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车发现未做pdi测试并且pdi报告作假,提车后发现问题是pdi检过项目的可以退换车么

2023-09-21 11:08: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如果新车发现未做pdi测试并且pdi报告作假,提车后发现问题是pdi检过项目的可以退换车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汽车PDI检测报告

2021.2.25更新。最近一直忙,公司事多,一直没有更新,现在这件事差不多算是走到收尾阶段了,目前4s的方案是将车回收,然后再将和原车价的差额补给我。从2.1开始维权,到2.5刘京说车开始介入帮助维权,持续了25天。在整个过程中,起到最大作用的就是,媒体介入。这里对京哥表示非常非常非常的感谢。如果没有他们帮忙,我估计我的维权过程会很长,当然了,还有很多提供帮助及意见的媒体人或者平台,比如汽车投诉网、梨视频、车质网、消费者报道等等,都联系我了,提供了一些建议和帮助,也十分感谢。

补充一句,维权是要有理有据的。如果你认为自己有理,合情合法,那么就留好证据,刚就是了。

2021.2.10更新。昨天在刘京联系厂家后厂家再次联系我,还是记录问题,反馈回4s店。我说您记录得五六次了吧?翻翻前边的行不。当然,4s依旧不理我。大众牛皮!!!(破音)

2021.2.8更新。4s接电话了,但是木人反馈。这架势感觉4s很硬气啊。

2021.2.5更新。今天河北音乐广播广播的刘京说车栏目联系我帮忙维权,十分感谢。4s店没接电话。不知道不屑,还是不敢,还是说正在准备点啥。厂家接到栏目的电话后给我回电话了,不过还是轱辘话,记录反馈。

今天想再多说一点。有朋友说最后肯定还是修车。可能在他们的心里这么点小问题(当然现在还不知道问题在哪,究竟大不大)怎么可能会给你换车,修修得了,差不多得了,折腾啥呢,还不够费劲的呢。但是我感觉这个世界上道理不是这样的。如果4s检测了,这么明显的问题就会发现,4s不检测那这个风险就会到消费者消费者身上。是,法律没规定强制检定,厂家要求必须检定了么?汽车行业出规范了么?那为啥4s还不做?因为他感觉不做也没人追究他的责任,他感觉不做也不会有人费老劲给他们折腾,他感觉不做没检出来大不了就修呗。但是,今天我较较真,明天你较较真,后天他较较真,总有一天4s会严格的做,严格的执行厂家的规定和行业规范。如果你,我,他都不较真,那4s还不会做,我这次不是大问题,万一下一次下个人出一次大问题呢

这次可能我到最后浪费了时间精力金钱,然后4s还是给我修车,但是我清楚,你看了这篇回答你买车时会看pdi,别人也会,可能看到的人不买,但是他们的朋友买车时,他们就会告诉他要看pdi。

这就我现在瞎折腾的意义。

2021.2.4更新。目前厂家投诉已经反映给4s店,4s店一个售后总监回馈了,但是仍然坚持只修车,我说我的观点就是只有双方达成我购买的车在销售给我之前就有问题这个共识才能开始谈修车谈赔偿。她态度开始变得恶劣,说我只管修车不管别的。我说那你找你们质量部门和我联系吧,拒绝并挂电话。她但是挺干脆,我说你们pdi没做才导致我买到有问题的车,然后她说我们每个车都做了,还有记录,说的还挺硬气。

别的情况就是,在车质网、汽车投诉网、12315平台、汽车之家、懂车帝上投诉了。车质网和汽车投诉网有反馈。这里感谢一下汽车投诉网,客服给我普及了半天知识,并告诉我应该怎么维权。另外一个石家庄丰田4s店的朋友说这样的在他们店能退车。买俩大众了,下次改丰田了。

下一步准备发发微博、抖音、快手啥的增加一下扩散度试试。

以下原回答,稍微修改了下。

本人做答。目前做的工作是已向消协投诉,也已向一汽厂家投诉。

我在石家庄冀中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西二环槐安路交叉口南行300米路西)买了辆20款探影(1.5L自动悦)。提车后相当于第二天发现右倒车镜无法电动调节。在经4s店拆解两个车门过程中还发现另外两个问题,1.主驾驶位车门开门时仪表盘无提示;2.在通电状态下扳动右后视镜调节旋钮,仪表盘报点火开关开启。4s技术人员更换两个车门上的开关,控制器,量线后判断是车内线束有短路或者断路,并且无法判断在哪个位置,需要继续拆解主驾驶左侧底板及中控台左侧挡板,我制止他们并要求退换车辆,因为拆解到这里已经能判断出不是我开两天车就能出现的,而是出店的时候就存在的,这个4s店技术人员也这么承认。但是4s店仅承诺维修,我不同意。理由如下,在购车当天专门问过4s店销售人员车有没有问题,其回答是车一点问题没有,不用看了,人家专业的已经看过了。并且4s店提供了PDI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各项正常。其中包含内外后视镜,车门,且无故障报警。但其实我提车当天仪表盘就各种报警,4s说是油位低,加了油以后还是各种报警比如发动机故障、EPC故障等,就把车放店里维修,再提车的时候给的原因是运输模式没有解除。据此,我认为是4s店根本没有按照规定做pdi测试,并且提供了虚假的报告。这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我买了一辆问题很明显的车。而且在拆解汽车寻找问题过程中,我质问该店人员是否进行了pdi测试,这属于厂家要求必须做的,并且是到消费者手中验证是否合格的最后一道岗,而该店人员却一再解释库房人员技术素质低不会测试,且销售车辆较多,所以实际上也不会对车辆进行检测,就这么直接把未知状态的车辆交付给消费者。基于以上原因,我认定4s店主观上未测试并提供虚假报告,这份涉及车辆性能正常的报告导致我做出了买车的真实表示,这属于欺瞒或者欺诈,其言语及书面文件诱导我相信该车没问题,才购买了此车。

该店人员一直在强调这属于三包法的维修项。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三包法适用的条件是生产者、销售者已经依法全面履行其义务。而在我购车过程中4s店并未全面履行其义务,并未按照法规、行规及生产商要求的必须进行pdi检测并出具真实报告再如实告知消费者,因此并不属于三包法适用范围而是应该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管检测,及出具真实报告,还是如实告知都是其应履行的义务,其都未做到,所以我认为我要求退换车比较合理。

同时,我感觉相关部门及生产商能对该店进行调查,媒体也应该调查一下他们。通过该事件可以看出该店在质量管理方面已经存在重大缺陷,竟然连必须要进行的pdi检测都是不做直接出具虚假报告,这会失去对其所销售出汽车质量的控制,所有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由消费者承担未检测的后果。这是对消费者权益极大的损害。按他们的做法,所有的车不检测就销售出去,等出了问题就用三包法来规避自己应尽的检测义务,以质保期打发消费者,那规则的指定还有何意义,生产规范销售规范的制定还有何意义。这种做法对于汽车这种关乎人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对于这个行业,难道不是一种讽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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