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车辆管理流程 单位车辆使用流程与管理制度

2023-10-21 04:57: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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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车辆管理流程

单位车辆使用流程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单位的车辆使用安排有序合理,并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单位车辆使用的成本,使之规范化、秩序化,党政办结合单位的车辆使用特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单位车辆使用与管理

3、权 责:

党政办负责对列入单位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政所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内 容:

列入单位管制车辆为:车辆品牌(车牌号),上述车辆由党政办负责管理。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单位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调派,车管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本单位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填写《用车申请单》;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5、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6、每车设置《车辆加油登记表》,由车管专人于每次加油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办公室稽核。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4、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将车辆钥匙交还,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5、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单位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7、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8、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领导核准后转财务总会计稽核。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10、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11、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12、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第四条车辆保养、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5、车辆应由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6、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7、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五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单位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本制度未尽部分会及时补充。谢谢合作。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车辆使用申请单

车牌号:

用车时间 用车地点

用车部门 用车人

用车任务

随行人员 党政办确认

部门领导确认 备 注

车辆加油登记表

加油日期 加油前 公里表数 加油量(升) 油号 加油金额(元) 备注

车牌号:

车辆行驶记录表

车牌号:

日期 初驶地 目的地 使用人 初始里数 结束里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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