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抵债资产情况报告 对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检查的报告

2023-04-19 21:14: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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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债资产情况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 南充市 分行

稽 核 报 告

农行稽报(2002)第9号

关于对南部县支行“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

稽核检查的情况报告

南充市分行:

按市分行要求,为加强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的管理,规范以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过程中的行为,我办于2002年7月15日至7月30日对南部支行所涉及的“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进行了稽核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南部农行1999年末,“744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科目,余额为217.25万元,分别为:盘龙商店94.8万元,东坝酒厂19.4万元,王家富利商店15.25万元,王家机具厂17.7万元,伏虎商店60万元,升钟酒厂0.1万元,升钟装璜部10万元,上述以资抵债贷款除升钟外全部于2000年调回原贷款科目,资产已处理, 1 升钟装璜部以资抵债贷款于2000年处理资产收回9.36万元,余0.64万元。截止2002年6月末,“795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科目余额为500.74万元,其分别为南部县房地产公司2001年入400万元,农机公司2001年入100万元,升钟酒厂0.1万元,升钟装璜部0.64万元。

(二)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末已处置的以资抵债资产情况

1、盘龙商店:盘龙商店截止1998年以资抵债时共欠贷款112万元,利息29万元,1998年以协议方式用其位于盘龙场共580平方米的房产抵债给盘龙营业所抵偿其所欠贷款本息,此抵债资产的接收未经二级分行以上的风险资产管理部审批,也无经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的报告,营业所将其房产变现47万元,用于收贷7.2万元,收息29万元,开支费用0.8万元,所欠贷款94.8万元入以资抵债贷款科目,于2000年从以资抵债贷款调回原贷款科目,资不抵债94.8万元。

2、东坝酒厂:东坝酒厂欠贷19.4万元,欠息4.7万元,于1998年以协议方式用其东坝酒厂房产及土地抵偿其全部贷款本息,此抵债资产的接收未经二级分行以上的风险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也无评估报告,营业所将其房产作价10万元卖出,用于收息8.7万元,多收利息4万元,开支费用1.3万元,所欠贷款19.4万元入以资抵债贷款,于2000年从以资抵债贷款调回原贷款科目, 2 资不抵债19.4万元,2000年已置换到专项贷款。

3、王家富利商店:王家富利商店欠贷78.85万元,欠息22万元,1998年通过协议方式以其营业用房及土地抵偿其全部贷款本息,此抵债资产的接收未经二级分行的有权部门审批,也无评估报告,营业所将其房产变现25万元,用于收息18.5万元,收贷5.75万元,开支费用0.75万元,现欠贷款73.1万元,1998年入以资抵债贷款科目15.25万元,于2000年调回原贷款科目,资不抵债73.1万元。

4、王家机具厂:王家机具厂欠贷95万元,欠息22.67万元,1998年通过协议方式以其房产抵偿其全部贷款本息,此抵债资产的接收未经二级分行以上的有权部门审批,也无评估报告,营业所将其房产变现20.38万元,用于收贷2.3万元,收息18.08万元,现欠贷款92.7万元,入以资抵债贷款17.7万元,于2000年调回原贷款,全部贷款2000年已置换到专项贷款,资不抵债92.7万元。

5、伏虎商店:伏虎商店欠贷100.5万元,欠息34.3万元,1999年通过法院调解,商店自愿将其位于伏虎镇的二楼一底的综合大楼出卖后偿还部分借款50万元,后此房由营业所卖出变现23万元,用于收息22万元,开支费用1万元,此房的接收未经二级分行以上的有权部门审批,也无评估报告,所欠贷款100.5万元入以资抵债科目60万元,于2000年调回原贷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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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升钟酒厂:升钟酒厂欠贷17.5万元,欠息0.2万元,于1998年通过协议方式,以其位于升钟北街的四间门面抵给营业所用以抵偿其全部贷款本息,1999年营业所将四间口面变现12万元,其中收贷11.9万元,收息0.1万元,资不抵债5.6万元入以资抵债贷款科目0.1万元。

7、升钟装璜部:升钟装璜部欠贷21万元,欠息3.15万元,1999年通过协议方式,以其三楼一底的房屋一座抵偿其在升钟营业所的全部贷款本息,此抵债资产的接收未经二级分行以上的有权部门审批,也无评估报告,营业所将此房卖出变现12.6万元,其中收贷9.36万元,收息3.24万元,资不抵债11.64万元,入以资抵债贷款0.64万元。

8、农机公司:农机公司1993-1998年共欠贷款937万元,利息160万元,1999年通过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及裁定书,依法抵偿其所有的龙都大酒店,价值701.35万元,不足部分继续清偿。经评估实际抵债价值为723万元,此抵债资产于2001年上报市分行批准,同意接收龙都大酒店抵偿贷款100万元入以资抵债贷款科目核算。取得龙都大酒店后我行共卖出口面12间(留两间作车站分理处),收入1,757,499.50元,出租龙都酒店2-10楼收入9.6万元,共用于偿还贷款11万元,利息118.6万元,支付税款、诉讼费、评估费、招待费、差旅费以及处理龙都遗留问题454447.07元,另借支10万元,余现金3052.43元。现欠贷款926 4 万元,其中100万元2001年11月报经市分行批准,同意接收龙都大酒店资产抵偿贷款100万元,转入以资抵债科目核算。

(三)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情况

“795”科目待处理以资抵债贷款现由支行资产经营部统一管理,2002年6月末余额为500.74万元,分别为:升钟酒厂0.1万元,升钟装璜部0.64万元,龙都大酒店100万元,蓝天大酒店400万元。其中升钟酒厂、升钟装璜部资产已处理;龙都大酒店于99年8月过户到南部农行,99年12月龙都大酒店2至10楼出租至今收租赁费9.6万元,已用于收息。

南部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抵贷日欠贷1940万元。该公司是隶属于县建委的一个自负盈亏的法人单位。根据南部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于1995年2月22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南部县支行房地立信贷部(1998年1月撤并为西桥分理处)签订了《联合开发经营西街房地产业务协议书》,协议约定:支行以月利率12%借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工程款,而开发项目产生的利润和风险双方各占一半。

1995年3月至1997年7月期间,支行在未评定对方信用等级和签订抵押(担保)协议的情况下,先后贷款1940万元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工程于1997年12月全面峻工,共建成6万多平方米的西街小区。由于房地产市场销售疲软,工程严重亏损,双方又于1999年6月17日,在南部县政府、南部县建委的鉴证下, 5 签订了《关于西街改造工程划断经营的协议》,协议中确认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累计欠农行本息为2337.80万元(其中利息397.80万元),所欠利息视为工程亏损,双方各自承担50%,计198.90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欠2138.90万元。将其所属的蓝天大酒店产权及一切设施、设备,协商估价为1870万元(未经法定机构评估),另以现金 20万元,幸福路土地使用权和西街二幢8-13号、四幢二楼56号、57号营业房抵还贷款本息,从此双方了清债权债务,互不找补。因费用原因,双方没有办理蓝天大酒店土地使用权、住宅等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故也未作相关帐务处理。 2001年11月报经市分行批准,同意接收蓝天大酒店资产抵偿贷款肆佰万元,转入795科目核算。

1999年7月至12月蓝天大酒店出租收支情况不详(因无资料可查)。

2000年出租收入38万元,用于维修酒店电梯2万元,招待费开支5万元,支行后勤部借支5万元,支行客户部主任李维斌借20.6万元(转借给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蓝天大酒店产权官司13.6万元;不良资产剥离费用7万元),支行原信贷部主任马芝力借不良资产剥离费用1万元,支行副行长李雨春报剥离费用10688元,支付蓝天大酒店原欠电费32,994.85元,合计支出379,682.85元,余317.15元,存工会管理员处。

2001年出租收入10万元,全部用于收利息。

二、发现的问题

(一)接收环节发现的问题

1、前述所接收的抵贷资产均未按规定要求上报审批。房地产公司、农机供应公司以资抵债于2001年11月补报审批也未按抵贷实际金额上报审批。

2、抵债资产接收价格除农机供应公司房产价格是经中介机构评估法院裁定的外,其余均未经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合理评估。

3、房地产公司抵贷房产、土地等接收后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现金20万元也未见入帐。

(二)管理环节发现的问题

1、出租的抵债资产蓝天大酒店、龙都大酒店未按签订的租赁合同收齐租金,收取的租金也未完全按规定冲减以资抵债贷款或记入营业外收入。

(三)处置环节发现的问题

1、抵债资产的处置除农机供应公司房产(门面)出售经公开拍卖外,其余均未通过中介机构公开拍卖。

2、将抵债资产农机供应公司房产门面两个,约25平方米自用于车站分理处营业房。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及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

3、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完全按规定冲减“待处理以资抵债资 7 产”。累计处置抵债资产变现收入392.88万元,冲减“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36.25万元。尤为突出的是东坝营业所将东坝酒厂抵债资产变现后,多收利息4万元(借款人只欠利息4.7万元,实收利息8.7万元)也不按规定冲减“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

4、将以资抵债贷款调回贷款科目195.25万元。其中:盘龙所调回94.8万元;东坝所调回15.25万元;王家所调回17.7万元;伏虎所调回60万元;升钟所调回7.5万元。

南充市分行派驻南部县支行稽核办

二00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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