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事故心得体会(丰城电厂特大安全事故的反思)

2023-03-18 06:33: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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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事故心得体会

近日,国务院严肃处理了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司法机关已对3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含3名监理人员)。

2016年的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短短十几分钟,整个施工平台完全坍塌,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第50节模板,致使第50节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从底部最薄弱处开始坍塌,造成第50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坠落物冲击与筒壁内侧连接的平桥附着拉索,导致平桥也整体倒塌。

安全生产事故背后,与建设单位压缩工期、施工单位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监理单位过程监督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安全意识不足等有关。

就丰城电厂事故,自己做为一名监理人员有必要从监理单位的职责与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反思。

1、试验检测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

说起试验检测,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本事故的调查报告中,“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第50节模板而导致开始坍塌”。若施工或监理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砼的强度检测,用数据来指导施工的话,也不会出现拆模过早的问题。

同样在我们的《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中,桥梁、涵洞等构造物的拆模强度都有明确的规定,甚至涵背回填和水泥砼路面的拆模强度都有要求。在今年的一个工地中的水泥砼路面第一天的施工,就因为劳务队不听劝阻拆模过早而造成局部砼路面出现砼掉块不齐等现象,虽没造质量和安全事故但也影响了砼路面的外观。在隧道的施工过程中,全过程的试验检测监控更显的重要,曾经发生过隧道在施工中坍塌,个别隧道在通车后出现渗漏等,加强公路隧道的试验检测监控是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方法。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公路桥隧施工中试验检测的重要性。

2、对施工的资金投入是保证安全的前提

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为了节省投资,购进的模板基本以满足正常施工进度,若加快工程进度,模板一般都不能满足周转要求。本次的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在砼强度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就拆除模板,这就说明一个问题,在提出“大干一百天”的压缩工期下,施工单位并未增加购置模板,所以施工队就不顾质量安全,早拆早用,而造成砼因拆模过早而坍塌。压缩工期,就会导致不按规律组织生产的风险,极易导致建设工程事故的发生。在这点上,施工单位应该根据工期的调整而加大投入。

在去年大王工地的施工中,当发现立柱模板不能满足进度的要求,二处就增加投入,重新定置了两套新的模板,保证了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因工期的调整或施工条件的变化而加大设备、人员等的投入,与施工要求相适应。

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往往不重视安全经费的投入,对项目公司及业主的安全检查浮于形式,总想为了节省成本而投机取巧减少安全方面的投入。殊不知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是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体,光把工作的精力放在加速施工,节省成本上,其结果不仅在生产过程中事故在所难免,而且因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增加施工的成本。安全生产是是从业单位保证经济效益的前提和条件,而经济效益是安全生产的目的和归宿。当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首先考虑的应当是安全,要以正确的态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增加安全资金的投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真正地从安全生产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不到位

安全素质的提高是一切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等得以顺利贯彻的前提,教育是公认的解决安全问题的重要抓手,各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应熟悉各种规范、规程和安全条例,有必要实施岗位再培训,从源头上防止技术失误的出现。

在本事故中,施工单位项目部虽然编制了《7号冷却塔筒壁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筒壁工程施工工艺技术、强制性条文、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辨识及环境辨识与控制等部分。我个人认为,这只是为了上报资料所用,在多数施工现实情况中,施工单位往往都是采用复制粘贴的套路,与本项目实际施工脱离。包括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的技术安全交底也往往是流于形式,起不到真正的做用。在本事故中部分新入职人员未进行监理工作业务岗前培训,项目监理机构安排未经过岗前监理业务培训人员独立开展旁站及见证等监理工作,造成监理工作严重失职。

规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员的到岗及上岗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其做好自身职责,已经被事实证明是切实保证施工过程安全的重要抓手。更重要的是必须将自身的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4、不按程序管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施工正常程序,各节筒壁混凝土拆模前,应进行强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给施工单位项目部工程部长,工程部长视情况再安排劳务作业队伍进行拆模作业。筒壁工程的模板安装和拆除作业属于现场见证点,需要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见证和验收拆模作业。

本安全事故中,施工单位项目部从未将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进行强度检测,施工单位项目部在7号冷却塔筒壁施工过程中,没有关于拆模作业的管理规定,也没有任何拆模的书面控制记录,也从未在拆模前通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除施工单位项目部明确要求暂停拆模的情况外,劳务作业队伍一直自行持续模板搭设、混凝土浇筑、钢筋绑扎、拆模等工序的循环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程序验收并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监理单位必须按程序进行验收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应该成为我们每位从业者的座佑铭。尤其是涉及结构安全及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更应该认真详细,这样才能保证质量和安全。

5、因监理单位及人员的不做为而未避免事故的发生

本安全事件中,监理单位上海斯耐迪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置较少,公司在对项目监理部的检查工作中,未发现和纠正现场监理工作严重失职等问题。监理人员对拆模工序等风险控制点失管失控。项目监理部未按照规定细化相应监理措施,未提出监理人员要对拆模工序现场见证等要求。

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未发现方案中缺少拆模工序管理措施的问题,未纠正施工单位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在拆模前不进行混凝土试块强度检测的违规行为。

项目监理部未针对施工进度调整加强现场监理工作,未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巡检不力,对垂直交叉作业问题未进行有效监督并督促整改,未按要求在浇筑混凝土时旁站,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的问题监理不到位等。

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文件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一个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参建单位共同麻痹、违规违章造成的,若有一方参建者操起心、担起责,也可能就会避免一场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做为一名监理人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加强技术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旁站和巡视,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必须深究和跟踪,这样才能不辱使命,方可善终。

6、天气情况对施工安全的影响

本事故中,对气温骤降的应对缺少管控。施工单位项目部在获知施工期间气温骤降的预报信息后,施工单位项目部总工安排工程部通知试验室,增加早强剂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以增加混凝土早期强度。但直至事故发生,该工作没有得到落实。施工单位项目部总工、工程部长认为当时江西丰城的天气条件尚未达到冬期施工的标准并未按冬期施工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直至事故发生时,项目部一直没有制定冬期施工方案。

在2014年7月的三淅高速监理中,项目公司、施工单位都提前下发了防汛文件及要求。在预报汛期来临之前,大部分的劳务队都将驻地帐篷和人员设备移至安全的高地,但有一个劳务队却不相信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仍然把民工、设备等安排在桥梁施工的河道中,结果卢氏的一场洪水把他们的设备全部冲走,造成财产损失十余万元,万幸是没造成人员伤亡,这样的教训举不胜举。

干工程并不要求每个从业人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尊重规律、相信科学还是必须的。现在科学发达,天气预报相当准确,做为工程人必须要时刻关注气候的变化,并按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的发生。

7、安全事故,重在预控

“海恩法则”认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

一般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都要要求施工单位做好详细的安全事故预案,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施工方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而本事故中,施工单位只编制了《7号冷却塔筒壁施工方案》并未见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等。

作为公路参与者要做到克服侥幸心理,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自觉加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排除安全生产的隐患,防患于未然。

交通运输部在2017年9月4日公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公路水运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从业单位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2017年6月7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各从业单位的安全职责有明确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这样定义的: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丰城电厂特大安全事故的刑事处理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治国并非儿戏。安全管理必须引起我们参建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重视。

工程事故的发生给涉及事故的个人、单位以及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强调安全永远不为过,必须日日讲、月月讲、年年讲。做为我们每一位工程人都应该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时刻把安全作为第一标准,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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