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要约和承诺 A01 合同的订立,要约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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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去火车站,我向经过我家的公车招手并且上车,一句话也没有说。(1)上车这个行为有法律意义吗?(2)有什么法律意义(3)因此成立了哪种法律行为
解析:合同的订立,要约和承诺。对公车的定义:(1)公交车(2)出租车。两者有轻微的区别:我国运营的公交车不存在拒载的情况,负有强制缔约义务。出租车根据当地规定,可能有拒载的权利,不负强制缔约义务。当然,本问题的重点不是强制缔约义务。
答(公车指公交车):
(1)有法律意义。
(2)公交车有统一的定价和固定的路线,类似于“格式合同”。定价和路线对社会公布之后,表示要约,原则上立即生效,上车表示承诺,合同成立生效。从另一个角度看,即公交车具有“强制缔约义务”。
(3)承诺。合同生效。
答(公车指出租车):
(1)有法律意义。
(2)出租车有统一的定价,类似于“格式合同”。定价对社会公布之后,表示要约,原则上立即生效,上车表示承诺,合同成立生效。
(3)承诺。合同生效。
知识点:
1.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
3.出租车拒载:出租车拒载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在大中城市表现得尤为明显,即空载出租车的司机认为消费者所要求到达的路途过短、过于偏远无法再返程载客、担心交通高峰堵车等原因,而拒绝接载顾客。出租车司机拒载的理由是如果出租车司机接载上述情形下的顾客,出租车司机本身的经济利益可能会遭受损害。“为了保障公众的民生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就有必要对垄断加以规制。于是,公用事业的强制缔约应运而生。”从法律角度看,出租车行业属于公共运输业,出租车司机与顾客之间需要按照强制缔约规则缔结客运合同,司机如果并非出于正当理由拒绝载客,会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从实际情形来看,除非乘客投诉,否则难以要求司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载现象表明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但是其根本的原因是出租车投放数量有限,导致司机想接载优质客户、拒绝非优质客户,以获取更高的经济收益,即产品供应不足,是造成出租车拒载的根本原因;服务水平低下,服务意识不够,是造成出租车拒载的直接原因。(王珏轶. 我国出租车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2.)
4.航班拒载:指航空承运人单方面拒绝与旅客订立客运合同或者拒绝搭载旅客的情形。拒绝与旅客签订运输合同发生的时间早于拒绝搭载旅客,前者之拒载是在合同成立前就将乘客排除在航空公司服务范围之外,后者往往是在客运合同生效后,由于旅客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合同约定而被拒绝搭载,比如携带危险物,未过安检,身份证件效力存在问题等等。 (余杰. 航空承运人拒载的法律问题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7.)
5.强制缔约:强制缔约是市场中的商品或者服务提供人,基于社会保障、维护市场开放和良性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和人格平等原则而负担必须与交易相对人订立合同的义务。(朱岩.强制缔约制度研究[J].清华法学,2011,5(01):62-81.)
6.字词(搜狗百科):
珏[ jué ],合在一起的两块玉。
轶[ yì ] ,1.超过。 2.散失:~事(没有正式记载的事)。
总结:本次的讨论是比较简单的,但是拓展的“强制缔约义务”,有很深的讨论空间,下次有机会我们再行探讨,有兴趣的可以查阅相关资料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