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扶贫工作方案帮扶幼儿的 幼儿园被帮扶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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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被帮扶工作方案范文(精选3篇)
幼儿园被帮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
根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xx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学前教育:全县已建成幼儿园的行政村22个,还有383个行政村没有幼儿园,其中有21个行政村在邻村幼儿园可就近入园,需建设幼儿园的行政村共362个。
全县已建成幼儿园的贫困村有8个,还有187个贫困村没有幼儿园,其中有8个贫困村可在邻村幼儿园就近入园,需建设幼儿园的贫困村共179个。
(二)义务教育:全县195个贫困村中,有103个贫困村建有完全小学,有60个贫困村建有教学点,有8个贫困村既有小学又有教学点,尚有24个贫困村既无小学也无教学点,学生在附近行政村学校就读。xx年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8.2%。
(三)职业教育:全县职校现有学生2722人,其中涉及195个贫困村的学生有959人,这些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600余人享受县扶贫办“雨露计划”资助政策。
二、目标任务
从xx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努力推进学前教育向贫困村延伸,xx年,建成43所幼儿园,其中贫困村5个。到xx年,在全县185个有实际需求的1000人以上行政村改扩建或新建幼儿园,其中涉及贫困村88个,实现1000人以上有实际需求的行政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到xx年,在1000人以下有实际需求的134个行政村建设幼儿园,其中涉及贫困村86个,实现全县有实际需求的行政村学前教育全覆盖。
(二)义务教育: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布局结构,加快贫困村义务教育发展。到xx年,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满足基本需要。到xx年,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
(三)职业教育:加大县职校面向贫困村的招生力度,努力提高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覆盖面,促进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大体相当。从xx年起,县职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全部免学费,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不断提高贫困家庭学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的比例,到xx年,县职校贫困家庭毕业生接受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40%。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机会
1.扩大贫困村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据《xx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依托小学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着力解决贫困村幼儿“无园上”的问题。
2.加大贫困村学生教育免学费和资助力度。完善学前教育投入分担机制,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市、县财政按2:8比例分担。全面落实国家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对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20xx元的标准免学费,县级财政落实20%的配套资金。为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20xx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贫困村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生源地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为贫困家庭考入高职(专科)、本科院校的学生每生每年解决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办好小学和教学点。人口相对集中的贫困村办好村小学,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贫困村办好必要的教学点,保障贫困村学生就近入学,采取多种措施改善贫困村小学和教学点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4.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到xx年底,在农村建成小学科学实验室50个、音乐教室50个、美术教室50个、计算机教室50个、多媒体教室500间、录播教室10个。到xx年,实现贫困村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班班通”建设覆盖所有班级,加强信息化课程资源配送,让贫困村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5.提升县内职业教育办学能力与水平。扩大县职校的办学规模,加强县职校品牌专业、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紧盯国家支持六盘山片区内贫困县发展职业教育的规划,积极与省市教育部门衔接,争取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项目。
(二)积极落实贫困家庭招生扶贫优惠政策
1.争取更多的高考招生扶贫政策。积极争取省属高校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地方高校农村生源专项招生计划向我县贫困村倾斜,增加贫困家庭子女进入省属和地方高校学习的机会。
2.依法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建立贫困村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制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使学龄儿童全部入学。落实县政府和教育部门控辍保学责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3.鼓励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加强中职招生宣传,吸引更多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职学校。积极宣传并落实五年一贯制、“2+2+1”、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单考单招、“3+4”中职升本科等贯通模式,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贫困村教师队伍培养培训
1.拓展贫困村教师补充渠道。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xx年)》,择优选拔高校毕业生补充农村师资,重点保障贫困村小学和教学点师资需求。为贫困村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创新方式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降低贫困村幼儿教师招录门槛,从大中专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招聘幼儿教师;鼓励引导办学规模缩小的中小学转岗富余教师到幼儿园任教。逐步解决贫困村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防止新的代课教师群体出现。
2.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继续实施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须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政策。每年落实10余名左右专项指标,用于解决农村中小学年龄50岁以上老教师的职称问题。
3.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积极推动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鼓励城镇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每年选派10名城区中小学负责人到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学期的挂职,每年选派50名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开展为期1年的支教。
4.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认真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市财政对贫困县区乡村教师每人每月50元的补助标准及县财政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补助标准。加快贫困乡镇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向贫困村教师倾斜。
5.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各类教师培训计划集中支持贫困村教师校长培训,国培、省培和市培计划每年培训贫困村10名幼儿园园长和100名教师。每年组织50名城区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开展送教活动,指导和带动贫困村学校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县职校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培训涉农专业教师3名、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20名,使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全面落实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使我县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的比例不断扩大。
(四)推动贫困村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1.按照产业培育要求,在县职校开办涉农专业培训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每年开展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和劳务品牌等各类培训工作。落实中高职贯通培养方案,培养多层次农业技术人才,参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2.充分利用县职校的优质资源,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积极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贫困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加大“两后生”培养力度。
四、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xx年完成43个20xx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贫困村幼儿园5个。xx年完成185个1000人以上有需求的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其中贫困村幼儿园建设88个。xx年完成134个1000人以下有需求的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其中贫困村幼儿园建设86个。(发展规划股负责)
(二)完成50个小学科学实验室建设、50个音乐教室、50个美术教室、50个计算机教室、500间多媒体教室建设和10个录播教室建设。(电教馆负责,xx年底完成)
(三)积极向上争取幼儿园教师名额支持计划。(人事股负责)
(四)xx年完成1500人中职招生任务,彻底满足贫困家庭学生上中职学校的需求。(教育股负责)
(五)为贫困家庭考入高职(专科),本科院校的学生每学年解决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中心负责)
(六)xx年争取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项目。
幼儿园被帮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2
根据市帮扶办《关于做好 年“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帮扶办〔 〕7号)要求,在去年“抓启动,抓发动,抓联动”的基础上,我局认真分析 年帮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明确帮扶重点,科学谋划,确保各项帮扶目标和事项落到实处并见成效。
一、帮扶村基本情况
乡 村是 县最偏远的一个纯彝族村,全村有7个村民小组,549人,党员10名,现有250余名农户已享受低保。主要产业有魔芋、核桃、牲畜、药材。农户每年有几个月时间可以上山采药材,主要以虫草为主,年收入几千至2万元不等。
存在问题:
(一)居住环境差,人畜混居现象严重;
(二)交通不便,只有2个组通公路,尚有5个组未通公路。
二、 年帮扶产业项目
(一)年内发展核桃200亩,发展魔芋100亩;
(二)计划完成全村10户农户的厕所改造;
(三)完成3组、4组、7组约4公里的联户路建设,55户农户院坝硬化(1400平方米)。
(四)指导帮扶村村支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指导村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
2.进一步完善村支部活动室的建设,帮助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习阵地作用。
三、帮扶工作措施
(一)成立帮扶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确定工作思路
由市防震减灾局和 县防震减灾局共同帮扶。原则是:市局落实帮扶资金,县局落实驻村干部;市县两局共同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联系村找路子,找项目,做好信息服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使村民增收致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民政部门职责出发,协同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以统筹帮扶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衔接,用准用好用足各项民政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着力解决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兜底保障机制。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在更好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的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兜底帮扶合力。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改革完善各项民政兜底保障制度,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具体要强化“七个帮扶”。
(一)强化“政策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帮尽帮。持续实施“收入豁免”政策,“十四五”期间扶贫项目保底收益、基础养老保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持续实施“支出核减”政策,加大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帮扶力度;持续实施“单人户”政策,帮助低收入家庭摆脱困境;持续实施“低保渐退”政策,防止过渡期内困难群众返贫致贫。(完成时限:20xx年末)
(二)强化“分类帮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急难救助对象在内的多层次救助体系,依据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困难,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符合条件应救尽救。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对象财产认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含),但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基本照护等必需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支出型困难家庭给予适当救助。(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三)强化“精准帮扶”。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建立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综合评估救助需求,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依据综合量化评审结果确定补助金发放标准,对一般救助对象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设定补差额度最低标准;对低保家庭中重病重残、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员给予重点保障,在差额补助的基础上参照当地低保标准一定比例增发补助金。(完成时限:20xx年末)
(四)强化“主动帮扶”。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对比等手段,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专项救助对象、失业人员、患有慢性病的困难群众、大病专项救治患者、重度残疾人、受灾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避免发生规模性返贫。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比对发现的风险信息开展入户摸排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做好登记备案,加强跟踪监测,按需转介相关部门予以帮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自治组织和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工作中发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末)
(五)强化“统筹帮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残疾人。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积极开展孤儿助医助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做好身故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为其减免相关费用。持续开展“爱心助行”“精准康复服务”和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等关爱服务。(完成时限:20xx年末)
(六)强化“社会帮扶”。以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整合民政领域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来源,依托乡镇(街道)现有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社工站,支持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社会救助和其他帮扶服务。持续开展“圆梦大学”“慈善助医”等助学、助医、助困慈善项目,对政府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七)强化“智慧帮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快实现信息跨部门和机构共享。建设社会救助资源库,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开展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加强“金民工程”全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应用推广,推进统建系统与自建系统整合联通,提升兜底保障信息化保障能力。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快捷、更高效。(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三、20xx年主要任务
(一)完善帮扶政策措施。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等配套政策。合理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实现可持续增长。(完成时限:20xx年末)
(二)健全帮扶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完善省级和各地困难群众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相适应的工作规则。(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三)提升帮扶经办能力。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救助需求。对接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统,适时在全省启动应用。进一步扩大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推进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联网查询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末)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下足“绣花”功夫,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确保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起职责范围内政策制定、进度安排、督促检查等工作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坚持“五化”统筹,明确重点任务,拟订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内部协同,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调研督导。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帮助基层发现和解决业务领域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巩固拓展工作成效。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对兜底保障工作与乡村振兴衔接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工作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