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5210空难

2023-09-29 06:10: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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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新闻报道范文

一、重大灾难报道中新闻业的职责与挑战

不管在任何媒介环境下,只要机构媒体存在一天,在重大灾难发生时,它的首要职责永远都是第一时间抵达现场。

还记得汶川地震发生时最早徒步进入灾区的《南方周末》记者以及该报推出的重磅特刊《汶川九歌——大地震现场报告》吗?还记得新华社发出震后汶川县城的第一张图片、整个救灾期间总社和分社共16路一百多名记者在现场吗?还记得《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林天宏的特稿《回家》吗?去现场,是新闻业之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色使然,是机构媒体和记者的职责所系,也是构成公众知情权的要件——第一时间记录和呈现现场,以尽可能充分的事实性信息揭示事件的状态和前因后果、引发公共关注、监督相关部门调查取证问责、协助社会动员和人道主义救援,这些都是新闻业这一社会角色应该承担的社会公共责任。

此外,对死者的哀悼和纪念、对生者的情感抚慰,也是新闻业发挥其社会公共知识生产的社会功能、凝聚“想象的共同体”的题中之义。至于如何定义什么是现场、去现场之后记者报道什么、如何报道,编辑如何把关、如何刊发,则是另外的既关涉新闻理念也关涉业务技能的话题。然而所有这些讨论,都不能成为阻碍记者抵达现场的理由。

新技术、数字化、移动社交媒介构成的新传播环境,给机构媒介带来的挑战,不仅仅是针对重大灾难事故报道。“新闻业危机”是近十多年来全世界机构媒体共同面临的难题。受众流失,广告流失,社交媒体的“去中心化”“实时更新”“群内新闻”使得机构媒体采集发布新闻的文化和职业权威被取代、基于工业化时代新闻生产范式的采编流程被颠覆、生产的新闻报道在“多点对多点”传播的庞大信息池里被稀释、新闻业甚至不再是一个值得年轻人投身的令人尊重的行业。

对于重大灾难报道而言,机构媒体当下的双重尴尬处境在于,一方面灾难现场附近公众第一时间发布于社交平台的一手信息和相关讨论,尽管碎片化,却往往早于机构媒体,另一方面机构媒体接近灾难现场又遭遇资格认定或层层受阻。在这样的双重尴尬处境中,MU5375航班事故发生后,较早刊发相关报道的机构媒体如人民日报记者坠机现场哽咽的短视频、澎湃新闻整合社交平台内容如微信视频号《监控拍下东航客机坠落瞬间,机头朝下直线坠落,空中疑未解体》配乐短视频,还有被诟病“侵扰悲痛”的《每日人物》特稿《MU5735航班上的人们》,其核心的事实性信息增量都较为有限。

就像有业界朋友所说的那样,空难这样的重大灾难,第一现场最核心的新闻信息增量,多半无法来自遇难者家属,第一时间采访遇难者家属在正常的采访环境中的确不是最必要的。但当官方新闻发布会成了机构媒体和公众获取核心信息增量的最主要甚至唯一渠道,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机构媒介力图从所谓第二现场着手,从外围着手,从遇难者的亲朋好友着手,也就无可厚非。如《南方人物周刊》特稿《救援与等待:莫埌村这一天》,《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特稿《我愿意讲述:姐姐姐夫都在那架飞机上,还有1岁半的外甥女》,红星新闻《坠机核心区黑色蝴蝶发圈疑似云南女孩所留,好友:曾见她戴过,和闺蜜乘同一航班》等等。若干年前资深媒体人朱学东、石扉客都说过,遇难者报道已成为抵达灾难真相的一种努力,遇难者跟事故或灾难过程、原因一道构成了灾难的组成部分,遇难者家属的眼泪和悲伤是命运的无常也是人类的共同悲伤,更是调查事故原因、追责或对今后如何最大限度减少灾难损失的最具道义力量的拷问。

要知道,在我们这一辈人从事新闻实务和新闻教育的年代,讲述灾难事故遇难者的个人故事,“让每一位遇难者都有名字”, 将灾难事故中冰冷的死亡数据还原为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曾是中国新闻改革的一个重要面向。2004年包头空难,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罹难并造成地面2人死亡,当时几家媒体报道只提及机组人员和4名乘客的名字,遭致广泛批评;而《南方周末》李海鹏的特稿《悲情航班MU5210》讲述的遇难者及家人的故事,时至今日依然被一些人视为灾难报道的杰作。2010年伊春空难,《三联生活周刊》特稿《伊春空难:灾难之旅和生命之歌》讲述了罹难者的故事和生还者的自救,令读者动容。2006年12月,《南方周末》刊发张悦寻访众多当事人撰写的特稿《一个轮回后的真相1994-2006年:克拉玛依大火》,“以缅怀那些死难者,安慰那些幸存者。回望及寻找真相,是为了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亦是为了更好地前行”。2011年“723动车事故”《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记者赵涵漠的特稿《永不抵达的列车》,在石扉客看来,“对遇难者个体命运的细腻刻画与深切同情,更是成为灾难公共记忆里无法忘却的一部分”。

二、 “新闻专业主义”何以安放

“新闻专业主义”或者“专业理念与原则”,作为一套所谓“规范性理论”,针对的是传统大众媒介时代“一点对多点”“中心化”的组织化新闻生产。它的前提是经验主义的认识论,由一整套观念、规制和流程组成,包括服务社会公众的专业理念、尽可能的中立立场、为减少主观性的严格的采编操作流程和取证方法。作为文本的新闻是可验证的事实性信息的呈现,作为社会公共知识生产活动的新闻是观察、记录、检验、传递事实性信息并建构意义的社会文化实践。移动互联网时代机构媒体、自媒体、大V和普通公众等多主体参与到新闻生产当中,来自工业化时代的机构媒体新闻生产的专业化原则和机制在不同层面失效了,新的规范尚未建立。对于机构媒体从业者来说,这的确是一个艰难的阶段。传统新闻业职业共同体和新闻从业者身份的“液化”,是网络社会“多点对多点”“去中心化”的新传播环境的必然。

这种情形使得在具体的新闻实践当中,过去被大部分业界同行认为是常识的通行做法,或者大多数机构媒体内部都较有共识的流程,在今天,在不同的机构媒体之间、甚至在一家机构媒体内部的不同部门,都是不完全一致的。而业内或公众当中有人对机构媒体提出批评的时候,又很容易本质化地将所有的机构媒体视为一个整体。这使得有关专业理念原则的讨论变得更为困难。

但,只要社会还对健康的公共生活有所期许,社会不同群体还需要表达自己的诉求并相互理解、沟通和协调社会行动,就需要共享公共事件和公共利益相关的事实性信息。也许现阶段只能达成一个最基础的共识,那就是,这样的事实性信息,事关社会公共知识的生产,不能被单一的权力和商业垄断与控制,而是需要由相对独立的机构、组织或个人以专业技能依赖公开透明的规则和流程来获取和呈现。至于是否还能形成一套规范、评价和批评、引领上述公共知识生产实践的价值观和操作流程,只能边走边看。

三、关注灾难事故报道中的“共识缺失”

个体的情感维度差异很大。公众是多种多样的,有人愤慨于《MU5735航班上的人们》“侵扰悲痛”,有人读到最后一句“一夜过去,雨没来,伤者也没来”泪流满面。遇难者家人好友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人背过身去,有人希望讲述,有人发了抖音,有人第一时间在微博发帖艾特请求中央级机构媒体联系,之后又删除,但重新发帖依然带了相关话题。这些差异本来就是很正常的。

然而从机构媒体的角度,也需要高度重视年轻一代在价值观上的一些特点。无论关注公共议题的着眼点,还是对个体隐私的保护,他们恐怕都与十年二十年前机构媒体特稿写作的读者大不相同。成长于“去中心化”移动数字社交环境中的互联网一代,比如他们可能认为死亡是非常私人的事情,亲属友人讲述的意愿并不能代表遇难者公开自己生前故事的个人意愿;日常社交媒体分享所留下的数字痕迹也是极为私人的,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可以自主选择分享和留下数字痕迹,也可以在一些时候选择不再分享和擦除数字痕迹;但当这个人意外亡故,其来不及自主选择擦除还是保留的数据痕迹能否被其他人搜集、梳理和公开,或者更进一步,如果将自己代入遇难者,那么“我”若有选择,“我”是否愿意成为灾难事件社会记忆的一部分,都是高度敏感和值得怀疑的。

在这里我想重申,没有什么理由可以阻挡记者奔赴现场,尤其当第一现场难以企及时,通过第二现场从外围着手无可厚非。凡有过现场采访经验的记者都明白,很多时候在现场,核心事实性信息和信息增量不会从天而降,不会自动浮现在你面前,它们是积累出来的,你只能想尽一切办法不断找人、不断询问、单兵突破,至于把握时机、如何适可而止、如何以最大限度的同情理解减少和化解对普通人的打扰,靠的是所谓业务能力。而业务能力是需要在新闻采编实践中不断锤炼的。记者不是超人,机构媒介也不是救世主,我们无法指望在现实中如此锤炼的机会越来越少、记者的业务能力却越来越强。就像很多业内和学界朋友都提到过,在重大新闻事件现场,机构媒介缺席才是对媒体伦理最严重的伤害。不过,如今传统媒介独领风骚不再,我们这些传统媒介时代的过来人,如果还留在这个行业里,要面对日益逼仄的新闻实践空间,也需要对互联网一代的文化观念,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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