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企业调查报告 农资市场调查报告精选

2024-02-19 20:0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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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企业调查报告

第1篇:农资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的目标、内容、成果以及重要用处往抉择。但普通往道,各类市场调查呈文正在构造下皆包含题目、导直言、主体战解头多少个部门。1.本题市场调查报告的本题便市场调查的标题。本题必须精确掀示调查报告的主题思惟。题目要简略亮了、下度概括、题白符合。如《市居官住宅消耗需要调查演讲》、《对于化装品市场调查讲演》、《产品畅销的调查报告》等,这些标题皆很简洁,能呼惹人。

2.导直言导行是市场调查演讲的扫尾部门,一般道亮市场调查的纲的战意思,引见市场调查农作基础概略,包含市场调查的时光、高地面、内容战对象以及采取的调查方式、方法。那是比拟罕见的写法。也有调查报告在导直言中,后写考察的论断是什么,或者曲交降出问题等,那类写法能加强读者浏览报告的兴致。

3.从体部合那是市场调查报告外的次要外容,是表示调查报告主题的主要局部。这一局部的写作曲交决议调查报告的量质高下和作用小大。从体局部要主观、片面论述市场调查所取得的资料、数据,用它们回说亮有闭答题,失没有闭结论;对有些答题、景象要作深刻剖析、评论等。分之,主体部门要擅长应用资料,回里隐调查的从题。

4.开头次要是构成市场调查的基原论断,也便非对于市场调查的结因作一个大解。无的调查报告借要降没对于策办法,求无关决议计划者参考。

无的市场调查报告借有附录。

附录的外容普通是无关调查的统计图里、无关材料没处、参考文献等。两、撰写市场调查报告的根本请求

1.考察讲演力供主观实真、量力而行调查报告必需契合主观实践,援用的材料、数据必需是实在牢靠的,货架。要拥护故弄玄虚,或者逢迎下级的用意,挑他们忧悲的资料撰写。分之,要用现实去谈话。

第2篇:农资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以经营品质的全面提升增强农行在县域市场的示范引领作用——对提升县域农行市场竞争力的调查与思考

通胀紧缩背景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路径探析

完善现行信贷业务流程的思考

对基层网点储蓄存款、基金、保险和自主理财产品销售与协调发展的调查报告

对对公业务营销组织体系建设及营销能力提升的调查与思考

浅析产业链融资及其在我国农业领域的应用问题

激活优质客户资源战略路径的思考

大力发展资本节约型业务是欠发达地区农行提升经营品质的理性选择

对黄冈农行县域法人贷款客户流出情况的调查报告

对提升县域农行在农村金融市场引领力的调查与思考——以农行罗田县支行为例

小业务撑起了大经营——农行浠水支行业务经营情况调查与思考

以供应链金融模式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对农行黄冈分行“三农”信贷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农户小额贷款操作流程与运营模式的实践分析与思考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非现场审计探讨

做好信贷审查“五部曲”提升信贷资产发展品质

电子银行业务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思考

农村金融服务:ATM能否补位——以农行黄冈分行为例

基层农行电子银行渠道建设思考

农行团风支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基本做法

建始县中医院

坚持求真务实

推进武陵地区区域金融合作发展的研究报告

把握战略机遇做好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金融服务

关于做好金融服务积极支持黔江经济发展的思考

新经济态势下的县域经济与农业银行经营策略——以湖南省怀化市轄县域为例

提升恩施农行价值创造力的思考

对湘西州商业银行困境与出路的解析

次贷危机对中国银行业风险控制的警示及应对措施

发展低碳金融业务推动增长方式转型——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农行业务经营转型的思考

低碳经济时代金融支持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思考

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碳金融发展路径选择

湄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金融服务工作试点启示

县域农行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对农行张家界分行县域业务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对发展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思考

浅析县域农行服务“三农”及风险防范

试论农行业务发展中的理性营销问题

增“动力”添“活力”挖“潜力”农行遵义分行保险业务发展迅速

做强保险业务提升价值创造力

对后危机时代农行信贷经营思考

好的班子要有“五气”

把握本质内涵着力客户建设

深化服务“三农”“3510”发展规划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域农行资产“空心化”现象成因与对策的研究报告

当前中间业务发展态势与建议——农行湖北分行营业部中间业务发展调研报告

现行考评体系传导执行特点、问题及对策——农行湖北分行绩效考评调研报告

零售业务实现跨越式大发展思考

如何运用金融工具规避贸易性汇率风险

在完善与创新中发展——对农行武穴、罗田支行惠农卡及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调查

县域农行服务“三农”及风险防范思考——农行英山支行服务“三农”及风险防范调查

在服务“三农”中创造价值

对小额贷款发展与风险管理的思考

贫困山区农行资产营销调查与思考——以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为例

如何迈出职业生涯第一步——给新入行大学生的一席话

与农有缘

当前资产业务发展的几点思考

对股权质押贷款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如何当好支行行长

第3篇:农资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我市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2010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秩序为目标,全面切实履行工商监管职能,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促进农村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为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全市工商系统要紧紧围绕当前农村市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上来,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通知》、《意见》和《方案》精神,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狠抓大要案查处,完善工作措施,保障农村消费安全,切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要认真做好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农村广告监管、涉农合同监管、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农商标专用权保护、农村经纪人培育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服务等工作,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农村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一)依法登记管理,规范农村市场主体准入。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完善登记管理程序,创新登记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尽快出台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登记办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登记试点工作。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台湾地区农民投资农业项目,促进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整治期间,要对农村市场各类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的清理检查,严格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在当地政

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责任单位:市局注册处、企业处、个、各直属局、分局)

(二)强化食品安全,提高农村市场商品质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审核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监督农村食品、商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记录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农村市场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以查处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为重点,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通过在农村商品交易市场设立商品质量警示牌、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布商品质量信息,认真实施质量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清除出市场。(责任单位:市局消保处、市场合同处、各直属局、分局)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以化肥、农药、种子为重点,加强农资质量监管,强化经营资格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业主管部门通报的有关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依法及时查处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各地在专项整治期间,要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局公平交易处、市场合同处、消保处、各直属局、分局)

(四)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局商广处、各直属局、分局)

(五)加强农村广告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广告。在一季度组织农资广告专项整治基础上,积极探索广告监管重心下移,推进长效管理。要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为平台,强化对农村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广播电视农资广告的监测、巡查和监管,依法规范涉农广告内容,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的化肥、农药、种子、农机等农资商品广告;严厉查处以帮助农民致富为名的虚假违法加工承揽、种植、养殖类广告;严厉查处面向农村农民、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严厉查处影响和危害农村市场秩序、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严重违法及不良广告,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农村广告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局商广处、各直属局、分局)

(六)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和完善市场巡查制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集市和诚信市场活动。督促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管理义务,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强化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水果、蔬菜和禽畜肉类市场与种植养殖基地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一体化供销体系,依法检查进货台账记录、索证索票等商品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推广农村商品经营示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年内实现乡镇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加强农村基层涉农合同指导站建设,全面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等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树立示范农村经纪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红盾护农服务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畅通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依法做好农村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禽畜产品市场应急预案,及

时果断处置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局市场合同处、消保处、各直属局、分局)

三、整治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6个月,从2010年5月至10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4日至15日)。各直属局、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重点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

(二)实施阶段(5月16日至10月15日)。各直属局、分局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整治的重点开展全面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三)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18日)。各直属局、分局要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提交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和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由市局市场合同处汇总后上报省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要明确职责,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直属局、分局市场合同(监管)科要积极做好牵头工作,进一步完善与涉及注册、消保、公平交易、企业、个私、商标、广告等工作部门的协作配合,既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合作以及和相关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配合,继续强化监管执法过程中的信息通报和工作配合,做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督导,狠抓检查落实。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深入农村市场监管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职责,适时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

第4篇:农资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措施;建议

当前正值春耕备播时期,为了进一步保障南召县农业生产安全,帮助农民粮食种植增产增收,相关部门制定了2017年该县农资打假的工作方案,坚持打防结合与属地管理为原则,争取农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与门店检查率达到100%,确保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得到落实,提出了如下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措施。

1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

农资打假面向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地区以及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尤其是要以群众投诉举报的高发区域为重点,维护市场秩序。重点品种包括种子、农药和肥料。要做到对套牌侵权、生产假劣种子或无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还要杜绝出现经营转基因作物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的市场产品质量合格。要查处经营有机肥料、复混肥料等产品中出现的有效成分不足或是假冒伪造证件的行为,予以严厉的处罚。同时严格遵循《农药管理l例》的内容,针对有意添加高毒农药或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进行打击。

2 农资打假的专项治理措施分析

2.1 加强组织领导

在全国各省市召开了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南召县政府对农资打假工作高度重视,在实际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首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对领导部门人员进行调动。其次要落实监管责任与市场主体责任,调动巡查组深入到各地区的乡镇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农资门店,经群众走访和现场检查等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农资市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将结果反馈至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力求将危害直接结束于萌芽状态。

2.2 强化宣传发动

协调上级的合理部署工作,召开各地方在种子、农药和肥料方面的管理会议,传达上级的管理精神,做好相应的宣传发动工作,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分工责任。农业部门带头组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协办案件,保持信息收集的通报与顺畅,积极打击非法种子生产经营行为,针对擅自生产经营的相关企业要立即查处,定期对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农药肥料进行抽查与曝光。工商部门做好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主体登记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广告监管,根据法律法规监管各种农药种子生产经营市场行为,一旦发现有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将其移交到公安部门查办。公安部门则要对涉嫌犯罪案件以法律标准追诉查处,针对没有达到刑事案件性质的要立案追诉,并将其送到有关的行政部门,针对有逃跑或毁灭证据征兆的监管对象,则要依法进行提前的介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此外,还包括质监部门、工信部门、畜牧部门、供销部门等,要协调这些部门与新闻媒体共同做好农资打假的宣传工作,传达全国省份在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的执行精神,在严格专项打假工作中用实际行动确保农资商户能充分认清形势,做到依法经营,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1]。

2.3 加强工作监督引导

首先要健全相关的登记制度,推行爱农护农和帮农行动,杜绝损农坑农行为,逐渐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维护与好转,让农民彻底放心农资。而有关的健全相关登记制度,就要从备案手续着手,确保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等都能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审定证书等相关的必备证件;农药产品必备农药登记证、农业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等相关者证件。肥料必备相关的检验报告。而农资市场供货商必备商品质量承诺书、档案售货信誉卡等等。其次要严格落实督导通报,比如针对这些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或经营个体,特别是在重点季节时期更是要发挥县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检查作用,采用一切有效的积极手段进一步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执行力度。以定期汇总和通报的方式报告上级,以实现及时有效的反馈和指导,更好地保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执行的效果。

2.4 确保报送信息畅通

在负责督导的相关部门与组织之间,要确保信息沟通的有效性与顺畅,采用执法信息周报的制度,随时做好大要案快速上报的准备,以减少执法的成本,同时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在县城范围内,还要制定区域中专门人员做好周期性信息汇总工作,定期将工作推进整合信息上送到市县农资打假会议办公室,并及时汇报给县政府的上级领导,另外,还要确保在每一次集中式的督查行动完成以后,相应的专题报告都能送至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确保报送信息的畅通与快速,提高农资打假执行的效果与效率[2]。

3 工作建议

(1)进一步严格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和农资生产单位、经营单位的备案制度;(2)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协作精神,除了在本职工作与共同宣传上进行协作,还要做到相互监督,确保假劣农资在县城中完全无法流通与销售;(3)加强源头治理,维护县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更严厉查处不顾信誉,导致市场混乱无序的企业;(4)加强执法巡查,坚决杜绝坑农害农的情况出现。

参考文献:

第5篇:农资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范围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使用账户,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员以外无特定群体存款并承诺对其还本付息或给与高额回报的行为;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第6篇:农资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提升农资质量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是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把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积极支持“三农”发展的有力措施,作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行动,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步骤

2012年全市红盾护农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2月至4月)。以“春季打假百日行动”和“肥料打假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集中行动;

第二阶段(2012年5月至7月)。以农药为重点开展红盾护农保夏播集中行动;

第三阶段(2012年8月至9月)。以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开展红盾护农保种收集中行动;

第四阶段(2012年10月)。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总结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全面清理主体资格,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

一是清理整顿农资经营主体,开展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对无照经营农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积极的疏导,对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类农药的经营者,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才办理核准登记;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符合总局《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二是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关口。对不符合农业生产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产品,按规定程序退出流通领域;三是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严格推行《市流通领域农资经营监管责任规范》,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完善和规范“账票通、一书一卡”制度和《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进销货台账凭证汇订册》使用制度,对不建立农资台帐的,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加强对农资经营者培训,提高素质,规范经营行为,增强诚信经营的自觉性,确保销售产品质量合格。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种等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的监管。严厉打击以下八种行为:一是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农资商品;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进行虚假宣传。

(三)认真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农资质量监测计划,提高抽查密度。全年开展两次农资商品检测活动。第一季度,由市局市场规范管理局牵头,对郊区范围内销售的肥料、农膜、农机具及配件等重要资商品进行一次质量抽检(郊区分局配合抓好落实);第二季度,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牵头,对全市汽油、轻柴油等农资商品进行一次抽检(辖区相关分局配合抓好落实)。县局农资质量定向监测工作自行开展,全年不少于两次。同时,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及时向广大农民群众公布,消费警示,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村;要不断探索建立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加强对不合格农资退市后处理的监管,指导经营者建立退市处理制度和退市处理台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

(四)严厉打击虚假农资广告行为

重点查处涉及种子、农药、化肥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虚假广告,强化对农资广告环节的监管,防止虚假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向农村传播。加大对虚假农资广告的惩治力度,严厉查处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大力支持、认真指导涉农广告自律活动,规范涉农广告行为。

(五)继续推行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

继续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农资经营企业实行连锁经营、专卖、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继续推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章程、统一服务规范”的经营模式。农资商品实施商品准入工程,自觉履行放心店“六统一”和遵守《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进一步推广农资商品销售与农资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店,规范农资连锁经营,畅通农资流通渠道,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

(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畅通农民投诉渠道

各单位要结合“3.15”消费维权日,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红盾护农”活动的宣传,积极引导农民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切实提高农民的识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将农民急需的农资及有关农资方面的政策、信息送到农民手里;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站的作用,继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受理迅速、处理及时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力争做到小宗调解在工作站得到解决,大宗举报投诉处理及时,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起的群体性投诉,让消费者满意。

同时,对农资经营户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倡导合法经营。

(七)加大对红盾护农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市局将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督查活动,对工作不到位、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年底考核时扣分。县局、各分局等单位也要组织本辖区的督查。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申其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分局、科室(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局,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对工作不到位,给红盾护农行动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搞好协调配合

广泛宣传经营者义务、农资商品知识、维权常识,及时向社会公开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结果,曝光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例,以教育群众、震慑不法经营者。及时总结工商服务农村发展工作中所取得成绩,树立先进典型。积极与媒体联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红盾护农工作,突出重点,全程跟踪,最大限度地放大社会效应,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强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查办大、要案力度

各基层单位要集中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公开曝光,全力保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以教育群众,震慑不法行为。对案值5万元以上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的违法农资案件,必须及时上报市局。

(四)完善信息和重大情况报送制度

1、及时上报各项信息和总结。请各单位分别于4月25号、7月20号、11月1日前,上报“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红盾护农保种收”小结和统计表;11月1日前,上报全年“红盾护农”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第7篇:农资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食品整治和监管

整治的重点是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活动、重点时段,以粮、油、肉、酒、蔬菜、奶制品、豆制品、蛋制品、水产品、酱油、醋、饮料、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逐步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基层日常监管和食品质量监测,建立和完善食品分类监管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市场巡查制度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实施对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今年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将在以下几个环节上下功夫。1、种植养殖环节,追溯源头;2、在生产加工环节,坚决打击“黑窝点”;3、流通环节,狠抓庙会、旅游、车站的监管;4、消费环节,重点整治餐饮企业、集体食堂。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落实,县医药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进一步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纠违规、促规范”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药品流通、广告、价格、使用等环节展开。加强对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对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监督检查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品经营持证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持证单位的经营秩序,全面检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执行情况,清查药品批准文号,淘汰过期药品;坚决取缔非法行医,坚决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证经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重点品种,打击违法犯罪,从重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医药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抓好农村市场整治

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整治和日常监管,增强农村食品药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及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建设,扩大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的覆盖面,发展农村药品连锁,配送网络,阻止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向农村转移,确保农民饮食和用药安全。

此项工作由县医药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深入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品为重点,对全市农资生产、农资经营、农资广告等方面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摊点、商店和地下加工点、分装点,使种子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和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杜绝坑农害农重大恶性事件。严格规范农贸生产经营主体行为,认真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主体和不合格产品。建立健全农资质量抽检和预警机制,推进农资诚信建设,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档案。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直供。加强对农资技术人员培训,多方宣传农资料普知识和农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县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水利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严厉打击各类商业欺诈

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种子、农药、兽药、化肥农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重点整治房地产信息广告和致富信息广告。打击非法行医和地下黑血点、黑血站。打击投资、招商、外贸、加工承揽、旅游、中介服务、农副产品订购、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卫生局、广电局、商务局、公安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坚持不懈地打击传销活动

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深入广泛宣传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法规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并积极配合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自觉性、主动性;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强价格市场秩序的监管

全面落实国务院元月四日召开的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四措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当前市场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扰乱企业经营秩序、影响人民生活和消费环境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主体价格。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少数企业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现象。

此项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八)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着重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行为。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执法宣传月”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围绕知识产权大案、要案的查处,进一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公民以及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县区政府的责任,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完善举报投诉的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此项工作由县整规办、工商局、文化局、质监局、公安局负责落实。

(九)深化文化市场的整治

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规范发展的原则,以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音像业发展为主体,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的强构优化、产业升级和规范发展。重点加强音像和网络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严肃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盗版盗印非法出版物以及各类非法报刑出版物、传播有害信息等违规违法活动;坚决打击音像图书市场、电子经营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和娱乐场所中的色情现象,从重查处大案要案;坚持文化下乡,净化农村演出市场。

此项工作由县文化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巩固建材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效果

对建材产品全面开展生产许可证、3C认证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建材生产企业受检率和经销企业受检率。巩固地条钢和劣质钢材专项整治成效,采取“回头看”的办法,对已关停并转的地条钢和劣质钢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复查,防止死灰复燃;按照“五彻底”要求,坚决捣毁生产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的非法钢铁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反弹。

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公安局、工商局、商务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0*〕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政〔20*〕28号)精神,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以各部门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失信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诚信自律。加快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此项工作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县人行、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重点抓好衔接工作平台建设,以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有关执法单位之间,以及政府、社会和公众之间的工作平台;规范案件查处、移送、立案、侦破、等程序,依法追究该移送而不移送、该接受而拒不接受案件,以罚代刑的有关人员责任,加强衔接,标本兼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

二、保障措施

(一)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

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20*年*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抓好、抓紧、抓出成效。

(二)加大查处力度

对大案要案,尤其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严厉打击。要排除阻力,按照“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对涉案人员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和参与制假和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做到不“护短”,不留死角。对监管不力、执法不力或渎职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大案要案、有影响的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安、监察部门要及早介入,配合办案。

(三)增强协同作战的合力

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树立整体作战观念,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优势,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既单独执法,又联合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整治方案,确保各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8篇:农资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省局、市局已先后下发关于开展小菜场专项整治的文件,在贯彻落实上级局工作要求的同时,结合*实际,就全区小菜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入调查,为开展整治奠定基础

各地要根据市局拟定的调查摸底表,深入各市场进行调查,摸清各市场消防、土地、房产、举办单位、经营户证照办理等各项情况,为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积极汇报,寻求政府支持

各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对辖区市场的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出当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路,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寻求政府支持。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要争取规划部门将农村小菜场列入乡镇规划;土管部门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用地;明确城建、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小菜场的监管责任。对市场内存在的问题涉及相关部门的,要以书面抄告的形式告知相关部门。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召集市场举办单位会议,宣传市场法律法规,与市场举办单位签定《*区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书》,明确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督促市场举办单位在市场上悬挂横幅、设置市场公示栏宣传小菜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必要性。要协同市场举办单位开展对市场经营户的宣传,由举办单位与进场经营者签定《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经营者是经营第一责任人。通过宣传,使广大经营者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五、大力推行社会化监管

各地要借力于本次小菜场整治,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消费者代表组成的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在做好宣传培训的基础上,定期召集义务监督员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市场举办单位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可以抄告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

各地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群众满意市场创建活动。根据湖浔工商市(*)72号《关于开展*年度*区群众满意市场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市场开展创建,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评比原则,努力扩大社会参与力度和影响力。

六、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各地在开展整治中,要围绕以下工作目标开展工作:

(一)规范市场名称登记

1、对已经市场名称登记的小菜场,要认真对照,进行“回头看”,使之材料完备、程序规范,符合现行规定的要求。

2、对尚未办理市场名称登记的市场要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市场兴协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根据不同类型区别处理:

(1)对目前某些方面尚不符合登记条件但已长期存在、为人民群众生活所必需的农村小菜场,各地应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和管理措施。

(2)对部分虽然不具备市场登记条件、但有固定场所和设施且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农村小菜场,由村委会出具场地证明,并经当地政府同意,工商部门可以对场内的固定经营户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并加强监管。

(3)对以农民自产自销为主、设施简陋或基本无设施、交易时间短的临时性集市,应提请所在乡镇村加强日常管理。

(二)督促市场举办单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地要对市场举办者未履行经营资格审查义务、商品准入管理职责、上市商品快速定性检测、经营管理职责等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行为分别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准入规范》、《浙江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规则》、《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发出《行政建议书》,督促市场举办者完善并履行市场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上市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市场商品检测制度、市场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市场长效管理制度,促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

1、取缔无照经营。各地要对市场内存在的无照经营发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涉及前置审批的要书面抄告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办照条件的要坚持予以查处取缔。

2、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工作。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准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对辖区小菜场的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已开展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的,要进一步完善;对尚未开展的,要限期督促建立,确保上市食品的可追溯性。

3、加大快速定性检测力度。充分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体系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的检测。特别是对偏远的农村小菜场,要发挥检测箱快速便捷的优势,加大检测力度,增加检测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食品。分局流动检测车也将加强对上述市场上市商品的抽检工作。

各地要督促所在地中心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快速定性检测工作。

4、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各地要根据农村小菜场的特殊性,因地制宜、建立简便易行、动态长效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重点要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对守信者给予公示或一定奖励,对失信者予以惩戒直至清除出场,以促进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的提高,推进农村小菜场信用建设。

5、强化查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各地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欺行霸市、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病死禽畜肉及制品、过期霉变和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确保农村市场消费安全。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争取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在运用《特别规定》查处案件上要有突破。

(四)引导农村小菜场改造提升。

各地要按照湖浔工商市(*)28号《*年度全区市场监管重点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市场提升改造专人联系指导制度,积极运用工商职能指导*大桥、练市、双林等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工作。

同时各地要以这次整治为契机,深入调研,主动建言,向当地政府提出农村小菜场建设和改造的方案,争取政府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用县、区政府补一点,镇乡、村拿一点,主办者出一点的办法,推进农村小菜场的改造提升,切实解决农村小菜场脏乱差问题。

(五)创建示范,引导创星

各地要积极开展“农村小菜场示范”活动,带动农村小菜场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要积极开展市场创星工作,力争在三年内达到“*中心城区市场三星级;基层工商部门所在地中心农贸市场二星级、各镇农贸市场一星级”的工作目标。

七、加强监管,明确责任

第9篇:农资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20xx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一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县坑农害农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节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两个确保,两不发生”(即确保农民群众购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不发生因农资而造成严重减产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因农资案件而引发的群访事件),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四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办案纪律、执法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照片、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考核评议、执法统计、执法报告、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建立重特大案件报告、工作报告、挂牌督办、执法考核目标、层级监督等执法制度,逐步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四)创新工作机制,为农业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推动农资打假和农产品安全工作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督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八结合”,即查市场与查源头、打“窝点”相结合,农资标识、证书管理与内在质量管理相结合,阶段性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管理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传统监管手段与现代监管手段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农业执法与其他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试点,推行农资生产、经营的备案制度,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抽检结果备案、严重违规行为警示曝光等手段,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

20xx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二

一、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三)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四)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二、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二)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四)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为.版权所有 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三、以依法治税和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一)深入了解和总结我市依法治税的做法成果和经验,为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三)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管理和情况分析,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

四、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法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实现法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规范性文件、会签把关、执法检查,资料上报、信息反馈以及复议应诉等几个方面进一步量化和细化指标,完善政策法规工作考核标准。并通过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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