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恩20世纪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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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对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向作了宏观分析。文章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的强烈冲击以及国家和社会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着力弘扬的双重作用,使当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呈现出复兴、衰退和变异并存的状况;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尤其是西部大开发的实施和中国加入WTO的完成,这种状况将持续存在并加剧或扩展。为此,文章提出了正确对待衰退、引导健康变异和促进全面繁荣等应对建设。
一、影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状的两个社会背景
(一)现代化的强烈冲击
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对传统文化的冲击,这是世界现代史和当代社会发展中极具普遍性的问题;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论占人口多数的民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是如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引导的现代化进程中,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交流空前扩大,各种现代传媒的传布速度和传布范围达至空前,各种传统文化受现代文化的冲击也都达至空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一般较汉族和汉族地区的发展要滞后一些,但至少在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便已面临危机:一些民族歌谣、曲艺、传说等开始失传;一些精湛的民族工艺和建筑开始衰微;一些灵验有效的民族医药失去了市场;一些有利于培养人类美德的传统礼仪和习俗被逐渐废弃等等。时至今日,这种状况有增无减。
关于民族传统文化在某一地区具体的纵向变化,云南大学的李子贤教授在一篇文章中提供了他三下怒江峡谷进行田野考察的印象。
第一次是1963年9月。他从昆明出发,乘车、骑马和步行,几乎花了一个月时间才抵达目的地。当时所见所闻,都是原汁原味的传统文化。村寨里的人们都是清一色的民族服饰,人人会唱传统民谣,都能讲上几则故事,能滔滔不绝地讲解各种习俗礼仪的由来,讲述该族神话。每进一家,均受到传统礼仪的接待。村民中几乎没有会讲汉语的。
第二次是1991年秋。一路乘车,仅花了三天的时间。当年只有几间瓦房、十多间草房的贡山县城,已有了一条大街和高层建筑。傈僳族和怒族村寨中已有人经商,村里的一些年轻人已穿上了城里人的时装。村里讲汉语的人多了,但唱传统歌谣和讲述神话、民间故事及各种民俗由来的人则不多了。
第三次是1997年8月。这里的变化已令人惊讶:贡山、福贡、泸水县城高楼林立,各类商店、餐馆、旅馆应有尽有。有的卡拉OK厅的老板就是少数民族。一住进旅馆,就可以和昆明的家人通电话,让人几乎没有已抵达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感觉。当年闻名省内外的民间歌手,大多已过世;通晓一切的民间艺人,已很难找到。过去收集到的神话和民俗,现在能够知晓的人已不多,而此次收集到的民俗文化及口头文学,已发生了较大变异。当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某些部分,正在不断丧失。要想真正了解到当地各民族系统、完整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内隐文化,已很困难了。(注:参见李子贤:《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存教育刍议》,《思想战线》1998年第4期。)
对于怒江地区的这些变化恐怕没有人怀疑,因为这种变化实际上在很多地区都在发生。从我们在民族地区的直接感受来看,传统文化色彩在大多数地区都已很不明显,或者说,除了大跨度的空间距离造成的地区文化差别之外,相近民族之间的文化特征已不清晰。从我们回收的民族问题问卷调查来看,58.72%的应答者认为近年来本民族的传统文化“逐渐减少”,23.68%的应答者认为“大大减少”。当然,由于发展程度、环境、生产方式、既有文化对外来文化的天然抗御力等因素的不同,各民族和各个地区传统文化的受冲击程度是有较大差别的。如居住于广西防城港市的大板瑶(瑶族的一支)现今的政治、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那里的“阿宝节”、“盘王节”等节庆活动的对歌、婚礼等民俗民风都保存完好,尤其是在服饰方面,“妇女们无论是外出到乡里赶集、上山劳动、下地干活或是做家务,她们都一丝不苟地身着民族服装,把颇具特色的民族服饰认认真真穿在身上”。(注:徐正荣:《大板瑶:把民族服饰一丝不苟穿在身上》,《民族团结》1998年第1期。)这些都是传统文化受冲击较少或自身保存较好的例证。但显然,受影响发生变化是绝对的,不变则是相对的。一般而言,同一民族聚居区和封闭程度较大的地区变化要小一些,反之则要大一些。
需要说明的是,把冲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外来文化都说成是汉文化是不确切的。因为,除了汉语之外,当今处于主导地位的社会思想、价值观念,流行的服饰、音乐、交际方式、建筑风格、生活器物等等,都很难说有多少真正属于汉族的文化成分。实际上,传统的汉族文化也在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冲击传统文化的是与之相对的现代文化,它们属于普同文化范畴,而很难说是哪一个具体民族的文化。当今普同文化的成分确切地说源于西方的成分多一些,这是由近现代及至当代西方在世界经济和文化上的强势地位所决定的。而在我国,由于汉族在人口、经济和文化上的优势,汇入普同文化的成分要多一些,但这不等于普同文化就是汉族文化,更不能把现代文化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冲击看作是汉族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威胁。
(二)国家和社会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着力弘扬
我国社会主义的民族政策是促进民族繁荣的政策。这种繁荣既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和思想道德水平及人口规模和素质等方面的全面提高,也包括各民族优秀文化的充分发展。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民族文化的保护、继承和弘扬,改革开放以来尤其如此。
首先,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实施有效的保护、整理和研究。面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日渐湮灭、损毁和流失的危险,国家本着“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动员各种力量努力予以抢救性的保护、发掘,并适时加以整理和研究。如少数民族的三大英雄史诗《格萨尔》、《江格尔》和《玛纳斯》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60年代即展开了有关资料的调查收集,80年代又成立了相应的研究机构。截至1998年,仅《格萨尔》的藏、蒙古文手抄本和记录、整理民间艺人的说唱本就收集各300多部;出版藏文说唱本70多部,总印数达300多万册。又如,纳西族的东巴文化举世闻名。东巴文是世界上唯一保留完整的“活着的象形文字”,用东巴文书写的《纳西族东巴舞谱》是我国最早的民族舞谱和世界上仅存的象形文字舞谱。因此,1981年在云南省社科院专门设立了丽江东巴文化研究所。经过多年的努力,迄今已把2万多卷1000种的《纳西族东巴古籍译注全集》全部译成汉文,而云南省有关部门也已首次把东巴象形文字输入了电脑。此外,对西藏布达拉宫和三大寺(哲蚌寺、色拉寺和甘丹寺)、青海塔尔寺、新疆克孜尔千佛洞等大批重点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都投巨资进行了大规模的维修。同样有意义的是,1984年,文化部和国家民委等几个部门组织成立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筹划编纂《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和《中国歌谣集成》等十部文艺集成志书。这一被称为“文艺学大百科全书”和“文化长城”的巨大工程将囊括56个民族的所有的民间文艺成果,是对包括每个少数民族在内的中国民族传统文艺的空前完整的收集和展示。
其次,对少数民族文化制定和实施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如文化部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提出对这些地区实行文化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文物保护和对外文化交流“四优先”的政策。1992年我国政府在边疆地区开始实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1994年,党中央把这项计划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项目,其后,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又把它作为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目标列入其中。这个计划自实施以来,中央和18个边疆省区及共建部门已投入50.68亿元。国家民委和文化部还曾举办过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每年都要请少数民族艺术团体到北京进行文化展演,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区定期举办少数民族艺术节。1982年以来,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注:参见方鹤春:《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研究和发展》,在中国—瑞典第二届少数民族问题研讨会上的发言稿,1998年9月;陈琪林、陆濯儒:《加快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稳定繁荣》,首都民族理论春季研讨会论文,1999年。)
除了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措施之外,随着人们对保护民族文化自觉性的提高和各民族自我意识的增强,一些社会有识之士及少数民族的社会团体和个人也自发地作出各种努力,对各民族不同的传统文化内容进行了保护或弘扬。如1995年著名作曲家田丰以个人力量筹资创办了“云南民族文化传习所”。其宗旨是抢救挖掘云南各民族濒于失传的舞蹈艺术珍品,其方式是由各民族中老年艺人带本族的青年,脱产半年或一年到传习所来系统整理、研习、表演和传授。而由宣科、杨曾烈等纳西族民间音乐家所创立的“大研古乐会”也是着力于本民族音乐艺术的传承。他们的演奏以洞经音乐为主,又融会了纳西族传统民间音乐成分,被称为“活着的音乐化石”。与此不同,所谓的“彝族文化学派”则在学术研究方面开创了文化传承的新途径。最近10多年来,刘尧汉教授带领一批彝族中青年学者,邀约一些传统头人、祭司共同深入田野,以文化人类学、民族史等学科的理论方法为指导,以田野调查、典籍整理、口传史诗家谱的发掘为手段,陆续推出了20余本《彝族文化研究丛书》,成为一种保护、弘扬本民族文化的有效模式。(注:参见黄泽:《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几种模式》,《思想战线》1998年第7期。)
二、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状的基本估价
在现代化的强烈冲击和国家及社会各种力量自觉保护的双重作用下,当前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状况是复兴、衰退和变异三种现象并存。
(一)复兴
国家及社会在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方面取得的成就已构成了一种复兴的景象,此外复兴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了推广。一些使用传统文字的少数民族,如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等已经具有了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民族语文教学体系;而使用新创或改进文字的民族也采用了形式多样的双语教学体系。中央和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区、市、县、乡都开办了少数民族语言广播,一些电视台建立了少数民族语言频道。我国已有民族出版社36家,每年出版各类民族文字图书3000多种,少数民族文字报刊89种、杂志183种。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大量建设,文艺人才大量涌现。截至1998年,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建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526个,图书馆596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738个,博物馆134个,文化站7129个。全国至少有24所高等和中等艺术院校专门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一些国家重点艺术院校还不定期地开办少数民族班。大批的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在全国乃至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至1997年第五届少数民族文学奖评奖时,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的作家。(注:参见方鹤春:《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研究和发展》,在中国一瑞典第二届少数民族问题研讨会上的发言稿,1998年9月。)
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广泛。许多地区对传统民族节日开始重视,自觉地利用这些节日推广传统文化。不少地方开办了各式各样的文化节、文艺节、文艺会演和体育活动,而这些活动又着力体现民族特色。
许多少数民族正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经济活动融入民族文化内涵。如一些民族地区大做民族服装生意,将自己制作的服装打入国内和国际市场。在此过程中也将自己民族传统的工艺、质料、风格等发扬光大。近年来西南苗族、布依族和瑶族的蜡染、挑花、刺绣等都在各地市场上走俏。更为普遍的是民族旅游业。民族地区利用自身独有的旅游资源,辅之以当地民族文化的内容,发展了经济,也发展了自身的文化。
凡此种种,都是传统民族文化正在得到复兴的表现,甚至可以说,当今的民族文化正处于繁荣和发展的最好时期。正因为如此,当今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化也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率汇入普同文化,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可。
(二)衰退
但是无庸讳言,与上述复兴的景象相悖,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也面临着相当的衰退局面。现代文化不断增多的过程也基本成为传统文化衰退的过程,而且,与复兴相比,衰退似乎更为强烈。其原因主要有两点。
其一,各地传统文化的衰退正是在各种挽救和弘扬措施不断实施时发生的。还以纳西族的东巴文化现状为例。因为蕴含内容的丰厚、珍贵和在世界文化史上的独特地位,东巴文化受到了上自政府下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普遍关注,从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它的投入和取得的成就来看不能不说已相当可观。然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的杨福泉研究员近来著文谈到:目前东巴文化这一“文明瑰宝正在民间不断绝迹,所剩无几的东巴多至耄耋之年,且无人传承。……如照目前各地所剩无几的老东巴无传人的情况发展下去,十多年之后,将不复有东巴文化活动存活民间,被视为丽江旅游一个支柱人文资源的东巴文化将只存在于博物馆、研究所而成为死去的文化,东巴文化将只是一门钻故纸堆的学科”。“纳西族民间丰富多采的民俗活动正日趋衰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民歌谣谚舞蹈衰微没落,民间歌手寂寥冷落,年轻的民歌手如凤毛麟角。年轻一代痴迷于影视流行歌曲,过去遍布城乡的歌手一唱三叹,听众如醉如痴,很多人能出口成章(民歌),年轻人甚至即兴编歌斗歌谈情说爱的盛况已成如烟往事。电视文化对过去民间故事、礼俗谣谚的家庭传承的冲击犹如风卷残云。此外,传统民居、服饰、节庆等正在咄咄逼人的‘现代趋同’浪潮冲击下消失和隐退。”(注:杨福泉:《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思想战线》1998年第5期)杨福泉同志在纳西族地区进行了多年田野调查,其所谈情况应当是可信的,而在其他地区,情况一般也是大同小异。
其二,已有的复兴尚多与民间生活脱节,衰退是深层的。如上所述,因党和国家的重视及各民族群众的自觉参与,各民族文化正在通过各种途径得到展现。但这种展现很多却是游离于民间社会生活之外的。像东巴文化在媒体的曝光度上,在国际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整理、出版或演出展示等方面实在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同时它在纳西族民间,也即在它的原生土壤上却大大失落。勿庸讳言,民族文化和经济活动的结合促进了经济的增长,也使民族文化得到了传扬。但因为这种结合一开始就是以发展经济为主要目的,因而这里的文化传扬就不能不带有与本族实际生活脱节的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由此我们也就看到,大量表现民族特色的用品堆满货架,但本族消费者却日益减少,外族消费者对这些物品的需求也大多出于新奇,而随着新鲜感的减退,这些物品便被束之高阁。在“民族村”或其他形式的少数民族旅游区,虽然表现民族文化的各种建筑、用具、服饰和礼仪等随处可见,但这些东西很多已不是民族文化的自然显露,而是出于商业利益的着意夸示甚至扭曲,与民间的本色已有相当的距离了。这些现象说明,当今传统民族文化表现出来的复兴,更多还仰赖一种表层的人为造设,在它下面还泛动着衰退的潜流。
民族传统文化既得到了复兴,又在严重衰退,这种评价似乎是矛盾的,但又的确如此。国家及社会的着力弘扬与现代化的猛烈冲击是两种影响传统文化状况的主要社会因素,而它们的作用力却是相反的;在此两种不同社会因素作用下,传统文化的不同内容、不同层面呈现出不同甚至相反的性状是合乎逻辑的。
(三)变异
民族传统文化的衰退是指这种文化的减少和消失。然而,有些现象其实不是衰退,而是变异。因为许多传统文化成分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减少或消失,而是与现代生活相结合,使自身得到了适应新环境的演化变迁。如土家族过去有迎请“土老师”的习俗。土老师被认为是神的代言人,是祛鬼邪、求吉祥的神的化身。因此,人们凡遇到疾病、灾祸,都认为是碰到了邪魔鬼怪,必定要请土老师司法驱鬼,消灾免难。现在人们仍请土老师,但用意大多是办喜事图吉祥,或为12岁的孩子“度关煞”,盼其长大成人;或为耄耋之年的老人冲傩还愿,祝其健康长寿。其形式活泼、优美滑稽,使参与者都能感到愉悦满足。(注:参见李霞林:《土家族风俗习惯与精神文明建设》,《贵州民族研究》1999年第1期。)不少民族地区的群众仍然保持着传统服饰,但在款式、质料和制作方式上已发生了变化,揉进了现代技艺和时尚。(注:参见林春峰:《“新民俗”与“旧民俗”:现代卫拉特民俗生活(1949-1996年)及其民俗文化特征》,《西北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此外,许多少数民族群众仍保持着自己的饮食习惯,但也开始注意吸收其他民族的饮食方式,注重营养、卫生和多样性;许多地区仍然保持了传统的民居,但从建筑材料、样式到内部装饰都已十分考究并具有了相当的现代气息;许多地区仍保持着传统的节庆,但在节庆活动中也开始大量地掺杂着现代形式的娱乐和商品交易的内容;许多传统音乐引入了西洋乐器和流行音调,许多艺术形式得到了改造、填充了新的社会内容等等。
变异是传统文化在新形势下得以保留和发展的重要途径。社会在发展,产生和滋养文化的大环境发生了变化,文化本身要存在和发展就必须适应这种改变。实际上,作为各民族主要特质的传统文化不会轻易从生活中消失,却会以改变的形式长期存在;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繁荣也是在变异的基础上得到展示的。变异是阻断衰退的重要途径,也是促成繁荣的前提。
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发展趋向预测
(一)衰退和变异仍将持续
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这一国策不会改变;西部大开发正在从决策走向实施;随着中国加入WTO的完成,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再度加快。这几个因素意味着现代化将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各民族生活的纵深层次推进。与此相应,现代文化对传统文化的渗透、冲击也将愈加剧烈,传统文化面对这些渗透和冲击所出现的衰退和变异也将愈加明显。
传统文化生成和保持的环境将进一步丧失或改变。传统文化是特定社会和自然条件的产物,特定环境是传统文化生成和保持的土壤。因此,当这种环境丧失或改变以后,传统文化也必然难以生存或保持原样。许多在原始生产条件下使用的生产工具无论如何在当代已不再有使用价值,它们被淘汰和消失也将成为必然,而那些适应极端落后生活状况的生活器具和习俗也将随着现代生活的来临来失去生存的意义。如果说,由于发展的局限,我国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至今还相当封闭,生产力水平和生活水平还很低,保持传统文化的完整性还有着适宜条件的话,那么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重心的西移,这种状况将迅速改变,但这也意味着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将面临更严重的威胁。
现代传媒的迅速普及将阻碍传统文化的传承。作为高效的信息传载工具,电视、广播、电信、互联网等将是未来社会重点发展的产业,而这些现代传媒对社会的覆盖范围、传导速度、影响效果都将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它将大大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对整个传统文化的看法。相对于现代传媒的影响,传统文化传承的手段落后,影响微弱。于是,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如民间艺术、习俗、礼仪、服饰、观念以及民族成员对传统文化内容的兴趣等等都将受到直接的威胁。21世纪是信息社会,面对随现代传媒大量涌入的外来文化,传统文化如何应对立足,的确是一个严峻考验。
改革开放的深入将大大扩展族际交往的深度和广度,这将直接导致作为交往工具的语言和行为方式的普同化。在我国,汉语普通话不但已成为汉族成员的通用语言,也成为少数民族与汉族以及不同少数民族成员之间的通用语言。这种状况的形成在于汉族人口分布的广博以及各民族之间交往的广泛。在未来的世纪中,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将使族际交往得到更大的扩展,这也使得原本得到流行的汉语普通话更加普及,而一些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范围将缩小。与此相对应,汉语文也将因具有更广泛的应用领域在少数民族地区进一步得到推广,而少数民族文字的使用范围也将受到局限。与语言的境况相类似,由于族际交往日趋广泛,原来在不同民族或不同地区流行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礼仪习俗等将趋向普同化,或者在当地民族和地区文化基础上吸收新的文化要素,形成传统文化的变异。
现代生活的实惠、便捷和时尚化趋向将造成对少数民族传统服饰、生活方式和艺术形式等方面的取代或改造。现代化的进程总是给人们带来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不断改善,体现社会进步和时代风貌的各类物质和精神产品将会层出不穷并不断更新,而它们所体现出的共有特点将是实惠、便捷和时尚。但这些特点显然又与传统文化中的某些方面,尤其是服饰、生活方式和艺术上的既有形式和内容相悖。现在的少数民族群众,尤其是年轻的一代在服饰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变化大都是从实惠、便捷和时尚的原则作出的选择,而并不是对传统的东西有意抛弃。因此,面对现代生活的急剧变迁,产生于旧时代的传统文化要么发生与现代生活合拍的变异,要么走向衰微。
传统文化的衰退和变异总是与现代化的进程相对应,而就以往20年的情况来看,衰退和变异呈加速度态势。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在新世纪的深入,这种加速度的态势恐怕会更加显著。
(二)复兴局面也将持续并扩展
首先,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将会继续得到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撑。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保护和整理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大力繁荣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加强各级各类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发展少数民族艺术教育等,都是党和国家始终不渝的政策。这些政策在未来也只会得到完善和发展,而不会改变。这就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进一步复兴能够得到基本的政治保证。
其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继续复兴也基于各少数民族对繁荣自身传统文化要求的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人民生活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随之,各民族的文化教育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这使得各民族人民在追求物质文明进一步提高的同时,也相应有了在文化上表现自己、振奋自己,并藉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的要求。所谓的“文化民族主义”是一种具有世界性的倾向,它是世界在向全球化推进过程中各民族为追求个性和自身利益努力在文化上张扬自己的表现。我国少数民族对传统文化复兴的要求既是民族发展的正常进程,也显然与这种文化民族主义的潮流合拍。正如前文所述,自觉保护、弘扬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现象正在增多,由此而推动的传统文化的复兴也只能持续而不会中断。
再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继续复兴还具有良好的基础。对于繁荣民族文化,国家和各地有关部门已确实给予了相当的重视,从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民委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已在具体的政策措施、财政投入、组织协调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所以不论是即将湮没的文化遗产的抢救、发掘,民间文艺的收集、整理、出版,还是少数民族文化队伍的培养建设都已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所有这些都将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进一步复兴。
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应对建议
针对上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向,我国未来的相关对策思路应该是正确对待衰退,保存、摒弃和弘扬并举;传统和现代结合,引导健康变异;上下结合、表里结合,促进全面繁荣。
(一)正确对待衰退,保存、摒弃和弘扬并举
衰退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的主要威胁,因此,阻断衰退是传统文化繁荣的首要工作。当前处于衰退状态的传统文化实际上具有三种不同的性质,与之相应也必须要有三种不同的应对态度。
有历史价值,但已不可能在现实和未来社会中存在和发展的传统文化。对此作的基本工作应该是保存。许多正在衰退的传统文化其价值不是现实的,而是历史的。如旧的生产工具和生活器具,它们都有浓郁的民族文化特色,在现实社会中它们已失去了原有的使用价值,但却忠实地反映着某一或某些民族的生产生活状况,印刻着这一或这些民族的历史痕迹。又如一些已经不再使用的文字和无法传承的技艺、艺术、原始宗教及礼仪等,它们都是各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反映着民族特色,也记载着人类的文明。对这些文化内容应该采取保存的方针,即要尽力使这些即将消失的且不可能再生的文化成为“标本”保留下来。要充分认识到这些东西的价值和不可再生性。应通过适当的形式,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财力进行抢救性的记录和保存。博物馆、影视、文字档案、文物收集等都是有效而应该充分利用的手段。我国五六十年代以来进行过这类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又有所加强,但显然还很不够。
属于传统文化的内容,但却与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相悖。对此应取的态度只能是摒弃。每个民族要进步,在不断创立和吸收新的文化因素的同时,都必须舍得丢弃自己落后的东西,切不可在强调传统特色的同时形成文化上的保守主义。传统文化并不等于优秀文化,不等于文明。如一些民族中存在着的原始的平等观念、婚姻上的近亲习惯、“坐家”习俗等等都是与民主、法制、竞争、优生优育等现代观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它们的确是传统的东西,但却代表着愚昧和落后,它们的失落、衰退实在是民族文化的进步。对于这些文化内容,我们所采取的态度不应是保留,而是摒弃。
优秀的文化成分,既体现着民族特性,又属于民族文化的精粹。对此应采取的态度只能是弘扬。我们讲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主要是就这部分内容讲的。传统文化的精粹体现在各民族的观念、习俗、礼仪、制度、宗教、艺术、文学以及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因而弘扬这些文化的工作也是涉及方方面面的。我们要防止传统文化的衰退,就必须通过各种措施弘扬优秀文化。当然,在具体工作中,对传统文化的弘扬又常需要与对落后因素的摒弃结合在一起,因为许多文化现象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常常是裹合一体的。事物具有两面性,我们也要一分为二。弘扬精华、摈除落后,实际上两者是需要同时进行的。
(二)传统和现代结合,鼓励和引导变异
任何文化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自身创新和外来文化的补充,因而变异也是传统文化在现代条件下获得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讲要把坚持发扬我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同积极学习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结合起来,其精神也是文化变异的问题。保护传统文化不是制造“保留地”,追求“原汁原味”是不现实的。实际上,在现代化过程中,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变异都在发生,因为不与现代文化相结合,不从现代生活中汲取养分的文化都将走向枯萎。但我们在这方面的态度应该是鼓励变异、引导变异。鼓励变异是说应该赋予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结合一种主动意义、自觉意义;引导变异是说我们追求的变异应该是健康的、积极的,而不能是消极和腐朽的。这里,应该强调要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总体目标来规范变异。此外,引导变异也要注意处理传统成分和现代成分在新文化形成中的关系。我们所希望的新文化应该是向未来的以传统文化为底色的现代文化。
(三)上下结合、表里结合,促进全面振兴
上下结合是说政府行为和民间行为的结合。这种结合需要沟通,而政府行为应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比如,前述云南省为恢复传统文化而出现的“民族文化传习所”、“大研古乐会”和“彝族文化学派”等都是有志于民族文化的人士和团体利用自己的资金及影响创办的,这些人士和团体在运作过程中如果能得到政府在资金、组织和舆论上更有力的支持,对传统文化的普及和深入肯定会产生更积极的作用。传统文化的变异主要是在自发状态下发生的,而如果政府对此加以研究并有意识地引导,无疑会减少或避免一些消极现象的产生,促进健康传统文化在民间的繁荣。
表里结合是说传统文化的表层繁荣应该与民间社会生活结合。传统文化是发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的;民间社会是传统文化的土壤。当代传统文化的复兴与民间的相对游离是现代化过程对传统社会的冲击过于迅猛,而社会不同层面对于传统文化的容留和需要有着较大的落差造成的。国家和各民族的有识之士对于传统文化的正确认识是要先于一般社会成员的,他们为容留和复兴传统文化所作出的努力总是和一般社会成员对于传统文化的不自觉丢弃形成反差。这里,一般社会成员认识上的滞后是主要问题,而解决的办法也只能是教育。对此,已有相应的经验可供借鉴。如注重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宣传保存优秀传统文化的意义及相关措施;利用某种组织将当地各民族文化工作者和民间艺人组织起来,使其成为保存民族传统文化及进行这方面教育的骨干力量;参与组织和资助当地的主要传统节日,使其成为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民俗活动,培育新的“文化积淀场”;定期举办民间文艺调演,聘请民间老艺人培养民族文艺新人等等。这些都是行之有效且可以推广的作法。此外,民族传统文化也应该作为民族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教育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各少数民族地区在进行民族常识和民族团结一般教育的同时,也应适当增加一些介绍本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或教材,让学生从小就培养起热爱乡土、民族和本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
把振兴民族传统文化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发展“文化经济”是繁荣民族传统文化的正确路子。由此,几乎每个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都已注意到了这一点并有了不同的举措。但在发展文化经济的同时也有两个容易出现的偏向应该引起重视:一是对待传统文化的随意性。表现为急功近利,不尊重当事民族的意愿,甚至歪曲、丑化某些民族的风俗。这样作的结果,伤害了民族感情,影响了民族团结,也损害了传统文化的形象,是与振兴民族传统文化的初衷相背离的。二是将传统文化仅仅作为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这种极端实用主义使文化成为经济的奴隶,丧失了文化的尊严,实际上是对民族本身的不尊重。尽管有上述两个容易出现的有害倾向,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条可行的途径,我们还是希望有更多的地方能够重视文化和经济的结合,希望藉此促进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真正繁荣。
(本文原载《民族研究》2000年06期,第8~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