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驳论的文章(立论和驳论在申论写作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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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十年以来的国考申论试题,我们可以看出,申论写作这种考试形式在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灵活多样的文体写作样式,一般不能被其他文体的写作模式所替代,尤不能将申论写作拘泥于自己写作的“老习惯”之中。近年来的申论国考试题有要求考生写作评析类文章的趋向。例如,国考申论2005年的最后一道题,“请以‘评解决我国衣村农民问题的两种思路’为题,写一篇800-1000字的文章”;2008年申论国考卷的第三题、第四题和最后一题也是要求写评析类文章。评析类文章是说理性文章,属于议论文的一种。它有两个大的分类,即立论性评析和驳论性评析。如写作“评解决我国农村农民问题的两种思路”,考生可根据自己写作的“老习惯”,可以立论,也可以驳论。但国考申论2008年的最后一题,题目要求迥然不同:“请以‘人与自然’为题,写一篇文章。要求:1.参考给定资料,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生动。2.对在‘人与自然’问题上的某种错误倾向,应恰当阐述,给予澄清。……”相对而言,这是自由度较高的一道题,但是题目本身要求“对‘人与自然’问题上的某种错误倾向,应恰当阐述,给予澄清”,这就要求考生写作时在掌握立论的同时,还要掌握驳论的写作方法。下面谈谈申论立论文和驳论文的写作方法和要求,以期大方之家赐教。
一、立论性文章的写作方法
这类文章主要是运用正面论述的方式兼以驳论,通过充分、有理、有力的论证,证明自己的论点是正确的。因为它的主要论证手段是“立”,所以叫它“立论”。在申论写作中,以下两种方法是考生应该把握的:
1.突出分析说理
写申论立论性文章的关键是“言之成理”,而不是拘泥于只写对策。命题者的意图往往是要求考生根据给定材料,对社会上某些事件或现象进行分析、评述,针对问题切中要害,从较大的社会政治背景和思想现象中,选取最能反映事物或问题本质的某一侧面作为“突破口”,并放到全局工作中去“鸟瞰”,经过评析、开掘,揭示其普遍、深刻的含义,达到“小中见大”、观点鲜明正确、措施切实可行的效果。如2008年国考申论第四题,要求考生结合给定资料,自选角度,以“从‘怒江水电开发’说开去”为题,写一篇800-1000字的文章,就是要求写这类突出分析说理的申论之作。这里所讲的“突出分析说理”包含这样三层意思:一是要集中笔墨,重点围绕中心论点的最重要、最主要的方面进行论证,以防止面面俱到、不深不透;二是在阐述各方面的道理时,把笔墨集中于阐释问题的本质所在,这样就不致于隔靴搔痒,使文章的评析停留在事物的表面,而能把问题说得明白、透彻;三是不能偏题离题,任意发挥,或者随意变换论题。上面提到的2008年申论国考第四题,无论考生从哪个角度写,从大角度还是从小角度写,从政府角度还是从某一个机制、制度角度来写,都要锁定如何解决怒江水电开发的问题,即怎样在科学发展观的大政方针指导下,如何大力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既综合利用生态资源发展经济,又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这是文章评析说理的重要内容所在。
2.适当运用驳论
在申论立论性文章中,以立为主,适当运用驳论,就是以充足的理由来证明所批驳观点的错误,并在立论中纠正其错误倾向,它是在辨明是非曲直的基础上讲述道理的一种说理方法。通过论辩明理,可以使文章强化正面说理,起到支撑正面观点的作用。论辩明理有辨正和批驳两种方法:辨正的方法是对片面或偏颇的观点进行质疑、商榷,并提出不同的观点与之论辩交锋,旨在辨别是非曲直,纠正谬误之见;批驳的方法指的是正面提出理由,或通过辩论和批驳进而否定对方的错误见解。例如,2008年国考申论第三大题的第2小题:要求考生“站在水电规划部门的立场”,根据“给定资料6”引述的某学报C主编提出的意见,“有理有据”地对C主编的意见作出不超过300字的答复。这是一道短小的评析类写作题,也是一道公文写作题,实际上是写一个下行“意见”。意见是一种兼有建议性、评析性和指导性的公文,行文方向十分灵活。虽然这次国考不要求考生熟悉公文格式,但在写这份答复意见时,最为关键的还是要定一个“基调”:究竟是以“肯定”为主,还是以“批驳”为主。从给定材料6某学报C主编的意见来看,他的意见并不十分正确或准确,大部分内容有失偏颇。因此,笔者认为,根据国务院对法定公文“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阐释,还是要以正面立论为主,兼以反面批驳。可从以下角度条分缕析地展开答题:(1)怒江不是一条原生态江河,完全不开发,保持原生态是不可能的。这个答复实际上是针对C主编对怒江建坝定性不准而进行的辩驳,因为材料中大多事实证明:怒江目前并非原生态河流;(2)开发与保护并不矛盾。这里实际上是针对C主编提出的观点:对怒江“不予开发”就可以达到“永久保护”的目的而进行的辩驳。因为合理的开发也是一种保护的手段,只要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就可使水电开发有序推进,达到保护生态与形成循环经济相互协调的目的;(3)要根据我国国情,综合开发、保护、利用水资源。这个答复是针对C主编“西方发达国家停止了水电开发”、“我们也要停止”这一说法进行辩驳。因为从国外的实际情况看,发达国家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高于我国,而修建水电站就是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工作,关键是怎样在不破环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对水资源的综合利用。西方发达国家与我国是否停止水电开发,两者不具备可比性,因为每个国家的具体国情有异,我们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种以立为主、兼以驳论的方法在申论写作的大小作文中,都可运用。
二、驳论性文章的写作方法
所谓驳论性文章,是指考生根据申论题目要求,旨在否定、澄清给定材料中某些案例或事件中的现象、行为、思想倾向,进行分析论证。这类文章,主要是以对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领会有误、对当代社会发展潮流认识不清或阻碍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思想行为作为辩驳对象,以批评、反驳为基本论说手段,通过批评和驳斥错误的、片面的或不完全正确的论点来确立自己正确的论点。
写作驳论性文章的目的在于“破”即辨明是非、批驳错误,同时使作者的正确观点树立起来。有三种最常见的写作方法: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反驳论点,即针对对方错误的论点进行反驳,指出它是错误的、不符合实际的;反驳论据,即揭示对方论据的错误,使对方论点站不住脚;反驳论证,即指出对方论点和论据之间逻辑关系的错误,或驳斥对方论据方法中存在的逻辑错误,从而达到驳倒对方论点的目的。应当指出的是:申论写作中没有单纯的驳论,驳论与立论一样,是一种议论和说理的方式。立论和驳论是从正反两方面对问题的论述和评析,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因为在确立一个正确论点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要否定批驳与它相对立的观点;而在批驳错误论点的同时,则必须确立与它相对立的正确的见解或主张。驳论不是简单地表示反对,而是要持之有据、言之有理,说明为什么反对。写作中考生应把握下面两点:
1.有针对性,以理服人
申论试题提出的,要求考生阐述、澄清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命题者分析、提炼出来的需要考生评析批驳的目前行政公务中存在的模糊认识和不良倾向。考生要通过辨析材料,对错误言论、行为倾向进行周密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抓住要害,有的放矢,集中指出它的症结所在。“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是驳论的要领。考生应根据材料,有针对性地确定某一错误观点进行批驳,然后再论述自己的正确观点。驳倒了错误的论点,正确的论点才能确立起来。“立”往往要在“破”的基础上进行,一般写作方法是先破后立和边破边立。首先要选准"靶子",瞄准“靶心”,即选择适当的角度,批驳对方的论点、论据或论证。这里所说的“靶子”和“靶心”,分别比喻驳论对象及其要害之处。所谓“靶子”,即文章的驳论对象,一般指的是给定材料中的错误事件、现象、行为、观点等;所谓“靶心”,指驳论对象的要害,包括问题的危害、实质,矛盾的症结等。其次要从不同的角度,用充分、有力的论据论述自己观点的正确性。如2008年国考申论的最后一题,题目要求“对‘人与自然’问题上的某种错误倾向,应恰当阐述,给予澄清”。考生应首先针对把水资源开发与破坏简单因果相连的错误倾向进行批评,指出盲目、无序开发将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并通过给定材料列举的国外水资源综合利用的例证,以及我国三峡大坝的巨大功效来反驳开发就是破坏生态的错误认识;再阐明生态开发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环境与经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正确观点。
驳论的方法,最基本的仍然是摆事实、讲道理,立论的各种方法都可以在驳论中运用。写申论驳论文章,离不开实事求是的、辩证的科学态度,不能用虚假的论据、错误的概括轻率下结论,必须坚持以理服人的原则。
最忌在缺乏分析说理的基础上,武断、绝对地给对方意见下结论。考生自己的正确观点当然应该坚持,但也不能强词夺理,语气上要留有余地,要有乐于倾听对方意见的讨论式态度。要做到有理有据、以理服人,除了讲道理、摆事实外,还要讲究论辩的方法和技巧,这一点与立论性评析说理是一致的。二者不同的是:立论文的讲道理、摆事实,是要证明立论观点的正确性,而驳论文旨在揭示驳论对象错在何处。
2.“摆”“辩”为主,出语平和
申论材料提供给考生澄清、批驳的错误观点,一般都不带有针锋相对的敌我矛盾性质。因此,写作驳论性文章不是敌我双方的“亮剑”行为,不能以势压人,或用大话、空话、假话去强迫他人接受。写驳论性文章重在分析说理,不加分析地批驳是没有力度的。文章应该以“摆”、“辩”为主,语气真切平和。
摆一摆出对方错误观点,作为辩驳、商榷的内容;辩-进行驳论剖析。要有分析地、有分寸地对待对立面的意见,在批驳中应肯定对方正确的意见,反驳的只是其确实错误的部分。既要旗帜鲜明地坚持自己的正确观点,又不要夸大对方的错误。只有论述得缜密辩证,合情合理,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入木三分,才能使人心悦诚服。
我们应当懂得:申论驳论文是针对国家政务处理中别人的看法或做法发表不同意见,即使论辩双方意见势不两立,也要对事不对人,出语平和,不能出语伤人或以骂代驳。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言词激愤、措辞不雅不能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也不能对反面论点有所触动,有时候,反而会暴露出作者对反面观点的认识不清或无能为力。即使是针砭时弊,也不能胡乱上纲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