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市公安队所设立“案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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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已在全市基层派出所及刑警队等试点设立“案管组”。
老百姓打电话或者到派出所报案,该受理的都受理了吗?警察出现场该进行的调查是否按法定程序完成了?应该录音录像的地方是否已经录制完毕?今后,这些在执法过程中的小细节,都有来自警方内部的监督和管理者,从接到报案的最初一刻开始“盯着”。北京市公安局昨天(10月12日)通报,警方已在全市公安机关承担执法办案任务的基层派出所及刑警队等,试点设立“案管组”,对各项警情、案件、财物、场所、卷宗等进行系统化管理,市民报案之后,也将接到来自案管组的回访电话,市民可对民警处置、办理案件的过程给予细致评价。
昨天,记者来到了作为案管组试点单位的朝阳公安分局小红门派出所。在进门处的市民报案窗口,设置了一个双屏电脑:市民报案时所说的,由民警记录下来,而他记录的内容,同步向报案者显示,一切公开透明。在办案区,设置基本和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同样标准:执法相对人的登记、手环发放、候问室布局、讯问室的设备……在不同房间进行讯问的民警还可以在系统中相互提示工作进展,在电脑屏幕上向被讯问人展示证物。
小红门派出所政委李亚男告诉记者,根据案管组建设的要求,派出所也根据办案中心的标准设置了办案区,将执法办案中心的工作模式延伸到基层派出所。
在派出所“案管组”办公室内,民警和文职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他们的日常工作。办公室里竖着一排“智能案卷管理柜”,民警先通过指纹检测,再对准柜子上的摄像头拍照,选取一份正在办理的案卷,很快,如同小区居民楼下的快递暂存柜一样,相应的柜门打开,才能取出案卷。民警介绍说,“案管组”的民警可以随时调取所有民警正在办理的案卷,办案民警则只能调阅自己手中正在办理的案子,而且卷宗在手里不能过夜,案管组会提醒当日归还。
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刘彦介绍说,“案管组”实行“所队主要领导+法制员+警辅人员”模式运作,在基层所队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下,以法制员为核心、警辅人员为辅助开展相关工作;对于接到的警情、正在处理的案件、涉案财物、卷宗,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管理,让最基层的公安工作,从法律程序上不出现疏漏。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案管组”于今年9月初在全市警队中铺开。目前,16个公安分局417个基层所队完成“案管组”建设,建设完成率达到97%。
海淀公安分局北太平庄派出所“案管组”民警刘露欣说,案管组民警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在事后检查民警的出警相关记录,判断民警在处置过程中,是否使用规范性用语、执法手段是否严格合乎法律规定,一旦发现问题,会及时督促民警进行整改。
和“执法办案中心”刚成立时部分一线民警感到不适应非常相似,“案管组”刚开始工作时,也遇到一些民警的不适应。刘露欣说,起初一些民警由于之前的工作习惯不能完全与现在上级的要求合拍。“案管组”发现问题后,往往要提示好多遍。现在随着一段时间的运行,很多以前不适应的民警逐步理解,会主动去“案管组”询问最近有没有什么案子要超期了、文书制作上是否可以帮忙修改等。而对于曾经报案的普通市民来说,与案管组的接触将主要是接受电话回访,案管组会详细询问当时的具体案发情况,案件办理经过,民警出警后处置方式等,让市民知道自己的报警得到了警方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