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调查报告结论与建议 残疾人服务需求分析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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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调查研究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市残联组织开展了“走进社区(村),走近残疾人”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活动分成领导干部小组,各处室、中心分别为1个小组,共计7个小组,采取从主要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每人负责1个社区(村)等方法在全市对30个社区(村)进行调查。此次调研,我结合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调查研究月活动和市残联开展的“走进社区(村),走近残疾人”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对XX区新孔社区、浦北村和XX县瓜安村等283名残疾人进行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得到如下结论:(1)调查的283名残疾人中197名残疾人有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辅助器具、法律援助与服务、教育费用补助与减免、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安置与扶持、无障碍设施与信息无障碍等需求,占调查的残疾人总数70%。(2)选择需求的残疾人依次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残疾人生活服务、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无障碍设施与信息无障碍等需求较大,对残疾人的需求进行了分析,找出了原因和问题。(3)本调研提出了以需求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大政方针政策、省、市惠残政策,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经济支持等对策建议。
“两个体系”建设是中央7号文件的核心内容之一。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正在逐渐完善,而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还刚刚开始。为了更好地了解残疾人的需求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结合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调查研究月活动和市残联开展的“走进社区(村),走近残疾人”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我此次主要对“XX市残疾人需求问题”进行调查。目前,该项调研已完成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以及调查研究报告的初稿。限于时间的要求,本报告仅围绕调查数据谈几个问题。
一、调研目的及方法
本次调研活动以XX市各类残疾人为核心,通过调研,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市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进取,切实增强投身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了解残疾人基本状况,掌握残疾人各方面的需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各项惠残政策的落实,促进残疾人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为推动全面工作提供基本思路和理论依据。
本报告将回答四个问题:(1)残疾人有哪些需求?(2)分别选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辅助器具、法律援助与服务、教育费用补助与减免、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安置与扶持、无障碍设施与信息无障碍等需求的残疾人有哪些主要特征?(3)选择需求存在原因,提供的保障和服务等是否已满足需要,还存在什么问题?(4)工作思路及对策建议。
调查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入户访谈和召开座谈会。
二、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本次通过简单随机、等距抽样等方法共抽出283名被调查残疾人。
1、性别结构:男性150名,女性133名,男女比例大致为8:7。
2、年龄结构: 0-18岁占15.5%,18-60岁占64.4%。按60岁划分,非老年人占79.9%,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20.1%,与我市领证的残疾人年龄结构相似。
3、户口性质:农业户口占88.1%;非农业户口占11.9%;农业与非农业比例大致为7:1,与XX市人口的整体构成一致。
4、婚姻状况:初婚有配偶63.8%,未婚占23.8%,再婚有配偶占0.7%,离婚占0.8%,丧偶占10.1%。
5、文化程度:小学文化程度27. 2%,初中文化程度12.5%,高中文化程度占2.2%,大专及以上程度0.8%,未上学的占到了56.5%。
6、残疾状况:(1)残疾类型:视力残疾占25.8%,肢体残疾占35.1%,智力残疾占5.5%,精神残疾占4. 3%。(2)残疾等级:一级占19.2%,二级占31.9%,三级占29.9%,四级占18.8%,与我市领证的残疾人残疾状况大约一致。
7、生活自理状况:生活能自理63.4%,不能自理36.6%。
9、康复服务状况: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近2/3没有得到康复服务,得到治疗与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人1/10以上,心理疏导服务不足1/10,康复知识普及服务不足1/5,辅助器具配置不足3%,日间照料与托养不足2%
三、被调查者需求分析
本分析主要基于问卷调查数据和访谈资料。
本部分的分析集中在:通过对被调查者对需求选择分析,了解需求的原因和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问题。
1、需求选择分析
按照问卷调查的要求,被调查的残疾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意愿选择需求,对选择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具体分析:48%需求者选择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18%需求者选择残疾人医疗服务与救助, 8.3%需求者选择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7.9%需求者选择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7.8%需求者选择残疾人辅助器具,5.9%需求者选择残疾人法律援助与服务、残疾人文化服务、残疾人生活服务,4.4%需求者选择残疾人教育费用补助与减免、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残疾人就业安置与扶持。2、需求原因分析和存在问题
(1)残疾人社会保障观念落后,救济色彩太重。传统观念认为残疾是残疾人及其家庭的事情,与社会无关,过分强调家庭自我保障与残疾人自立,使得残疾人保障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施舍和救济的浓重色彩。在调查中,近1/2的残疾人要求政府给予经济救助,特别是农村残疾人对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很少,认为政府给点钱,家人给吃给穿就满足了。家人承担了家庭中残疾成员由生到死的“无限责任”以及巨大的精神负担。这种残疾观及受此影响下的社会保障观念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整个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2)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在 “普惠”加“特惠”的政策环境下,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应该是“特惠”。而作为欠发达地区,残疾人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普惠”政策外,为残疾人提供的“特惠”保障很少,标准也较低。无固定收入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按月领取低保金或低保标准的生活补贴,只有市区、XX县和XX县已全部落实,其他县正在落实中;肢体三级以及三级四级的智障和精神病人等更多残疾人还享受不到这一“特惠”。享受这一“特惠”的标准也很低。现行低保标准是城区230元/月,农村155元/月,只是勉强“饿不死”的水平。除此以外的就业、康复等其他方面的“特惠”则更少,同样也是标准低,覆盖面窄。
(3)保障服务的层次低。现行的保障措施几乎只能考虑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资料方面的温、饱需求,精神层面的需求则很少顾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政府对残疾人事业投入的不断加大,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或即将解决)。起码的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后,广大残疾人要求精神层面生活享受将成为必然。目前,现行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残疾人多种类、多层次需求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保障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用于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经费投入实现逐年增长,但由于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制约,投入的残疾人社会保障经费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由于经费不足的制约,只能是低覆盖率的、低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方面的保障多为空白,或是刚刚起步。当前,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制度化、多渠道的资金供给方式还没有建立起来,从残疾人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来看,渠道还比较狭隘,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为主,福利彩票、福利基金会为辅,社会捐赠有限支持的模式。特别是社会捐赠方面,还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捐赠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来自社会的资金投入很少。
(5)服务体系不完善,不能提供多样化的保障服务。残疾人保障需求的增长和转型,增加了社会保障的难度。目前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突出生存性需求保障,重点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在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以及扶贫就业等方面力度不断加大,但是还没有建立起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需求的服务体系,相关专业机构、社区之间没有形成畅通的服务网络,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管理措施还没有出台,导致不能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的保障服务。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投入少,设备不上规模,人才缺乏等,不能很好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已建成的乡镇及部分村残疾人康复室,由于残疾人居住分散,加之缺少专业康复指导人员和合理的运行机制,普遍存在利用程度不高的问题;去年启动建设的市、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尚处在规划设计,建设、装修等阶段,建成后的功能定位和运作机制等的有待摸索探讨。
(6)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制化进程缓慢。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建设总体滞后,难以适应新阶段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要。一方面,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制约了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发展。目前,我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落脚点,制约和影响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实现。另一方面,现有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与社会保障立法比较起来,残疾人社会保障立法更为滞后。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专门的法律法规,在《宪法》、《选举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也都有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条款,但其内容总的来说过于笼统,许多条文还停留在原则性的规定上,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作为保护劳动者就业权利的《劳动法》,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规定也显得空泛。
四、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一)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一是大力弘扬“三创”精神和残疾人“四自”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积极投身“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伟大实践。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社会参与的机会和权利,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率。二是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教育部门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体系,维护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力争使残疾学生高中和大学入学率达到60%和40%。三是通过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小额贷款、提供就业岗位、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帮助更多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二)逐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普惠政策与特惠救助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做好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提高保障覆盖面和保障的标准。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保证残疾职工能平等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保证所有农村残疾人都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证城镇无业残疾人都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为贫困和低收入残疾人争取更多的福利政策,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确保残疾人生活改善程度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幅度相适应,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
(三)加快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大硬件投入和资金投入,建立规模大、服务设置齐全,档次高,内容多,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机构建设。二是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残联要开展各服务机构精细化管理,其中有一项内容就是对各服务机构服务进行认定型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和工作绩效的评估奖励机制。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和一批爱岗敬业、精益求精、默默无闻勤勤恳垦的专技工作者队伍。鼓励各服务机构引进、选拔、培养和使用一批一专多能的残疾人工作骨干,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解决好他们待遇问题,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四)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协调机制。党委、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工委协调各部门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伸出援助之手,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在残疾人机构建设上给予优惠政策。
(五)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残疾人勇敢面对现实、超越自我、自主创业,鼓励残疾人发扬乐观进取精神、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信念,对生活充满信心。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制教育,不要让他们成为法制教育的一个盲点,使残疾人自觉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