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学人才网 招聘公告 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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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推动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卫办人发〔2020〕14号)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学科发展建设需要,决定公开招聘8名急需紧缺的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玉溪市儿童医院是云南省第二家公立三级儿童专科医院,集儿童疾病诊断、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于一体。
医院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独立运营,在保持公立医院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借力PPP合作模式,扩充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完善儿童医疗服务条件。现已设立新生儿科、呼吸科、肾血液科、神经内分泌科、消化感染科、急重症医学部、儿保科、康复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外科、皮肤科、中医科等20个临床科室及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6个医技科室,开展外科、耳鼻喉科手术以及胃十二指肠电子镜、支气管镜、眼底筛查等检查项目,并引进了CT、DR、核磁共振、双目视力筛查仪、广域眼底成像系统、胃十二指肠电子镜和电子支气管镜、耳鼻咽喉科综合治疗仪等先进设备。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公告要求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4.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5.无按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况。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报名开始时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3日—10月26日 8:3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玉溪市儿童医院门诊四楼人力资源部。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玉溪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由本人登陆学信网查询后,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等相关材料,报名时查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对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综合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
(三)考试考核
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由玉溪市儿童医院组织实施,拟安排在2023年10-11月,以具体实施为准。后续招聘环节的相关事宜通知将公布于玉溪市儿童医院官网,并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分数合格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单项否决)。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采取加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
(五)报到及资格复审
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并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在玉溪市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收到投诉、举报或异议,由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和考察小组联合进行调查核实,若存在视为不合格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及异议,按事业单位招聘流程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十)薪酬待遇
按国家、省、市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并享受医院引进紧缺人才津贴待遇,具体如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引进人才补贴15万元,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
2.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引进人才补贴10万元,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
七、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严格按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
(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过程。
八、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和玉溪市儿童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未尽事宜由玉溪市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单位名称:玉溪市儿童医院。
(二)单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白龙路与西横二路交叉口西北侧。
(三)玉溪市儿童医院官网:
(四)咨询电话:0877-2069091(咨询时间:除周末和节假日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监督电话:0877-2066287
附件:1.玉溪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2.玉溪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考生信息采集表
玉溪市儿童医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