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2024-03-21 21:56: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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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时间不知不觉,我们后知后觉,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有许多的艰难困苦,让我们好好总结下,并记录在工作总结里。好的工作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1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要求,调兵山市地税局2月25日至4月18日进行了本年度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对本次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资产管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彻底摸清家底,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根据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了全局性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清查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把清查工作作为三季度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由局长赵东光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王英俊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相关同志为组员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并要求局其他部门对清查工作全程给予配合支持。

(二)提高认识,宣传到位。为更好地达到清查效果,我局召开了清查领导小组及局机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了开展上级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清查范围、清查内容、领导机构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局清查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了清查动员会议,对清查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使每一位职工对清查工作都有一个较高的认识,积极配合清查工作。

(三)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明确分工,准备清查的相关资料。对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实物清查工作又安排各相关部门专人予以配合。

(四)合理安排,重点突破。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清查人员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并同财务软件中相关信息相核对。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置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是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帐实相符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维护,并形成清查工作总结交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三、清查的主要成果

局领导和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清查工作定期召开作碰头会,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解决。

经过此次清查,我局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全面落实了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特别是针对一些实物信息与资产资料不相符的情况,我局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调整,对卡片信息不齐全的按市局财务便函要求一一核对,填写齐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台帐的信息登记,做到帐实、帐卡、帐帐相符。

四、下一步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制度。今后我局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实物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对核对准确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双重签字确认,从而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三)加强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四)严格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于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五)抓好落实。重点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搞好协调、衔接,督导各部门抓好落实,努力把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搞得更好。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2

根据库尔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库尔勒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库财字[20xx]37号)要求,全面规范和加强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针对此次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范围。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各项资金往来款项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与对方单位的对账单或询证函等进行认定并对资产清查进行分类,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单位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做到一卡一物。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盘盈盘亏情况说明、并对资产清查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此次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健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资产清查顺利开展.清查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各部门对本部门的资产和账务进行自查和盘点,并与3月28上午下班前将自查情况和盘点表交财务室。

3、财务科负责在资产软件系统中录入资产清查表(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

4、财务科进行资产系统软件清查表数据、单位法人签字的纸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资产清查资料上报工作。

(四)资产清查责任划分。

1、车队负责车辆、小型机械(绿篱机、剪草机、割灌机、旋耕机)、电动三轮车、割草船等设备的清查以及对废旧设备的及时回收和上报工作。

2、维修队负责井、泵房、泵类、电机类(配电柜、变压器、电磁阀等)、三轮车、锅炉等设施的清查、对废旧设备的'及时回收和上报工作。

3、办公室负责机关大楼办公用品等设施的的清查、以及对废旧设备的回收和上报工作。

4、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清查、以及废旧资产的回收和上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局属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方面通力协作,积极克服困难,按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3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紧急通知》(琼国税发〔20xx〕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

经过全面清理检查,截至9月30日,我局拥有固定资产共计13969745.8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总建筑面积9697.18平方米,价款总额10005705.78元。

(二)通用设备类资产总额3447143.52元,其中:台式计算机74台,金额363560元;便携式计算机26台,金额182542元;汽车类8辆,金额1254411元;打印机56台,金额213076元;空调设备41台,金额为220656元;扫描仪38部(包括手持扫描枪),金额104044元;摩托车34辆,金额201520元;电动自行车1辆,金额4550元。

(三)专用设备类资产总额44154.67元,其中:体育设备6台,金额37794.67元;其他专用设备1台,金额6360元。

(四)办公家具、用具类资产总额472741.88元,其中:文件柜3组,金额2150元;保险柜2个,金额11600元;厨房用具5套,金额7520元;沙发31套,金额69503元;台、桌类98张,金额205160元;椅凳类56张,金额31230元;其他固定资产3件,金额12372.88元。

二、清理检查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扎实开展此次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室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资产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联合清理工作方案,确保清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二)仔细核对相关账证。清理过程中,工作小组成员认真检查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卡、登记台账等账证资料,核对资产管理卡片与会计账簿,收集与资产清理有关的数据,按卡片、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有序规整,核实账、卡是否一致。

(三)扎实开展实地核查。为重点做好实物清点工作,我局工作组的成员深入各部门,逐一对照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实物清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台账、卡片登记有出入的地方进行修改,对未做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确保帐实相符。

(四)核查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在清理过程中,我局重点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移交和报废等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固定资产卡片是否及时制作,各部门、人员领用固定资产的手续是否完备,报废是否按照规定手续进行处理。

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也发现了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是人员岗位变动时,有的部门未能履行移交手续或及时告知资产管理部门,导致资产卡片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资产调拨手续不完备。主要为省局与我局之间调拨资产的口子多,调拨手续不完备,导致部分资产部无法登记入账,容易造成资产管理上的漏洞。

(三)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由于固定资产管理员更换较频,前后工作脱节,导致许多达到报废年限标准或严重损害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置,致使我局资产账面价值大,但资产实际使用率不高。

四、下一步管理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使用台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对闲置房产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巡查与清扫工作,谨防出现安全隐患。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存量、增量以及入账情况,认真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三)及时处置报废资产。根据清理检查结果,对达到使用年限标准且损毁无用的资产,严格履行资产报废审批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4

根据学校20xx年度资产清查盘点的工作要求,对我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和整改,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单位清查盘点的情况(见20xx年清查盘点报告)

我系领导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十分重视,因搬家,需对很多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入账,确实是任务重压力大。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首先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并指定办公室主任为资产清查专门负责人;其次,组织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学习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第三,在系领导的监督指导下,资产管理员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

各项材料进行集中分析、简化,然后逐个实验室进行清查。第四,确认资产清查最终结果,并填好报表上报。经过努力,终于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

通过此次清查,较彻底地摸清了我系资产家底,规范了资产账务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为我系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更全面的初始信息,为更好地实施资产动态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通过清查,为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了条件。

二、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此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我们明确了下一步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1、加强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好账、证、卡的信息。确保资产账和实物账保持一致。

2、严格检查。对管理的固定资产至少每期或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抓好落实。重点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协调、衔接工作,努力把我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总之,虽然清查登记工作基本结束了,但资产管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在系领导的直接关心和指导下,我们还要继续努力,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20xx年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措施和办法。

我们将以本次资产清查作为提高我系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对于清理出来的有问题资产,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针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在分清是管理责任,还是制度漏洞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维护、利用学校的固定资产。整改措施如下:

1、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阐明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引起各校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

2、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其使用率。

3、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实行责任制:每一件物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管理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和遗失。

4、要求管理员定期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一次,如发现有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损坏现象,应及时向系领导报告,否则应负相关责任。

5、系领导加强监督工作,将不定期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抽查,以更有效地管理、保护国有资产。

6、固定资产要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5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xx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xx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xx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

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

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

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

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

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

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

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xx〕12号文件《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xx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

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

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

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

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

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xx〕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

3、财产清查。截止xx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元。固定资产账面数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元,固定基金元,结余,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元等于负债清查数元。

(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

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

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xx〕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

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元,银行存款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xxx元,资产类清查数为xx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元,事业基金为元,固定基金元,专用基金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6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作以下总结。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财政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x范围。

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财政部组织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中央部门单位和各省(区、市)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xx〕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xx年1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xx年2月―9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xx年8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xx年9月30日前,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对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中央部门(单位)根据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对于需要报送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

2、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各省(区、市)于xx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报表汇总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全省(区、市)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xx年10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中央部门(单位)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使用财政部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地方和部门,开发商将主动联系,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未使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系统的地方和中央部门,可以单独部署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或主动与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顺利上报,为下一步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7

按照市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什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什办[2016]51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的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工作任务。并组织落实认真细致地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将相关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对这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宗明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组。具体安排落实:张磊(办公室主任)、胡勇、杨勇、李珍负责资产全面清查核实工作。并认真执行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和纪律,确保清查工作全面细致、不重不漏、帐实相符,彻底摸清本单位国有资产状况,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我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的具体做法:一是各科、所、处、室统一填制上报现有资产情况表,具体负责使用现有资产的经办人需在自查表处签字,由局办公室统一集中进行核对,并对各科、所、处、室一般设备、交通工具等进行了逐项清查并登记造册;二是局办公室根据各个科、所、处、室上报的资产情况表自查表,进行汇总。由资产清查工作组经办人员集中对账、物进行核对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认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出领用进行了全面核对,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三是按照资产清查要求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国资监管中心。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此次资产清查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摸清我局的家底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但在清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掌握的国有资产数据不够完整;二是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有不规范的现象。

四、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

2、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个科、室的年终考核。对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资产流失的科室,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3、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定期检查年底全面清查、核对本年资产增减变动等情况。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8

自20xx年12月9日,瑶海区清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全面启动,全区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xxxxxx关于印发合肥市清理规范县(市)区开发区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20xx〕x号)文件精神,顺利完成了前期的国有资产项目登记、项目公示、自查自纠等阶段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清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启动以来,我区按照市里的工作要求,召开了全区动员会,成立了以区常、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区监察局牵头,xx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开展此项清理规范工作。区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就项目登记、项目公示、自查自纠等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发出通知,报经区政府批准、由区政府办印发了《xxxx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登极示工作暂行办法》。

(二)全面开展项目登记

国有资产项目登记阶段,按照全面摸清家底的总体要求,要求全区各单位全面登记截至20xx年6月30日的房屋构筑物、土地、型专用设备情况,并在此基础上重点登记产权转让和实物资产转让、出租、对外投资、担保等国有资产处置项目。在区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全区62家单位完成了全区国有资产项目登激作,摸清了家底,并将结果汇总上报市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扎实开展项目公示

国有资产处置项目公示阶段,严格按照xx政办秘〔20xx〕x号文件要求,建立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登记和网上公示目录编码管理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增设“国有资产处置”子项,对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的x家单位、xx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了逐单位、逐项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网上公示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每个季度进行定期更新。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对于自查自纠工作,我区要求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与项目登记、公示工作同步实施。3月中旬,区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街、镇、开发区及部门区直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了国有资产处置项目问题排查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说明,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按时上报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二、自查自纠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各单位自查和区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的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部分房产土地产权证照、账面价值不完整。一是部分房产土地相关产权证照不全,此类资产主要是原市属、区属企业生活区移交辖区街道管理中包含的国有房产土地,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产权证照;其次是旧城改造、市政道路建设等新建建设安置点配套商业房产等国有资产,目前产权证照正在办理之中。二是部分资产缺少账面价值,此类资产多是早前经划转、调拨、捐赠等方式取得的,接收时就没有映价值,之后也没有通过专门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因此未映账面原值。

(二)部分经营性资产出租未公开招标。各街、镇、开发区和区直少数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出租资产未公开招租问题,资产出租事宜多通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没有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其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对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把握不准确,业务流程不够熟悉,仍按照以前的政策认为产权证照不全的资产不能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招标,从而造成出租资产公开招租比例不高。

(三)少数经营性资产存在租期过长、租金收入未足额完税等现象。少数租期过长的经营性资产,主要是因为延续执行资产划转、调拨前原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从而与现行的有关规定要求不符。我区行政事业、国有企业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出租收入目前均纳入区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因此部分单位对租金收入纳税的意识不强。

三、整改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区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指导,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区国资办加强政策指导,人员培训,定期召开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资产专管员的业务会,督促各单位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国有资产台账,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清查,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对于产权证照不全的资产,要求做到产权明晰,具备条件的要尽快办理资产证照。对于因历史原因目前难以办理证照、完善账面价值的资产,必须统一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做到登记准确、完整,单位财务账与资产账及时核对,确保账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进一步强化约束,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清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开展以来,区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传达区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市纪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集体)资产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府20xx年第40号常务会议纪要等,以会代训的方式不断提高各单位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市里相关文件精神,对于新招租或租赁到期的资产,一律进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合理确定租金底价和租金增长机制,严格控制出租期限,加强合同、履约和收益管理。20xx年度,我区将街、镇、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的责任意识。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目前全区各单位已严格执行,对新发生的资产招租业务规范程序,做到进场公开交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一阶段的自查和整改,在资产清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已经得到整改,各单位的资产状态已经明晰,处置程序逐步规范。为进一步巩固此次清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取得的成果,下一步我区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督查力度,规范全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工作。拟对各街、镇、开发区和区直相关单位20xx年7月至20xx年3月期间国有资产处置项目进行清查、公示,重点督查国有资产出租是否严格执行市、区现行相关文件规定。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软硬件建设。在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基础上,尽快成立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统一进场交易。对区国资公司开发使用的《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推广至各街、镇、开发区统一使用,规范全区经营性资产运营,实现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动态化。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全区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长效机制。针对市相关部门制定的《xxx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xxx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目录管理办法》、《xxx国有资产处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项管理制度,配套出台我区国有产权转让、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实施细则。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9

根据凤财发{20xx}31号文件的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的要求,我单位极为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黄月宁同志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从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校于20xx年4月4日至20xx年4月16日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情况;

2、资产处置情况;

3、经营性资产管理情况;

4、其他。

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能落实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规定,建立了较规范的固定资产账;能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将全

部资产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学校资产的购置、验收、入账、领用均有管理制度,能落实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职责,资产领用有记载。在资产处置方面,我校能按照《凤翔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无私自处置资产的现象。学校无经营性资产情况。

五、整改措施

我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自查阶段已于1月26日全面结束。自查阶段历时50天,共收到全县201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自查报表。其中主管单位61个、县直属国有企业3个、乡镇14个。61个主管单位中零报告有26个单位。通过初步汇计,全县共有国有房屋面积1396509.69平方米,账面价值96213.96万元,占地面积3837784.06平方米。国有房屋按结构分:楼房面积1104282.24平方米,占79.07%、平房和砖瓦房面积292227.45平方米,占20.93%。农林用地38296.38亩。

在此期间各复查小组还提前开展了复查工作,共复查了 15个单位,与自查基本相符的` 11个单位,退回重新清查的4个单位,分别是党校、文广体新局、粮油贸易公司、小溪镇等。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初步复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单位存在帐帐不符、账实不符现象,尤其是撤区并乡以后被撤并的乡政府的房产和土地被侵占和闲置比较普遍;二是有的单位资产出租和处置不规范;三是部分县直单位已拆迁的房屋没有及时上报核销;四是前期被县政府收回调剂的资产没有上报;五是有的主管单位下辖的乡镇机构与乡镇资产混合在一起,产权不明晰,如乡镇司法所、财政所等。六是有的单位资产状况太复杂、扯皮问题较多,如乡镇卫生院、原乡镇企业局楼等。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传达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动态。

二是对资产存量比较的单位进行重点跟踪,重点审核,如教育、卫生、粮食、供销等系统。

三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国有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学人所长,少走弯路,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开拓思路,超前谋划,勇于创新,争做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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