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文化概论论文 欧美文化论文 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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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文化论文第1篇
从欧美文学的发展情况来看,这两大系统存在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融合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相互碰撞和相互融合渗透,形成了欧美文学丰富多彩的画面。但是,由于中国的欧美文学学者和大学教师受到本民族文化传统的惯性和制约,致使他们在编写欧美文学史的过程中过分关注古希腊-罗马文化系统中的人文理念,而对欧美文学史中同样重要的和客观存在着的希伯来-基督教文化系统中的宗教理念却缺乏应有的重视。近年来,随着欧美文学学者对这一领域研究兴趣的扩大和深入,有关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逐渐丰富起来,无论是对个别作家的宗教理念的剖析,还是对整个基督教文化的疏理,都比以前更为深入细致,这就为把欧美文学中的宗教理念融合到欧美文学教学中来提供了丰厚的科研基础。然而,从目前的欧美文学教材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教材并没有摆脱过去的思维定势,其基本构架仍然是沿着人文理念的线索来设计整个欧美文学教学内容的,比较典型的就是郑克鲁先生主编的《外国文学史》,郑先生主编的教材是近年来无论是思想、观点还是构架都是比较新颖的教材,特别是在把外国文学中的宗教理念与人文理念相互融合方面做出了可贵的贡献。
此教材虽然在整体结构上沿袭着以往教材的结构,但就是这个结构框架里,却融进了一些近年来的有关宗教理念的研究成果,它包括在概述中增加与宗教文化有关的一些内容,也包括在具体的作家作品的分析中增加其宗教内涵,这就使得郑先生主编的教材在这方面与以往教材相比取得了较大的突破。然而,即便是这样,此教材里的宗教理念也不是欧美文学发展过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仅仅是对以往教材内容上的一种附加,因而,郑先生主编的教材在增加宗教理念上的缺陷是明显的,它的主要缺陷是缺乏对欧美文学中的宗教理念的系统性把握,也没有真正地深入下去挖掘欧美文学中蕴藏着的宗教内涵。这种情况我觉得在更新旧观念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的研究成果,就可以改变这种现状,从而恢复欧美文学内涵中的本来面目。
二、实际上,从整个欧美文学的发展历史来看,来源于古希腊—罗马文化的人文理念和来源于希伯来-基督教文化的宗教理念都是同等重要的精神力量,他们之间既存在着相互对立又存在着相互融合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构成了欧美文学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古希腊文学中,其人文理念和宗教理念是融为一体的,古希腊宗教最富有魅力的地方就在于它不仅仅是通过严格的宗教仪式和刻板的教规来进行宗教活动的,它是通过最富有人文色彩的文学形式来表达深厚的宗教理念和实现宗教沉思的。从文学的角度上说,古希腊文学诸样式表达的是人类童年时期的精神状态,具有纯审美的性质,古希腊文学中对世俗生活的热爱,对英雄主义行为的由衷崇尚,以及对自身命运的严峻思考,无不显示出古希腊文学关注人本的特点。从宗教的角度来说,古希腊文学表达的是从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过渡过程中确立父系血缘和社会关系的宗教理念。
古希腊人确立父权制的过程,不像其他民族那样完全靠教义、宗教仪式和禁忌来强制实现的,而是通过艺术的方式,在充满审美特质的氛围中自愿去认同这种新制度和新血缘。由于古希腊人的宗教理念是一种智慧活动,因而它很快演变为哲学上的唯灵主义和怀疑主义,古希腊哲学上的唯灵主义是日后与犹太教进行融合的精神基础。而古希腊另一种人文理念由于缺乏崇高、神圣的宗教理念的支持,就逐渐退化为单纯的享乐主义。古希腊人的享乐主义在人文和宗教交织的时代还具有高贵和浪漫的性质,但到了古希腊社会后期,这种享乐主义就变成了肆无忌惮的泛滥。而古希腊社会的直接继承者--古罗马社会则把这种泛滥的享乐主义推向了极端,从而导致了古罗马社会的全面腐败和虚伪。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就作为古罗马社会享乐主义的拯救者的姿态出现了。基督教虽然长期以来受到罗马帝国统治者的残酷迫害,但它肩负的使命却非常崇高。对于腐败、虚伪的罗马帝国来说,基督教最大的使命在于瓦解这个帝国的基础,以使整个帝国免于更大的堕落。而对于同样愚昧和野蛮的北方蛮族来说,基督教的救世使命在于对他们野蛮和强悍心灵的驯服和皈依。由于罗马帝国的瓦解和日尔曼人的大规模迁徙,整个欧洲社会出现了一个权力真空状态,惟有基督教不仅在原罗马帝国的土地上发展了强大的教会组织,而且在原日尔曼人的荒蛮之地也发展了自己的组织。
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顺理成章地担负起了统治欧洲的责任,基督教主教们不仅是人们精神生活的主宰者,而且是世俗生活的统治者。基督教的教义要求人们鄙视现实生活的意义,因为人类始祖的堕落使得人在现实中总是处于有罪状态,人惟有尽心侍奉上帝,才能获得生命价值的升华,这种注重来世的价值观才是人现实生活的最终目的。正是由于基督教的强大的精神力量,阻止了罗马帝国物质主义的进一步堕落,才使得纷乱中的罗马帝国和野蛮、强悍的北方部落得到有效的控制,因此,虽然基督教有黑暗、鄙视人性的一面,但也有对抗罗马帝国的泛滥和制服、驯化北方少数民族的巨大贡献。文艺复兴时期是古希腊人文主义的新发展,虽然它是以基督教来世主义、禁欲主义和朦味主义的对立面出现的,但人文主义也不是与基督教思想完全对立的思想体系,随着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人的宗教改革和文学上诸如莎士比亚等作家的反思,使得人文主义内涵逐渐与基督教思想实现了融合,变成了所谓的基督教人文主义。基督教人文主义是对传统基督教教义的改革,这种改革并不是否定基督教的宗教理念,而是改革那些违反人性的教义,其结果就是人文主义的内容融合进了基督教教义中,从而增强了基督教的世俗内涵。另一方面,人文主义思想由于有基督教价值理念的支撑,也使得它的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获得了升华。
欧美文化论文第2篇
经济多极化,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与世界经济格局发展变动密切相关的。迈向二十一世纪的世界经济格局,既是南北两方、多极类型构成的且两极分化的格局又是几大国、经济中心构成的且多极化的格局。总体上说,目前的多极化世界经济格局为美、欧、日三极并存。在90年代至21世纪的一个时期,不仅三极之间发生着实力消长的新变化,而且新的经济力量中心也在崛起之中。
一、美、欧、日的经济实力地位
(一)多极之首的美国经济
10年前的人们对三极实力地位的概括是:崛起的日本,复兴的欧洲,衰落的美国。然而90年代后的情况表明,美国遏止了实力地位相对衰落的态势,显示了其不仅是世界经济多极之一,更是实力之首的实力。其经济自1991年3月美国经济走出低谷至2001年3月,已连续增长10年,10年中年增长率达3.5%,创造了世界上最长的经济持续增长周期的记录。而且不仅仅是经济持续增长,还出现了“一高两低”并存的所谓新经济现象,主要动因在于新技术革命的推动和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为期10年比较良好的经济发展使得美国经济实力有所增长。其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由1990年的24.2%提高到28.6%。
(二)泡沫破裂的日本经济
90年代后的世界经济三极中,日本的经济发展势头、状态与美国产生此消彼长的位置互换。50年代至80年代的每一个10年,日本经济发展速度都是既快于西欧、更快于美国的,从而使日美经济实力对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民生产总值由50年代初的日本约相当于美国的6%上升为90年代初的66%,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大国。
正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日本经济达到高峰的同时,其经济泡沫也达到了顶点。1989年末,日本的资产价格(股票、土地和其他金融资产的价格)是国内生产总值的15倍;日本的国土面积仅为美国的4%,而其市场价值是美国的5倍多,仅东京房地产的市价总额就可以购买美国两次。但是泡沫是不可能长期膨胀的。1990年,以当时发生的经济周期性危机为契机,日本泡沫经济崩溃,并使日本经济在90年代以低于美国经济增长率两个多百分点的劣势陷入经济停滞,这是日本战后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在这样一个经济不景气状况中,又遇上了1997年东亚经济危机的发生,这对日本经济是再糟糕不过的事情了。这场金融风波既充分显露了日本经济实力地位的下降和对世界经济的消极影响,反过来又对不振的日本经济雪上加霜。1997年日本出现0.7%的负增长,1998年进一步恶化为2.8%的负增长,1999年勉强出现0.6%的经济微弱正增长,2000年,由于国际经济比上年加快(世界经济增长率为4.7%),也由于日本近年来以国债为支撑扩张的财政政策逐渐显效,日本经济开始有所好转,但也仅仅是1.5%的增长率。用经济合作组织的话说,在经济发展的道路上挣扎了几年的日本经济已经开始出现适度的复苏。
过去的10年是日本经济“失去的10年”,受泡沫经济破灭和东南亚金融危机双重打击的日本经济目前依然困难重重,但是日本的经济实力犹存。可以说,日本的经济实力、影响力只是相对于美国而减弱或相对于泡沫经济高涨时而收缩,而并非基础经济大倒退。日本目前的国民生产总值约相当于排在世界第三、四、五位的西欧三大国德国、法国、英国的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之和。未来10年,日本将以接近2%的年均经济增长速度发展,二十一世纪的日本经济仍是多极世界经济中的重要一极。
(三)一体化的欧盟经济
西欧的经济发展态势在美欧日三者中始终处于中间的位置。80年代及其以前,西欧的经济增长速度不如日本,但快于美国;进入90年代后,西欧的经济增长速度超过日本,但落后于美国。以一个国家集团的实力计,欧盟的一些主要实力指标不仅大大高于日本,甚至超过美国。比如国内生产总值,欧盟占世界的29%,美国占28%,日本占13%。但不能简单地据此认为欧盟的实力地位世界第一。欧盟是一个国家集团,15个国家的集合,尽管其一体化程度较高,可以作为一个实体与美、日并立,但毕竟不像美、日那样作为单一国家成为世界经济之一极。这要求欧盟既要加强经济一体化,又要加快经济发展,即通过“集中”和“积聚”两个方面的努力,以巩固和增强自己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实力地位。
如何在较低通胀率和较低失业率情况下提高经济增长率,是欧盟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相比于美国近年来已出现“一高两低”的新经济现象,欧洲要逊色一些。
二、美、欧、日经济“软着陆”状况
从理论上讲,宏观经济“软着陆”是指一国国民经济的运行出现“一高两低”的良好态势,即经济高增长率、低失业率、低通胀率并存。
(一)经济增长率
1997年以来,美国每年的经济增长率都在4%以上。欧盟的经济增长状况是,1997年为2.7%;1998年为2.8%;1999年为2.3%;2000年经济增长率第一次突破3%,达到3.4%,为1989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但仍低于美国;2001年,据经合组织等预计,欧盟的经济增长率仍会保持在3%以上,从而将9年来第一次超过美国。从更长期的发展看,自现在起到2010年每年的经济增长率为3%,已是欧盟确定的发展目标。
(二)通货膨胀率
通货膨胀率是与经济增长率密切相联的。按照西方传统的经济理论和实践,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其在2.5%至3%的情况下是合适的,这既会使就业增加,又不会使通货膨胀率过于上扬。欧盟近年来在经济增长率、失业率、通胀率三个指标上,只有在低通胀率方面可以与美国相媲美,甚至比美国还低。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报告,欧盟通胀率1998年为1.4%,1999年为1.3%。然而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美国是在经济增长率突破了传统的界限的情况下,仍保持了较低的通胀率。欧盟则面临着既要经济增长率突破3%,并把高失业率降下来,同时又不至于使通胀率有大的上扬的艰难任务。事实上,自1999年下半年欧盟经济增长速度加快以来,欧盟的通胀率也呈小幅攀升态势。欧洲央行行长杜伊森贝赫2000年7月在欧洲议会发表讲话时说,“我们绝不反对经济增长率高于3%,我们所不希望的是通货膨胀达到这一水平”,因此,欧洲央行对影响欧元区物价稳定的因素保持警惕,将继续实行“把通货膨胀压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的长期战略。从现在的发展态势看,欧盟2001年、2002年的通胀率将回落到2%和1.8%。
(三)失业率
高失业率一直是多年来困扰欧洲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与美国近年来失业率压低到4%的情况相比,欧盟的失业率高达10%左右。失业率与经济增长率是密切相联的两个指标。一方面,高失业率是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压力。据欧洲的统计,欧洲每年用于失业、贫困人口救济和社会福利保障的开支高达1万亿到2万亿欧元,占各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2%到20%。如此巨大的开支拖累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提高经济增长率是增加就业、降低失业率的主要途径。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的趋强,欧盟的失业人数在减少——从1996年及其之前的约2000万人减少到1997年3月的1,800万人、1998年5月的
1,700万人、1999年的1,600万人和2000年1月的1,230万人;欧盟的失业率也在降低——从1996年的10.8%降至1997年的10.6%、1998年的10.0%、1999年的9.1%和2000年的8.4%,预计今明两年将继续降至7.8%和7.3%。
欧美文化论文第3篇
一
对绝大多数东欧犹太移民来说,他们到美国后的第一感受是强烈的茫然感。他们是新来者,不会说英语,不熟悉美国的生活方式,不知道在新世界里怎样才能使自己的举止得体,因而不免被早于他们移居美国的其他犹太人和土生美国人嘲弄。初入美国的犹太新移民常常对先于自己移居美国的同胞身上发生的变化感到震惊和难以接受。第一代东欧犹太移民为了逃避主流社会,大多居住在“犹太城”中,基本上可以避免与其他移民群体和主流群体打交道;并且仍旧能够用他们熟悉的意第绪语交谈,遵循传统的家庭和宗教生活模式,可以从同乡商人那里买到或赊购到用传统方法制成的民族食品。他们发现,“源自旧世界生活经历、常识的群体禁忌和行为模式,在新世界依然有意义”。这是东欧犹太移民获得心理安慰和安全感的源泉,也表明迁入美国并不意味着他们与传统生活和文化的骤然断裂。
在东欧,犹太人作为一个少数族群,已经学会了如何在主流文化的包围和渗透下谋求生存空间、维护本民族的文化。在东欧一些国家,政府从法律上承认犹太社区的存在,并分配给它一定的义务;犹太人受法律的管制,必须生活在犹太社区中。由于外界敌对势力的压制和几个世纪里生活于一个圈定区域的历史经历,东欧犹太人尤为倾向于固守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强化民族认同。在美国,犹太社区不再是政府划定的,而是犹太移民自主的选择;主流群体不仅不会阻挡试图走出犹太社区的犹太人,而且采取各种措施“诱惑”犹太人同化于主流社会;虽然反犹太主义也存在,但是整个社会环境相对宽容,不存在暴力专制,这有利于东欧犹太移民与主流社会的融合。不过,人们往往遵循已有的生活轨道,不可能突然之间改弦更张。东欧犹太移民需要花时间去体验美国的现实生活,逐步驱散几个世纪前就已形成的对外界和主流文化的恐惧与敌对情绪。在第一代东欧犹太移民中,只有极少数人渴望或能完全同化于美国主流社会,他们多是在经济上取得成功的人士,认为“同化”能使自己为主流社会所接受。大多数东欧犹太移民认为必须尽可能地保存犹太文化传统和价值观,他们所认可的适应美国环境的模式是局部的“文化适应”,而不是被完全同化。
在东欧犹太移民群体内部,正统派犹太教徒与世俗主义者对维持犹太传统的理解有所不同,前者看重的是对正统犹太教信仰的维持,而后者偏重的是对犹太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传承。19世纪末迁入美国的第一批东欧犹太移民多是正统派教徒,他们对本民族的极其尊崇,并试图在美国重建东欧犹太社区的生活。在犹太节日里,几乎所有的正统派教徒都去犹太教会堂参加礼拜或祈祷仪式;在日常生活中,正统派教徒也恪守正统犹太教规,比如肉类食用禁忌。20世纪初迁人美国的第二批东欧犹太移民中,有一部分人是受欧洲犹太启蒙运动①和激进思想影响的世俗知识分子,他们与正统派教徒有所不同,但是在犹太节日里,也有人像正统派教徒那样去犹太教会堂参加祈祷仪式;他们主要围绕同乡会、共济会、文学社团、复国主义团体和激进组织展开社会和文化活动;与正统派犹太教徒不同,他们通过对意第绪或希伯来文化的尊崇而不是对犹太教的信奉,来表现其对犹太传统的忠诚。
在对子女的教育问题上,为了让孩子充分利用美国的教育资源,东欧犹太移民对公立学校的“美国化”措施基本上持容忍态度。对他们来说,公立学校既是其子女通往成功之路,同时又是同化“陷阱”,会导致子女与自己疏远。但为了子女的前途,他们不得不付出一定的代价。东欧犹太移民根植于传统文化和历史背景的重教观念、对子女的期望,在美国充满机会和相对宽容的环境中得到进一步强化,决定了他们对公立学校的反应。但是,他们对“美国化”教育也会心生不满。公立学校若采取有损犹太教的举措,就会激起东欧犹太移民的抗议。最初,美国公立学校中有些老师未能正确估量犹太人强烈的宗教情结,想当然地以为所有移民子弟都应该成为基督徒,他们教犹太学生唱赞美耶稣的歌,庆祝耶稣诞辰,企图使其改变。此举招致了犹太学生家长的抗议和抵制,他们向学校施加压力,呼吁其“停止将令人反感的强加于学生身上”,最终迫使公立学校放弃了“诱使”犹太学生皈依基督教的做法。
犹太学生的父母呼吁公立学校增设希伯来语和犹太文化课,以增强犹太学生的族裔意识和对犹太民族文化的感情。但是,公立学校教育者们对此类呼吁置之不理。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公立学校“美国化”教育的负面影响,向下一代传衍祖先的和文化遗产,东欧犹太移民创办了一些带有宗教色彩的希伯来学校,主要包括私人开设的犹太儿童宗教学校和社区资助的犹太律法学校。这些希伯来学校一般在公立学校的课余时间上课,着重向犹太儿童教授希伯来语和犹太教知识。从总体上看,希伯来学校教师的素质比公立学校教师差,他们的授课内容和方式陈旧,激不起学生的兴趣。在公立学校上了一整天课、精神疲惫的犹太子弟,往往不愿再到没有吸引力并且看似多余的希伯来学校就读。除了私立犹太儿童宗教学校和社区资助的犹太律法学校外,还有犹太工会、复国主义者、工人团等建立的世俗学校,同样也是在公立学校课余开课,主要教授犹太儿童意第绪语、犹太历史和文化知识,增强他们的族裔认同。
无论是带有宗教色彩的希伯来学校,还是世俗学校,都只是公立学校的补充,它们只能与公立学校“争夺”犹太子弟的时间、兴趣。这些学校虽然可以使犹太子弟了解自己祖辈的文化遗产,有利于他们族裔意识的形成,但无法阻挡其“美国化”的趋势。公立学校始终是犹太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机构。1914年,纽约市几乎所有小学学龄段(6―14岁)的犹太孩子都进入公立学校就读,而同年只有25%的犹太孩子接受了某种形式的犹太教教育。但是,不能完全否定第一代东欧犹太移民在维系和传承犹太传统文化上的努力。
二
在未成年时就随父母或亲友迁人美国以及出生于美国的东欧犹太裔(以下统称“东欧犹太后裔”),虽然同其父母一样面临文化适应的难题,但他们成长和生活的经历与其父母不同,因此所做出的选择也就与其父母存在很大的差别。与父母或亲友一同迁居美国的未成年犹太人虽然早先曾受到犹太传统文化的熏染,但是还未像他们的父母那样形成根深蒂固的观念,还有很大的可塑性,较容易接受美国的新观念。他们大多喜欢在美国看到的一切新奇事物,也急于摆脱父辈“落伍”的生活方式。在“旧世界”时,这些犹太孩子热爱自己的,爱戴自 己的父母,他们的最高理想就是成为伟大的《塔木德》学者。可是在进入美国后,即便在他们未入公立学校就读之前,一些犹太小男孩就已开始接触到一个与“旧世界”截然不同的“新世界”。不知不觉间,他们从玩伴那里,或从自己的姐姐或哥哥那里,学得了一点英语和美国俚语,模糊地感到美国的生活充满新奇。他们入学之后,更是受到公立学校持续、系统的美国文化的灌输,迫切地要成为“美国人”。而出生于美国的东欧犹太后裔,从一落地就置身于美国文化氛围中,对父辈所固守的传统只有模糊的认知。他们受美国世俗教育的熏陶,一般都心甘情愿地接受美国主流文化,认同美国。“成为美国人,衣着上像美国人,看起来像美国人,甚至谈吐上像美国人”是许多年轻的东欧犹太后裔的目标。当时有一位观察家曾写道:“没有哪一个种族像犹太人那样迅速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出回应。年轻的犹太人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适应了现代生活……他们对我们思想的理解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东欧犹太后裔“美国化”过程中的第一个牺牲品是母语。第一代东欧犹太移民大多数居住在“犹太城”中,工作和所需日常生活用品都能在“犹太城”中得到满足,因此其日常的交流语言仍然以意第绪语为主,只学会了简单的英语。而对于东欧犹太后裔来说,英语则是其在美国立足和发展的一种必不可少的工具,熟练地使用英语是进入名牌大学、获取高薪工作和成为真正的美国人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很快丢弃了意第绪语。这令他们的父母非常不安。一位犹太移民妇女对先于自己迁居美国的女儿的“美国化”行为非常惊愕,她向《犹太前进日报》写信诉苦:“在没有我们相伴的几年光景里,她变成了一个地道的美国佬,已经忘记了怎样说意第绪语……她说意第绪语不优雅,还说我是个‘新来者’。”反过来,东欧犹太后裔则为其父母讲意第绪语或带有外国腔调的英语感到尴尬和害臊。美国的一位东欧犹太裔青年给《犹太前进日报》的主编亚伯拉罕・卡恩写信,抱怨他的父亲在公众场合说意第绪语。有一次这位青年同父亲到一家商店购物,其父亲对着一个他认为是犹太人的售货员说意第绪语,这使儿子感到非常尴尬,并责怪其父亲。卡恩对这个年轻人责怪父亲的行为做了批评,但同时阐明在美国说英语的重要性。上述两个例子反映了两代犹太人在如何适应美国社会这一问题上,因观念的不同而产生的矛盾。
在日常行为举止方面,东欧犹太后裔也逐渐打破了父辈的传统。有些人开始在公众场合握手,而这在犹太教正统派传统中是被禁止的;有些人则在大学的餐厅里吃猪排,完全将犹太教饮食戒规抛之脑后。
对东欧犹太后裔来说,努力学做“美国人”带来的并不尽是正面的结果。他们一方面不能认同父辈的文化传统,另一方面又不能被主流社会完全接纳,因而丧失了某种归属感,成为身处“新、旧世界”之间的“边缘人”。实际上,东欧犹太后裔并不能被塑造成全新的“美国人”,而是“一种文化上的混血儿,是生活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民族文化和传统中的人;即便他们可以抛弃传统,他们也不太情愿这么做;而另一方面,由于种族歧视,他们又不被新社会完全接纳……他们是生活于两种文化和社会边缘的人”。这是很多徘徊在“新、旧世界”之间的东欧犹太后裔共同的尴尬处境。
三
东欧犹太移民面临的难题是:如何解决老一代人与年轻人在文化适应问题上产生的分歧?如何在犹太文化传统与美国现代观念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从而能够身兼“犹太人”与“美国人”的双重身份?有几位东欧犹太移民领袖尝试对上述问题做出解答。
一位是犹太教正统派领袖卡斯里尔・萨拉索恩,他是美国意第绪语文报业的先驱,创办了《意第绪周报》和《意第绪日报》。按常理,犹太教正统派领袖是不能接受美国现代观念的,故而不可能适应美国的生活。但从萨拉索恩的经历来看,即便是保守的犹太教正统派领袖,也可能主张犹太移民在某种程度上融入美国社会。萨拉索恩出生于波兰,成长于完全正统的犹太教环境中。由于萨拉索恩生活在俄属立陶宛的维尔纽斯――一个深受德国犹太人思想影响的地区,因此他也很难摆脱犹太启蒙思想观念的熏染。正统犹太教信仰和犹太启蒙思想的双重影响,决定了他在引导东欧犹太移民适应美国社会时表现出的双重立场。萨拉索恩笃信正统犹太教,不遗余力地帮助犹太移民维系正统的,坚定不移地维护《塔木德》在犹太移民日常生活中的首要地位。在这一理念的支配下,他强烈地批评左派的世俗主义者;但同时,他又希望自己的同胞能成为合格的美国公民,投入到美国主流社会的政治生活中。萨拉索恩将美国视为犹太人定居的理想之地,认为美国为长期受迫害的犹太人提供了经济公正、税收公平和人身安全的生存环境。他宣称,为回报这种自由和平等的待遇,犹太人有义务成为美国公民,拥护美国的政治体系。
萨拉索恩身兼正统派犹太人和“美国化”论者的双重角色,在旁人看来是反传统的,也是自相矛盾的。萨拉索恩虽然属于犹太教正统派,但他的言论却让人感觉他像一位改革派犹太人。萨拉索恩不仅敦促犹太同胞参与美国主流社会的政治,而且希望犹太移民身上的“外国”特质少一点,而这正是改革派犹太人的一贯立场。正因为如此,他赢得了美国德裔犹太人的尊敬。萨拉索恩去世之后,美国德裔犹太领袖在为他致的悼词中说:“尽管萨拉索恩观念保守,但他很清楚地知道怎样去填平犹太社区中新、旧之间的沟壑。”改革派犹太人还高度评价萨拉索恩创办的意第绪语文报纸在推动东欧犹太移民“美国化”方面的影响。《美国希伯来人》的编辑约瑟夫・雅各布在1910年《意第绪日报》创刊二十五周年之际这样写道:“那些只会说意第绪语、迁入美国时年龄过大不可能学会英语阅读的同胞,本来也许永远无法了解当时有关美国的新闻。所有的意第绪语文报纸尤其是萨拉索恩所办的报纸在促进新来者‘美国化’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总而言之,萨拉索恩试图将“异类”的东欧犹太移民塑造成政治上活跃的美国公民,但同时又维持正统派信仰和意第绪语文化。这是犹太移民领袖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寻找平衡点的一种尝试。
另一位寻找这种平衡点的东欧犹太移民领袖是1898―1907年间担任教育联盟(Educational Alliance)主席的戴维・布劳施泰因。布劳施泰因作为东欧犹太移民的一员,无疑比创立教育联盟的美国德裔犹太人更能敏锐感知到同胞们的内在需求和感受,深深体会到犹太传统文化的韧性。他在任职的九年问,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教育联盟的强制同化策略,在推动东欧犹太移民融入美国社会的同时,尊重他们的宗教和民族传统。
在布劳施泰因的领导下,教育联盟保留了原先开设的英语、公民学、美国史等旨在促进东欧犹太移民“美国化”的课程,而且增设了有关犹太语言和文化的课程,包括希伯来语和意第绪语课程,以及犹太历史、宗教和艺术等课程。教育联盟还举办免费讲座,使用的语言也从以英语为主转为适当增加意第绪语。讲座既有涉及美国的地理、历史、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以及美国伟人的内容,以帮助犹太移民了解美国的制度,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美国公民,也有关于意第绪语文学、犹太宗教和道德伦理方面的内容,为中年和老年犹太移民所喜爱。布劳施泰因对 于东欧犹太移民家庭在文化适应中所产生的代际矛盾与冲突一直有敏锐的感受。在处理此问题时,他力图兼顾犹太传统与美国现代观念。在他看来,家庭是犹太人生活的基础,因此必须维持家庭的完整与和谐。他认为,教育联盟不仅是一个同化犹太移民的场所,而且是维系犹太移民家庭亲情关系的重要场所。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布劳施泰因在主持教育联盟的事务时,教导年轻一代犹太人尊重父母的宗教和生活习俗;同时他也希望犹太移民理解其子女的“美国化”倾向,从而使两代人的思想观念相调和,以化解矛盾,确保家庭关系的和谐。总体而言,布劳施泰因改变了教育联盟原先的彻底同化东欧犹太移民的目标。他认为,“美国化”并不意味着完全抛弃过去,成为美国人并“不需要牺牲自己的种族特征和或是文化上的完全转变”。布劳施泰因曾坦率地声明:“让我们在说话、衣着、政治等方面同化或变得‘美国化’吧,但是说到社会生活,我认为还是保持我们自己(的方式)。”
与卡斯里尔・萨拉索恩和戴维・布劳施泰因相比,更具影响力的东欧犹太移民领袖是亚伯拉罕・卡恩。卡恩是一位社会主义信仰者,但并不教条。他担任左派报纸《犹太前进日报》主编几十年,一直致力于帮助东欧犹太移民解决适应美国社会的切实问题,而不是局限于空洞地宣传社会主义思想,使该报受到普通犹太移民的欢迎,成为在美国犹太社区中最有影响力的意第绪语文报纸。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卡恩是《犹太前进日报》的舵手和灵魂人物,他制定办报方针,使《犹太前进日报》的“美国主义”(Americanism)特点非常突出。有学者认为,“这份报纸的主要工作,就是将东欧犹太移民引入现代社会,教给他们西方民主政体的思想和制度,最重要的是将他们塑造为美国人”。卡恩在《犹太前进日报》上开设的“读者来信”专栏常常向东欧犹太移民提供适应美国生活的明智建议。不论是有关、观念冲突的大问题,还是恋爱、婚姻和子女教育等烦恼小事,都能从那里得到答复。上述诸种问题,有不少是因犹太移民中的长辈与晚辈对美国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接受态度上的差异引起的。卡恩和编辑们给予的回答,一般是主张接受美国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但又提醒读者不能完全抛弃犹太传统文化。卡恩主张,犹太移民必须学会英语,这对他们自身有利,如果不这么做,对他们的进步则是一个严重的障碍;犹太移民还须学会美国式的礼貌、礼节和卫生,并作为有见识的公民参与公民和政治事务。然而,卡恩并不主张完全抛弃意第绪语文化。他在《犹太前进日报》上专门留出版面,为那些优秀但不出名的用意第绪语文写作的作家发表作品。他自己也将意第绪语文作为与普通犹太移民沟通的一种方式。他用意第绪文写了一部美国历史,而且将美国的《宪法》和《独立宣言》翻译为意第绪文,并加以注解;还写了许多著名美国人的传记,其目的是为了让犹太移民熟悉美国社会。
上述三位第一代东欧犹太移民领袖兼顾犹太传统和美国现代观念的立场,在很大程度上为成长于美国的犹太中产阶级领袖所接受。这些犹太中产阶级领袖的思想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或完全是由美国社会文化环境塑造的。他们对于主流社会的各个方面比其父辈有更广泛的了解,因此在美国社会中感到较为自在。他们的领导方法更具美国色彩,他们驳斥“盎格鲁一撒克逊主义者”对美国的认知,推崇“熔炉”论者将美国视为“世界性国家”的观念;但他们对“熔炉”论的理解与主流群体的自由派知识分子不同,他们不像后者那样将美国视为“合众为一的和谐整体”,而是强调“统一中的多样性”,实际上已经暗含了多元主义观念。美国的第二代东欧犹太裔领袖将“美国化”理解为犹太人获得在美国经济和政治体系中行动自如的基本技能,这意味着要学习英语、美国历史和政治制度,熟悉美国的经济体系;但在、文化和生活习俗方面,他们赞成本族裔群体保持一定的独特性。
在芝加哥,年轻一代的犹太领袖与第一代移民中的世俗知识分子联合,于1903年11月创立了希伯来学会,以取代美国主流群体中温和同化主义者开设的“赫尔之家”(Hull House)之类的福利、教育和文化活动中心。希伯来学会力图用现代的教育方法,让犹太孩子同时熟知美国和犹太传统,既促进他们融入美国社会,又在其身上培育犹太族裔意识。
由于缺乏足够的空间,芝加哥希伯来学会在最初四年间开展的活动十分有限。后来在美国德裔犹太人的大力资助下,该学会得以买下一座大楼,1907年之后发展成为芝加哥西区的犹太社区活动中心。每周来此参加活动的犹太人从1910年的1.1万多人(次)上升为1912年的1.6万多人(次),而到“赫尔之家”参加活动的平均每周仅为9000人(次)。芝加哥希伯来学会为犹太青年开设了体育锻炼场所、戏剧和文学俱乐部、工艺学习班,以及人文科学、社会政治和自然科学课程,向犹太青年讲授美国观念和传统。此外,它还开办了一家人籍咨询所、两所初级和中级夜校、一所职业培训学校,以帮助犹太移民适应美国社会。然而,它最具特色之处在于强调传承犹太价值观、文化和传统,培养犹太人的族裔意识。为达到此目的,希伯来学会建立了一个现代的犹太会堂,宗教仪式分别使用希伯来语和英语来主持,在犹太教节日均要举行庆祝活动,举办有关犹太历史的演讲,举行犹太音乐会,组织犹太艺术家作品展览,资助戏剧俱乐部用希伯来语、意第绪语和英语表演剧目。该学会还决心复兴犹太教育,开设了一所安息日学校和一所希伯来学校,利用现代的教学方法教授希伯来语、犹太历史和文化。
希伯来学会举办的活动与“赫尔之家”举办的活动相比,在目标上截然不同。“赫尔之家”虽然也为犹太移民举办具有族裔特色的社会文化活动,但其意在于推动犹太移民与土生美国人以及犹太移民与其他移民群体之间的交融,逐渐消除族裔障碍,最终形成一个文化统一的社会。而东欧犹太移民领袖虽然也认为族裔群体需要相互了解,但是他们更喜欢的族裔生活模式是多元的。希伯来学会举行犹太艺术活动,向犹太青年教授希伯来语和意第绪语、犹太历史以及其他文化知识,均旨在增强年轻一代犹太人的族裔意识。
正是由于犹太领袖的积极引导,东欧犹太移民在美国文化与犹太传统文化之间没有简单地否定任何一方。他们既没有像主流群体所设想的那样,彻底地抛弃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也没有坚决地抵制美国现代观念的影响。第一代东欧犹太移民身上还保留着根深蒂固的犹太特性,但同时也在不经意间接受了美国主流社会的观念。而东欧犹太后裔则不同程度地放弃了父辈的正统犹太教信仰、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在各方面“美国化”了,一旦条件成熟,他们就会离开“犹太城”。不过,他们虽然可以离开有形的“犹太城”,却无法完全摆脱独特的犹太历史、文明、和戒律所构成的无形“犹太城”的影响。早期移居美国的大多数东欧犹太人及其后裔选择了一条中问道路,既吸收主流社会中能为自己所用的文化因素,又不同程度地保留了犹太文化传统的精髓,塑造出了兼顾犹太文化传统和美国现代文化的双重文化认同。
欧美文化论文第4篇
跟据学者王宁的分析,五四时期至三十年代后期是现代主义在中国的第一次浪潮[1]。当时在诗歌上的艺术探讨,最主要得力于以戴望舒为首的现代派作家群[2]。他们受到西方现代派文学的诗歌艺术所影响,从而对本身的创作加以模仿以至接受,并作进一步的创作。这群诗人中,卞之琳正是当中较特别的一位。事实上,他既借鉴欧美现代派文学的诗歌创作,并有一种选择性的接受过程,从而吸收当中的养份来转化成自己独特的诗歌风格。本文将会以此作一个讨论。
本文将分为四个主要部份,首先将会对本文所指的「欧美现代派文学作一个适合讨论的界定,其次再解释「接受和「转化两个概念和关系,接着再分析卞之琳诗歌的接受和转化情况,最后在他的诗歌中,选取三首作品进行具体的文本分析及讨论,务求提供一个完整的论述过程。
二、欧美现代派文学的界定
对于何谓「现代派,还是「现代主义的讨论,这是一个十分宽阔的范畴,一直以来的讨论也十分炽热。例如现代主义是一种美学倾向和精神,现代主义和创作方法跟美学有密切的关系等方面的描述。而在中国较为著名的两种意见发表人正是王宁教授和袁可嘉先生。
以时间上来说,袁可嘉先生是中国较早研究现代主义的一位学者。他在《欧美现代派文学概论》中认为,现代主义文学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一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国际文学思潮,「是一个包括象征意义、未来主义、意象主义、表现主义、意识流和超现实主义文学六个流派的总称。[3]而就诗学来说,象征意义、表现主义和意象主义是当中具有影响力的东西。总括来说,袁可嘉对「现代主义的界定可以用「五国六主义来括概。
可是,另一位学者王宁教授却并不认同袁可嘉的说法,他认为「现代主义其实具有两种含义,即是指宽泛的现代主义创作原则,挑战传统文学理性和现实主义文学。另一种含义由他对外国的研究中所研发,例如在《现代主义:1890-1930年》一书中,已指出现代主义文学已成了一种历史现象,王宁便从中认为它的另一个含义是「作为文学运动和思潮,它应该被视为一个由诸多流派所组合成的结合体。[4]
综合而言,笔者总结上述两位学者的意见,认为现代主义有广义和狭义的意义。在狭义来说,它指一个已经发生了的文学思潮运动。在广义来说,则指一种反抗传统写实主义文学的创作原则,这一些创作原则,既有属于象征主义的,亦有属于意象主义的。笔者并不赞同它们被视为一个如袁可嘉所指的「流派的总称,因为每一种主义的文艺观未必相同,例如未来主义者具有反传统的倾向,但另外一些象征主义诗人如叶慈等却具有重视传统的一面。此外,据西方学者,认为它只是一场历史亦不能接受,因为普遍大众和学者已将「现代主义注入一种史学以外的美学讨论,不能令人容易接受。由此可见,现代主义本身极具复杂性,难以作出如科学化的解释,而笔者在本文中,综合袁可嘉和王宁的观点,作出取舍,以定一个可以讨论的框架,以广泛的现代主义来说明。
三、卞之琳诗歌的「接受和「转化关系
在文学上,所谓的「接受(reception),其实有数个方面的指涉,而现在则指一个作家如何接受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学作品,重点放在「接受者(即是
作家)对文本(Text)的诠释和产生出的创造性意义。而这一个意义产生的过程并非每一个接受者也会相同,它是受到接受者的「接受屏幕[5]所影响,所以同一样东西,来自不同的社会及文化背景的甲和乙所接受到的东西也会不相同。
另外,所谓的「转化(transformation),即是指一个作家在吸收另外一个作品或文学体系的影响后,从而化用在本身的文学创作上。这一种的创作在背后已有作者主观的文艺价值取向,使到被影响而创作的东西在艺术取向上和原本的东西有所分别,这正是作者经过艺术选择之下而形成的独特艺术风格。
由此可见,「接受和「转化的关系十分密切,一个作定受到某一种文艺所影响,而他会根据本身的「接受屏幕来选择接受那些东西。当他选择后,他便会将那种被选取的艺术取向融入自己本身的创作之中,并作出必要的消化变形(appropriation)[6],再创造出另外一种艺术特色出来,这一个由吸纳到再创造的过程,有助继承和发展原来的特点。
当时,西方象征主义[7]的诗歌艺术对卞之琳是产生了影响的,他亦对象征主义有所接受,并且从一个接受到转化的过程中,慢慢形成一种独特的智性诗歌风。卞之琳最初接触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时,已经对象征主义「一见如故,并谓自己的诗乃是有意仿照魏尔伦[8]。他对象征主义诗歌的钟情,一来由于他的老师梁宗岱的影响[9],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象征主义的题材取向和艺术形式和卞之琳本身的诗歌风格取向有接合的地方,从而发挥象征主义的内在涵意丰富的特点,提炼成一种知性上的关注,深化作品内内容,达至意象和意义的配合的内在意义。
由此可见,他有意识地根据本身需要来选择接受的地方,由早期借鉴波特莱尔和魏尔伦的诗法,以至到后期向后期象征诗人如雷里瓦等人学习,再应用在他的创作上,可见他的接受是有取舍的。卞之琳避免象征主义晦涩难懂的风格,受本身文化影响,形成一种清新的文字风格,意象的选择亦避免艰深,以反映内在精神世界为标准。而在题材上,卞之琳亦将西方象征主义诗歌的智性取向有所选择和转化,把感性和理性融合,增强新诗的理趣,注入哲理性的沈思,表现一种独特的东方智慧,把西方的象征主义演化入自己的作品里,中西诗学得到融合。
因此,卞之琳的诗歌,并不如一些学者如袁可嘉所言,仅是借鉴西方象征主义诗歌,融合古化欧,其实当中是涉及一种诗歌艺术的再创造,并非全部接纳,反而,保留本身的优点,并向西方学习,形成卞诗的独特风格。否则,若如李金发般,只一味全盘接收象征主义的形式,只会得出一种失去诗味的东西出来,叫人难涩难明。
四、文本分析部份
接着,笔者将会选择三首卞之琳的著名诗作,作文品细读式的分析,从而体现他对象征主义的接受和转化,再创造成自己独特的风格。这三首作品分别是〈长途〉、〈断章〉和〈白螺壳〉[10]。选择它们的原因是因为这三首普遍可以代表卞之琳的两个创作时期的特色,由最初接受魏尔伦到最后接受瓦雷里等人的后期象征主义特色。
1.〈长途〉的尝试
〈长途〉是一首属于卞之琳早期的诗歌创作。他接受象征主义的时间大概是三十年代,而〈长途〉则写于1931年。袁可嘉认为这首诗「有意模仿魏尔伦的一首无题诗的整首各节的安排[11]。卞之琳亦指写蝉的诗句是受瓦雷里启发[12]。在内容上,诗中透过一连串意象的营造,用「旷野、「蝉声、「太阳和「杨柳等刻划一个灰色调的城市画面,从而把城市描述成一片死气沉沉,这首诗无论在主题的取向,以及艺术形式的安排,明显受当时法国前期象征主义诗歌的影子。可是就艺术有价值而言,它的成就并不高,诗作品的歧义性(ambiguity)并不高,反而较为单一。另外,整首诗的语言之间的张力(tension)亦不足够,大大减低它的可读性,反而因为意象之间的普通化和简单化,使这一首诗的艺术成就并不高。
虽然〈长途〉只是徒具象征主义的形式,但是这一个尝试却有助诗人的发崛,使卞之琳的诗歌艺术日趋成熟。
2.
哲味深长的〈断章〉
标志着卞之琳诗歌艺术形式及题材的转化成熟的诗歌正是〈断章〉。这一首诗写于1935年10月,全诗只有短短的四句: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它虽然短,但却富有哲理,意味深长,引来不同的评论家对它作出分析,写下洋洋万字的评论。由此可见它的吸引力。例如余光中曾经指出,这一首诗有一种交相反射,层层更进的情趣,更阐明世间上万事万物的相对概念[13]。学者张曼仪女士亦指它把相对境况并列而层递推移,物我关系互相变易,境中有境[14]。
笔者认为,一首只有四句的诗能够吸引起广泛的讨论,一定和它的「内部肌质和「逻辑结构有关。首先在「逻辑结构上,它的内容十分简单,写「你「看风景人「明月和「别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基本上是没有具体的内容可言的。但是它的「内部肌理却十分有趣,尤其是在歧义 (ambiguity)这一点上,它更引发很多的联想,不同的人感悟到不同的东西和理趣出来。它透过主客两体的易位,把「矛盾语(paradox) 加剧,本来位于主体的「你在桥上看客体「风景,但转到以「看风景人在主体看「你,即「你又可以是一个客体。主客的认识,在乎你所位处的角度,而这种主客互调的相对关系,又正正是构成世界的原素,增强诗歌的艺术性,大大加强它的「张力。
整首作品中,作者选择用「风景和「明月作为意象,更加深诗中的象征意义,令歧义性更加复杂,不同的人可以各自解释当中的意义。但是,这一首意义深长的作品却没有晦涩难懂的问题,反而令人一看再看,实有赖作者接受象征主义中的表达内在哲理的命题倾,加上融化本身的艺术取向,使到诗中的表达十分畅达,令人一看明暸,它可说是卞之琳的代表作。
3.
成熟的白螺壳
最后,〈白螺壳〉是一首较晚的作品,写于1937年。当时作者的创作经验已相当丰富,因此这一首诗可谓卞之琳诗艺最成熟之作,艺术技巧十分高,主题的歧义性 (ambiguity) 亦恰到好处,虽然未至于如〈断章〉及〈鱼化石〉般丰富,但是却有了一个较清晰的方向,指向人生至善至美的境界追求。诗中借「空灵的白螺壳,这一个意象,串连整首诗,引发诗中人的反思,「我感叹你的神工「你的慧心啊,大海而因为纯白而不留纤尘,从而引发出联想,由人生的困境至世情的处置也涉及其中,并以追求人生理想为目的。但最后妙的地方在于作品最后的部份:
「檐溜滴穿的石阶,
绳子锯缺的井栏—
时间磨透于忍耐
上述的情况事实上是不会发生的,石阶不会穿,井栏不会被锯缺,所以加以反讽 (irony),「黄色还诸小鸡鸡「玫瑰还诸玫瑰,原来所有的东西也没有改变,经历坎坷受尽得失,到头来只剩下一串「宿泪,人生受挫折而欷歔。整首作品的陈义极高,指向人生哲理的命题,而艺术技巧亦十分成熟,意象架构合理,可说是卞之琳的成熟诗作。
六、结论
卞之琳评价自己的诗歌创作时,认为「规格本来不大,我偏又喜爱淘洗,喜爱提炼,期待结晶,期待升华[15]。再阅读他的诗作,笔者认为他的诗作的确具有哲理性的内容,而且表达恰到好处,不会习染西方象征主义的晦涩病弊,反而接受后期象征主义诗人在取材上和艺术形式上的优点,写成如〈断章〉和〈鱼化石〉般意味深长的诗歌。这一种特色,既符合艾略特对诗歌的主张,「诗不是放纵感情,而是逃避感情,不是表现个性,而是逃避个性,又融入本身的诗艺追求,融古化今,寻求智性的理趣,可以肯定他在中国现代诗坛的席位和中国现代主义诗歌创作的先行者,实非过誉。
[1] 王宁:〈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及其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中的命运〉,收录在王宁着:《比较文学与当代文化批评》(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页189。
[2] 1935年孙作云发表《论“现代派” 诗》一文,把当时有相似倾向的年青人的诗歌创作概括为“现代派诗”。
[3] 袁可嘉:〈欧美现代派文学的边界线》,收录在袁可嘉着《欧美现代派文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页7。
[4] 王宁:〈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及其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中的命运〉,收录在王宁着《比较文学与当代文化批评》(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页189。
[5] 可参考乐黛云:《比较文学简明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页102。
[6] 可参考乐黛云:《比较文学简明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页107-108。
[7] 象征主义是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先河,它的得名由法国诗人让·莫雷阿斯(Jean Moréas)在巴黎《费加罗报》首先提出。它重视写个人内心感受,并透过建构意象来表达,详细内容可参考袁可嘉着《欧美现代派文学概论》的第五章。
[8] 可参考卞之琳《雕虫纪历‧自序》(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
[9] 梁宗岱曾留学法国,回国积极译介象征派诗,并希望建立象征主义诗学。
[10] 本文依张曼仪编:《中国现代作家选集-卞之琳》(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所收的版本。
[11] 袁可嘉〈欧美现代主义文学在中国》,收录在袁可嘉着《欧美现代派文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页91。
[12] 张曼仪:〈卞之琳论》,收录在张曼仪编《中国现代作家选集--卞之琳》(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页262。
[13] 余光中:〈诗与哲学〉,收录在张曼仪编《中国现代作家选集--卞之琳》(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页299。
欧美文化论文第5篇
从2000年起,国际上掀起了“电子政府”建设的热潮。2000年3月,作为日本千年工程中的重要内容,日本政府正式提出实施电子政府工程,同时向日本国会递交了“电子签名与认证法案”。美国前副总统戈尔于2000年6月6日提出建设电子政府并把这项建设的意义提到了“第二次美国独立革命”的高度,很快,参众两院迅速以高票数通过了“国际与国内电子签名法”。在2000年7月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与会的十五国元首通过了针对21世纪政府管理的“电子欧盟计划”。此外,新加坡,韩国等国家也在积极推动本国的“电子政府”建设。“电子政府”的建设已经成为国际上新一轮公共行政管理改革和衡量国家竞争力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成为推动全球IT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从近几年国际国内电子政务发端与发展的轨迹不难看出,政策、纲要、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往往在电子政务的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引导和创造先决条件的作用。重视电子政务必需先从创造良好的电子政务政策法律环境入手,电子政务的启动,发展、普及和其对电子政务等相关一系列活动的带动等过程都需要科学、合理、有力、有益的政策环境激励和法律法规规范。基于这样的认识,接下来,我们将从政策法律环境与电子政务发展的关系角度分别对国际电子政务发展中政策法律环境所起的作用,电子政务发展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及解决建议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介绍和分析。
1、美国
前不久美国布什总统签署了《2002电子政府法案》。按照该法案,美国将建立一个电子政府基金,头一年——2003年这一基金将被投入4500万美元,到2006年增长到1.5亿美元。此外,还将建立一个新机构“电子政府办公室”,以便对电子政府基金进行管理。在当前全球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时候,美国电子政务工程的金额之巨、规模之大令人咋舌。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美国政府的电子政务工程正在一步步落实布什前任克林顿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美国竞争力”的理想。
美国的电子政务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20世纪80年代,由于美国政府预算赤字很大,国会和选民都要求政府削减预算,提高效率。1994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了《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前景》报告,要求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电子政府,为民众提供更多获得政府服务的机会与途径。并于1997年制定了一个名为“走近美国”的计划,要求从1997年到2000年,在政府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完成120余项任务;在21世纪初,政府对每个美国公民的服务都实现电子化,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政府工作的效率有极大的提高。1998年,美国通过了一项《文牍精简法》,要求美国政府在5年内实现无纸工作,联邦政府所有工作和服务都将以信息网络为基础。
为确保这些应用目标的实现,近十年来美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文件,其中包括以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电子信息自由法案》、《个人隐私保护法》、《公共信息准则》、《削减文书法》、《消费者与投资者获取信息法》、《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电子隐私条例法案》等等;以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1996年电信法》;以计算机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计算机保护法》、《网上电子安全法案》、《反电子盗窃法》、《计算机欺诈及滥用法案》、《网上禁赌法案》,等等;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统一电子交易法》、《国际国内电子签名法》、《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网上贸易免税协议》等等;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还有,属于政策性文件的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议程》与《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这些法律和文件都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程度相关联,从而从整体上构成了电子政务的法律基础和框架,这其中,可以说信息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内容,信息安全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重点,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基础,而电子商务与网络知识产权的立法又是电子政务立法的必要补充。
纵观美国的这一系列的围绕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法律和文件,其共同具有的几个显著特点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它们是:
(一):完善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的基础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发展。无论是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还是总体的信息化,都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其实质是把某一层次的技术或某一系列的新技术全面地应用到社会产生和生活的各个层次,而这一工程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这种应用推广的条件是否具备,环境是否成熟。也就是说,电子政务系统工程的涉及面极广,所以所需的条件是多方面的,要求的环境也较复杂,除技术的成熟度、可靠性外,社会的认可程度,资金的支持与供给的力度与稳定性,管理机构的参与和支持,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等各方面的因素都是十分关键的,会直接影响到这一系统工程能否推进。而尽快创造这些各方面的软硬件社会环境的着眼点往往就是快速地颁布各项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性文件。反过来,完善基础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发展也就成为这些法律和文件的首要目的。
美国的《1996年电信法》、《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等都很好地体现了这一宗旨和原则。在其《1996年电信法》中,打破了由原来的法律所设置的长期以来使电信业受到部门和地区限制的困扰,为促进计算机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方面的竞争排除了法律上的障碍,为其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直接酿成了全国范围内的从电信运营到硬件制造、软件开发、网络通信、因特网服务、广播电视等信息业务各个领域内的收购兼并风潮,加深了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合作与协调,达到了整合力量、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
《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更是一部通过完善基础环境,促进发展的文件,在这份文件中,分别就关税与税收、电子支付系统、统一商务法则、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安全、电信基础结构、内容和技术标准等九大方面阐述了政府的立场,并提出了私营企业应起主要作用、政府应避免不恰当的限制等基本原则。
(二)排除法律上的障碍,为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法律总是落后于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一日千里的信息技术领域,这种情形更为突出,而在这些技术与法律的一前一后、一快一慢之间,就产生了法律空白、法律盲区、法律滞后甚至法律障碍,这些空白、盲区或障碍一方面给予了探索者更广阔的活动空间,但另一方面也确实使很多商业行为和模式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或者成为了这些商业行为和模式推广的阻力。这样的例子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与信息化领域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尤其是在市场准入这一类规则方面,旧规则是以旧的经营模式为基础的,新经济的商业模式往往很难对号入座,如果严格按照旧的要求对其进行约束,那这些新经济商业模式不仅会无所适从,其长处也会荡然无存。
基于这样的认识,美国在其《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中作了这样的阐述:“由于因特网的用途不断扩展,许多公司担心政府将对因特网和电子商务加以性质完全不同的范围广泛的管制,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税收和关税、对传送信息类型的限制、控制标准的制定及对所提供的服务作为公用设施加以管制。各国政府应当认识到,因特网的精华化和爆炸性的成功的部分原因是其非集中化特性和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各国政府还应当认识到,因特网独特的结构向现有的规则模式提出了保障和技术方面的重大挑战,因而要相应地调整自己的政策。
为消除电子商务在行政和法规方面的阻碍,我们将:
A、鼓励政府认可和接受正式的电子通信(即合同、公证文件等);
B、鼓励国内和国际规则的协调一致以更支持电子签名和其他身份认证的可接受性;
C、建立电子注册处;
D、推动建立其他形式的适当的、有效的国际商业交易的纠纷调解机制;
E、建立软件和电子数据的许可证交易、使用和权利转让;
F、有关的标准和任选的合同履行规则。”
当然,这些措施只是众多排除障碍的办法中的一小部分。总之,在这些方面,各国基本上都是根据国家的利益目标和价值取向,通过立法建立信息化的法律体系,为其飞速的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支持,包括确立在网络上虚拟的环境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规定信息法律关系主体的各项权利义务,赋予以电子化、数字化形式所体现的作为和不作为的有效性及证据力,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等等。从而构筑旨在有效促进和保障国家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涵盖其内存规律、外在市场规则和法律规范的支撑体系。
(三)坚持技术中方原则,在立法上为技术发展留有空间。针对信息技术领域乃至所有高新技术领域的所有立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如何使千变万化、一日千里的信息技术适用单一的、稳定的法律规范。达到这样的要求的法律会与技术实现良好的包容共生关系:一方面,不同体系和模式的技术方案会在抽象的法律规范上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而另一方面,法律的良好的包容性又会为技术的发展留有充分的空间,不会把新的技术解决方案视为异物而排斥于外。在目前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发展状况下,这一类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二个方面:
第一,在法律范畴的概念中,一个词汇往往有其比较明确固定的含义,较少二义性,违法就是违法,犯罪就是犯罪,容不得半点含糊和犹豫。但针对科学技术问题的法律概念,尤其是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情况就变得复杂了,一些法律词汇指代的明确性和固定性受到了挑战。比如近年来,在著作权法领域,由于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广泛应用,著作权法中“复制”的概念开始变得模糊和难以认定了。因为以前复制的概念比较明确,大部分是指复印、拓印等行为,但在互联网上,复制的形态有了变化,在原作品和复制作品之间有了以“0,1”的二进制数码的形式存在的数字化的作品形态;复制的方式有了变化,在无限联接的互联网上,从服务器到终端有无数个节点可以产生复制行为;复制的结果也发生了变化,复制作品如果存在缓存中,并不能实现稳定的复制品,从而直接挑战复制的“重现并固定”的内涵。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也就是说,至少如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在信息网络技术领域,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复杂性、多样性和灵活性,直接对一些法律术语的明确性、固定性和稳定性造成了冲击,产生了如何使一些法律术语适应一种动态性、复杂性更强的范畴的问题,我们把它称为技术中立原则第一层面的含义。当然,这样的问题肯定不仅仅只是在信息技术领域存在。
第二,技术中立原则中第二个层面的含义是在一些法律系统中要包容技术规范,法律系统在对这些技术规范的选择上要做到不偏不倚,要为技术的发展预留空间。高新技术领域的法律规范,尤其是信息技术领域的法律规范,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一些技术规范或技术方案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逐步上升到标准再上升为法律的,或者说,这样的法律只是用法律化的语言表达了某种技术方案,运用法律原则和形式承认了某些技术方案的结果。最为典型的就是数字签章法,它是完完全全建立在一个技术解决方案的基础上的,在这个技术解决方案成熟与使用到亟需相应的法律予以认可和保护的时候,相应的数字签章法或电子签章法也就应运用了。而在这个法律中,除明确这个技术解决方案中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法律责任外,它们很多条款和原则不得不建立在某种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这是一对矛盾,一方面,法律的威信依赖于技术的成熟,需要稳定的技术的保障,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处于一种更清晰更易于控制的状态;而另一方面,法律本身的抽象性和稳定性又要求其必须摆脱特定技术的束缚,运用于更广泛的空间。在解决这一矛盾的过程中,技术中立原则就应运而生了。我们注意到,这样的矛盾在信息技术领域的法律规范中普遍存在,而且可能会随着时间与技术的前进更加显著。这里我们还可以举一个例子,就是计算机千年虫问题,应该说,这是一个技术的、具体的、偶然的问题,但基于其严重性和危害的广泛性,许多国家都为此专门出台了法律或规定加以应对,这样的法律就是信息技术领域法律法规中就事论事或完全以技术为基础的典型。
(四)在信息化立法的过程中,政府通过积极的推进者与参与者的角色定位,积极推进信息化的发展。经济合作发展组织首先于1997年提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对于促进电子商务是至关重要的,在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行政管理原则协调发展方面应建立有效的对话方式;政府应调整现行法律(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法)和法规,使其不仅适用于“有形”产品的需要也适用“无形”产品的需要,而且还应就制定政策和实施方面达成一致。在美国的发展模式中,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基本上是政府起引导作用,企业起主导作用。政府的引导作用很好地为新技术及新经济的引进创造了条件,做出了榜样,启动了市场和需求,更为广大消费者树立了信心;企业的主导作用不仅可以为政府解决筹集巨大资金的困难,而且也有利于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获取相当的技术和经济效益。为企业在国内和国外的开拓发展积蓄力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这种引导作用还体现在美国通过政策和法律明确规定了政府在国家的信息化发展中的宏观规划指导作用,从战略的角度使用立法规划的手段对国家的信息化建设予以和支持,充分利用自由化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规则,动员企业及其他机构成为信息化建设的主导力量,大力推广普及信息技术,保护和促进企业间的竞争,建立全民参与信息化发展的机制。
2、欧盟
欧盟自成立以来,已制定推出了关于构建新型科技信息社会的一整套政策,如《有关实施对电信管制一揽子计划的第五份报告》、《电子通信服务的新框架》、《电子欧洲——一个面向全体欧洲人的信息社会》等政策性文件;还有《关于聚焦电信、媒体、信息技术内容及相关规范的绿皮书》、《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信息社会的版权和有关权利的绿皮书》等对信息化产生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此外,欧盟还同时出台了《促进21世纪的信息产业的长期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应的行动计划。这些政策性文件涉及到因特网、电信、推行开放的通信网络、关于ISDN的数字网集成服务、卫星通讯、广播频率、通信和信息服务市场、许可证制度、信息保护、税赋及电子商务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得益于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欧盟成为一个在技术、市场、资本、政策法律等方面具有集合优势的新的联盟体,与美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成为全球信息服务的一支领军团队。
除了这些政策性文件,欧盟还陆续了一系列用以规范和指导各国信息化发展的“指令”,初步建立了欧盟的信息法律体系,其中包括:《欧洲电子商务提案》、《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协调信息社会定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指令》、《著作权/出租权指令》、《远程消费保护指令》、《电信部门的隐私保护指令》、《卫星广播指令》、《软件保护指令》,等等。同时,欧盟的各成员国作为国家,在欧盟统一法律规范的指导下,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旨在促进本国信息化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如英国2000年的《电子通讯法》、爱尔兰的《电子商务法》、德国97年的《信息与通讯服务法》和《数字签名法》,意大利的《数字签名法》和2000年的《电子信息与文书法》等等,欧盟法律指导多成员国的法律,各成员国的法律服从和补充欧盟的法律,从而构成了由欧盟统一的法律规范和各成员国各自的法律规范两个层面的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特有的法律规范体系。
纵观欧盟及欧洲各国在信息化领域的政策法律环境,我们认为,除前文已经概括的与美国的信息政策环境相同的一些特点,如完善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的基础环境;排除法律障碍;坚持技术中立原则;注重全球一体化原则外,欧盟及欧洲各国还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较为突出的特点:
(一)采取注重欧盟整体信息化推进、法制统一与充分发挥各国特长和优势相结合的原则,从不同角度推进信息化的发展。由于历史原因,美国与西欧建立了唇亡齿寒的关系,在网络大潮面前,欧洲各重要国家都十分积极,表现出空前的热情,特别是近二年来,欧洲各国之间大型IT企业购并合作此起彼伏,日益融合交流,使得其网络与通讯业迅猛发展,估计到21世纪初,全欧洲上网人数将达到1亿左右,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提议,欧盟要在今后10年内建成欧洲信息社会。
而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欧洲各国各有所长,如北欧各国长于无线通信技术支持下的网上服务,德国、英国长于多媒体、数据库的开发应用服务,法国长于基于民族文化特质的内容服务,等等。借助于这种优势互补的模式,加之欧盟在宏观上对政策法律环境的建立和完善,突出既注重整体推进又充分发挥各国特长的原则,从不同的角度推进信息化,欧洲的信息化与美国形成了势均力敌之势。
(二)利用欧洲一体化的优势,协调各国的法制环境,为信息化与贸易、交流等创造无障碍的法制环境。欧洲一体化的优势在其信息化的政策中也得到充分体现,其各种各样的“令”的模式、效力都是极具特色的。如《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协调信息社会定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指令》,等等。不仅如此,这些“令”在内容上也都有其突出的特点,比如,在欧盟《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中,明确表示:“本指令的目的是保障内部市场的良好运行,重点在于保障信息服务得以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为实现这个目的,本指令致力于在如下一些领域使各成员国关于信息服务的国内立法趋于统一。这些领域主要包括:内部市场制度、服务供应商的设立、商业信息传播、电子合同、服务中间商的责任、行业行为准则、争议的非诉讼解决、司法管辖和成员国间的合作;本指令旨在补充完善欧洲共同体关于信息服务的各项立法,但并不降低包括有关内部市场运行在内的其他一切欧盟立法业已确立的对公众健康和消费者的保护水平。”
这些特色在欧盟的《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中也得到体现。电子商务的本质决定了电子商务相关的服务必须逐步显现国际化的趋势,与电子签名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也毫不例外。从长远的角度看,电子认证在国际范围内的统一和标准化是必然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会产生不断的协调、相互渗透、竞争和兼并,这是电子商务自身的要求,也是市场竞争的要求和结果。针对这一趋势,欧盟的该指令分别在第三条和第七条中对电子认证书服务的市场准入、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的国际协调进行了规定。明确规定成员国不得为证书服务规定任何事先授权;认证服务管理应坚持客观透明、适当和非歧视的原则;成员国应保证在第三国设立的认证机构配发的资格证书能和在联盟内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一样在法律上被承认。
(三)重视信息化发展过程中信息服务内容的管制和净化。为净化因特网的内容,欧洲各国及欧盟多年来一直进行着努力的工作,为其他国家树立了很好的借鉴的榜样。
比如,针对信息提供商(ISP),很多欧洲国家都采取了较为严格管制的态度。96年5月,法国逮捕了两家网络公司的主管,原因是在这两家公司的网站上提供了大量的儿童色情照片,而在德国的巴伐利亚州,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例。所以,目前在ISP的法律责任问题上,特别是在有人在ISP提供的主页空间上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等行为时ISP究竟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问题上,欧盟与美国的态度差距很大。欧盟采取的是相对严格的责任原则,而美国则更多地运用了非严格即宽松的责任追究制度。例如,美国在其《数字千年版权法》中,规定ISP在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及时关闭其服务器上客户的侵权网页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该法对如果ISP没有做出相应的行动是否要承担责任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相比之下,欧盟则严厉得多,如果ISP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之后不立即做出有效行动关闭侵权网站,就会承担法律责任;有的成员国甚至规定ISP必须及时把侵权者的有关信息提供给权利人。
还有,在英国,96年9月,颁布了《三R互联网络安全规则》,用于规定消除网络中的非法资料,特别是色情内容。其基本措施为“分级认定、举报告发、责任承担”,即“3R”(以上三项的英文词头)。此后,英国政府于99年9月工作计划,提出将由政府带头发展方便且容易使用的过滤技术,以保护公民免受网络有害内容的侵害。
欧美文化论文第6篇
从2000年起,国际上掀起了“电子政府”建设的热潮。2000年3月,作为日本千年工程中的重要内容,日本政府正式提出实施电子政府工程,同时向日本国会递交了“电子签名与认证法案”。美国前副总统戈尔于2000年6月6日提出建设电子政府并把这项建设的意义提到了“第二次美国独立革命”的高度,很快,参众两院迅速以高票数通过了“国际与国内电子签名法”。在2000年7月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与会的十五国元首通过了针对21世纪政府管理的“电子欧盟计划”。此外,新加坡,韩国等国家也在积极推动本国的“电子政府”建设。“电子政府”的建设已经成为国际上新一轮公共行政管理改革和衡量国家竞争力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成为推动全球IT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从近几年国际国内电子政务发端与发展的轨迹不难看出,政策、纲要、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往往在电子政务的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引导和创造先决条件的作用。重视电子政务必需先从创造良好的电子政务政策法律环境入手,电子政务的启动,发展、普及和其对电子政务等相关一系列活动的带动等过程都需要科学、合理、有力、有益的政策环境激励和法律法规规范。基于这样的认识,接下来,我们将从政策法律环境与电子政务发展的关系角度分别对国际电子政务发展中政策法律环境所起的作用,电子政务发展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及解决建议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介绍和分析。 1、 美国 前不久美国布什总统签署了《2002电子政府法案》。按照该法案,美国将建立一个电子政府基金,头一年——2003年这一基金将被投入4500万美元,到2006年增长到1.5亿美元。此外,还将建立一个新机构“电子政府办公室”,以便对电子政府基金进行管理。在当前全球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时候,美国电子政务工程的金额之巨、规模之大令人咋舌。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美国政府的电子政务工程正在一步步落实布什前任克林顿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美国竞争力”的理想。 美国的电子政务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20世纪80年代,由于美国政府预算赤字很大,国会和选民都要求政府削减预算,提高效率。1994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了《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前景》报告,要求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电子政府,为民众提供更多获得政府服务的机会与途径。并于1997年制定了一个名为“走近美国”的计划,要求从1997年到2000年,在政府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完成120余项任务;在21世纪初,政府对每个美国公民的服务都实现电子化,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政府工作的效率有极大的提高。1998年,美国通过了一项《文牍精简法》,要求美国政府在5年内实现无纸工作,联邦政府所有工作和服务都将以信息网络为基础。 为确保这些应用目标的实现,近十年来美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文件,其中包括以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电子信息自由法案》、《个人隐私保护法》、《公共信息准则》、《削减文书法》、《消费者与投资者获取信息法》、《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电子隐私条例法案》等等;以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1996年电信法》;以计算机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计算机保护法》、《网上电子安全法案》、《反电子盗窃法》、《计算机欺诈及滥用法案》、《网上禁赌法案》,等等;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统一电子交易法》、《国际国内电子签名法》、《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网上贸易免税协议》等等;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还有,属于政策性文件的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议程》与《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这些法律和文件都分别从不同的角度
欧美文化论文第7篇
关键词:全球化;欧美文学;中国文学;中国化;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4-00-01
在全球化的态势之下,经济文化已经进入了一个整合的大的时代,当今的中国文学,已在时代的全球化进程中,不断吸收和融合了欧美文学形态当中的新的文学元素,成为了一种动态的、变化的文学形态模式,我们要在这种动态的过程中清晰地认识到变革的方式和欧美文学翻译的全球化共享趋势,要变革泊来文化的引入和借鉴的单一化观念,通过构建全球化的大的文学语境,实现中国化的文学再造和自觉的理论新建过程。
一、欧美文学中国化的理论概念及理解构筑
在现代文化的文化表达形式上,发生了新的文化变革,出现了许多新的文学概念,诸如:原来的文学作品在当代的文学研究中已称为了“文本”、文学语言表达已称为了“文学话语”、还有“语境”的概念等等,文化理念已在全球化的态势下呈现出泛化的、互通性的特性,而欧美文学的中国化进程则由来已久,其“中国理解”的文学语境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表层递进式结构创建。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在被另一个民族引用和借鉴之时,其对另一个民族的影响是层递式的、渗透性的,欧美文学进入中国文坛的过程也是如此,它由最初的欧美文学翻译文本的形式进入中国,由欧美语言转为中国语言的过程中初步渗入,其次,再由中国的文化理论研究学者进行欧美文学文本的相关探讨,在中国文化学者的不断思考与争辩之下,逐渐形成了稳定的对欧美翻译文本的理论框架,这种理性的文学思考过程,无疑更进一步地深化了对欧美文学翻译文本的中国式理解;在经过中国理论学者的思考与反思之后,欧美文学文本语境便逐步进入中国文学应用的领域当中,其欧美风格的文学创作手法、欧美流派的文学理念已融入到中国的文学创作之中,更甚至,欧美文学文本已渗透到中国人民的生活形态当中,这更有力地证明了欧美文学的逐步层递式的中国化内容,形成了表层的欧美文学中国化框架。
(二)深层的现代价值观的构建需求。中国在千百年来的封建文化沿袭之中,一直尊奉着古典的哲学观,信奉着“中庸之道、仁爱、诗言志和风骨”等文学价值观,在我国的传统社会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为传统文学所崇尚。而随着清末民初的、伴随着中国民主革命的进程当中,逐渐引入了欧美先进西方国家的译介外国文学,欧美大量的新思潮涌入而来,各种先进的政治思想资源接踵而至,新的文学思想价值观正应合了现代中国价值观构建的需求,大量的欧美文学被中国学者和文人所运用,并在改革开放的中国进程中加以梳理和融合,用现实与浪漫相结合、具体与意象相组合的方式,构建了崭新的欧美文学中国化的文学史体系。
(三)双向的文学体系影响。在历史的进程中,欧美文学引入中国,我们不但要分析其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当看到,欧美文学在进入中国之后,为中国传统文学所影响,其欧美元素被中国化的影响过程。由于我国具备自身足够强大的传统中国文学基础,足以对外来的欧美文学进行以中为本的译介和解读,欧美文学在进入中国文学的同时,中国文学研究者就立足于中国之根本,将西方文学进行有意识的、有顺序的译介和阐释,就像我们学习政治文化所知道的:我们学习外国文化知识,只是借鉴和运用,而不是全盘照搬照抄。这就是欧美文学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化的自觉意识所在,它以中国学界独有的视角、独特的文学史观和独特的艺术解读,构建了中国化的欧美文学。
二、全球化的文本旅行使欧美文学中国化的本质表征
欧美文学在不断涌入而被中国学者进行翻译和解读的时候,推动了文学研究方式的转型和改变,文本旅行这一形象化的描述即是基于全球化范畴的文本流转的研究思潮,其寓意指文本如同人一样,人在“旅行”的过程中必然会携带自身文化观念,在旅途中会不可避免地与当地文化相碰撞,最后与当地环境相融合,成为其中的一员,文本研究也是同理。欧美文学在进入中国的历史进程中,也与中国的文学相整合,在研究的过程中实现了与中国相融合的介质,呈现出欧美文学中国化的本质表征:
(一)应合了中国新文化建设文学语境。文学欧美文学与新中国文学的发展和建设同步进行,它成为了新中国三个阶段:五四民主时期、新中国建立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的文学背景,在这中国化建设的三个阶段进程中,欧美文学被中国学者自觉地加以阐释和运用,在不同的时期进行欧美文学合理的延伸,用抗争与命运为主旨自觉地指导五四民主时期的中国文学。
(二)具有与中国传统文学比较和借鉴的自觉性特征。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我们对外来文化不是全盘吸收,而是有选择地加以借鉴与引用,因此,欧美文学在一进入中国文坛之时,就成为了与中国传统文学进行比较的意识之下,在通过对欧美文学进行尊重与比较的同时,我们熟悉地看到了欧美文学中与中国传统文学所相似的背影,诸如:西方的象征主义与中国传统的文学象征手法、西方的现实主义与中国文学之中的写实创作、西方的浪漫主义思潮与中国古典文学中的“诡谲与奇幻文学”等,中国学者在现代化的精神引领下,从比较与借鉴的视角,在批判性的意识之下,进行中国传统文学的反思与批判,既传承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吸取了西方文学的内容,对欧美文学内容加以中国化的再造和重塑,在这种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思与自我反思的基础之上,构建了有特殊研究意义的中国化的欧美文学体系。
三、结束语
欧美文学有其本土的原文学形态,它在进入中国历史进程的过程之中,不断地应合中国特定环境的历史阶段需求,用其与中国传统文学相连的文学语境,实现中国建设阶段的现代化文学价值观的渴望与呼唤,中国学者与文人在对欧美文学进行反思与批判的过程中,不断融合其与中国传统古典文学相融的一面,用引进、尊重与包容的文学态度,在文学自觉意识的指导下进行外来欧美文学中国化的进程,用清晰的中国现代价值观来阐释和解读外国欧美文学流派,实现欧美文学的中国化新形态。
参考文献:
[1]王立美.系统性・精粹性・学术性――评《欧美文学教程》[J].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01)
[2]李紫旭.文学的发展与兴衰――论19世纪欧美文学发展的社会原因[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