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检查院报案范本(向上级检察院复查申请书范文)

2023-03-27 12:30: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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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检查院报案范本

向上级检察院复查申请书范文 第1篇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李白,男,1992年7月出生,20xx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工程管理专业,20xx年7月进入xx市交通设计院工作至今。

参加工作对于年轻人,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在xx市交通设计院工作一年来,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逐步完成着从学校到工作单位、从学生到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这种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现将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一年来,自己主动加强政治学习,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

二、始终做到爱岗敬业,不断加强实践锻炼

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的新兵,在接触到新的陌生的领域时,缺少经验,对于业务知识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自己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能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程程序,进入工作状态,融入到新的工作生活中。无论是跟着部门领导学习还是独立的处理工作现场的各项事务,都能够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努力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认真执行工作纪律,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在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我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能认真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按时上下班,全年无旷工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

在一年的工作中,每天能按时上下班,时刻坚守工作岗位。日常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抓好工作重点难点,对工作中的每个细节都认真核对,做到对自己所做工作的清晰清楚的掌握,为后续工作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规范标准,并参阅一些较好的项目案例,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水平,自觉把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清楚的认识到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解决现实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继续努力,一方面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向专业知识、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处事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克服年轻气燥,虑事不周,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主动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监督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尽自己的所能做出更好的成绩。

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极探索、逐步成长的一年。这些经历让我不断成熟、提高。我认为自己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已具备转正定级的要求。在见习期满之际,我郑重提出转正定级申请。望组织批准为盼。

申请人:李白

20xx年10月16日

向上级检察院复查申请书范文 第2篇

齐分局信访办:

申请人:高宪金 男 汉族 1971年8月20日生 职工

公民身份证号:2302261971*8202413

现住址: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庆齐路大山街7-193号 联系方式:18249622818

被申请人:黑龙江大山种羊场

申请复查事项

一、 撤销大山种羊场信访复字[20xx]1号关于对高宪金信访土地承

包侵权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二、 还我土地承包权,合同改在我名下,由我来签合同。

三、 还我马德海所欠下的钱款。

四、 还给我马德海改合同后所产生的效益和粮食直补款。

申请复查理由

我是大山种羊场的工人,叫高宪金,由于骑摩托车摔伤,至使大脑失控,最终造成癫痫病,20xx年我和妻子去义乌治病并打工,在20xx年我俩离婚,离婚后我又去义乌治病,在20xx年9月份回来后才知道我的土地全部归马德海(前妻弟弟)所有,并把合同变在马德海名下,我多次找马德海要回失地,他不同意,我只好上访,要求场领导给与解决。理由是,在我治病期间,由中间人马金山协商(约定)好,病好后,土地仍归还给我,当时约定地永久是我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合同改在马德海的名下,并把欠款挂在我名下。我对此

事不服,所以,根据国家黑垦局、农垦局文件和生产队领导、百姓、大山财务账为证,地块是大山六队,猪舍门前一块,猪舍西一块,三角坑一块,其中水田亩,旱田亩,其中有父母和弟弟的承包田(口粮田)。现在大山种羊场对我上访做出了“答复”,既大山种羊场信访复字[20xx]1号文件《关于对高宪金信访土地承包权问题的答复》处理意见。对此答复我不服,现提出复查申请。理由是:

1、在我与大山种羊场签订合同时没有当年交承包费的字样,更没有不交地承包费收回承包土地经营权这一款项的说明。

2、大山种羊场从没有书面或口头通知我交土地承包费。(有李杰队长证言)

3、20xx号农垦文件是有不交土地承包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项规定,但不适用于我,因为文件是20xx年下发,大山种羊场是20xx年就收回了我的土地经营权,所以文件不适用于我。

4、大山种羊场不仅是我一家挂账,85%的承包经营者都挂账(欠账),有的农户欠十几万元,场方也没有收回土地承包权,单收我的承包经营权,这是不公平的待遇,也就是不合理的,应把“答复”撤消。 5、1998年发洪水不应挂账,1999年由于98年的洪水,土地都荒芜,无法耕种,所以不应该挂账。两年不合理挂账款总计:1*元。

6、按规定,就算收回土地经营权,再发包也应该在同等条件下,我优先,而大山种羊场没有这样做。

7、大山种羊场收回土地经营权,影响了我的生产、生活,使我至今不能正常生活。造成了我家庭贫困,有病不能治,孩子无法上学和生

活。这一切都应该由场方承担侵权责任。

8、按照国家对自然人之规定,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工作。我是大山人,不应剥夺我劳动、工作的权利,必须给我土地,或给我安排其他工作直到退休为止。

综上所述,我的要求是:按申请复查理由执行。

申请复查人:

向上级检察院复查申请书范文 第3篇

2019年的11月17日,我怀揣着梦想走进了德城区检察院的大门,开始了我在检察院的生活。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相对于人的一生来说,一年的时间不算长,但是我深切感受到在德城区检察院的这一年当中自己真的学到了很多的东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十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参加^v^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v^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反贪局工作实际需要,我认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贪贿、赂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反贪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时常会有拉不开拴的感觉,在这种时候,我要求自己,尽管工作不熟悉,只要工作需要,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勇于承担责任,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各项工作。一年来,先后参与多个贪x、贿赂案件的办理,做了一些自己能够做好的事情,并且在案件办理开期间,因服务人员少,主动承担了侦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我把每次工作都当作一次锻炼的机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个任务。只要是工作上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干警,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里的要求保持一致。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人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同时,一个人思想认识如何、工作态度好坏、工作标准高低,往往受其所在的工作环境影响。我在学习生活工作纪律方面总结六个字:严格、勤奋、慎行。严格的工作要求、勤奋的学习态度和慎行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社会不良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我坚持始终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我不敢说自己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但我敢说:此时此刻,我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我对检察工作的态度也从激情的向往升华为理智的热爱。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德州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向上级检察院复查申请书范文 第4篇

申请人:贾茗苟,男,汉族,1987年8月1出生,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谢庄乡常信二村育才巷26号。电话13291649771 被申请人:马自扬,男,汉族,1977年1_月6日出生,住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卅铺镇红旗村红旗组。电话:13486248366

申请人于201_年8月29日收到台州市椒江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椒江大队于201_年8月29日作出的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撤销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认定责任不公。

二、请求依法重新认定被申请人马自扬承担事故全部过错责任,申请人不承担事故过错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1_年8月1日20时50分左右,被申请人马自扬驾驶浙JT1337号轿车沿云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距云西路与岩屿路交叉口红绿灯左转弯7—8米时,逆向驶入对向车道,与路口自北向东转弯过来由申请人驾驶的、正在自己道路正常行驶的椒江H27365号燃油助力车发生碰撞,造成申请人及后座乘坐人李沙沙俩人受伤,二车不同程度损伤的交通事故。

一、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不清。

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认定的事实是“马自扬驾驶浙JT1337号轿车在椒江云西路由东向西行驶,20时50分左

右,驶到云西路与岩屿路交叉口红绿灯左转弯时,提前驶入对向车道”。这样的认定与事实不符。

是逆向行驶而不是提前驶入对向车道

一般认为,提前只是快要轮到而尚未轮到之时为提前,是个极短的时间,而且所在通行线路是正确的。而此处的信号灯却是先东西二侧的左转绿灯亮→南侧的全部绿灯亮→北侧的全部绿灯全亮→东西二侧直行绿灯亮→再东西二侧左转绿灯亮,而申请人经过时被申请人还得等南侧信号灯亮→东西侧(被申请人在东侧)直行信号灯亮→东西侧左转信号灯亮,最后才能通行。故此,被申请人的行为远没有“提前”那么简单,而是抢了好几只红灯,并且在根本没有路权的情况下强行驶入对向车道,逆向上行。更为严重的被申请人不是在路口抢道,而是在路口与中间隔离带的中间位臵(离路口约7-8米之处)突然驶入对向车道,应属逆向行驶……

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认定的事实不清,作出的认定缺乏正确事实基础,其作出的认定责任就不会公正。申请人当然对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产生疑问。因为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就没有责任,原因是申请人在交叉路口遵守交通信号规定,按信号灯提示,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并无不妥,而被申请人目无交通法令,臵众多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于不顾,逆向行驶,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故,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适用的法律不当。

第一,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认定被申请人违反《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路的路口按所需先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适用法律不当,存在言轻蔽重不公行为。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是逆向行驶行为,而不是在划有导向车道路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因为逆向行驶根本就不可能为其“划有导向车道路的路口”供其“按所需行进方

向驶”。他不仅违反了该《条例》第38条第(三)款红灯亮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且还违反《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第二,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本人认为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是对机动车驾驶员原则要求,它涵盖了第十九条第一款的内容,违反这二个条款须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并不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三,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规定,也即根据引起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综观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关键因素是被申请人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在根本没有路权的情况下通行,死必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对一个完全按照交通信号规定正常行驶的人来说是无法避免的,如要强加给他,无疑是天大的冤枉。犹同一辆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车辆必然发生交通事故是同样道理。申请人虽有无证驾驶的行为存在(责任书说经检验才知是机动车),但此行为未必必然导致事故发生,即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更何况申请人自己(连交警也要经检验后才知是机动车)也不知道是机动车辆(商家给他说不用驾照的),可见申请人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其违法行为极其轻微(现实生活中交警对F驾照几乎不查验)。

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和法律规定,作出的认定责任显失公平正义,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认定的责任不公。申请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五十一条规定,请求台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依法撤销椒公交认字[201_]第001_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认定被申请人马自杨承担事故全部过错责任,申请人不承担事故过错责任。

台州市公安交警支队

向上级检察院复查申请书范文 第5篇

20xx年的11月17日,我怀揣着梦想走进了德城区检察院的大门,开始了我在检察院的生活。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相对于人的一生来说,一年的时间不算长,但是我深切感受到在德城区检察院的这一年当中自己真的学到了很多的东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状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用心参加*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礼貌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反贪局工作实际需要,我认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反贪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时常会有拉不开拴的感觉,在这种时候,我要求自己,尽管工作不熟悉,只要工作需要,必须要识大体顾大局,勇于承担职责,尽自己的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各项工作。一年来,先后参与多个*、*案件的办理,做了一些自己能够做好的事情,并且在案件办理开期间,因服务人员少,主动承担了侦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我把每次工作都当作一次锻炼的机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个任务。只要是工作上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干警,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里的要求持续一致。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

三、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人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同时,一个人思想认识如何、工作态度好坏、工作标准高低,往往受其所在的工作环境影响。我在学习生活工作纪律方面总结六个字:严格、勤奋、慎行。严格的工作要求、勤奋的学习态度和慎行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社会不良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理解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我坚持始终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我不敢说自己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但我敢说:此时此刻,我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我对检察工作的态度也从激情的向往升华为理智的热爱。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德州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向上级检察院复查申请书范文 第6篇

被答辩人:李xx,男,白族,49岁,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34号,系死者李xx之父。

被答辩人:刘xx,男,36岁,农民,白族,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27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李xx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赵xx不应该对李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支付的元为补偿款而非赔偿款。

1、被答辩人李xx以“事发当天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和李xx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吃饭并不会必然导致李xx的死亡。

2、xxx1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其死亡原因完全是因为自己酒后擅自驾驶摩托车,加之车速过快导致的,和答辩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本案原被告三方就李xx的死亡达成的协议性质属于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xx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赵xx、刘xx从朋友角度出发,积极打电话通知其家人,并积极参与了李xx从镇卫生所、县医院、州医院的系列抢救工作。李xx死亡后,在溪南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赵xx和刘xx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于xxx1年04月08日与被答辩人李xx就李xx死亡问题签订了“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第1条约定:“赵xx、刘xx二人自愿一次性弥补李xx家属壹万贰仟元(元),每人承担元”,该协议书明确地载明该元是“弥补”款,即补偿款,而不是赔偿款。说明在签署该协议时,各方当事人认可这是一份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二、答辩人李xx不顾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履行的协议约定,再次将此事诉至人民法院,是一种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的行为。

根据三方xxx1年04月08日签订的协议书第2条约定:“李xx家属无异议,付清弥补资金后,当事三方和睦相处、互相关照,三方签字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据此约定,赵xx和刘xx进行一次性补偿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赵xx和刘xx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补偿款支付义务,意味着三方因李xx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三、原被告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

原被告三方于xxx1年04月08日达成的补偿协议书,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v^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当事人三方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该补偿协议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责任。当事人三方就赵劲成死亡自行达成补偿协议,应视为三方以协议排除了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三方因自愿协商而达成协议这样一个法律事实,使原有的赔偿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因此,本案中三方签订的一次性补偿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三方基于合同关系形成的合同之债,不是侵权之债,应由合同法予以调整。

四、当事人赵xx和刘xx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该协议书,意味着原被告三方因李xx死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协议签订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义务人已将补偿协议履行完毕,那么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本案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对原被告三方均具有约束力,被告既然已经依协议支付相应补偿款,就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本答辩人对李xx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不应该对李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答辩人在李xx死亡后,考虑朋友关系,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与其他两方当事人就李xx的死亡补偿问题达成了补偿协议书,该协议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答辩人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当事人三方因李xx的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但被答辩人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在达成补偿协议并获得履行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起诉显系滥用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赵xx

xxx1年09月20日

向上级检察院复查申请书范文 第7篇

各位领导、各位干警:大家好!

我是控告申诉检察处的副科级检察员,在此次中层干部空岗竞争中,竞争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职位。现就我竞争本岗位的优势以及工作设想向领导和同志们作如下介绍: 我是83年参加检察工作的,大学法律本科(具有法律学士学位),92年到宣武区检察院工作,先后在调研室、办公室、控申处工作。

一、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在工作中努力实践

作为一名检察官,自己能够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以使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与^v^保持一致。江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v^思想和^v^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新要求。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通过学习使自己明确了工作的政治方向,并在控申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我深知学习好政治理论,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它能使自己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一名^v^员,我能够坚持严于律己,恪守职业道德和廉政规定,保持^v^员的先进性。

二、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部门工作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自己在99年“双向选择”中来到控申处工作,面对新的工作任务,工作环境,自己从头学起,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工作角色的转换,熟悉了控申处的各项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在复查刑事申诉案件中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是控申处的主要业务工作之一。我曾办理多起刑事申诉案件,掌握了办理案件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在审查刑事赔偿案件中刻苦钻研业务。审查刑事赔偿案件也是控申处主要业务工作,自国家赔偿法公布实施以来,我院一直没有办理过赔偿案件。我有机会在控申处办理了我院也是宣武区第一起刑事赔偿案件,它既是机遇但更是考验。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司法领域。自己很快从完全陌生到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案件的审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在其他同志的协助下,我高质量完成了该案件的审查工作。这一案件的办理成功,填补了我院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的空白,使控申处的各项工作全方位展开。自己的工作也受到院领导、部门的表扬,以及市院有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认真完成部门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几年来,凭借良好的文字编写基础,我还承担了部门文字材料包括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等的撰写工作,平均每年完成10余篇,并多次在院调研文章评比中获奖。

三、工作中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在99年“双向选择”中,控申处有8名同志。自己分管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审查及部门各种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20xx年控申处的人员减少到4人,但工作任务没有变。除完成以上工作外,自己还接内勤的工作,负责举报线索的分流,同时协助其他同志开展举报线索的初查,协助检察长接待等。正是这种工作环境和压力,使自己得到全面的学习与锻炼的机会,从而使自己熟悉了部门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培养了自己与部门同志团结协作的良好作风。工作中不分份内份外,主动加班加点,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自20xx-—20xx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xx年评为宣武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20xx年评为宣武区优秀信访接待员;

20xx年北京市检察系统“十佳信访接待员”;这些荣誉的取得是领导和同志们对自己近年来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是领导帮助,同志支持的结果,成绩应属于部门全体同志。这也说明自己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这也是一名中层干部必须具备的品德和作风。

四、存在不足

1、应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使自己思想觉悟不断提高;

2、进一步强化业务理论的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

3、注意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

五、做好助手、当好参谋,为开拓控申工作新局面而努力

作为一个部门的副职,首先是要做好助手。既认真完成处长分配的工作任务,协助处长管理好本部门的工作。其次在当好助手的前提下,还应当好参谋。这也是一个副职应具备的能力。我认为,凭借自己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几年来创造的上下级与周边的良好环境条件,我能够履行一个副职的职责。

如果我竞争成功,我将从以下方面拓展工作:

1、及时、高质量地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处长做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

3、在审查刑事申诉案件中推行“与申诉人两见面的工作制度”,在条件具备时,试行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听证;

4、在举报宣传周活动中,力争有所创新(因非典的影响,无法具体);

5、按照新的“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调整部门内勤工作,达到规范化;

6、进一步用好、管理好控申举报系统和案件受理系统,为完成部门各项业务工作打好基础,为领导了解信息提供帮助。

总之,我有信心也有能力做好控申处副处长的工作,如果同志们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将以自己的行动证明我是值得您们信任的,不会让您们失望。

向上级检察院复查申请书范文 第8篇

原告:_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_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被告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发包的_____________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由被告分四次向原告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当日支付_________万元;本项目二楼、三楼地下室及一楼后包房完工支付_________万元;项目整体完工后三个月至一百天内支付_________万元,并约定如在一百天后支付每延期一天被告应按照_________元/天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滞纳金(违约金);工程验收_________个月后_________天内支付剩余_________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却在支付第一笔合同价款和第二笔价款的一半(即_________万元)后以种种理由推拖支付剩余款项。由此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v^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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