均下降多少?

比政府最高零售限价平均下降50.84%,比现行集中挂网采购价平均下降18.61%。

24、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主要是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药品。

25、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必须符合哪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二是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

26、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多少种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个品种、中成药102个品种,共307个品种;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7、基本药物品种越多越好吗?

基本药物品种不是越多越好,应是满足基本用药的需求。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并参照国际经验。既要与我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相适应;也要符合我国疾病谱的特点,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预防、治疗的需求。

28、基本药物的遴选的原则是什么?

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

29、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设计中为基本药物品种调整从哪几方面进行考量?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设计中留有政策空间,一是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和水平在合理用药范围内增补部分非目录药品。二是对服务人口多、规模较大、服务范围已经超出功能定位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以逐步引导转型为公立医院,执行公立医院的药品相关规定。三是对于医院下转的康复病人和慢性病人所需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药品代购等服务。四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根据各地实施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30、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如何调整?

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还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调整。

31、地方可以增加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吗?

可以。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但是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初期,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配备使用的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

32、我省遴选增补基本药物目录程序是什么?

根据《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我省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增补程序:一是从我省基本药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二是在大量基础性调查的基础上,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三是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四是将目录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五是送审稿经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厅发布。

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部分(《国家目录》)和我省增补部分(《增补目录》)。我省首次《增补目录》于2010年8月印发执行,共增补非国家基本药物191种,包括112种化学药品和79种中成药,共计1545个品规。

34、基本用药目录外特殊用药品有哪些,如何采购?

基本用药目录外特殊用药品有: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17个)、免费治疗传染病用药、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未参与我省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不实行“三统一”,按照相关规定从原有渠道采购。

35、患者使用基本药物,能得到什么实惠?

一是节省费用。二是用药合理。三是安全有效。四是方便可及。

36、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如何节省费用的?

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实行零差率销售,价格比较低廉,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能够明显降低群众负担。

37、基本药物是通过哪些方式的到合理应用?

国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确定合理比例,国家还印发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以规范医生的处方,避免过度用药,已达到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38、如何保证群众使用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地方政府负责保障本地区基本药物安全,定期对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二是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检验,逐步把基本药物纳入电子监管网。三是只有质量管理水平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生产流通企业,才可成为基本药物的生产、配送商。生产、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负责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按规定及时召回。

39、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药品生产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新医改方案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制药行业的影响是积极的。总体来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了基本药物的使用,基本药物的市场销量将会明显增长。但对于具体的制药企业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基本药物政策将加速制药企业的优胜劣汰。只有适应新的形势并能及时做出调整的企业,才能抓住机遇,实现快速发展。 40、如何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

一是加快推进医药行业结构调整,推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通过生产规模化、集约化降低生产成本,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基本药物质量,保证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及时足额供应。二是国家把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纳入“十二五”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和医药产业政策,以鼓励和规范基本药物生产。三是完善国家药品储备制度,解决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生产数量少的基本药物的供应问题。四是引导鼓励生产企业积极参加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督促中标企业按合同要求生产基本药物,确保供应。

4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药品批发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推动药品批发企业结构调整,提高了行业集中度。第二,加速了药品流通企业的联合重组,第三,提高了我国药品批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4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药品零售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价格相对较低,可能会影响药品零售企业基本药物的销售。但是,由于零售药店网点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后,药店在方便老百姓买药、销售品种多样等方面仍具有竞争优势。

43、基本药物的价格是如何制定的?

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在国家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幅度内,根据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的药品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等因素确定。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价格,由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的药品价格和配送费用组成。基本药物零售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要在保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的基础上,探索设定基本药物标底价格。在确保产品质量和配送服务水平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社会零售药店销售的基本药物,在不超过国家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由其自主确定零售价格。

4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药价能降吗?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使药品价格下降。一是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地方增补目录,合理确定我省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规模增大,成本降低。二是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市级统一配送,逐步实现零差率销售,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价格加成。

45、基本药物价格越低越好吗?

基本药品价格不是越低越好,而应是价格合理。基本药物价格既要保障政府、企业和个人可以承受;也要保证生产、流通企业合理盈利,鼓励企业生产供应,保证药品质量。但若价格过低,可能会导致生产企业缩小生产规模或生产质次、量少的伪劣产品,难以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质量。

46、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配送费是多少?

从2009年起,全省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纳入省级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基本药物由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各设区市通过公开招标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统一配送,配送费比例为药品价格的5%。

47、我省基本药物是怎样采购的?

我省基本药物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由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统一采购确定药品生产企业和价格。

48、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所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的内容是?

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的基本药物,一经招标,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临床供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基本药物供应的日常监管。

49、我省基本药物统一采购工作有哪些特点?

我省基本药物统一采购工作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统一采购以政府为主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利用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采购,并且不收取费用;二是“三统一”药品目录是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遴选的,尚无目录外药品;三是只招药品生产企业,不招经营企业;四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五是保障药品的质量。六是保证生产供应。七是整个采购过程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尽可能使指标量化,尽可能设计为刚性条件。八是每个中标品规的药品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中执行同一价格;九是大规模招标采购进行了两次,在此之后,中标品规实行集中挂网,动态管理;十是严格监督。为了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统一采购工作由省监察、纠风和财政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50、我省基本药物统一采购过程中如何保证药品质量?

为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在我省基本药物统一采购前对企业报名条件和评标标准中分别增加了违法违规行为审查、药品质量公告查询、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生产工艺核查、不良反应监测等药品监督管理内容,从动态上强化了对申报企业药品质量的审核把关。

51、我省如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和药品“三统一”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7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和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70号),明确了以下事项:一是采用“双信封”的评审办法,健全和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二是探索实行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在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初期,采取单一货源承诺的方式试行采购;三是建立基本药物采购货款县级集中支付制度;四是加快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结算、监督

等功能;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宣传力度。

52、在哪些地区、哪些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53、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患者只能用国家基本药物吗?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患者并不是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医疗机构在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病情实际,使用我省增补目录药物。确因病情需要,患者还可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处方外购药。

54、在大医院就医,患者也能用到价廉有效的基本药物吗?

除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外,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这意味着大医院也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达到规定的使用比例。

55、如何保证医生开处方时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

一是通过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不断优化品种和数量,将目前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药品纳入目录中,扩大目录的适用范围。二是规范医生开具处方行为,医生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选用基本药物,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医生考核。三是加强对医生使用基本药

物的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四是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逐步改革药品加成政策,从制度上切断趋利行为。

56、如何确保基层医疗机构“三统一”药品临床用药的可及性? 在制度实施初期,鉴于当前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品规不全,部分药品采购配送不到位的实际,在动态管理还没到位的情况下,2011年3月,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采取过渡政策,要求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未中标的品种、品规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但须严格控制未中标药品用量,品种配备、使用比例均不得高于15%,累计库存量不得超过本单位2个月的临床使用量,且只能从“三统一”选定的配送公司采购配送,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配送,并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57、如何把药品“三统一”向村卫生室推进?

根据国家和我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关规定,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 “三统一”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6月1日起,在全省规范化建设达标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药品“三统一”管理,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1年10月底前,确保所有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落实到位。村卫生室只能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配送企业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直接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储存、分发药品,村卫生室到乡镇卫

生院领取,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要建立明细账目,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

58、基层医疗机构应以何种方式申报药品计划?

采购计划申报、信息传递和配送药品工作必须通过互联网络服务或传真信息平台传递采购计划,禁止使用电话、手机信息等形式传递采购计划。

59、什么是“药品配送率”?

指一定时间段内,配送企业为基层医疗机构配送中标药品品规数量之和与基层医疗机构计划申报的三统一中标药品品规数量之和的百分比。 60、什么是“统一配送药品使用率”?

指一定时间段内,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三统一药品品规数量与其所有采购药品品规数量(不包括省卫生厅在增补目录招标文件规定按原渠道供应的特殊管理药品)的百分比。

61、配送企业配送率最低应达到多少?

根据《进一步完善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药品配送到位率必须达到90%以上。

62、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理想目标是什么?

用一句话讲,就是医疗机构愿意进“三统一”药品,大夫愿意开“三统一”药品,老百姓愿意用“三统一”药品。

63、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6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如何衔接?

我省医保和新农合管理部门已分别发文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

65、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也能报销吗?

可以报销。参保人员直接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非处方药或凭医师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处方药,如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09年版)》,所发生的费用均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6

6、什么是零差率销售?

零差率销售,就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

67、基本药物都实行零差率销售吗?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先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开始实施,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仍可执行现行加价政策。 6

8、为什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是建立和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理念的具体体现,目的是转变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价格,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负担,吸引群众到基层就诊,让群众得实惠。

69、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影响基层医务人员收入吗?

虽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但同时,政府增加对人员经费、运行经费等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务人员还可以通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从财政、医保和服务收费等渠道得到合理的补偿。

70、我省财政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如何补助?

2011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各市、县政府要按照核定的编制人员数和服务工作量,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总额。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服务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并逐步调整到位。按上述原则补偿后出现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县级政府进行绩效考核后予以补助。

71、我省对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金额补偿是多少?

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省财政按每个行政村一个卫生室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县财政部门结合省财政补助,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助标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每年补助总额不低于10000元。

72、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方式有? 医保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分政府办和社会办)进行补偿,主要方式有:加大报销政策的优惠力度,改进完善付费方式和付费政策等。

73、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如何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2011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多渠道加大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力度。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核定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人口数量能力的基础上,安排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并相应落实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各地在推进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中,应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门诊服务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各级财政要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对村卫生室给予一定扶持,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卫生室进行补助。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落实补偿政策,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7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包括哪些方面?

2011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从以下方面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二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人事分配制度。三是充分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促进作用。四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和激励机制。五是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对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政府要制定具体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 7

5、药店按何种价格销售基本药物?

根据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其销售基本药物的价格均不得超过国家公布的最高限价。零售药店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国家限价前提下,自主确定实际零售价格。 7

6、实施药品“三统一”能带来哪些好处?

实施药品“三统一”,一是取消中间环节,直接招生产厂家,并且通过企业竞价,使药品价格降下来了,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二是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便于社会监督;四是实行100%全覆盖抽验和质量公告制度,有利于保证药品质量;五是严格的遴选,规范的程序,注重药物的可及性和实用性,有利于群众对药物的合理利用;六是促进企业能进一步调整结构,实现医药资源整合,有利于企业走上良性竞争和发展轨道。

77、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何影响?

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对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销售有较大影响。但是,对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社会办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也可通过医保基金购买服务的方式得到收入。

78、实施药品“三统一”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带来哪些影响?

实施药品“三统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影响无疑是深层次的,会带来新一轮改革风暴,医务人员、医患关系乃至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将面临新的考验和抉择。改革改革逐步建立三个机制:一是用人机制,实行全员聘用,能进能出;二是分配机制,实行岗位工资,能高能低;三是管理机制,实行院长以县为单位公开选拔,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能上能下。

79、为什么要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行效果评价?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是重大体制机制创新,涉及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等环节。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有利于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让广大群众真正受益。

80、如何组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评价?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应及时进行监测评估。一是统筹利用现有资源,采用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二是由相关部门组织内部评估;三是开展第三方独立平行评估;四是动员群众

广泛参与,积极鼓励社会进行监督:五是利用陕西卫生网和省药品“三统一”工作简报,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发布监测评估相关信息,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81、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有何规定?

为积极稳妥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需配备、全部使用基本药物,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省卫生厅制订下发了《关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通知》,明确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应严格核定诊疗范围和服务功能,合理配备、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含国家基本药物和陕西省增补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以及计划生育药具、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治疗传染病用药等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执行。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同时,要加强临时用药管理,以保证突发事件和急诊抢救用药需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采购。因抢救病人等紧急情况,可先采购应急使用,但必须在10日内补办采购审批手续。 8

2、我省对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有何规定?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二级医疗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品种应不低于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的40%,其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0%。

83、我省对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有何规定?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三级医疗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品种应不低于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的30%,其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0%。 8

4、我省对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同级别的其他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有何规定?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同级别的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及其它专科医院,其配备比例和销售额比例分别比同级别医疗机构下调5%;同级别的肿瘤医院配备比例和销售额比例分别下调10%。

85、我省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药物的申购和使用率应分别达到多少?

根据相关规定,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规定的基本药物申购和使用率分别达到100%、95%、90%。 8

6、我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配送药品应达到那些的指标?

合同签订率100%,配送覆盖率100%,配送满意率80%,配送企业在接到药品采购计划后,应在48小时内将药品配送到位,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相关信息报送率100%。

87、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卫生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卫生部门牵头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相关政策,遴选确定我省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网上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监督检查网上采购,指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绩效评估、发布监测评估报告等。

88、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怎么确定?

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制定《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依据我省疾病谱、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实际、财政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确定增补我省目录。增补目录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规定,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 8

9、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如何推进“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健全临床药事管理组织,遵循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原则,完善临床用药监测体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90、如何做好配送企业遴选工作?

按照药品“三统一”工作要求,统一配送企业由各市负责遴选。一是遴选的范围广泛,选择配送企业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二是遴选的标准严格,《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办法》是选择配送企业必须达到的门槛,按照省上的规定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好中选优,把有资格、有实力、守信誉的企业选进来,承担全市配送任务,确保药品配送数量、规格、剂型等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三是遴选的过程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过程透明。 9

1、配送企业遴选程序是什么?

一是发布遴选公告,二是受理遴选申请,三是资料审核,四是审核结果公示,五是实地调查,六是成立评审专家小组,七是遴选企业评定,八是遴选结果公示。

92、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一是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二是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三是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四是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五是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此外,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还可以规定不能纳入遴选范围的其他情况。

93、如何做到药品药价不虚高又能保证质量?

国家对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要进行成本的调查、价格的调查、控制流通环节费用,合理定价。同时通过市场规则招标采购药品,降低采购价。还要通过转变医院的运行机制改变过去医疗机构卖高价药的行为。

基本药物的品种首先是要从国家1600多种上市的药品中选出最好的,疗效高的药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企业、配送公司的竞争招标,建立以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药品质量责任体系,并以药品管理法为药品质量保驾护航。同时进一步健全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目前我国31个省市已纳入监测网络,加强基层的监督管理,加大惩罚力度。通过每一个环节,以制度建设来保证药品使用、生产、流通的过程的万无一失。

94、社区医院与大医院的基本药物品种是一样吗?除了基本药物,其他的药能报销吗?

新医改明确规定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也使老百姓的用药负担能够减轻,同时让社区能够真正地当好健康保健的守门人。

基本药物目录是要能够保证在我国最边远的地区,也要有能力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目录是将来医疗保险报销目录里面的一个部分,患者在医生的建议下,在优先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础上,如果根据诊疗的需要,需要使用医疗保险目录里面的非基本药物,也同样能报销。

95、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有何区别?

国家规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的范围,而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根据《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要求,国家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比例差距保持在5%—10%。

96、我省为什么要制定《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违规行为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为了落实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政策,规范入围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行为,落实部门职责,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依据《行政处罚法》以及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惩戒的相关规定,省监察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陕西省药品集中采

购“三统一”工作违规行为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

97、《责任追究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责任追究办法》适用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入围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以及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

98、药品生产企业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不按合同约定的品规、时限、地点、价格供应药品的,或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时限、地点、价格供应药品的,或向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提出合同规定之外费用的,予以警告,并限期10日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所涉及的药品品规中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企业擅自停止供应药品的,或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该生产企业全部药品中标资格,该生产企业两年内不得参加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 99.药品经营企业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违反药品“三统一”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限10日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配送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

(1)因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规定配送,影响医疗机构用药的;

(2)擅自中止合同,停止采购、配送药品的;

(3)从非统一采购渠道采购入围药品,串货配送的;

(4)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替代入围药品的; (5)配送近效期药品,推诿或拒绝提供退换的; (6)擅自扩大配送区域的;

(7)擅自改变价格,以高于或低于合同规定价格采购、配送药品的。 药品经营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生产企业结清货款的,给予警告,并责令10日内结清;若超过20日仍未结清或一年之内累计发生三次未按合同规定结清货款的,取消其配送资格。

药品经营企业与生产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出现“回扣”、“提成”、“违反规定的赞助”、“科室提单费”、“进药费”、“新药评审费”等费用的,或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配送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 100、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在执行“三统一”政策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药品采购历史资料的; (2)不按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

(3)不按药品购销合同采购药品,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替代入围药品的,及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的;

(4)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的集中采购药品临时零售价的; (5)与入围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行二次议价的; (6)擅自对药品加价或提高加价率的;

(7)同入围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8)收受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钱物或其它利益的;

(9)不按规定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采购履约情况报表的;

医疗卫生机构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结清货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10日内结清;若超期20日仍未结清或一年之内三次未按合同约定时限结清货款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主管领导责任,直至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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