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延迟公开(关于做好2021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论文答辩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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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与学位部通知(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夏季会议将于2021年6月举行,为保证学位审核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我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及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备案制度,2021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在2021年3月26日前完成相关备案工作。如需备案,请将上海天文台保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台保密委员会公章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或者《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附件4)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附件5,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纸质版,于2021年3月2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部,请同时发送备案名单电子版(WORD格式)至chuyi@shao.ac.cn。
1.台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在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对备案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其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硕士学位水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2.学位论文涉密及延迟公开的研究生申请学位须避免泄露保密内容。在网上填报学位审核相关信息时,若涉及保密信息,须在不能公开的有关部分用“保密论文”或“延迟公开论文”等字样替代。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络传递。
3.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环节和学位审核工作的正常实施,原则上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题目、关键词和摘要内容不得涉密。
4. 对于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本进行审核;涉密学位论文暂不需提交,待解密后将进行重点审核。
5.已做涉密或延迟公开备案的学位论文若发生涉密事项变更,应及时报送变更备案信息。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密或延迟公开论文备案工作的,将不再受理其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申请,2021年夏季学位会将不按照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受理。
二、延期及提前毕业申请
《2021年夏季拟毕业名单》见附件6,若有未满足毕业答辩条件,欲申请延期毕业的同学,请填写附件7《上海天文台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及研究室签字同意,最迟请于3月31日前将表格交至研究生部。
已满足提前毕业申请条件,欲提前毕业的同学,最迟请于3月31日前与研究生部联系。
三、学位论文答辩
计划申请2021年夏季学位的研究生,最迟应于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注意事项及各项要求,详见《答辩前后的程序》(附件8)。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3月25日前,建议尽早完成学位论文初稿以便导师审核、修改。国科大SEP平台-培养管理中已启动论文格式检测系统,详见《国科大论文格式检测系统-功能描述手册》(附件9)。
2、4月25日前,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完成检测审核,提交提请答辩申请材料。
3、5月1日前,经研究生部确认后完成学位论文送审。
4、5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位信息申报(详见附件10《学位授予审核及信息报送注意事项》)
请学位申请人于5月25日前完成“学位管理”系统信息确认工作。
“学位管理”系统为生成系统,其中,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导师信息、课程学习信息及培养环节信息,分别由“学籍管理”、 “教师管理”、“教务管理”和“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发表论文情况、社会实践及学术报告、答辩申请、论文评阅、答辩情况等信息填报均在“培养指导”系统完成。如相关信息有误,需在对应引入系统进行更正。
学生在“学位管理”系统需填报的信息如下:
(1)学籍注册信息外的个人基本信息。前置学位是境外单位的,不选具体学位类别。国籍为中国的,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不能选“其他”,毕业去向为就业的工作单位所在省市不能选“其他”,否则系统校验无法通过。双证MBA学生入学考试方式应为“全国统考(联考)”。
(2)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学位管理”系统自动从“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学生在论文初审前上传的最后版本,如学生在学位初审后对论文进行了修改,需在“学位管理”系统重新上传;建议最终版的学位论文均在“学位管理”系统重新上传,上传后点击在线预览,确认该论文为最终版。
(3)认真对待论文评阅、答辩等环节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学生应将修改情况填写到系统中,评阅后修改情况应上传导师签名的PDF文件
(4)培养系统及学位系统中均添加了科研成果署名单位的字段,请详细填报。
(5)在系统填报确认时,务必点击每个界面上的“同步数据”,以确保培养系统中的信息全部同步到学位系统中且信息与实际相符,同步后补充空白部分。
(6)学位论文关键词个数应该在3-5个之间,用逗号隔开,其他符号系统无法自动识别。
(7)确保系统中录入的学位论文题目与学位论文最终版题目一致。
学生须对本人的各项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按钮,提交至研究所教育管理部门。
五、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署名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发布学生科研成果署名有关规定的通知》(附件11)规定:自2018年1月起,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习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署名标注顺序由其导师决定。规定发布之前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在学生申请学位时由培养单位进行认定。考虑到专利申请及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四届11次校学位会决定今后学生专利申请的署名由研究所自行规定。
另外,上海天文台研究生用以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2、学生用以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须与学位论文相关。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签字确认,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3、请学生按照附件1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适用于天文学一级学科)撰写学位论文,并在系统内进行论文格式检测。
本通知可至台研究生网页-最新通知查询下载。
研究生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储怡,分机:5036,办公室:天文大厦813
邮箱:chuyi@shao.ac.cn
附件:
1.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
3.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
4.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
5.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
6.2021年夏季拟毕业生名单
7.上海天文台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8.答辩前后的程序
9.《国科大论文格式检测系统-功能描述手册》
10.学位授予审核及信息报送注意事项
11.《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发布学生科研成果署名有关规定的通知》
1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适用于天文学一级学科)
附件下载
上海天文台研究生部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