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倡议书(从“头”做起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倡议书(从“头”做起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个人安全、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大量人员伤亡。对此,陇西县公安局呼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平安,请在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规范骑行行为。在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含共享单车)时全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依法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不在机动车道内骑乘电动自行车,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自觉靠车道右侧行驶;注重文明礼让,不随意在车流中穿行;转弯前先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在车前突然拐弯;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饮酒后不骑车;停车时自觉停放至规定区域,不乱停乱放。
二、请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主动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宣传者。以身作则,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骑行人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请重点群体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带头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质量安全要重视,生命无价,安全第一!关爱生命,从“头”做起!。从安全性考虑,一定要佩戴经过国家CCC认证的安全头盔。建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
陇西县公安局也将把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常态化治理工作中,通过先教育、再警告、后处罚的原则,逐步提升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今天做起,迅速将“不习惯”或“等待观望”的观念转化为主动佩戴,通过自身让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逐渐意识到佩戴安全头盔对自身安全防护的重要性,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同享受文明的交通环境!
陇西县公安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