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县自查报告 统计局“依法治县”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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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精神,进一步掀起我县依法治县的学习宣传热潮,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根据依法治县办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了“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局党组、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会上,全局干部职工统一了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活动的目标、意义和工作任务,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局认真开展检查梳理,并制定了2017年工作重点。
(二)多措并举,成效明显
在工作中,为取得明显效果,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群众法律知识水平,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以下工作。
1、健全机构与人员,召开部署会议。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普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统计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统计部门普法工作。
2、强化普法基础保障。今年印刷、购置了大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完善统计普法工作基础建设,为2017年统计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保障。
1、建立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度。我局贯彻执行单位学法考试制度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的普法宣传教育,上好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第一课,通过自主学习、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思维和能力;坚持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开展领导班子“一把手”普法讲座活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的法制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为做好普法宣传等工作,并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局统计普法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2017年年度工作计划与半年总结材料等。
(四)开展统计执法宣传与监督检查
1、年初召开会议安排布置全年工作。2017年3月6日,我局召开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在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石宝同志传达学习了省、州统计局领导关于全省、全州统计系统法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时对我局2016年法治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安排部署了2017年法治工作。
2、开展执法检查抽查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2017年5月、8月,由局分管领导带领执法人员及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到相关单位、企业开展联网直报执法检查抽查工作。检查组重点核查了县丰源石油公司、县建筑公司、建筑材料销售点等多家联网直报单位的数据质量、名录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情况。通过核查,各企业均建立健全了统计台帐,名录也真实无误,统计人员对联网直报系统操作熟练,检查组还根据检查结果给予了现场指导和建设性意见,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的工作方向。抽查的几家单位基础数据齐全,做到了有台账,有固定的兼职统计人员、有专门的电脑报送统计报表、网络通畅,统计制度上墙。
3、在全县2017年统计工作部署会议前学习《统计法》。会前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分管副县长强调:《统计法》是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依据和准则,对规范和保障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全面提升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统计法》,支持统计机关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统计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4、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先后2次参加了全省、全州统计普法培训。一是企业按照《统计法》要求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准确、完整、及时地上报统计报表。二是企业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责任。三是用案列诠释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列举了近年来我省查处的违法案件。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在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扎实举措抓好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还不够,群众对统计法知晓度还有等提高,城乡居民的依法维权意识还没有得到全面树立。
(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人员不足,懂法律的人员严重不足;处理人民调解和行政复议、矛盾纠纷还不够专业、办案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力量比较薄弱。
(三)信息报送不及时,档案整理不完善。由于具体经办人员的不断调整以及人员缺少,导致我局本年度依法治理工作在信息报送和归档工作存在不足表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筹备开展“12.4”活动,按照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及要求,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及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集中力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动员全县力量支持和参与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该项工作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一流法治城区中的重要作用。
(二)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力求“三到位”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一是向社会公众宣传到位,在人流集中区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统计法律知识资料,向过往市民生动讲解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数据统计口径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法规在公民中的知晓率;二是干部职工学习到位。组织专题法制讲座,邀请法制办领导讲解公共法律知识,使全体人员树立法制思维,充分认识依法统计的重要性;三是进企业宣传到位。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走进部分“四上”企业,解析统计相关指标,争取企业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不断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依法开展农业普查;确保农业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权、监督权和报告权;确保普查对象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四)继续加大对统计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数据的现象,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调查单位和个人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统计上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