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表态发言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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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9月18日市政府召开了推进会,这项工作非常重要,考核所占比分高、分值重。
下面,就全区的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新时代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大举措。此次赣州市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国字号”荣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这既是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方向新要求,也是我们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新契机。前期我们做了扎实的工作,具备了一定的创建基础。一是落实了“党政同责”。区委、区政府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基础民生来抓,每年都定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各镇(街道)签订了责任状,“党政同责”工作落到了实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巩固和加强。二是人员队伍得到了一定保障。近两年来,面向区外招录了一批年轻干部,尤其是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和区城管局两个单位,充实了大量执法监管人员,确保了创建工作人员保障。三是硬件设施得到改善。近年来,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共投入3000余万元,累计升级改造农贸市场6家,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10家。四是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开展了为期六个多月的餐饮安全监管大会战和为期四个多月的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大会战,扎实推进肉菜、粮油、水产品等放心工程建设,开展农业投入品和畜禽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一些实际成效。五是社会共治效果明显。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安全行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日”、“质量安全月”等系列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如报纸、电视、手机报、政务网、微信、政务平台进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常识及工作动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积极性。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创建中的一些困难。一是专职监管队伍缺乏。按照创建方案要求,要组建5人以上的专职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在镇(街)、村(社区)分别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目前,这支队伍还没有建立起来。二是监管设备不足。目前,食品安全质量主要以抽样送检、定量分析为主,且都是送上级部门的检验检测中心。区级层面还未配备基本的快检设备。按创建方案要求,在各基层分局、各镇(街)、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各大中型超市都要配备农残、兽残快检设备。目前,仅部分农贸市场、少部分超市配备了农残快检设备。四是监管水平能力不足。由于三合一机构改革,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在原区工商局的基础上挂牌成立的,对食药监、质监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面对问题我们不能放低标准和要求,大家要有创成功的信心,以勇担重任的责任感和奋起直追的紧迫感,切实肩负起中心城区创建主战场的责任与担当,以创则必成的信心、背水一战的决心、真抓实干的作风,紧盯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如期完成。
二、工作措施要到位
根据省、市创建工作部署,这次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一定要明确任务,迅速行动。
一是紧扣目标,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强风险排查。围绕创建工作的薄弱点,在农、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开展风险排查,努力补齐短板,解决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等重点环节严防死守,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大源头治理。完善食用农产品准出与准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机制;加强“白板肉”、散装白酒、餐厨废弃物等监管;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积极推进“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努力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深化专项整治。针对问题多发、风险隐患较多的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要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比如,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的“四小”治理,这是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也是广大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突出问题,看似小问题,但出了事就是大事,搞不好就会影响全局。
二是落实责任,加强科学规范监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基础,要引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担负起责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使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要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各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改进和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测检验、信息公开等多种手段,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生产经营。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兵把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做好各环节的管理工作,齐心协力打造食品安全监管的“天网”,把好“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严查重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对利欲熏心、无视人民生命安全、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要坚决出重拳、用重典,决不搞下不为例。要切实承担属地责任。各镇(街)处在管理最前沿,既是落实政策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强化管理的“最先一公里”。要坚持“自上而下推动,自下而上创建”的方式,强化属地责任,按照“四有两责”(基层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监督职责、检验职责)的要求,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要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层层划分监管网格,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延伸到全区所有村(居)和生产经营单位,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责任体系。
三是齐抓共建,构建共治共享局面。创建工作不能有“抱膀子”的旁观者,只应有“卷袖子”的参与者。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筑起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才能使创建工作得到最广泛的认同和支持。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借助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和政策法规宣传,指导和引导食品消费行为提高市民对食品问题的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要健全食安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特别是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通过主动发声引导社会舆论,让群众对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更有信心。要营造共治良好氛围。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通过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和创建自觉,让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参与进来,汇聚起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和正能量。
三、组织领导要到位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哪一个部门都做不好,必须坚持共创共享,整合全区力量,各负其责,合力攻坚。
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履行好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一把手”负总责,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狠抓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项项有人抓、事事有人干,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第二、要强化协调配合。区食安办要切实履行创建牵头职责,发挥好“主攻”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和对接衔接工作;要按照创建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善工作配档表,明确推进计划,倒排工期,顺排工序,挂图作战,确保工作进度和实施效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要强化督查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台账管理和联席会议、督导检查、专项督办制度,根据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进行定期视察、专项督导、现场督查,确保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对创建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镇(街),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格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区委、区政府向全区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希望大家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戮力同心、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把好食品安全关,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向全区广大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建设创新开放、美丽幸福888,争当赣州振兴发展先行区、示范区、核心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