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越维稳越不稳”的怪圈

2023-10-19 06:06: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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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维稳工作总结

今日谈提要

近些年来,我们实际上已经陷入“维稳的怪圈”: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减,反而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

一些地方维稳工作出现异化倾向

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近年来我国从上到下对社会稳定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及各部门为了维稳花了大心思、付出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确保了诸多敏感期的社会平安稳定。  

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虽然地方找到了多种有利于维稳工作推进的“抓手”,获得了相当突出的“稳控”工作成效,但非正常上访仍出现了令人尴尬的高压后的“强劲反弹”。地方维稳工作在控制集体访、非正常访数量的压力机制下,正出现异化倾向。

记者从信访、维稳办等部门了解到,在考核的压力之下,除了普遍开展“大接访”外,一些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寻找维稳的绝招,找到了多种维稳工作的有效抓手。

“大领导包抓”。“老大难,老大出面则不难。”如陕西省在摸排调查、梳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群众反映集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由省委常委会安排省级领导干部负责包抓解决。据陕西省维稳办副主任张荣博介绍,陕西省“一控制、两下降”工作成效明显,群体性事件、来省集体访、进京非正常访三项数据均出现大幅度下降。

考核。如河北省综治办、省委组织部目前正着手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综治工作实绩档案,把完成综治责任状及有关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落实综治、维稳责任的重要内容计入档案,与综治考核和干部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对发生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警示,直至一票否决。

达标评比。如甘肃某市2009年下发了《万名妇女“维稳维权”大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妇女维权站点”建设达标活动,要求各县(区)妇联尽快建设“妇女维权站点”,按照“六有标准”(有组织、有人员、有牌子、有阵地、有活动、有记录),5月底上报各级“妇女维权站点”的底数和作用发挥情况。

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客观存在的社会矛盾高发态势与政府对社会稳定的高强度压力形成了一对鲜明的矛盾。在这种矛盾中,许多工作方式应运而生:

建立“信访承包责任制”。如海南某县不定期抽调数百名干部组成驻村维稳工作队,进驻10个乡镇170个行政村,解决农村各类矛盾纠纷。

交纳“保证金”。江西某市民政局为做好某敏感时期的“涉军维稳”工作,与各县市区民政局签订了《涉军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作为第一、第二责任人,分别向市局交纳责任保证金3000元、2000元,在责任期内,凡有涉军人员越级上访、群访的,一律不退还保证金,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销号”,花钱买稳定。河南某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该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说:“销号只是经济上的付出,不销号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损失。”该县于是动用财政资金“公关”上级信访机构,使其拒绝给信访者登记,或者从记录中抹去上访登记,不将其列入统计通报范围。由于“销号”得力,2007年1至3月份,当地实际发生赴京上访25起65人,进入登记的仅1起。

由于许多地方政府都将稳定作为考评下级党委政府工作的要素,被考核的地方政府便将一些长期上访的重点户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稳控。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敏感时期需稳控的对象竟有“21种人”,稳控一名重点对象的相关人员可达数十名,重点人员出门上厕所都跟着;为防止其继续上访,以超优惠的解决办法力求让上访人息诉罢访,甚至为上访者在政府机关谋份工作;一些地方在敏感时期采取组织重点户“集体旅游”的方式防止非正常上访……

各地为接返劝返上访者而设置在北京的信访接待站工作也不轻松。甘肃一名长期从事信访工作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地方信访部门设在北京的信访接待站现在也会遭遇到一些尴尬的问题:有人想要从北京“搭个便车”,到国家信访局等部门的门前转一转,地方就得出钱、派人把他领回去。从北京接返1名上访人员,往往需要2至3名工作人员专程从县上出发赶到北京。一些省市由于距离北京较远,“接返劝返”周期较长,上访群众往往要在省市设在北京的信访接待站呆上一两天。

由于上访案件的多少直接牵连着官员政绩,基层官员经常遭遇到一些哭笑不得的事,一些干部对这一问题颇多苦楚。一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有了解信访制度的“老上访”,到党委政府提要求,说完之后总是要加一句“你要不解决我就到北京上访”,以此相要挟。

“维稳怪圈”背后是一些官员过度心虚

越维稳却越不稳,如此怪圈究竟从何而来?细细想来,原因不外乎以下三点。

首先,是维稳的思路和模式出了问题。如今各级政府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面前,一遇到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总是喜欢单纯依靠“维稳基金”花钱买平安,且美其名曰:“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至于政府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是否符合相关程序和原则,以及花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否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或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一般很少有人去作深入思考。如此一来,也就在无形之中误导民众,他们的一些问题只有在影响到稳定的时候,才会被政府部门引起重视和解决。因此,民间才会产生“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说法。也正因为此,一方面我国在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年年增加,另一方面影响稳定的暴力事件、极端事件却屡见不鲜。

其次,是维稳只堵不疏导致利益表达机制缺失。当前各级政府维稳思维的一个最大误区,就是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把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所以,有些地方政府的维稳总是治标不治本,喜欢动用警力等专政工具来压制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来实现一时的社会稳定。如有些地方,在“零指标”和“一票否决”的考核压力下,总是喜欢兴师动众地派人赴省城跑京城堵截上访人员,而对上访人员的正当利益诉求却熟视无睹。如果发生了问题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只会采取临时性的安抚措施掩盖问题,那就只能导致积聚矛盾、扩大问题,从而引发更大的不稳定。

再次,是维稳缺少良策导致“不稳定幻象”严重。维稳工作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一味地固守旧有模式,一旦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往往会束手无策,频频产生“不稳定幻象”,感觉社会稳定面临严峻形势。其实,在我国当今这样一个社会转型时期,征地、拆迁、工资拖欠、劳工权益等问题,往往会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主要起因,但这些利益之争不可能严重危及基本制度和社会稳定。如果因为应对社会矛盾和冲突缺失有效对策,因而得出当前会有大的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的结论,不免有点危言耸听了。

维稳当属维护稳定的简化词,这是一个新兴词汇,维护两字最早是出现在2001年的有关政府行政文件当中,至今还不到10年的时间。如今,维稳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维稳工作显得日益重要。如何维稳,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一门必修课。其实,维稳也没有什么秘诀,当前对于各级党政领导来说,以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应该是一条维稳良策。因为,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才会使社会稳定拥有坚固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了,自然就会人心思稳。

权利时代呼唤“维稳”新思维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举行了首届“清华社会发展论坛”,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在会上发布了《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报告,提出了“新的稳定思路”。其中提出:维稳不是要消除利益冲突,而是要设立规则;准确评估社会形势才能从容应对;有权利的保障才有社会的稳定;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容纳冲突,用制度解决问题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

中国在加速发展和转型过程中,积累了很多历史上的矛盾和问题。比如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集资等等,这些事情当中都向民众欠了很多债。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的民怨太深,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就容易造成群体冲突。

而面对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大多仍采取“运动式治理”模式。在于上级“零指标”和“一票否决”的巨大压力下,只要进入“敏感时期”或者遇到“敏感事件”,地方政府就大规模动员,各个部门齐上阵,力保辖区平安。“一切都要给维稳让路”,是不少地方出现过的行政实况。这种维稳模式需要大量人力、财力投入。

《联合早报》特约评论员 杨耕身:

基层的治理之所以一味在“怪圈”里面打转,基层社会之所以疲弊难消,根源于一种政绩压力。中国实行自上而下的吏治考核办法,于是当地方稳定成为“一票否决”,从上到下都在强调“领导包案”、“属地管理”之时,地方政府不得不陷于穷于应付之困境中,这也使得中国成为在维稳上投入力量最大的国家之一。然而,一些官员仍笃定地认为,相对于稳定的“大好局面”,维稳的代价有多大都是微不足道的。

民众的诉求必须找到一个出口,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需要得到保障。当不能实现对于基层社会有效的治理,我们已经到了必须厘清两个认识的时候了:到底是以权力训导权力,还是以权利驯服权力。以权力训导权力,指向的只能是权力的威权思想,而我们最终需要的,是使权力体系能够俯首于公民权利。因此,最终需要落实到对于体制的改革之上。如果说,旧的维稳思路纠缠着太多人治或权大于法的心结,那么改革就必须向体制中注入“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民主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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