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论文

2023-03-10 21:00: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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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论文

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尤其在建筑工程上,其产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计价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对于政府财政投资的项目来说,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既要保证好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物高质量要求,又要采取严格及有效的措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建筑工程造管理,就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所进行的对工程造价全过程、全方位的和符合政策及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建筑业不被视为是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上,采用行政管理计划定价方式,因此,人们对工程造价管理没有足够的重视,建筑工程造价的确定往往是依据计划价格和行政规定进行编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建筑工程的管理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打开国门走出去,引进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人们开始重新认识有关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建筑工程造价难以客观真实地得到反映,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突破计划投资的项目比比皆是。由于工程投资的确定缺乏科学合理性,导致工程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

(一)政府政策性影响较多是造成“三超”的重要客观环境

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一般由价格机制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不是政府直接决定价格、管理经济,政府职能更多地是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引导投资、生产等经济行为。然而在经济体制的变革时期,为更快地建立起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政府政策性调整对工程投资控制影响大,特别是1992年以后随着投资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进行,税率、利率、汇率、价格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价格(包括投资品价格)变动超出了市场决定价格情况下正常变动幅度和范围,也超出了工程造价增长预留费中估计的增长幅度。

(二)主动控制工程造价意识不强

主要表现是对建筑工程项目事前主动控制小,事后被动控制多;重竣工结算,轻施工图预算;重大中型项目设计概算,轻一般小项目设计概算,有的建设项目既不编制,也不上报审批。对施工图预算缺乏审定方案和报批程序,削弱了工程造价承上启下的作用,并直接带来施工图预算与竣工结算之间相互脱节,不仅加大工作量形成重复劳动,而且给工程造价超投资限额提供了条件。

(三)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基础工作较薄弱

主要表现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有指标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对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时所需的概算定额和指标,各有关部门有所规定,但其来源不畅通;对民用建筑的概算指标缺少地方有关的具体规定;设备材料价格信息系统不够健全,还不能定期发表材料价格指数,以指导工程造价的预测和调整。        

(四)片面强调计价依据的市场化,忽视计价依据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历来重视实施阶段的造价确定,不重视造价的有效控制。在这种管理方式的影响下,一方面,建设项目前期所需计价依据的缺乏,成为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三超”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将工程造价管理仅限于实施阶段,造成了认识上的错觉,似乎一谈起计价依据的改革就笼统地归结到所谓的企业自主定价和市场形成价格,而不从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思路出发考虑计价依据的改革。因为只注重实施阶段计价依据的改革,片面强调计价依据的市场化,从而忽视了计价依据在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开始建立健全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模式,使工程造价的管理趋于科学合理。但是,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一直沿用前苏联模式,是适应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理体制,目前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目前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正常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忽视价格机制,行政干预过多。

2、 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一财政投资渠道。

3、 割断工程造价和流通领域价格的联系。

4、 缺乏信息加工和传递。

5、 投资主体责任制未完全建成。

6、 领域内的从业人员严重缺乏。

所有这些都造成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素质较低,严重阻碍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是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工程造价。长期以来,我国都是采用通过概预算确定工程造价,即“定额+费用+文件规定”的模式,也就是按定额计算直接费,按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补充,最后得到工程造价,而且至今仍是采取这种程序和方法。这里直接费与间接费的计算依据,分别是参照定额和取费标准。定额既包括了生产过程中的实物与物化劳动的消耗量, 同时还包括了各项消耗指标所对应的单价,属“量价合一”式的定额;取费标准是依据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由国家确定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构成直接费用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长期相对稳定,业主的主体以国营、集体单位为主;承包商绝大多数为国营、集体施工企业,管理模式单一。在这种条件下,采用“量价合一”式的定额和依企业资质等级确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工程造价是可行的。可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属静态管理模式,并且完全是政府行为,管理部门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编制、解释定额, 制定政策、法规和纠纷仲裁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即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工程招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竣工结算阶段都关系到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下面就建筑工程各阶段的造价控制与管理做一简要分析。

(一)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建设项目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行动方案的过程,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及做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项目决策对工程造价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涉及的行业较多,且包括诸多经验数据,工作量大,具体操作时参加的人员应由经济专家、市场分析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土木工程师、企业管理人员、造价工程师、财会人员等组成,且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可靠性,从而保证造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1、编制投资估算的必要性

投 资估算是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决策性的文件,它是研究、分析建设项目的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在可靠性研究报告批准后,估算就作为设计任务 下达的投资限额,对初步设计概算起控制作用,并作为奖金筹措及向银行贷款的依据。因此,在经济工作中应该实事求是的反映设计内容,反映建设地区的经济状 况,从估算开始就要正确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投资。

2、投资估算必须是设计的真实反映

在投资估算中,应该实事求是的反映 设计内容,这就要求设计人员从工程规模和项目内容上真实反映设计意图。主要工艺要进行多方案比较,方案要优化,设计方案不仅技术上可行,而且经济上更应合理。所以工程经济人员从建设方案的优选开始,就应该渗透到设计的全过程中去,按照工程造价管理的原则,合理预测投资估算中各种动态因素的变化,尽可能打足 投资不留缺口,这是编制投资估算工作的关键,也是下阶段的重要依据。

(二)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1、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控制造价

改进和完善现行的设计方案招标办法,在方案评选时要求设计者提供方案设计概算,明确概算控制经济指标,将技术指标与经济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将经济指标的权重适当提高,改变过去只重技术指标,忽视经济指标的评标办法。改革现行的设计取费标准,按造价计算设计取费的基数不超过限额设计的基数。在具体实施中可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2、加快推广设计监理制度,控制造价

监理的职责,就是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监理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分专业的,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有资格全面胜任的。监理质量不一定又会监管进度、造价和施工组织,必须有针对性的选择有优势的单位和人员来承担相应的工作。工程造价的全部过程控制,实际上就是对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监理,这些工作各由工程概预算人员中对设计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签证的认证结果,但二者常常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其原因就在于监理人员对工程价格中所包含的内容理解、熟悉程度不同,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监理是完全有必要的,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程造价监理模式,是搞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管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引进、培训、考核和注册工作,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职责、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推广力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市场化提供有利条件。

3、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进行投资控制并非一味地减少投资,而是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平衡和调节,既要鼓励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又要防止投资扩大和超出。最好的方案不一定是造价最低的方案,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好的设计方案不仅应该技术先进、功能优越,而且其投资要有最优的性能价格比。

4、尽可能减少设计变更

首先,应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其次,认真对待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时核算有关设计变更的造价,对于有问题或者费用偏高的项目可重新考虑,进行多方案比较,不能一味求快,而应求精。

5、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所谓工程清单计价,即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后,工程总报价不再是决定工程中标与否的唯一依据,工程标底仅供参考,也不作为评标的主要条件。而是以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价格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因素组成工程评标评分细则,使招标人心中有数。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减少了招标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规范了评标委员会的行为,在能够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的同时,有利于业主控制造价及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工程量清单是国际通用的工程招投标方式,其实质是最低报价中标,而且是建立在发育完善的市场和工程担保制度基础上的。这种招投标方式是我国招投标制度改革的方向,应积极推行。但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不能脱离我国当前市场的实际一哄而上。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在发育和逐步完善,市场主体各方的行为还不规范,工程担保制度也未建立起来,虽然招投标法和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以低于成本价中标,但由于企业的个别成本的涵义目前尚无定论,国内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尚未建立起系统的报价资料,在此情况下要完全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以最低报价中标是不现实的,可能造成不正当竞争或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工程量清单报价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由国家制订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项目划分,统一的计价方法和统一的计量单位,各省、市制订适合本地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计价依据及计价方法,逐步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招投标方式。

(三)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1、科学合理地编制标底

标底是建设单位拟建工程投资的底数。单位没有条件,应请有资格的咨询单位代编;有条件的单位尽量自行编制。编制标底时要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实事求是、切合实际,保证标底编制质量,把工程标底控制在合理造价的下限。 

2、确定适合的发包方式

业主可根据工程的规模、性质、特点,确定合适的发包方式来控制工程造价。当然,不管采用哪种发包方式都应该进行招标,引进竞争机制,使各施工方在保证最低的企业利润情况下,报出非常优惠的价格,杜绝议标或变相议标。实践证明,凡是先开工后定价的工程多半造价偏高。

3、制定严密的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理招投标

实行公平合理的招投标,可使承担的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并可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要有明确的透明度,使招投标单位思想明确,对招投标工作放心,真正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

4、慎重地选择施工队伍

必须根据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认真挑选施工单位。对于一些较大而又复杂的重要工程,应选择技术、资金、施工力量雄厚的施工企业,对一些中小型项目则可选择小的施工企业,这样可避免大的公司报价高、搞小型项目在工程质量上不被重视的情况。

(四)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1、施工中设计变更的控制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认真审核设计图纸,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把可能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图纸会审阶段进行解决,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或发生返工等现象,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2、确保签证的质量,杜绝不实及虚假签证的发生  

为了确保工程签证的客观、准确,首先,强调办理工程签证的及时性。其次,对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要求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的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求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图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有关规定,经办人员不得随意变通。要加强预见性,尽量减少签证发生。  

3、认真对待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l5 J,它是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正常现象。建设单位反索赔的主要内容有:工期延误、施工缺陷、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放弃施工等。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也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现行支付方法常见的有:按月支付、分段支付、竣工后一次支付等。无论实行何种支付方式,结算的条件都应该是质量合格、符合合同条件、变更单签证齐全,特别是要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不合格的工程决不付款。

5、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作用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造价工程师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能否建立起应有的专业地位,体现着国家的法制化和专业化的管理程度。目前,建设部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使工程造价管理从此有了独立的专业地位,工程咨询机构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参与造价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业主通过聘请造价咨询机构为其提供服务,有效地解决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使业主的造价管理主体地位得到了可靠的技术保证。但分散在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仍在各自原来的岗位上工作,过分依赖于单位,一旦发生诸如提供虚假工程造价信息时,责任追查仍不明确,与此相对应,造价工程师在企业中尚无独立地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为此,建议今后应从法律上规范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中造价工程师的独立职能,明确其权利、义务,在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资质认证中加入企业应拥有从业造价工程师人数等硬性条件限制。同时,在设计资料、投标报价文件上,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预结算文件上,必须有造价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执业章,否则一律无效。当发现造价工程师提供的工程造价文件有虚假和错误时,视情节轻重直接追究造价工程师本人责任,淡化单位的专业责任,并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风险保险制度,使造价工程师执业风险有顺畅的转移通道,以切实引起企业对造价工程师的重视,提高造价工程师在企业中的地位,使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竣工决算这最后一道关口的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建设单位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法等,使工程建设投资达到最佳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工作中应坚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变更内容的具体做法,熟悉工程变更、增减工程量情况,为决算审计打下基础,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只有坚持严格的办法和程序,才能保证决算的真实性、严肃性。

目前,各项政策法规的实施,靠的是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咨询单位的自律,但是监管仍存在局限性,自律难以真正自律。因此,除政府投资的大型项目可以有政府造价管理体制部门全方位参与管理外,其余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业务可以推向咨询市场,以激活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成立有形市场后,由于工程结算审核要进行该市场,政府代表的监管力度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监管机制;企业如不自律,政府就强之以法,从而更充分的发挥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职能,真正起到维护造价咨询工作严肃、公平、公正性的作用,确保实现高质量的工程造价控制。有形市场的建立不仅能为所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届时,还能有效制止国外建筑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结束语 : 

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从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管理,任何环节都缺一不可。为了实现预期投资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只有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才能达到目的。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要促进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对保证和加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宋培杰.《青岛工程造价信息》,2005(15):21-23.  

[3] 李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建筑经济》,2007年第6期. 

[4] 孙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思考》,《山西建筑》,2008年第10期. 

[5]张海贵.现代建筑施工项目管理[M],北京,金盾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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