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作风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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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司法作风自查报告
司法所根据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进一步改进基层工作作风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及时召开了所务会,在传达会议精神的基础上,针对司法所存在的纪律作风管理和近一段时间暴露出的作风建设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方式,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现按照局党组要求,xx司法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长在纪律作风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惯性思维,作为司法所负责人自身思想作风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表现在对作风建设时“软”时“硬”,不能始终坚持作风建设的刚性制度要求。剖析根源,就是思想麻痹,对队伍作风建设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区委、区政府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和全区群众对干部队伍的新期待认识模糊。
二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时候回避矛盾,面对矛盾时,不能坚持原则,不能从严要求。其后果就是既延误了工作,又害了青年干部,使“短痛”变成了“长痛”。剖析根源,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纪律作风观念,把引导和教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混为一谈。
三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抓业务与抓队伍之间的关系。表现在重视业务建设,在管理上更加强调对青年干部的业务技能的培养。在业务工作紧张的时候,忽视了队伍的作风问题,特别对青年干部身上出现的无视工作纪律,不注意自身形象的问题(如,不按规定时间作息,工作时间聊天等),没有及时制止,没有提出严厉批评,从而助长了不良风气。剖析根源,作为所领导自身就有想放松自己的思想,更难随时随地做到严格要求和严格管理。
四是对教育和管理队伍思考不足,导致教育帮助青年干部时方法简单,缺乏针对性。特别在批评、教育青年干部时,不能正确把握好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忽视了帮助青年干部分析和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造成青年干部抵触情绪。剖析根源,自身学习不够,对问题研究不深,难以正确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是对培养青年干部的认识上出现偏差,不能放手培养青年干部。业务技能培养方面和作风培养方面,不能正确处理作好示范带头作用与放手培养干部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一方面助长了个别青年干部的依赖性和惰性,另一方面更有可能挫伤了青年干部的积极性,使他们很难有机会表现出应有的工作积极性。剖析根源,对青年干部自身拥有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和进取意识认识不足,对激发团队荣誉感和进取意识缺乏思考和研究。
六是作为所领导自身也存在放松一下、轻松一下的思想,面对一段时间的工作压力,精神高度紧张,自身就想放松一下,结果起到了不良的示范作用。剖析根源,还是对自己的要求不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强。
二、两所青年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不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个人生活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对自身政法职业的认识不足,甚至思想模糊。主要表现在对待自身不足或错误不能深刻反省,思想上老是转不过弯。面对挫折时,容易背上思想包袱,负面情绪持续时间长。剖析根源,就是对政法队伍的本质属性认识不深刻,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青年干部由于学习不够,从而对政法队伍严明的组织纪律性思想准备不充分。
【篇二】司法作风自查报告
近期,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点对廉政风险、纪律作风、执法服务窗口、警车管理使用、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领导干部接访、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一)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宝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通过动员部署、清理职权事项、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五个步骤,全面排查司法行政权力运行、法律服务业务流程、内部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科学合理制定防范措施。三是注重检查,务求实效。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工作目标、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之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免的重要依据,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共清理行政权力11项、行政责任11项,全部在之窗上公开;查找单位廉政风险点36个(其中一级风险点3个,二级风险点24个,三级风险点9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70条,建立健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度10个。
(二)切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建立完善《县司法局日常纪律、工作制度》、《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县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立起“明规矩”、破除“潜规则”。开展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完善廉洁谈话提醒、廉洁党课等制度,今年年初,局主要领导、纪检组长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对一”谈话2次,确保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持续推动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聚焦三项整改“回头看”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深刻开展自查,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制定了单位管理制度、“止懒治庸专项整治方案”,持续开展专题教育,推进机关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县纪委反馈问题1个,已及时整改销账。三是强化工作纪律督查巡察。深入开展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局纪检组每月不定期对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窗口进行作风巡察和暗访督导,坚决纠正不严不实和庸懒散浮拖等问题,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斗争。通过机关内部微信群、qq群和“司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推送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相关热点信息、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在节假日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洁过节短信,深入推进机关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来,县司法局干部职工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在社会和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三)切实抓好执法服务工作。
一是完成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任务。继续争取“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在实施,新引进志愿律师和大学生2人,全部充实到县法律援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办案、“传帮带”法律援助人才、法治宣传及化解矛盾等工作,满足困难群众法律需求,1-7月,已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81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715件,新建乡(镇)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二是建立完善干警执法档案。今年年初,建立完善2016年全局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档案,内容包括廉洁自律、学法用法、工作实绩等内容,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工作业绩。三是强化法律服务机构管理考核。采取分批次集中方式,对黎辉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县城乡法律服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等4个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收案登记和卷宗制作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执业管理、人员管理和财务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全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各项制度,运行维护好gps定位系统,组织灵关、陇东 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扎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零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
(四)切实抓好警车管理使用工作。
为强化警车管理,一是于年初完善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源头堵塞警车管理漏洞。二是严格执行派车单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警车使用管理台账,警车使用必须实行一车一单。三是机关所有公务用车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钥匙由综合室统一保管、统一派发。经自查,县司法局警车未出现违规管理使用情况,未接到群众关于违规使用警车的信访举报。
(五)切实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工作。
一是落实日报告制度。要求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城乡法律服务所每日要进行涉诉涉诉信访问题排查,并及时将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县司法局综合室。二是灵活排查方式。采取案件回访、接待来访、走访调查等灵活方式,全面彻底排查本系统涉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确保排查无遗漏。三是认真做好领导接访工作。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待台账,实行领导坐班接访群众来访,并在接待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了领导姓名、分管业务、接访时间等详细信息,畅通信访渠道。四是认真做好领导下访工作。结合“法律七进”、脱贫攻坚工作,通过领导干部定期深入村组一线,走村串户了解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的反映和看法,收集涉法涉诉信访信息,并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照改进工作中存在问题。今年以来,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共接待1人2次涉及律师事务所信访案件,均依法依规将书面答复意见送达当事人。
(六)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草拟报送《县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县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经县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少数干警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度不够,虽然能按时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但是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二是少数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还不够强,在工作中还不能完全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主要还是从如何更好、更快捷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角度来考虑工作方法和努力的方向,没有真正做到习总书记提出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三是局党组、纪检组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还存在一定的宽松软现象,对干部职工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还存在讲人情、顾面子的心态,没能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把廉政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每周例会、工作安排会、总结会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廉政知识,及时传达县纪委案件通报等。
二是切实通过大讨论,促进广大干部加快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形成反对“庸、懒、散、浮、拖”,倡导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好风气。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廉政文化。
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督促整改等形式予以纠正整改。
四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全面推进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党员的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行政监督。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和廉政监察,以法律服务从业许可和律师、公证行业管理、处罚为重点,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行为的监督。
【篇三】司法作风自查报告
按照县纪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切实解决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院实际进行自查,现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全面强化三项建设
1.加强法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三个服务”为创建主题,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构建完善党内服务体系,充分调动我院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干警的廉政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3.加强法院执法司法效能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对群众要求法院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对待,精心研究,缩短回复时限,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的方式,尤其是法院的立案大厅、基层法庭等窗口部门积极探索服务职能的整合,实行一人多岗、延时服务,方便群众、提高实效。加强流动法庭巡回办案、送法下乡的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推行“一次办成法”、“一站式工作法”,实现办事环节少、办事时间短、办事质量优、办事效率高。
(二)扎实做好六项集中整治
1.开展窗口服务整治。重点整顿立案大厅、窗口部门和基层法庭干警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执法服务“冷、硬、横、推”现象,要落实到具体人头,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整改不力的,视情调离岗位或给予处分。
2.开展警容风纪整治。重点整顿少数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精神萎靡、自由散漫、着装不规范、工作“稀、拉、松”、慵懒推诿和言行举止不端、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等问题。对违反禁令的严肃处理,及时进行通报。
3.开展警车管理整治。全院所有警用车辆已完成安装GPS卫星监控系统。重点整治法院警车私用和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警车乱停乱放,非执行紧急公务乱拉警笛、闯红灯,警车、警牌流入社会等问题。对违规使用警车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因交通违法导致恶性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从牌证发放、日常管理等环节严格进行倒查追责。
4.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针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久拖不决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开展梳理排查,逐一建立台帐,限期整改,实行案结销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在纠正过程中举一反三,完善防范机制,提升办案水平。
5.开展违法违纪集中查处。公开设立举报网站,第一时间受理符合要求的网络举报,对群众举报的干警违法违纪线索,组织专门力量,逐一查实,确有问题的要建立专案,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司法不公、司法腐 败。该纪律处分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该清退的要下决心清退,该追究法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自查自纠、主动向组织报告的,可视情节从宽处理;对顶风违纪的,要从重处理,决不手软。
6.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以“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让审判在阳光下进行。规范、健全各项执法活动、每个职位、岗位、各个步骤环节的操作性程序规定,尤其要对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细化和规范办案、审判程序。针对执法不文明以及庭审不规范、不廉洁等重点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应的行为规范,统一细化行为标准。进一步推进、完善量刑规范化、案例指导等制度,大限度的限制和规范裁判标准。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法庭的规范应用利用科技手段有效规范执法流程。
(三)进一步推进专项审判工作
1.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销售劣质食品等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和受贿、渎职等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违法犯罪,有效震慑和遏制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集中力量,依法从重从快的审理岁末年初多发高发的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诈骗、电信诈骗、玩忽职守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谨重、快审快结涉灾后重建案件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加大执行兑付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梳理排查,逐案分析研究,明确责任主体,限定办理期限,能够化解的及时化解,存在问题的坚决纠正。
(四)着力建立健全七项专门制度
1.建立健全审判、执行公开制度。以“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执法公开范围,对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梳理,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事项外,执法内容、程序、依据、结果都必须公开;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坚持内外有别,依靠科技手段推进审判公开,确保群众及时知晓、方便查询、得到限期回复;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机制,形成更加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审判工作的社会评议制度,把群众评价作为评判执法工作的重要标尺。
2.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针对不同职能和岗位特点,出台符合执法办案规律的错案责任追究以及违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承担主体、追究程序、监督等内容,明确法官对负责办理案件的终身负责,促进法官强化执法办案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审判质量。
3.建立健全执法便民制度。认真梳理已经推出的以及下一步将要推出的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措施,充分运用藏汉双语制作简明易懂的说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使群众广为知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广受好评的要继续坚持、深化并推广,对效果不佳的要根据群众意见认真加以改进,对将要推出的先行试点再正式推出,让人民群众每一次到法院办事、在每一次同法院干警打交道中,都感受到真诚、文明、高效、优质的服务。
4.建立健全廉洁执法制度。加强重点执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立纪检工作与执法办案具体业务工作之间的关联机制,形成前期梳理风险点、中期动态跟踪监控、后期超前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建立执法监督与作风监督的关联机制,把执法巡视与作风巡察有机结合,全面开展执法巡视和作风巡察。健全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制度,综合利用执法巡视、作风巡察结果以及信访、举报受理等掌握法院干警廉洁信息,本院纪检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以制度促公正、保廉洁。
5.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围绕执法责任及查究制度、监督制约制度、执法信息化、执法质量和效率体系等建设,建立法院干警执法档案和量化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将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考评结果与政法领导干部和干警的表彰奖励、职务升迁紧密挂钩的政策措施,逗硬执行以工作业绩和德能表现为主要依据的晋升、奖惩、辞退、轮岗交流、双向选择、末位培训等制度,畅通“入口”、疏通“出口”,逐步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鲜明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的正确用人导向,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警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竞争氛围。
6.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以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挂包帮”活动,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建立健全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走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把握法院工作在基层的新情况,促使法院工作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及时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法院各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推进,组建相应的机构,对开展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查,推动落实。法院“活动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作风巡察、巡视和暗访,对我院三项建设、六项整顿、七项制度等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纪律作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将随时予以通报批评。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争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帮助,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与法院队伍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法院审判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改进纪律作风,增强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和服务管理水平。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宣传作为开展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加强与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先进典型、好的做法和经验,向社会公布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和反面典型;坚持开门评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满意度调查测评,充分展示活动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