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调研报告

2024-03-21 00:00: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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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调研报告

水利工程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运河上的**水库及八座枢纽拦河闸,是**运河流域内具有防洪和兴利供水功能的重要水利工程。工程自建成以来,为促进流域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由于该流域地处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608.4毫米,全流域人均和每公倾平均水资源量分别为440立方米和4500立方米,均为全国平均水资源量的1/6,水资源短缺状况十分严重。同时流域内水资源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地区差异大,加之随着流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污染日趋严重,使得有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据调查,河系下游的沧州市多年平均可供水量8.4亿立方米,而实际需水量为13.7亿立方米,缺水量为5.3亿立方米,供需比为61.3%。上游的**、**两市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也仅为全国平均值的1/4和1/7。其中,沧州市由于地下水过量开采,已形成严重的地下漏斗。**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程度也达到了117%,已属明显过度开发状态。

二、供水及管理工作现状现状

(一)**水库供水

**水库位于漳河中上游,地处**省**县与**省**县的交界处,总库容13亿立方米,兴利库容6.3亿立方米,控制流域面积18100平方公里。承担着**、**两市的工、农业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任务。供给两市的工、农业水是通过渠道输送的,城市生活是通过有压和无压管道输送的,其供水管理是由**局所属的**水库管理局负责。据统计:**水库平均每年供给**、**两市的总水量为2亿立方米左右。

(二)拦河闸供水

**运河上具有供水功能的7座拦河闸,均在流域中下游的卫运河和漳卫新河上。这些工程每年拦蓄上游来水,给山东、**两省沿河地区的工农业和生活用水提供水源,其供水管理单位为**局所属的水闸管理局。由于两岸引水口均由地方水利部门管理,给供水管理带来很大困难,水费收取率不足30%。 近几年,上游来水较少,还经常出现河道干枯的状况,年均供水量也仅在1.5亿立方米左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本流域水资源十分短缺,但由于水资源配置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等诸多因素造成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现象依然十分严重。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下水无序开采,地表水得不到合理利用。

**水库承担着**、**两城市的工农业及城市生活供水任务。据调查,**、**两市而均属资源型缺水地区,年每总的用水量分别为17亿立方米、20亿立方米,而**水库作为这两市最大的水源地平均年供水量不足2亿立方米。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地下水资源管理不到位,水资源费征收执行标准低,如:**、**两省制定的地下水资源费标准均为30分/立方米,而**市实际执行的标准为:工业用水15分/立方米,自来水公司用水6分/立方米;**市实际执行的标准为:工业用水20分/立方米,蜂蜂煤矿、自来水公司等企业采取承包用水的方式折合标准不足10分/立方米。致使地下水资源费超采现象严重,深水层水位每年以1-1.5米的速度下降。据统计,**、**两市地下水的开采量约占两市总用水量的80%和50%。

(二)水价落实难、水费收取难。

水价落实难、水费收取难,是水利工程供水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流域机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调整与地方水利、城市供水价格的调整不同步,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建立,形成利益挤占致使水价政策落实难。二是用水户水商品的意识不强,水费收取过程中人为协调、所在地方政府部门干预因素过大,致使水费收取难。三是供水管理单位依法供水意识不强。合同供水制度执行不严、合同不规范、缺乏约束力,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强,无法支持所拖欠款的追缴。四是河道引水口不属供水部门管理,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加上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计量设施不完善,致使供水工作无法实现按量供水、按价收费。

(三)单一水价制度,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调配。

我局所辖水利工程供水实行的水价制度均为单一水加制度。这种水价制度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没有将调整水价水平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也未能体现水利工程供水特点和水资源的稀缺程度,这样不仅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甚至有些年份供水单位连基本的运行管理费都得不到保障。二是不利于建立“优先利用地表水、积极引用过境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利用再生水”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用水次序;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是不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大计划,小用水”或“小计划,大用水”的局面。供水单位为了满足用水户需求计划,供水工程必须蓄存足够的水量,若在汛前不能按计划供出,为保安全只有弃水。使水资源无法得到合理调配和使用 。四是不利于促进节约用水。虽然水价是刺激用水效率、克服浪费的最有效和最敏感的措施,但是,由于单一水价缺乏“活性”,在水价偏低时,势必造成水源地周遍地区浪费现象严重,下游缺水又无水可供的局面。五是缺少制约手段,不利于水费的收取,供水单位的基本运行费无法保障。同时也不利于用水户节水意识的提高。

三、做好供水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深刻理解做好供水管理工作,对壮大**局经济实力,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是经济动脉,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做好供水管理工作,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发展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做好供水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部、委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人和自然的和谐,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把节约保护水资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统筹兼顾,把推进水利协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与时俱进,把水利改革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现代化方向,把推进水利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安全高效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把保护和修复**运河生态作为第一要务,努力使水利工程供水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供水管理的新模式。

要使**运河流域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就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供水管理的新模式。建立以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目的,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需求,提高**水库蓄供水能力和调节作用,供水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计量设施完备,市场信息畅通、高效统一供水管理模式,形成**运河流域“大供水”格局。

(三)深入开展科学水价制度的研究,建立有利于合理配置的供水价格体系。

加快水价改革的步伐,深入开展科学水价制度的研究,在流域逐步推行包括水利工程供水实行两部制水价,城镇居民生活供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生产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再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和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内的科学的水价制度。

**运河流域水资源十分贫乏,要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全面保护、优化配置、注重节约、高效利用,就必须加快水价改革的步伐,尽快建立有利于合理配置的科学供水价格体系,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和计价方式的“活性”来调节水资源分配,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两部制水价制度是一个较为科学的水价制度,该制度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水资源条件,不同工程,实施的对象可以是工农业供水,也可是城镇居民供水,适应范围极广。其主要特点是:将水价分成了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两部分,基本水价主要是用于补偿供水直接工资、管理费用和50%折旧费、修理费。计量水价主要是用于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水资源费、材料费等其他成本、费用以及计入规定利润和税金。该制度规定用水户是否用水,都要交纳基本水费,用以弥补供水单位的基本运行费。此外,其价格水平可以维持原有的单一制相当的水平,也可根据条件和需要合理提高。

实行两部制计价方式需要供水工程有足够的计量设施、一定的供水规模、适度的基本水价限度值等。两部制水价的实现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基本水费与计量水量挂钩的模式,即基本水费与计量水量同时确定。在基本水量内无论用水多少,都要按规定的标准收取水费,超过基本水量部分按计量水价收取计量水费。这种模式有分为两种情况:1、基本水费与计量水量定的较高,计量价低于基本价。其优点是基本水费定的较高,能保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计量水价定的较低,可利用杠杆作用,引导城市用水户多用地表水,减少城市用水挤占农业用水和超采地下水,对优化配置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起到较大的作用。2、基本水费与计量水量定的适中,计量水价高于基本水价。其优点是可以促进水量调度更科学、更合理,即为用水户提供了一定的水量保证,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又使供水单位增加了收入,有利于维持水利工程的简单运行。

水利工程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1.1前置性文件

根据目前项目立项、决策阶段需开展的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流程[2],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初测、铁路建设方案研究论证、可研报告(送审稿)编制、补充初测等过程中完成的前置性文件。这些前置性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咨询和评估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设计单位进行可研阶段工作期间,同步开展外业调查、资料收集、意见征求和方案评价等工作,按照相应文件编制办法编制专题报告,经建设单位报送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将审批意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单位执行、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在对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审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上报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前置性文件对铁路建设方案不可回避的强制性作用,文献[3-4]均作为强制性条文要求予以强调。例如文献[4]第1.0.9条“高速铁路设计应执行国家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材料、节省土地、保护环境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环保选线、生态保护和节约能源等内容的重要设计原则。需要说明的是,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节约能源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时也纳入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件组成部分中,2012年以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也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内容设独立篇章[2]。而前置性文件的编制应以可研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如线路走向、运输组织、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措施、站点布置、工程数量、工程投资等为评估依据,进行专题论证,对可研的建设方案提出修正意见,也为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提出指导性原则。

1.2前置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1.2.1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主要根据文献[5]进行编制。该报告书通过对建设项目和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环境质量现状的分析,以及与沿线城市规划相容性的分析,从生态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振动环境影响、电磁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社会经济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述,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根据现场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分析提出落实建议,并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和提出应急预案。

1.2.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文献[6]作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主要依据,在报告编制过程中侧重于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方面的评估。通过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基本分析,对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进行划分,明确防治责任范围,对项目水土流失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及总体布局、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进行水土保持生态效益分析,并对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理提出建议。

1.2.3土地利用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该报告依据土地法和文献[7]进行编制。主要内容为对建设方案在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占用耕地指标、补充耕地目标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对建设方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评估,以及对城镇规划和布局的影响、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的影响进行评估,对项目的可操作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1.2.4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我国目前有黄河、长江、辽河、海河、淮河、松花江、珠江等七大水系,各大水系均由水利部直属的相应水利委员会(管理局)进行管理,而分布于各省区的分支水系则由水利厅及下属单位进行管理。因此根据文献[8]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也视所评价的河流,由归属管理单位组织评审。根据文献[8]要求,该报告主要对项目涉及的跨河工程(包括建设规模、结构形式、防洪标准等)及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含河道概况、水文、泥沙、气象特征、河道地质情况、现有防洪标准、洪峰水位等)进行论述,并对河道演变情况和趋势进行分析,通过水文分析计算、雍水分析计算、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河势影响分析计算、排涝影响分析计算进行防洪综合评价,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

1.2.5沿线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该报告的主要编制依据为文献[9]。该报告通过对建设方案的工程概况、用地范围的分析,以及对用地范围内地质概况(地层、构造等)阐述,分析矿产资源分布情况(种类、储量、质量等)、开采情况和矿权设置情况,对无法避免压覆矿产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详细说明,以及对压覆的矿产资源进行必要的经济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1.2.6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文献[10]用于指导地灾评估报告的编制。该报告通过对评估范围和级别的界定,经过对地质环境条件(气象、水文、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等)的评估,阐述地质灾害的类别和特征,对现状地质灾害进行分析,预测项目可能引发、加剧、遭受的地质灾害,提出综合防治措施和危险性分区等建议。

1.2.7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

该报告主要针对建设方案的控制工程和特殊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根据文献[11]规定,该报告主要对项目的地震活动性、地震地质背景、地震烈度及地震动衰减关系进行分析,对场地地震危险性和发生概率进行评价,确定场地地震动参数,就地震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地震安全性、地震灾害等方面提出建议。

1.2.8建设项目选址报告

根据文献[12]的要求,建设项目选址报告主要包含建设项目的拟选位置、拟用地范围、拟建设规模等内容。报告编制需从项目选址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及要求,交通运输条件及要求,主要选址方案,符合城市规划的论证,与市政、防灾、能源、交通、通讯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与城市公共设施和生活设施配套的衔接和协调、与规划的协调等方面展开论述,并对沿线规划、城建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答复。

1.2.9节约能源报告

根据文献[13]及铁路总公司关于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节约能源评估报告编制的主要内容为评估范围和内容,建设项目用能情况(含用能系统及设备选择,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能源供应情况分析(含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能源消费对区域能源消费的影响),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节能的技术、管理、效果、经济性评估等,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1.2.10跨越航道通航论证报告

由文献[14]可知,该报告着重于对跨越通航河流的工程在安全影响方面的评价。主要内容有涉水工程的合理性、可行性分析,通航环境分析(含气象、水文、地质地貌分析),涉水工程对通航安全的影响分析,涉水工程对交通组织的影响分析,涉水活动水域通航风险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安全保障措施。

1.2.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近年来建设环境变化情况,国家发改委要求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以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该报告编制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在规划选址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项目在实施前涉及土地征用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项目在实施前涉及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项目在建设中涉及劳资纠纷、文明施工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突出问题,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突出问题。通过以上问题分析,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防范措施和化解方案的建议。

1.3前置性文件的影响程度

影响程度的评价是从国家政策、社会影响、行业要求、技术难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综合论证后得出的。本文将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影响程度很大”来考虑,主要观点为这3个前置性文件无论从国家各项政策规定还是在对社会生产生活方面,无论对技术的要求还是投资额度的影响,均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直接影响到项目立项和决策。将土地利用、防洪影响、压覆矿产、地质灾害等4个前置性文件作为“影响程度大”来考虑,主要是其对社会、行业的影响较大,其次考虑的是技术难度和投资。将地震安全、项目选址、节约能源、航道通航等4个前置性文件作为“影响程度一般”来考虑,主要是因其相对上述前置性文件的影响程度,更多的倾向于利用技术手段、通过投资调整更易于实现,而不是其对建设方案的重要程度降低。上述前置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应予以同样重视,本文论及的影响程度是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对建设方案的研究和确定方面出发,就实际工作中的难易程度和对策进行分析后得出的结论。这些前置性文件除单独编制外,与项目设计阶段的可研、初步设计文件编制也互相配套或互为因果关系,如节能、环评、水保、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均是可研、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则直接影响到建设方案的线路走向和工程措施。

2提高铁路建设方案可实施性的对策和方法

2.1目前铁路建设方案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城镇化、工业化水平的提高,铁路建设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与城市发展、人民生活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与铁路建设方案研究息息相关的环保选线、规划选线的设计理念愈加重要。但正如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和停滞不前的一样,铁路建设方案在研究确定的过程中,受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特别是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研究、决策、审批过程较为漫长;可研报告及各前置性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地方环保、水利、国土、建设、规划、交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更迭、政策和技术要求的调整,使得原来已协商、沟通的意见有变化的可能,甚至推倒重来,不但对项目的推进有严重的干扰,也对铁路建设方案的稳定有不可避免的影响。有关影响因素因与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有很大关联,侧重点各有差异,本文仅就普遍性问题作一个简单归纳,。具体项目的特殊问题应在解决过程中根据有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灵活处理。前置性文件批复时间:批复时间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影响很大,因此定义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均为“大”,一旦批复,其批复意见调整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定义变化可能“小”。前置性文件批复意见执行:因批复意见一般具有必须执行的强制性作用,因此只要批复意见不存在语意偏差,都应该是坚决执行的。从这方面讲,定义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变化可能“小”是合理的。前置性文件批复意见理解分歧:主要指相关各方对前置性文件批复意见的理解和执行。特别当批复意见的某些条文带有“原则同意”、“基本同意”等等概括性词语时,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多认为该前置性文件的批复意见认可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和工程措施,可以不再调整、修改可研报告的相关内容,而前置性文件的编制单位或该行业的行政部门认为应严格执行前置性文件的批复意见,由此导致方案及工程实施、验收中,因各方对批复意见理解的分歧可能导致相关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所以定义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均为“大”,因批复意见调整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定义变化可能“小”。自然条件中的“地形地质”:主要指地貌、地物发生变化和不良地质范围变化,与地灾、防洪和地震安全评估有很大的关系;一般地,除非发生地震、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否则对建设方案的影响属可控范围。自然条件中的“环境”:这里指各类保护区、水源区、文物、河流、各类矿产资源、土地类别等,牵涉到水土保持、土地、防洪、地灾、压矿、项目选址、通航论证等方面的评估,因此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均为“大”,因其在项目前期调整可能小,其变化可能定义为“小”。自然条件中的“重要构筑物”:主要指军事设施、水利设施、交通设施、厂矿企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估有关,受国家政策、部门管理等人为干扰因素多,因此其影响程度和范围以及变化可能均为“大”,是最不稳定的因素。社会因素中的“人员调整”:由于行业部门的管理人员调整,可能会对已沟通、协商过的意见重新评估,属社会风险评估范围,但对方案的确定影响较小。社会因素中的“政策技术变化”:该条主要说明由于行业部门的政策性变化和技术规范的修订,或不同行业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导致建设方案的修改风险。例如铁路与石油液体储罐的防火距离要求,石油天然气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和铁路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存在差异,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协调一致,达成共识,则对建设方案的影响程度、范围都很大,因此变化的可能性也很大。社会因素中的“规划要求”:城镇、交通、建筑规划等对建设方案的走向、站点设置的影响和关联非常密切。一般情况下,如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资料为经过批准的正式材料且较为详细,其变化的可能性较小,如未提供正式规划资料或不详细,则对建设方案的影响很大,为建设方案的实施埋下了不稳定因素。

2.2提高可实施性的对策和方法

2.2.1改进外部影响因素的对策和方法

(1)建设单位提前介入,组织可研报告编制单位与地方环保、水利、国土、规划、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形成权威性且内容详尽的协议文件,一则有利于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估算并纳入可研报告中,二则有利于项目实施阶段协议各方遵照执行,不会节外生枝而有碍于项目顺利推进。

(2)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参照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文件,对需要与各部门签订的各类协议文件格式进行细化,对各方责任、义务和权利,应遵循的规定应有较为详尽的阐述。由于可行性研究阶段铁路建设方案未完全落地,存在局部优化调整的可能,因此在协议文件中应对此有客观负责的说明,并可提出免责条件和费用调整办法(变更或清概),以便在项目实施时执行。

(3)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管理下,与各前置性文件编制单位密切配合,在保证本单位商业机密和国家秘密不被泄露的前提下,以及知识产权不被侵犯的条件下,提供前置性文件编制单位所需资料。同样,各前置性文件编制单位不能仅依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提供的资料开展工作,也需要进行现场调查落实,并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必要时或对某一问题存在争议时,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共同进行现场会诊。

2.2.2提高建设方案研究深度的对策和方法

(1)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在进驻现场开展工作时,除与地方政府结合时进行一般性工作汇报,提交资料收集清单外,在不违反保密政策和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尽量就研究的建设方案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并认真听取地方及各部门的意见。遇到对建设方案有重大影响的意见时,需专门到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并形成书面沟通结果,供建设方案确定和决策时采用。

(2)必要时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在补充勘测阶段采用局部现场放线的方法,特别地段再加强勘察手段,以落实各前置性文件提出的强制性要求,避免建设方案在下阶段发生大的变化而延误项目批复。虽然看起来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在这个阶段的投入加大,但因对建设方案的确定和决策提供了详实的依据,加上前置性文件专题研究可靠的结论支持,实际上不但降低了建设方案大规模变化的风险,也提高了建设方案在沿线各部门的可信度,从而提升地方各部门对建设方案的支持力度,易于建设方案审查的顺利通过,也就降低了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的总投入。

(3)加强现场的调查工作和走访工作。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充分利用1∶1万地形图,在开展调查工作时,对图中与建设方案影响大的河流、文物、水利(含枢纽、水库)、道路(含互通枢纽)、医院、学校、部队、电视(广播)台、气象部门、各类通讯发射塔、油(气)库及管线、加油站、地震台、高压电力线、变电所、畜牧场、养殖场、铁路及车站等敏感点的图例认真解读,查找各敏感点适应的法规文件确定的安全距离和控制距离,并落实沿线各类保护区、风景区、水源区、基本农田、矿产资源、不良地质分布的位置和范围,通过走访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现场知情人员,进一步确定上述敏感点的性质、级别、所适用的法规文件,用以确定建设方案采用绕避或拆迁的何种方式通过,并与产权单位达成协议,必要时可通过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形成共识。这里需强调的是,为减少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的争议,应将隧道弃砟场、桥梁弃土场、站场和路基取弃土场的选址、调查、勘察和协议签订工作纳入到可研报告中专题说明。

(4)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积极参与各前置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工作。除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支持外,对审查过程进行的现场调研、审查答疑也应积极参与,这样不仅有利于各前置性文件审查单位对项目建设方案的理解,也有利于审查意见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减少因审查意见太原则和泛泛引发的执行难度和分歧。

(5)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在收到各前置性文件的批复意见时,应认真研究对建设方案的影响,对批复意见分解到各个相关专业,规定在补充初测和定测期间就外业调查、协议协商、资料更新、措施调整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就批复意见执行情况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

3结论

水利工程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们始终抓住项目这一主线,抢抓机遇,把多上报项目、多争取项目、多争取资金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年初的工作计划中就作好了精心的部署和周密的安排,健全了工作机构,加强了组织领导,完善和落实了“一把手”亲自抓、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下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配合抓争资跑项工作的领导责任机制,想方设法、多渠道地争取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项目资金。

二、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1、已立项并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总投资263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1400万元)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已经完成了建设方案,上报了水利部、财政部。总投资2400万元的赤山河道治理10.5公里已通过省水利厅评审。

2、已规划储备并积极争取立项的项目:栗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争取资金20000万元)完成可行性报告;1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争取资金4345万元)完成大坝安全鉴定;山塘除险加固工程(争取资金6000万元);枣木灌区节水灌溉工程(争取资金2400万元)编制了项目可行性报告;黄土开灌区节水灌溉工程(争取资金1400万元)编制了项目可行性报告;石板滩坝水闸(争取资金600万元)完成项目可研报告、通过省水利厅评审;洪陂坝水闸(争取资金520万元)完成项目可研报告、通过省水利厅评审;新建水闸(争取资金620万元)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并通过省水利厅评审;枣木水库应急项目(争取资金200万元)完成勘测、初步设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争取资金2000万元)已通过省设计院评审;福田镇天绿生态园节水灌溉工程(争取资金820万元)完成可行性报告;镇四海节水灌溉工程(争取资金1180万元)完成可行性报告;县城市防洪工程(争取资金6000万元)完成可行性报告;县新城区管网改造(争取资金2200万元)完成初步设计、立项;县自来水厂二期工程(2万吨/日)(争取资金1800万元)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征用工作,县发改委下发立项批复;污水处理厂管网补助项目(争取资金2900万元)完成排水规划;县小流域治理(争取资金3000万元)已完成可行性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一段时期是我们最大限度争取国省投资项目,实现全县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机遇。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努力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

(一)进一步加强协调,强化项目监测

对已上报的项目进一步进行梳理和分类,区分轻重缓急,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千方百计推进这些项目列入国家或省里的投资计划。加强跟踪监测,建立月例会、季督察,协调、跟踪项目的工作动态,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申报落在实处。

(二)进一步超前策划,搞好项目储备

水利工程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1.水电前期工作及其审查

在河流(河段)水电规划的基础上,水电工程,特别是大中型水电工程通常要经过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之后,才能进入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通称为水电工程前期工作。总结以往特别是最近的经验,大中型水电前期工作的周期,一般为3~4年,长则6~7年。从水电工程投资大、工期长、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的特点而言,必要的前期工作时间和前期工作的投入是确保勘测设计质量和水平的基本要求,是决策准确和提高效率的基本保证。

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水电工程必须分阶段开展设计,循序渐进,充分研究,科学论证,依法决策。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任务是,根据水电工程开发任务的要求,初步查明、分析和评价工程建设的基本条件,对工程技术、经济、资源和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初步研究和论证,从市场需求和建设条件角度对工程规模和选址提出初步意见,编制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供项目法人确立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决策使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任务是结合电力市场形势和发展规划,具体分析工程建设必要性,工程建设条件,对重大技术、经济和社会环境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具体措施和实施计划,计算工程投资和经济评价指标,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供项目法人投资决策和政府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开工建设使用。

我认为,大中型水电工程前期工作的两个阶段是必不可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是在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更应该加强水电工程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才能确保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规避市场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行科学决策。为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前期工作时间,条件较为简单的中小型水电站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可以考虑合并,但需要在前期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工程技术、经济、环境影响和其他社会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水电工程勘测设计阶段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部门职责,实行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基本途径,是检查落实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基本手段,是项目法人决策项目进程和启动下一个设计阶段的前提和基础,是项目立项申请和核准的技术基本条件之一。水电工程前期工作设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性综合审查是必要的和适当的。综合性审查会议有助于与水电工程建设有关的各方,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互通信息,交流观点,统一认识,协调关系和解决问题,有助于明确进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部署和落实有关任务,共同促进和推动水电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进展。

除综合性审查之外,水电工程还有不少的专项审查审批环节。这些专项审查审批环节过多,是造成水电工程立项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周期过长、建设成本增大的主要原因。市场经济形势瞬息万变,审批程序繁琐的确与市场经济的形势不协调,容易延误工程决策,造成工程建设的被动局面,增大投资风险,特别是大中型水电工程,其开工时间、机组发电投产时间,受到枯期、汛期的制约,耽误一、二月时间,可能就会影响发电工期一年。因此,对于水电工程而言简化行政审批,简化立项程序,有关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服务意识,主动服务市场、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法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水电工程的专项审查包括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场地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评估等,每一项专题审查,还区分若干阶段,如大纲的评审,报告书的评审、设计报告的评审,评审后提出意见修改补充,然后复审,再报批和批复,有时还需要等待很长的报批和批复时间,实在是程序复杂,不厌其烦。本人并非一味反对专项审查,但希望合理设置设计审查批复程序,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确保效果,真正起到专项审查的作用,特别是大中型水电工程的专项审查中,切忌本末倒置,喧宾夺主,而应以促进项目的进展,满足建设要求为出发点。

近些年,河流水电开发规划设计研究中,通常要求从流域和区域的角度,对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地质灾害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阐述,并且在规划报告的审查或批复意见中对此有专门的结论和意见。水电前期工作中的环境影响应该以规划审查意见为基础,着重于减免不利影响和对策措施的研究,尽量避免重复的评价和审批。我以为简化设计审批程序,可取消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等的专项大纲评审,通过颁布标准或规范,规定专项设计研究要求,并将专项评审纳入阶段性综合审查之中,统一协调,统筹考虑,综合处理。

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建设的要求,从国家利益出发,重新审视和修订专业部门在水电工程建设上的管理体制和管理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统一到国家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体制和程序上。

2.立项核准和工程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和备案制。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应该申请核准而为未经核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项目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事先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既要规范操作,又要加快建设,这些规定,给水电工程的前期工作、立项申请、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提出了新的要求。

大中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周期很长,除前期工作外,施工期少则5~6年,长则7~8年,有的长达10年以上。水电工程的施工分为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完建期四个阶段。从准备期开始至第一台(批)机组投产发电称为发电工期,至全部机组投产称为总工期。工程筹建期一般不包含在总工期之内。

根据有关设计规范和国内工程建设经验,水电工程筹建期一般应完成的项目包括对外交通、施工用水、用电、场内主干道路(含桥梁)、部分生产生活设施、场地平整和沟水处理工程、通讯和征地移民等工作,水电工程筹建期一般为1年,有的长达2年,且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设备;施工准备期工程项目主要有:施工通道、导流泄水建筑物、导流挡水建筑物、主体建筑物岸坡开挖和支护、截流施工准备,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等,水电工程施工准备期一般为2年,长的要3年。施工筹建和准备工作不仅项目多、工期长、投资大,而且矛盾集中、问题突出,协调解决难度较大,程序较复杂。

按照水电工程建设惯例,水电工程的开工,是指工程截流,开始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水电工程项目获得核准批复之前,必须完成大量的现场施工准备工作,才能确保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后,各项工程施工顺利展开,项目之间、工序之间计划进度合理衔接,从而保证发电工期的实现和按照计划完成工程建设。

面对水电前期项目储备不足,而各地要求加快水电开发的这一矛盾,必须正确处理勘察设计、立项核准和工程施工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必要的设计周期和前期投入的前提下,合理搭接勘察设计、立项核准和施工准备三者间的时间,从而保证水电工程建设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为了合理衔接项目核准和工程开工建设之间的法律手续,有必要在项目核准之前,设立预核准,类似项目建议书的审批,使获得预核准后的水电项目,能够启动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工作,而不违背基本建设程序。

我认为,项目预核准的基本要求,包括

1)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

2)水电站输电方案研究报告通过评审;

3)水电站建设征地通过预评审;

4)移民安置去向获得地方政府同意;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评审;

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评审。

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可以作为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础和启动其他相关工作的依据。例如,项目法人可依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工程建设计划进度安排,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下达封库令;项目法人也可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水电站输电方案评审意见,委托接入系统设计,从而为可行性研究的机电设备选型、布置以及电气主接线设计提供依据;此外,以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基础,可以委托建设征地预审;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委托编制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预评价报告等等。

水电项目预核准通过后,准许开展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其间,继续深入设计研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核准手续,待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书获得批准,主体工程施工便可开始并顺利实施。这种“合理搭接”需要以周密计划和高效管理为保障,从而有助于保证勘察设计周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3.意见和建议

水利工程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1.水电前期工作及其审查

在河流(河段)水电规划的基础上,水电工程,特别是大中型水电工程通常要经过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之后,才能进入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通称为水电工程前期工作。 总结 以往特别是最近的经验,大中型水电前期工作的周期,一般为3~4年,长则6~7年。从水电工程投资大、工期长、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的特点而言,必要的前期工作时间和前期工作的投入是确保勘测设计质量和水平的基本要求,是决策准确和提高效率的基本保证。

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水电工程必须分阶段开展设计,循序渐进,充分研究, 科学 论证,依法决策。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任务是,根据水电工程开发任务的要求,初步查明、 分析 和评价工程建设的基本条件,对工程技术、经济、资源和环境 影响 等因素进行初步研究和论证,从市场需求和建设条件角度对工程规模和选址提出初步意见,编制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供项目法人确立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决策使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任务是结合电力市场形势和 发展 规划,具体分析工程建设必要性,工程建设条件,对重大技术、经济和社会环境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具体措施和实施计划, 计算 工程投资和经济评价指标,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供项目法人投资决策和政府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开工建设使用。

我认为,大中型水电工程前期工作的两个阶段是必不可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是在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更应该加强水电工程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才能确保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规避市场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行科学决策。为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前期工作时间,条件较为简单的中小型水电站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可以考虑合并,但需要在前期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工程技术、经济、环境影响和其他社会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水电工程勘测设计阶段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部门职责,实行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基本途径,是检查落实工程建设 法律 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基本手段,是项目法人决策项目进程和启动下一个设计阶段的前提和基础,是项目立项申请和核准的技术基本条件之一。水电工程前期工作设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性综合审查是必要的和适当的。综合性审查会议有助于与水电工程建设有关的各方,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互通信息,交流观点,统一认识,协调关系和解决问题,有助于明确进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部署和落实有关任务,共同促进和推动水电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进展。

除综合性审查之外,水电工程还有不少的专项审查审批环节。这些专项审查审批环节过多,是造成水电工程立项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周期过长、建设成本增大的主要原因。市场经济形势瞬息万变,审批程序繁琐的确与市场经济的形势不协调,容易延误工程决策,造成工程建设的被动局面,增大投资风险,特别是大中型水电工程,其开工时间、机组发电投产时间,受到枯期、汛期的制约,耽误一、二月时间,可能就会影响发电工期一年。因此,对于水电工程而言简化行政审批,简化立项程序,有关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服务意识,主动服务市场、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法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 ,水电工程的专项审查包括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场地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评估等,每一项专题审查,还区分若干阶段,如大纲的评审,报告书的评审、设计报告的评审,评审后提出意见修改补充,然后复审,再报批和批复,有时还需要等待很长的报批和批复时间,实在是程序复杂,不厌其烦。本人并非一味反对专项审查,但希望合理设置设计审查批复程序,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确保效果,真正起到专项审查的作用,特别是大中型水电工程的专项审查中,切忌本末倒置,喧宾夺主,而应以促进项目的进展,满足建设要求为出发点。

近些年,河流水电开发规划设计研究中,通常要求从流域和区域的角度,对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地质灾害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阐述,并且在规划报告的审查或批复意见中对此有专门的结论和意见。水电前期工作中的环境影响应该以规划审查意见为基础,着重于减免不利影响和对策措施的研究,尽量避免重复的评价和审批。我以为简化设计审批程序,可取消环保、水保、劳动安全 工业 卫生等的专项大纲评审,通过颁布标准或规范,规定专项设计研究要求,并将专项评审纳入阶段性综合审查之中,统一协调,统筹考虑,综合处理。

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建设的要求,从国家利益出发,重新审视和修订专业部门在水电工程建设上的管理体制和管理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统一到国家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体制和程序上。

2.立项核准和工程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 企业 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和备案制。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应该申请核准而为未经核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项目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事先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既要规范操作,又要加快建设,这些规定,给水电工程的前期工作、立项申请、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提出了新的要求。

大中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周期很长,除前期工作外,施工期少则5~6年,长则7~8年,有的长达10年以上。水电工程的施工分为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完建期四个阶段。从准备期开始至第一台(批)机组投产发电称为发电工期,至全部机组投产称为总工期。工程筹建期一般不包含在总工期之内。

根据有关设计规范和国内工程建设经验,水电工程筹建期一般应完成的项目包括对外 交通 、施工用水、用电、场内主干道路(含桥梁)、部分生产生活设施、场地平整和沟水处理工程、通讯和征地移民等工作,水电工程筹建期一般为1年,有的长达2年,且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设备;施工准备期工程项目主要有:施工通道、导流泄水建筑物、导流挡水建筑物、主体建筑物岸坡开挖和支护、截流施工准备,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等,水电工程施工准备期一般为2年,长的要3年。施工筹建和准备工作不仅项目多、工期长、投资大,而且矛盾集中、问题突出,协调解决难度较大,程序较复杂。

按照水电工程建设惯例,水电工程的开工,是指工程截流,开始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水电工程项目获得核准批复之前,必须完成大量的现场施工准备工作,才能确保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后,各项工程施工顺利展开,项目之间、工序之间计划进度合理衔接,从而保证发电工期的实现和按照计划完成工程建设。

面对水电前期项目储备不足,而各地要求加快水电开发的这一矛盾,必须正确处理勘察设计、立项核准和工程施工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必要的设计周期和前期投入的前提下,合理搭接勘察设计、立项核准和施工准备三者间的时间,从而保证水电工程建设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为了合理衔接项目核准和工程开工建设之间的 法律 手续,有必要在项目核准之前,设立预核准,类似项目建议书的审批,使获得预核准后的水电项目,能够启动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工作,而不违背基本建设程序。

我认为,项目预核准的基本要求,包括

1)水电站预可行性 研究 报告通过审查;

2)水电站输电方案研究报告通过评审;

3)水电站建设征地通过预评审;

4)移民安置去向获得地方政府同意;

5)环境 影响 评价报告书通过评审;

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评审。

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可以作为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础和启动其他相关工作的依据。例如,项目法人可依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当地国民 经济 发展 计划和工程建设计划进度安排,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下达封库令;项目法人也可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水电站输电方案评审意见,委托接入系统设计,从而为可行性研究的机电设备选型、布置以及电气主接线设计提供依据;此外,以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基础,可以委托建设征地预审;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委托编制劳动安全和 工业 卫生预评价报告等等。

水电项目预核准通过后,准许开展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其间,继续深入设计研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核准手续,待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书获得批准,主体工程施工便可开始并顺利实施。这种“合理搭接”需要以周密计划和高效管理为保障,从而有助于保证勘察设计周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3.意见和建议

1)水电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落实优先开发水电的基本战略,需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鼓励和保护投资人水电开发的积极性。

2)政府有关部门在水电开发权管理中,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特别是电力发展计划,充分考虑前期工作周期、投入、立项核准和投资风险等 问题 ,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进度表。

3)条件比较简单的中小型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可合并为一个阶段,或适当简化,相应有关专业评审、审查和批复以及立项核准等管理程序也要考虑做适当调整。

4)为合理搭接勘察设计、立项核准和施工准备三者间的时间,满足加快水电开发,降低工程投资的要求,建议大中型水电工程实施预核准制度,通过预核准申请的项目,允许开展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

5)简化设计审批程序,可取消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等的专项大纲评审,也可将专项评审纳入阶段性综合审查,统一协调。或通过有效决策程序,实行预可研和可研两个阶段专题评审的合理衔接,减少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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