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违建阳台(楼上非要搭出一截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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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非要搭出一截阳台 面对违建业主该怎样维权?
楼上非要搭出一截阳台
物业:违建拆除不在职权范围;律师: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陈女士家楼上的违建阳台。
“楼上违建阳台摇摇欲坠,要是垮下来怎么办?”近日,家住贵阳市乌当区保利温泉小区的陈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楼上住户违规搭建了一个阳台,阳台上种有花草,不仅影响到她家卫生间的采光,且夏天阳台上还有蚂蚁往下爬。自2013年5月至今,她多次向物业等部门反映,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违建问题3年未解决
5月16日中午,记者来到陈女士所住小区看到,陈女士家三楼阳台上有花栏式的木板伸出,楼上搭建了一个和阳台平齐的木台,木台上种有花草,且整栋楼只有这一家这样搭建。
“我家从2013年5月开始装房子,在我家装修前,这个违建木台就已搭建了。”陈女士说,随后她多次向物业反映,每次物业都会给出处理意见,但至今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这是楼上业主签的违建承诺书。”陈女士又向记者出示了物业给的违建业主的承诺书,上面明确写着如果因为违建造成楼下安全、漏水以及采光和通风等问题,均由该业主承担,所有条款均未涉及物业公司职责问题,日期落款2013年4月26日。除了承诺书,还有一份物业向楼上业主下发的违规装修通知单,通知内明确写出请业主在接到通知后自行拆除,并对其损坏部分恢复,日期落款2013年4月27日。
“前一天签下承诺书,第二天下发违规拆除通知,这两份材料是不是自相矛盾?”对于物业出具的两份处理材料,陈女士提出了质疑。
物业:物业没有拆除权
随后,记者找到保利温泉小区物业公司。
“这个确实属于违章建筑。”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接到陈女士反映后,物业发现违章建筑已经搭建,所以就通知违建业主签署了违建承诺书,“签署承诺书是为了保障楼下业主的权益”。然后又下发了违建拆除通知,业主没有拆除违建,物业公司就将问题反映给了乌当区城管局,城管局也受理了案件。“物业只有劝导职责,对于违规建筑没有拆除权。”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随即联系乌当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但并未联系上。但据小区物业介绍,城管局已来过多次,准备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但是几次均未能进入该业主家中,致拆除工作一缓再缓。
最后,就陈女士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贵阳市哲汉律师事务所廖冬明律师。廖律师称,关于违建问题,物业只有劝导权,而拆除权属于城管局。但如果是陈女士所遇到的问题,拆除工作受阻的情况,城管又不能强制进入,这时可以陈女士个人名义向法院提出维权诉讼,由法院授权城管局强制执行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