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团发布共青团工作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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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新生团支部成立
及团支部换届工作指引
团团发布
一、2023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工作
(一)对象范围
2023级新生
(二)团支部的设置要求
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班级,都应当成立团支部。团员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班级,可以成立团总支。团员在100人以上的班级,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团员不足3人的,应当成立联合团支部(同一系别同一年级进行合并)。
(三)团支部的成立程序
1.团支部的成立,一般由班级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请,经上级团组织研究决定后批复;
2.上级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或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
3.团员大会召开后一周内,团支部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和选举结果,并在1个月内建立、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相关信息。
4.以上工作流程请在9月底前完成。
(四)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及相关要求
1.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可结合实际设置社会实践委员、志愿服务委员、心理健康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落实班团一体化改革,有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应兼任班长;
2.团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团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团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由全体团员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酝酿提名,确定候选人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支部委员会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
4.团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经上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总支)批准,也可以采取等额选举办法;
5.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二、团支部换届工作
(一)对象范围
非2023级团支部
(二)工作程序
1.请示与批复
团支部需事先向同级党组织及上级团组织作出书面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
●召开团员大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代表的名额、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
●下一届委员会的组织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人数及产生办法
●需要报请同意的有关候选人建议名单
●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上级团组织审核后予以批复。
2.召开团员大会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委员会的设置、任期及其它要求与新生团支部要求一致。
3.选举后的工作
选举后,团支部要尽快将选举情况,包括到会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得票数、书记和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团组织审批。新老委员会的工作需要做好交接、选举会议记录和选票等材料需要妥善保管。新成立的委员会要根据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制订工作计划。
新生团支部成立及团支部年度换届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团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团支部换届工作流程请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请各基层团支部将选举、换届结果上报各系团工委,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将最终结果上报至学院团委。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图片:学院团委 网络
文字:学院团委 网络
审核:团委宣调部 滕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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