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务课心得体会 法学学习与法律工作的桥梁——法律检索

2023-10-21 10:39: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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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务课心得体会

2014年12月1日,我第一次和德国导师碰面,敲定硕士论文题目之后,助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手把手地教我使用了各类法律数据库的使用方法。

2015年12月1日,我踏入律师事务所开始实习。律师助理第一次给我分派的任务是法律检索。同样,在布置任务后他首先给我详细讲述了进行法律检索的方法。

我举这两个例子是想说明:法律检索是一条横贯整个法律学习和法律工作的桥梁。法律检索并不是神话般的高端技能,但也不是一项人皆可为的工作,通过下面的文字希望能够帮助所有初入律所的新人们建立起法律学习和法律工作的桥梁,尽快适应律所的工作。

常听到这样的抱怨:我司考考了那么高的分,那天老板让我查个问题,我才发现我还是什么都不会!或者,在看招聘信息的时候会有这样的顾虑:这个知识产权组在招聘,可是我对知识产权法一点也不熟悉,都忘了!此时我们不禁要反问,是真的什么都不会吗?是真的一点也不熟悉吗?其实不然,由于我们在学生阶段,为了应付考试常常只关注知识而往往忽略学习方法,对于法律而言,法律检索是学习法律的学习方法或者说是学习工具。

根据我在朋友圈的一项微调查显示,在我从事律师工作的朋友当中,有62.5%的人称法律检索工作占据了他们一天工作内容的50%,也就是说,大部分律师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在做法律检索,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什么是法律检索?如何做法律检索呢?其实,关于法律检索的文章已经有很多,其中不乏有非常系统介绍法律检索方法、技能以及工具的深度好文,下面的文字主要是为了帮助各位初入律所的新人,通过重新认识法律检索来建立起法律学习和法律工作的桥梁。

(一)法律检索会出现在哪里?

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年我们就会学习法理学,大陆法学的法学方法论告诉我们在解决法律问题时应当利用三段论,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对于这一概念大家都不生疏,甚至于熟悉到已经忘却我们在如何使用它。其实,每当客户提出一个具体的事实问题,就有一个小前提摆在我们面前,律师的职责就是通过将事实问题与作为大前提的法律法规进行匹配,从而得出客户需要的结论。那么律师如何从浩瀚的法律文件中选出能够与客户需求相匹配的“大前提”呢?此时,法律检索就应运而生了。

我们需要利用法律检索来寻找法律依据,比较常见的就是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检索。但是,与无法面面俱到地调整社会生活的法典不同,律师的工作往往是琐碎、细小、复杂的,甚至于很多时候无法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找到办事依据,而需要我们通过多元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如,我们需要通过打电话给工商部门,询问打印公司变更登记信息所需要携带的证件;或者跟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沟通,帮助客户进行重要事件的公正;又或者我们需要通过搜寻大量与我们所遇案件相似的生效裁判文书,来探寻法官的判案思路,从而确定自己的诉讼策略。有时,甚至要检索法院的审判会议纪要来获取法院对某些问题的裁判精神等。

凡此种种,都可以成为律所实践工作中的“法律检索”,无论它以什么形式表现,始终都是在寻找一个“依据”。所以,可以这样讲,与法律相关的一切检索都可以称之为法律检索。

(二)如何进行法律检索?

在互联网时代,很多信息我们都可以通过网络获取。同样,法律检索也可以通过各式各样的新兴工具实现,事实上,现在已经几乎没有律师单纯依靠厚重的法典来实现法律检索。鉴于法律文件的时效性,利用互联网进行法律检索能够确保检索资源的有效性。我们可以打开百度,轻松搜索到法律文件,甚至通过手机微信就能够检索到最新的法规更新信息,同时我们也用海量的法律数据库,例如比较传统的北大法宝,也有新兴的无讼等等。可是,拥有多样的搜索工具以及强大的知识储备,在面对某个法律问题时,我们仍会感到束手无策,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这与不知道如何进行法律检索有直接关系,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掌握进行法律检索的科学思路。通过对实习工作的总结,我认为以下四个步骤比较适合初期入职律所的实习生和初级律师进行法律检索:

1.标识别法律问题

根据律师所述的要求,提炼出法律关系,确定检索的大致知识领域,甚至预判可能的检索结果,简而言之就是:要知道律师想要什么?

2.确立检索思路

检索的思路其实就是检索的层级,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按照法律层级进行检索,例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另外也不可忽视实际案例的检索,案例的检索可以按照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本地相关案例进行检索。

3.进行实际检索

按照检索思路对法律问题进行检索,非常重要的是要在法律检索的过程中做好检索记录。一方面,检索记录应当着重记录检索结果的来源便于复查;另一方面,检索记录还应当将可能出现的检索记录进行分类,以便制作检索报告。

4.形成检索结果

将所有检索到的结果经过筛选、分类,汇总成文字信息,汇报给责任律师,方便他们的下一步工作。

如果按照这样一个系统的思路来做法律检索,法律检索就不会出现病急乱投医的现象。此外,在检索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遇到自己无法确定的部分,还应当及时和律师进行沟通,防止在检索中走弯路。

我的一位老师说:

想要做好法律研究,首先要具备法律检索的技能,可以获取大量的法律信息作为研究基础;其次要掌握一门外语,可以阅读大量的外国文献以丰富研究内容;最后加上一点人生阅历,保证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这话看起来似乎和想要做律师的我们没什么关系,但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律所业务呈现多元化和国际化的今天,这话同样适用于一名优秀的律师。所以,在选择成为律师的这一刻起,请不要停止学习的脚步,做好每一次法律检索,实现从“法学人”到“法律人”的完美转换,从细微处累积经验,成为优秀的大律师。

◉ 作者:丁婉静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科隆大学分别获得硕士学位;曾经工作于北京某顶级红圈律师事务所,高端检索工作经验丰富;深入研究检索多年,熟悉互联网+大数据的背景知识和运营逻辑,曾赴多家大型检索服务提供商从事调研工作,是一位法律检索领域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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