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心得体会(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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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精选13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1
4月份和5月份,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目的是让从事职业教育的老师更好的了解职业教育,融入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
职业教育从此以后不再是“二流教育”“次等教育”,而是一种和普通高等教育同等重要的教育类型,不存在层次之别。职业学校的学生上升通道已经打通,接受职业教育不再是“断头路”,职业教育已经形成了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通道,构建起服务全民终生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职生考大学不再是天方夜谭,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给职业学校和学生明确了发展目标和方向,身为职教老师,肩负责任重大,今后我将更加努力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我校发展职教事业出一份力。
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多措并举,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中职是职业教育的基础阶段,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我们职教人应不辱使命推动职业教育乘势而上。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个年轻人,掌握一技之长,既可安身立命,又能报效祖国,是值得称赞、感到光荣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内在本质和核心特色,更注重实训教学,让学生提前进入职业角色,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职业道德精神。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给职教学生带来了福音,从此职教学生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职教一员,围绕培养高质量的职教人才为工作重心,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为国家职教事业奋斗终生!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2
这些年,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质量一直被人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学校,担忧职业教育的前景,而近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则让职业教育有了新的突破和方向,解读新职业教育法,有较多的创新和亮点。
亮点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亮点二,职业教育认可有“绿码”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很好地解释了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
亮点三,打开职业教育上升的“阶梯”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教育学生上升的通道,这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同时新教育法设立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学历深造的通道。
此外,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国家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在认真阅读了新修订的《职教法》第三章二十七条后,针对本人培训工作深有感触,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是民生问题,发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鼓励返乡创业就业培训,提高高素质、高质量的乡村振兴人才,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二、加强校企精准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学生实习、就业的纽带。创新高质量的合作模式,明确校企合作初心和使命,促使校企双方互通有无,精准对接校企双方需求;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专业对应工作岗位、岗位对应工作任务、任务对应职业能能力的路径,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实现三方共赢。
最后,我会以“守规矩、敢担当、要积极、抓具体”为工作目标做好本职工作。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4
近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5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认真学习,主要有四方面的感受体会:
一、感受到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让我们更加清晰的认识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应有的社会地位及其重要性。
二、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通过学习感受到职业教育工作者所肩负的职责和重担。感受到国家赋予每一名职业教育工的职责、重担和光荣使命。
三、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关心。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感受到了国家对职教工作者的关心关怀,让每个职教者都能够全身心投入到职业教育中去。
四、感受到锦堂学校发展的机遇。
1905年被誉为“办学三贤”之一的吴锦堂先生,以钜资筹备创建锦堂学校,十易其名,弦歌不绝,教育不息。我校具有得天独厚的品牌优势和文化底蕴,我们定将继续发扬时不我待的奋进精神,立足教育阵地,开拓进取,加快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有了新职业教育法的保驾护航,将会把锦堂学校带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更好地把“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职教宗旨落到实处,擦亮“锦堂”教育品牌。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5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通过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感受到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教育者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通过学习,对职业教育政策和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通过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多措并举,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我认为,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是教育的永恒主题。作为乡镇职业教育工作人员,要根据群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学习内容,让职业教育真正发挥作用,真正让群众有所收获,能够提高农村百姓的生活品质和生产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为建设新时代新型农村贡献力量。
总而言之,我坚信,《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后,将会实质性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全方面振兴。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6
5月1号,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出台实施,这对职业教育是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从事职教工作二十六年的职教教师,我由衷地感到职业教育事业的春天再次到来。通过学习,我认为:
第一,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为解决现存的职业教育遇到的一系列难题扫除了法制上、政策上、社会地位上、思想观念上的障碍,首次明确提出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职业教育作了最重要的定位,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尽其才、待遇公平、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都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社会普遍存在的“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等陈规陋习和偏见将被改变。
第二,新《职业教育法》提出的“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新导向将引领新时代的择校、择业观。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这为更多的有志学子进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实现自己的大国工匠的梦想开辟了道路。
第三,作为一名职业教育人,我们应不辱使命推动职业教育乘势而上。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个年轻人,掌握一技之长,既可安身立命,又能报效祖国,是值得称赞、感到光荣的。在今后的职教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校贯彻执行好新《职业教育法》,突出就业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我坚信,新《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后,将会大大促进我校实现快速发展。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7
通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使我认识到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教育类型来定位,是构建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础。新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规定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
作为一名职业教育的教师应该通过职业教育,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去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合理处理好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之间的关系;特别要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坚持以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教育、敬业教育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处理好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既要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还要让学生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8
我国的职业教育缺乏的就是注重实践,过多的注重理论的讲解和灌输,现在我们也意识到它的重要性。我们学校的职业教育对学生动手能力培养这块也还是比较欠缺的。从“双元制”办学体制的过程中我们要意识到,我们必须要立足本地,立足本专业,发挥自身优势,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不可赶时髦,追潮流,否则不仅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反而会使学校无立足之地。在强化培养学生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过程中,还必须重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企业发展以至于国家发展是长期的,必须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和思路,不可盲目。职业学校的教学任务主要是以专业理论来辅导和提高学员在企业中的实践培训成果,加深和补充普通教育的任务。德国职业学校大约60%是专业课程。40%是普通教育课程。在整个办学过程中,“双元制”采取的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办学模式,培训企业起到主导作用,即由培训企业提供岗位需求,学校与企业共同协商,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整个教学过程。
从以上模式可以看出,企业的技能培训是“双元制”的主体,职业学校的教育是服务于企业培训的。今后我们学校还应更多的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增强校企合作的范围,发挥企业的优势作用,从而更好的为我们学校服务。
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与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要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必须先提升老师的技能水平。我们常常说:“给学生一碗水,那自己必须要有一桶水。”德国对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十分重视,建立了一套比较严格的制度。比如对教师的学历和资历;专职与位职的结合:教师本身的培训与进修:品德和技能的示范作用:严格的考核制度等方面,都作了精心的规定。
我们学校虽然以加强对口升学尚有一席生存之地,但要长远发展,一定要加强对老师的培训,建立一套更完善的制度,不断的提高老师的专业技能,从而达到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9
这段时间,我读了李镇西老师的《民主与教育》,体会特别深刻。我很庆幸自己是一名教师。因为教师这个职业能够获得千万人的信任,拥有千百人的爱戴,因为教师能够真正体验到人生历程中最宝贵的真情。六的教学生涯,让我逐渐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快乐,让我体味到了当教师的崇高,也让我领悟到了作为教师成功的真谛那就是――走近学生,就是完善生命。
一、教师的快乐,来自学生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的心更加透彻了,因为对这些经验的汲取,使我更自信的走近我的学生,让我更自觉地去研究我的学生,去发现他们身上的优点,寻找与学生交流与沟通的桥梁,从而把学生的纯真的心灵开启,把学生智慧的火花点燃。每当接到学生的喜报时,或者看到学生的进步时,我就有一种收获硕果的快慰。特别是在课堂中,我常与学生一起做同样的事,甚至是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比如我的倾情的示范朗读,我的感情丰富的下水文,都赢得了学生热烈的掌声,也拉近了我和学生在课堂中的距离。虽然现在的我还如此渺小,缺乏陶行知先生那种拼命的工作热情,没有苏霍姆林斯基的那种敏锐的眼光,更没有孔子的聪慧心智,但我已尝到了教书育人工作中的甜头,生活中以获得了充实与满足。我想,我会让这份快乐延续,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二、教师的崇高,来自学生
教师是学生心目中的偶像。具有高尚的的师德,才会得到学生的尊重,教师自己也才能从中体会到自身的崇高所在。常听学生家长说“我家的孩子只听老师的,老师的话简直比圣旨还灵,回到家里就谁的话都不听了。”由此看来,我作为教师想到了学生的向师性,这是一种纯洁的美好的心理品质,我们当教师的要好好地利用和开发。特别是在学习了魏书生老师的教育理论后,我也曾刻意仿效,在班上定下“规矩”:凡是老师或学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就要当场表演一个节目,没想到这一举措竟然让我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威信。在教学中,我有意或无意中出了这个那个错,学生都会及时地为我指出,我也自觉“遵规守章”,每次都认真的为学生唱一首歌。这样的“惩罚”却博得了学生的欢心,不仅师生之间的关系逐渐融洽,班级气氛也极为活跃。
也许,这正体现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
三、教师的成功,来自学生
要当一名优秀的教师,首先就认识教师是什么?要教好自己的学生,首先必须认识学生是什么?答案是显然的:教师是人,学生也是人。
如何做人?其实这不只是学生应该学会的,更应该是我们教师要学会的!从众多的教育家的言行中我们不难发现,做人贵在“求真”。只有“真”才是美,只有“真”才会善。我的这种感受是在学习过程中的积累,一直以来,我就以教育家的成功经验为借鉴,坚持以“认真负责”处世,以“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为原则,我觉得,作为一位教师,首先必须做到:
一、说到做到,从不失信;
二、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三、尊重学生,一视同仁;
四、讲求效率,仔细认真;
五、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六、精读细讲,教学相长。
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想一想今天学生又将演出一幕怎样的好戏?我今天又将看到孩子们的什么新花样?我自己又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事?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10
在市教育局组织领导下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学习培训,培训内容涉及中职教育形式、中职教学重点、中职教改动向,让我对中职教育的认识更加深刻,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再反思;通过专家讲座、学科课程理论分析加实验演练活动形式,将我领入plc技术课程这一新的教学领域。几天的培训学习到:
1、对教学资源与信息技术相整合的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刻理解。
2、运用现代最先进的教育教学资源为学科教学服务,对运用培训所学教学设计的理解和运用。
3、深处感受到了国家对我国中职教育做出巨大资金投入所带来的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4、从我本人来说,我感觉到自己身上的教育教学任务更重、责任更大,从内心深处暗暗地提高了对自己的要求,今后的工作一定有更大的进步!
通过这段专业化的培训,使我深受启发,新的教学理念,新的思维方式,新的课程评价观,强烈冲击着现有的教师教育体系,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在加快工业化的步伐,大力发展中职教育的同时,迫切要求广大教师加快学习,进修,尽快提高专业化水平。教师劳动不同于一般的劳动,教师的专业包括学科专业和教育专业两个方面。学生是教师的劳动产品,教师的专业水平的高低反映产品质量的好坏。
作为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不仅具备教师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还要有丰富的现代新型知识和实践能力,恰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效率。做到会、熟、精、专是我们这一批年轻教师的培训目标,以后会在教学中不断的去充实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专业教师。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11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教育改革上的重大成果,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对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通过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普高和职高同等重视、同等保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二、积极推进职高与普高协同发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原法中的“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三、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围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主体,明确了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学校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教育职责,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技能,企业单位则需要保障公平就业和职业技能衔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受法律保护。
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明了,发展路径也越来越清晰。作为从事职业教育领域的一份子,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引领下,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干能力的新一代人。
职业教育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篇12
从事职业教育20多年,今年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新的修订,并于5月1日正式实行,作为一名老职业教育者来说是庆幸的,说明我们的工作是有前途的,国家用法律的武器为职业教育保驾护航,充分肯定了职业教育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重要性,利国利民,国家发展之大计。
作为职业教育者,首要任务是大力宣传新的职业教育法,国家虽然新修订了职业教育法,但对于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及其家长来说关注不会太多、了解不会太深,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法,让学生和家长认识到:
第一,“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不存在孩子上了职业学校就低人一等,家长没有面子,在朋友和乡亲面前抬不超头,破除“崇尚学历,漠视技能”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保障孩子就业和职业发展方面与普高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才能让职业院校培养出更多的“工匠”,为制造强国及智造强国提供人才支,孩子大有可为;
第二,宣传职业教育不是“断头教育”。新《职业教育法》第五十三条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不但可以优质就业,还可以上高职高专、本科和研究生,新教育法打开了中职毕业生升学通道,实现了体系贯通。
20xx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职业教育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的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作为从事职教工作十几年的教育一线工作者,我由衷地感到职业教育事业的春天来临了。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职业教育重新进行了重要定位,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新《职业教育法》提出“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新导向将引领新时代的择校、择业观。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的完善为弘扬新时代择校择业新风尚提供了保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为更多的有志学子实现自己的大国工匠梦想开辟了道路。
我们将按照新职业教育法的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积极投身于职业教育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