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漏征漏管户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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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漏征漏管户的成因及对策
漏征漏管即相对纳税人而言的逃避纳税义务,相对税务机关而言的税收征管“盲区”,一直是令税务机关十分头痛的问题。究其根源,不外乎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主观上有意识偷逃税行为。经营者明知是违法行为,但受利益驱使,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税务机关管理和检查不可能完全到位,有意逃避税务机关管理而达到偷逃税目的。另一种是主观上无意识偷逃税行为。由于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加之税务机关税法宣传未及时到位,有的经营者缺乏相关税收法律知识,有的没有主动纳税意识,认为只有税务机关上门才成为真正纳税人,无形中已构成偷逃国家税款行为。
近年来,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偷逃税与反偷逃税的斗争也更加激烈,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致使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中产生一些类型各异的漏征漏管户:
一是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不及时如实申报纳税。经营者认为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正常营业,不办理税务登记不是违法经营,至于纳税事宜到了非办不可再办不迟,从而逃避纳税义务。
二是采取变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为了达到偷逃税目的,经营者在税务机关不同管辖区域变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逃避税务机关管理。
三是利用国、地税机关税收征管范围个别政策界定模糊,逃避纳税义务。这种经营者利用一些政策漏洞和管理交叉,当国税机关依法检查时就打出由地税部门征管的幌子,反之亦然。
四是冒用税收优惠政策,搞假福利、假校办、假下岗再就业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收。
五是因有的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低,执法水平不高,对业户的管理不严,不能严格按照《税收工作规程》去执行,对于该办理税务登记的不及时进行登记,该处罚的不进行处罚。使一些纳税户出现已交纳税款不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造成了管理上的漏洞。
解决漏征漏管问题是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前提,税务机关应针对其成因,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必要措施,使之得到根治,踢开阻碍税收收入快速增长和征管质量提高的“绊脚石”,因此提出如下几种途径:
一、广泛宣传税法。由于无论是有意或无意的偷逃国家税款,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只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使税法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全民自觉纳税意识,提高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水平,才能够从根本上消除漏征漏管问题。
二、完善协税、护税体系。税务部门密切同工商、公安、技术监督、银行等部门取得联系,并形成相互密切配合的税收监控体系,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清理,做到清理一户,查处一户,及时建档管理一户,使经营者及时纳入正常税收管理。
三、加大打击漏征漏管户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好税收举报中心,完善举报制度,兑现必要的举报奖励,同时,在查处漏征漏管户中要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只有这样,漏征漏管户才会无处藏身。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优良的纳税环境。税务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以“纳税人满意不满意、纳税人高兴不高兴”为宗旨,创造一个文明征收、优质服务的办税环境,让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充分感受到依法纳税光荣的自豪感。
五、增强内部制约机制,提高征管质量。税务机关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实行征、管、查分离,公开办税程序、公开税收定额、公开违章处理结果,做到公平税负,使广大纳税人交上明白税,杜绝人情税、关系税问题的发生,有效遏止漏征漏管户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