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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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于10月下旬启动。按照《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江大校办[2020]6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保证质量,切实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2年11月14日前,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公布工作计划,同时公布备选课题;
(二)2022年11月30日前,学生选题及选题汇总;
(三)2022年12月16日前,下达任务书;
(四)2023年2月24日前,开题报告撰写和审核;
(五)2023年5月8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撰写;
(六)2023年5月19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盲审抽检工作;
(七)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检测;
(八)2023年5月31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准备工作;
(九)2023年6月1-3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十)2023年6月7日前,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十一)2023年7月5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以上时间节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前期组织与动员
1.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制定并公布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安排并按组织实施。
2.做好动员工作,组织专题讲座,使师生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等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的宣传培训工作。
3.加强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跨学科、跨专业联合指导,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切实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团队培育工作。
(二)过程监控与质量管理
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建立有效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进一步抓好过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整体水平。
1.严把选题关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认真做好征题、审题和选题工作,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比例,确保工科类专业设计类选题应有70%及以上、其他专业应有50%及以上选题在工程实践或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课题的工作量及难易程度适中,有明确的阶段性成果,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选题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2)原则上一人一题,确需多位师生共同参与的,应设立团队型课题。团队课题应下设子课题,各子课题设计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设计作品能有效反映团队成员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且有群策群力、协同攻关的设计研究成果;每个团队不少于3位学生,其组成可为同一专业的学生,也可为跨学科、跨专业的学生;团队设总的指导教师1名,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3)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时,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论文)进入答辩环节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课题。
2.强化指导教师职责
(1)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实验师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一般不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理工科类专业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论文不能超过5篇,文科类专业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论文不能超过8篇。鼓励跨专业联合指导。指导教师要注意言传身教,严谨治学。
(2)指导教师每年应更新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应仔细斟酌、拟定恰当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名称,课题名称拟定后不得随意更改。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周密安排进度计划,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学院审核后下达给学生。
(3)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并认真审阅,根据需要指定翻译资料、批改译文。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等,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认真开展答辩预审,提出明确的审阅意见。答辩后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并指导学生按学校要求整理归档。
3.开展论文抽检与文本检测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在答辩前开展覆盖全校所有专业(不少于2%的比例)的专项随机抽检。教务处将确定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抽查名单,对毕业论文(设计)(由学院统一提交)开展检查。同时,省教育厅将在学生毕业授予学位后,根据上一学年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且要求上一学年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都要提交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2023年将继续使用“大学生论文文本检测系统”,以加强学校的学术道德和教风学风建设。检测结果未达标者,不得参加第一次答辩。
4.严格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答辩的组织与成绩评定严格按《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相关组成人员实行回避制。
5. 严厉查处论文作假行为
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落实“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要求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三、其他
(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格式应严格按照《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的附件2“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执行。
(二)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评审具体工作将另行通知。
(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学校有关规定由学院保存,其中被确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送校档案馆归档。各学院按专业长期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可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电子文本存档应与纸质文本存档要求一致。
(五)为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管理效率,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积极推进实践教学管理的信息化,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将继续采用新版“江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
系统由于需要前期维护升级,将于11月4日正式开放。请各学院做好教师、学生以及管理人员宣传培训指导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卫建金 周丽萍 电话:85913561(13561)
教 务 处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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