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审查工作总结(银行信贷审查工作总结精选)

2023-12-07 16:16: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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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审查工作总结

第1篇:银行信贷审查工作总结范文

一、香港银行银团贷款业务操作要点

(一)评审内容及指标

总体来看,香港银行普遍把银团贷款作为一种主要的贷款形式,广泛应用于公司融资、项目融资、搭桥贷款、杠杆融资(如管理层收购)等领域,其项目评审的方法标准和非银团贷款区别不大,只是在牵头行的评审报告中,增加对银团分销方案分析的内容。以牵头行编写的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评审报告为例,主要包括借款人信用评审、项目风险评估、分销策略三部分。其中:项目评审主要考虑政治风险、资金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汇率风险、经营风险、项目财务测算、担保结构等。[1]财务测算模型以现金流预测为主,通过计算项目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DITA)对当年本息的覆盖程度(即偿债覆盖率)、流动性比率、项目全部负债对项目估值比率以及项目收益作为再投资的比例控制等。此外,要求借款人作出一系列限制性承诺,如分红限制、其它负债限制、投资和不抵押保证以及借款人重组、资产出售等方面的要求等。

(二)定价方法

银团贷款的定价由客户部门与银团贷款管理部门共同完成,客户部门主要考虑回报率的因素,而银团贷款管理部门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定价决策。

在作为牵头行的情况下,银团贷款的定价主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贷款的市场因素,另一方面是银行的资金成本及其回报。由于牵头行负责承销贷款,贷款利率水平直接关系到能否被市场接受,因此贷款市场及同业定价水平是银行在定价时考虑的主要因素。

每家银行都有自己的定价模型,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及各项财务指标测算,其中荷兰国际集团(ING) 采用RAROC 方法进行定价,中银香港采用与贷款风险挂钩的成本法进行测算,巴克莱银行主要根据银团的结构及银团贷款策略进行定价。但是这些测算价格只是一个参考,银团贷款部门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分销成功。

一般情况下,在定价时要考虑项目所在的国家风险等级、市场条件、客户关系以及银团策略(是否转让)等因素。例如:同一借款人最近完成的融资的价格,类似借款人最近在市场上完成的融资的价格水平,其他银行对同一借款人贷款的价格等方面。可以说银团贷款的定价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是一门艺术”,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需求及不同的市场条件。

大多数银行会在评审报告中对所定的价格进行详细说明,以说明定价的合理性。

(三)决策程序

香港银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一般都专门设立机构和人员,各项机制比较健全,标准化程度较高,因此决策周期相对较短。一般牵头行完成评审报告后在2-5个工作日内都可以完成内部审批。根据决策机制的不同,可分为两种决策模式。

1.外资背景的银行(如花旗、巴克莱)决策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对银团贷款设立专门的审批人,由于具有充分的授权,不同级别的审批人具有相应的审批权限,贷款决策直接由2-3个审批人组成的审批小组(依据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完成,该小组可以根据项目的进展随时开会讨论并投票决策,一般项目从上报评审报告到作出决策可在48小时内完成,急的项目最快可以在24 小时内完成。

2.华资背景的银行(如东亚银行、中银香港)决策模式。这种模式的特征是:由一个固定的决策委员会完成所有项目的审批,银团贷款只是其决策范围的一部分,该委员会专司信贷审批任务,一般一周开会两次,会上讨论并投票,得出初步结论后再报相应的副行长、行长审批。一般从评审报告上报到决策完成约需5个工作日的时间。

(四)合同审查

一般在银行承担牵头行职能时,会外聘律师起草贷款文件并协助参加谈判,在银行内部则由银团经理及银团行经理负责审查贷款协议的商业性条款,而客户经理负责对贷款协议中与委托书中不符的条款进行审查。在通常情况下,银团贷款的协议文本均采用APLMA(亚太贷款市场协会)的标准文本,因此不需再经过行内律师的审查。[2]如遇到一些较为复杂的项目时,银团经理及客户经理会请行内律师对一些法律条款,如抵押、收购合并等提供意见。

一般做法是,在协议文本条款与委托书或贷款条件书中的条款一致时,不需再向上报批或由银行内部法律部门出具意见,可直接签署协议。在不一致时,需根据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在获得批准后签署协议。

二、香港国际银团贷款操作的主要经验

总的来看,银团贷款作为信贷市场上的主打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流动性较好、收益性较高,可有效地分散风险。香港银行经过多年的积累,建立了成熟的银团贷款的决策机制和操作程序,值得境内商业银行借鉴。

(一)建立专业化团队是成功开展银团贷款业务的关键所在

要成功高效地开展国际银团贷款业务,必须有一支高度专业化的业务团队作为支撑。花旗、巴克莱、ING等主要以牵头行身份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这些银行都设有专门的银团贷款业务团队(根据机构设置的不同,在全球贷款部或企业银行部),其工作范围包括融资结构设计、贷款定价、银团组建、贷款分销、融资文件制作等银团贷款业务最核心的内容。这支队伍具备丰富的金融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项目融资、并购融资等不同业务品种的操作,深谙银团贷款业务的各个环节,而且具有十分敏锐的市场感觉,能够对银团贷款市场的潜在容量和价格水平进行整体把握,并对市场各参与者的业务经验和优势以及承贷能力和意愿作出较准确的判断,从而能够综合平衡各方面的需求和利益,设计出既满足借款人需要又能被市场所接受的融资结构和银团方案,确保银团的成功组建和贷款的顺利分销,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合理的回报。

(二)差别化的业务处理是开展银团贷款的普遍做法

香港银行在作为不同角色参加银团时,内部业务的办理程序有较大差别。作为牵头行时,一般会对项目有较早的介入及深入的了解,银行会对项目进行各种风险评估并聘用行业专家及律师进行尽职调查。而在以参加行身份参与时,会较多依靠牵头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与判断。如自己掌握的企业、市场等情况与牵头行提供的资料有较大差异时,会要求牵头行反馈企业予以澄清和解释。

(三)职责和权限划分清楚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

银行权责划分清晰主要体现在银团有关部门之间权责和总分行决策权限划分清晰两个方面。

作为银团贷款牵头行时,主要有发起部门(Originator)、分销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决策委员会参与银团贷款的运作。[3]发起部门主要负责客户关系管理、融资方案设计和评审报告撰写;分销部门配合发起部门进行融资方案设计、合作银行关系管理、分销报告撰写和分销有关事务管理;定价则由发起部门和分销部门共同决定;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所持有份额的贷款进行风险审查和所承销份额的分销风险进行把控;决策委员会负责方案的最后决策。作为参与行时,银团分销部门则不需参与其中。

银团贷款的审批权限在总分行之间也有着清晰的划分。权限的划分主要按类别和额度两个维度。比如杠杆融资类银团贷款(LBO),都需要由总部审批;而对于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则按额度区分是由总部还是分行决策。

(四)评审和审查相互配合是提高决策效率的重要因素

基于明确的职责分工,香港银行在贷款决策过程中,前后台始终保持充分的沟通。在评审阶段,后台人员(如合规审查、法律审查、定价审查、合同审查等)提前介入,在完善贷款条件、解决评审中遇到的问题和应对客户需求变化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避免了由于审查、评审立场不一致产生的内部反复。在审议阶段,前台人员(评审人员、贷款分销人员、行业分析人员等)可列席审议会议对决策层汇报并解释,保持评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信息传递的衰减和失真。因此,大大提高了决策效率,为客户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香港国际银团贷款操作对境内商业银行的启示与借鉴

在开展国际银团贷款业务方面,境内商业银行在信用评级、评审方法和标准等项目本身风险识别方面与国际先进银行差距不大,但在审批程序、内部授权、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与香港银行仍有一定的差距。

(一)区别对待,按银团角色制定不同的决策流程

作为牵头行安排的国际银团贷款,客户信用评级、贷款评审方法标准及审批程序可按正常贷款项目执行。作为参加行的国际银团贷款,可按照实际牵头行的信用等级不同差别化处理。

1.在评审和决策阶段。对于银团牵头行信用等级较高的(如:穆迪信用评级在A1级以上,或《银行家》杂志排名前50的银行),可以适当简化评审要求,采用牵头行的评审结论(有异议的部分可单独评审);审批权限上,一定额度内的审批可授权分行执行。对于银团牵头行信用等级不高时,信用评级、贷款评审及审议程序可按正常贷款项目执行。

2.在合同签订阶段。作为参加行时,可不需再另行聘请律师对牵头行提供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对于采用APLMA银团贷款标准文本的合同,可不需行内法律部门的审查,直接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即可。

(二)加强沟通,建立前、后台协调机制

在评审阶段,评审部门应随时与后台审查部门(或风险控制部门)以及总分行之间保持沟通,提前消化分歧因素。在合同签订阶段,作为参加行的,合同审查部门应提前介入,与客户经理共同对文本提出修改意见。

(三)培养人才,逐步由参与行向牵头行过渡

建议加大银团贷款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尽快形成一支熟悉银团贷款业务的队伍,同时提高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审批部门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经验。先期可考虑在总行成立国际银团贷款专业指导小组,指导总分行银团贷款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积累经验,逐步在分行建立银团贷款部门,同时增强实力,逐步尝试牵头组建国际贷款银团,以更积极主动的方式发展银团贷款业务,扩大国际信贷市场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邹小燕.国际银团贷款[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

第2篇:银行信贷审查工作总结范文

邮储银行太原分行在加快推进小额贷款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部门以及银行内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邮储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由于邮储银行的小额信贷业务起步较晚,该行的小额信贷业务开展以后在大中小城市以及农村地区发展迅速,贷款发放的速度过快,贷款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各种风险问题开始显现出来。在产生风险问题的原因中,小额信贷风险的监督检查制是重要的原因。

1 邮储银行小额信贷风险监督检查机制中的不足

1.1 内部监管部门的权威性以及独立性不够

邮储银行还不具备完善的审计系统,很难达到内部审计在公司中所应有的重要地位,银行内部审计不能行使有效权力,其他部门也不能提供支持与配合。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将内部监管部门划给直属行长,内部监督的工作人员也是由直属行长决定,这阻碍了审计活动的顺利开展,削弱了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作用和功能。

1.2 内部监管体系不够健全

邮储银行缺乏整体改革的持续性与针对性;缺少科学的量化方法和模型;缺少程序评价与检查的合理统一;此外,在银行层次结构方面,缺少对各支行、分行的综合评价,因此,内部控制缺少一定的微观基础。并且,银行的内部监督政策实施范围较窄、履职滞后,不能有效监查银行的运营过程,使得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得到解决。

1.3 内部监督力量不够

总体说来,邮储银行缺乏专业的内部监督人才,在审计人员中,真正掌握信息技术的人更少,内部监管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还达不到较高要求,并且银行的审计方法和理念都比较落后。邮储银行内部教育机制以及培训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2 完善邮储银行小额信贷风险监督检查机制

2.1 加强对内部控制进行综合评价

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是解决银行内部控制系统脆弱性的操作基础以及技术基础。因此,邮储银行需要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程度,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手段的执行力度,并加以评估。从而保证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开展,使得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处理内部控制系统中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此外,邮储银行太原分行需要加大对基层分支机构的评价力度,加大重要岗位以及重要业务的检查力度,深度挖掘、拓宽检查范围、增大检查频率,从而及时发现并控制风险点。

2.2 保持监控部门的独立权威性

邮储银行需要保持监控部门的独立权威性以确保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有效运行。邮储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部门,应该与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和监管部门分离开来。邮储银行应该建立独立运作、隶属总行直接领导的内部审核体系,采取垂直管理手段对全行审计监督部门加以管理。同时,根据经济区域建立监控机构,并且由总行监事会以及内部监督部门派驻工作人员。此外,邮储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加强自身建设,保持高度的权威性以及足够的独立性,加强对各类问题的检查工作以及整改工作。严厉打击违反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的行为,把其对邮储银行的内部控制以及实施效果的评价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定期汇报。此外,邮储银行监管部门还应该量化监控指标,为评判监控对象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科学的奖惩机制来引导员工,从而为银行争取利益。

2.3 完善银行内部的审计制度

邮储银行所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就是对银行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银行经营效率进行综合评价。一方面,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方法,通过采取内控活动的检查、监督以及评价方法,为日常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从而使得内部控制系统得以完善;另一方面,内部审计过程是太原分行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程序,只有完善内部审计机制,才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工作取得有利结果。所以说,需要加强邮储银行内部的审计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机制。

建立健全邮储银行的内部审计机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适当性。这要求太原分行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有充分的配备。不仅要使内部审计人员满足银行业务需要,保证从事检查监督的工作人员足够充分,从而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效率;而且需要给审计人员配备适当的装备,要求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职业道德并且具有很高的职业素质,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该认真负责,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并能够及时发现内控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第二,合理性。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设立需要符合常理。首先邮储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该直接向银行的监事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工作,独立于银行内部控制的执行与建设部门;其次,邮储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具备权威性,保持其在商业银行中的较高地位;最后,按照邮储银行实际情况设立审计委员会,并且对董事会负责。第三,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邮储银行在实行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审计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制度、审计计划的管理制度以及审计报告的审定制度。第四,充分的授权。邮储银行审计部门应该获得商业银行的充分授权,从而行使资料获取权、审计检查权、处理处罚权、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权、调查取证权以及审计建议权。

2.4 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人才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资源。国内商业银行在实现内部控制效果时,需要加大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合理设置人员结构,开发人才资源,同时需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以及对产品信息的熟悉程度,使其具备较高道德水平、较强理论知识、较精的业务能力,从而成为银行企业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系统的核心力量。此外,加强企业的人力资源建设,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以及薪酬体系,努力建设优秀队伍人才,科学管理审计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以及升迁过程。充分发挥银行的内部监督职能,落实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提高银行的运营水平。

3 结语

本文认为邮储银行当前在小额信贷风险控制监督检查机制中存在内部监管部门的权威性以及独立性不够,内部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内部监督力量不够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关解决对策:加强对内部控制进行综合评价完善银行内部的审计制度,完善银行内部的审计制度,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 杨均伟,徐正君,赵君,等.三种小额贷款模式的比较及启示[J].上海金融,2010(9):81-82.

[2] 赵爱玲.小额贷款需建立长效机制[J].中国劳动保障,2009(2):27-28.

第3篇:银行信贷审查工作总结范文

一、利用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

上市公司的担保问题一直是一个令人 头疼的问题,从早期的棱光实业、粤金曼到近期的啤酒花、德隆系、鸿仪系、中科健,担保关系之复杂,涉及金额之大,已引起了投资者、监管者等各方面的高度关注,这也对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一般运用银行询证函、查阅董事会记录、查阅公司的签章记录、要求公司提供声明书等方式进行审查,但上述方式受到客户管理当局的诚信度、内部控制是否完善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得出的审查结论往往不全面,潜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因此利用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审查客户的担保、借款、欠息等情况就显得尤为重要。

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是对与银行有信贷业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信息管理系统,由贷款人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支行申请办理贷款卡,持贷款卡向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各个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的要求,将贷款人办理信贷业务中发生的相关信息(包括不限于银行借款,开具的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对外担保、财务状况、欠息、逃废债、经济纠纷等情况)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传送到人民银行的数据库。

因此,注册会计师可通过客户的贷款卡卡号和贷款卡密码到任何一家银行登陆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即可以全面了解客户贷款总额、明细和类型;贷款的欠息;贷款诉讼;对外担保的明细;开具的银行承兑票据总额、明细和类型等方面的具体资料。但在实际操作中,笔者提醒注意以下几点。

(1)在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上查询信息只能得到截至查询日的信息,因此注册会计师要印证客户资产负债表日的报表数据,还应考虑报表日至查询日之间的数据变动。

(2)只有在人民银行的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上才可以看到客户所有贷款行,担保行的具体名称,在商业银行查询,只有在贷款行、担保行与查询的银行是同一银行的情况下,才可以显示具体名称,其他一律以*显示。

(3)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统计的信息只限于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如果客户与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在信贷关系,在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中便无法查询。

(4)由于目前各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之间数据传送的滞后性和不稳定性,存在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错误的反映客户的信贷信息的情况。例如客户的贷款在商业银行已偿还且在商业银行账薄中下账,但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中可能仍显示存在,此时注册会计师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以了解情况,可与客户持客户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当地的人民银行支行,同时与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进行沟通,看是由于人民银行未接受到商业银行的上传信息、还是由于商业银行未将信息及时传送,从而解决问题。

(5)银行信贷登记查询信息系统对非数据性信息尚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因此各商业银行在上传非数据性信息时标准不一,例如信息系统中反映的客户与银行之间的诉讼等情况可能反映得就不全面。

二、利用海关电子口岸

银广厦案中,由于中天勤审计人员对其出口收入的审查未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导致审计失败,诸多评论者对其提出了批评,认为其“未到海关亲自取证和函证”、“未能辩明客户提供的报关单和出口合同”。但作为同行,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不是万能的,出口报关流程复杂,如果没有实务操作经验,很难对其有一个深刻了解,专业的海关人员对报关单的真假有时都会出现判断失误,更不要说非专业的注册会计师。至于到海关函证、取证,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下,尚缺乏可操作性。在此笔者提出可利用海关电子口岸查询客户的进出口情况。

海关电子口岸是国务院相关部委将分别掌管的进出口业务方面的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等电子底账数据信息,集中存放到口岸公共数据中心,一方面为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网上平台,办理进出口业务服务,包括不限于进出口付汇、出口退税系统等业务;另一方面为各行政管理部门跨部门、跨行业的行政执法提供数据联网核查信息。

在实务审查中,注册会计师可要求客户提供每一笔进出口业务对应的出口核销单号或报关单号,通过客户的IC卡和登陆密码进入海关电子口岸,输入出口核销单号或报关单号便可显示该笔进出口业务的详细状况:海关编号、经营单位、进出口岸、进出口日期、海关放行日期、成交方式、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产销国等信息,上述信息对注册会计师审查进出口业务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很高,对规避自身的风险而言也是极为有利的。

三、利用网络查询信息

第4篇:银行信贷审查工作总结范文

一、简述银行信贷审批的风险

国内各个银行,进行信贷审批的流程如下:受理业务、合规审查、审批决策等。银行信贷审批中易出现的操作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信贷政策出现的执行风险。银行信贷政策变化频繁,要求必须正确把握信贷审批的内涵,从而有效提高审批的执行能力。银行信贷审批中存在政策把握不准、定位不准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提高了执行政策的风险。第二,审批操作及可行性等风险。政策制定完成之后,采用不同管理者层级传达信贷管理方法,向下传达的时候,解释说明的程度不同,导致基层银行不能准确掌握最新政策的现状,从而严重影响正确审批的质量和效率。第三,审批过程的操作风险。信贷审批中有多种规章制度,在实际审批过程中容易出现审批业务不合规则,主要表现为不能展开系统性的风险分析,不能准确掌握区域性、行业性的审批原则。

二、银行信贷审批中存在的问题

银行信贷审批管理流程繁多,包括审批条件、审批意见、落实审批管理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信贷资产的质量,于此同时也具有相应的风险点和约束力。主要表现为,第一,审批人员因制度原因无法进行实地了解,无法满足实际给出的决策依据,无法提出有效的审批意见,无法有效地预防风险。第二,各个地区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审批人员没有深入地进行理论研究,盲目地给出信贷条件,容易导致提出的信贷条件无效。所以,审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地区的情况,形成有针对性的区域信贷审批策略(政策),依照信贷实际情况设立有效可行的审批条件。第三,审批人员无法实时贴近市场,难以对客户所处行业和生命周期设置准确的审批条件、出具审批意见。各个行业的特点决定着其审批条件的不同,应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生命周期采用针对性的审批方法。第四、风险缓释措施不强。信贷审批条件内,虽多数贷款有符合书面文件的担保措施,但对担保对象审核方面不够深入。在发生风险需处置第二还款来源时,由于担保如同虚设、不足值,甚至一些关联企业互相担保超额贷款,致使出现贷款变为坏账。

三、强化银行信贷审批的策略

1.深入学习,加大政策执行力度首先,必须完善高效的学习机制。召开不同专题业务研讨会、学习会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不同政策制度、行业指导进行系统性的学习、交流、研究,学习消化最新的信贷政策、新业务、新产品等,确保合规审查及贷款审批人员可以及时掌握上级银行的信贷战略、预测风险,掌握不同政策及规章制度的精神实质。其次,需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业务领域的专题研究分析机制,了解收集相关信息,确保对风险点的把控。另外,还需定期对审批质量进行分析,剖析受理审批出现的难点、疑点,就审批中发现的某些突出问题组织审批人员进行交流探讨,对行业、客户情况进行阶段性地统筹回访调研,提升审批人员的审批判断能力。在进行信贷审批的过程中,注重把政策与不同银行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清楚了解审批的流程,明确信贷的投资方向,确保吃透政策、用好政策,从而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业务的发展。

2.精细审批环节,把好质量关审批是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正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推动增长的主要力量将转向依靠转型升级、生产率提升和多元创新,一些新的领域、行业、项目不断涌现,增长潜力巨大。但与此同时,“新常态”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由此带来商业银行外部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货币政策从紧,利率市场化加速,流动性风险上升,风险控制压力增大。此外,金融行业竞争日趋加剧。审批必须合理运用不同行业政策、差异化政策,统一风险偏好,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行业、客户、项目风险,做好相应的风险安排。审批必须读懂客户、读懂项目,认真分析项目的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掌握细分行业的现状及走势,理解企业的商业模式,通过客户与同行业平均运营水平的比较,做出实质性风险判断。同时,通过外部信息多渠道地掌握数字报表之外的企业情况,切实做到审批分析“三结合”(即将宏观政策与企业的微观活动结合好,将企业的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结合好,将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结合好),审批决策心中有数,坚守底线,确保审批可以经得起政策及时间的有效检验。

3.强化素质教育,降低操作风险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有关审批的管理、上会、项目回访等一系列要求,强化信贷审批行为的制度管理和业务规范,更加规范地约束负责审批的部门及审批人员,设定科学合理、严谨的保密制度及工作纪律,控制出现的风险。信贷审批队伍必须清楚了解政策并精通业务,因此可以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工作,不断对审批决策及业务受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升审批人员对申报材料的分析、阅读能力,提升对市场前瞻性的洞察力,确保把审批人员培养为各个行业的经济行家,确保受理、合规性审查业务人员能更好地掌握不同信贷品种合规性审查的要点。同时为确保人员队伍稳定,在审批人员队伍中要创造良好的上升空间和渠道,选取那些对岗位极度认真负责的人作为团队学习的榜样和提拔对象,树立在其位、尽其责、谋其政的职业榜样,提高审批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和工作主动性,形成配合默契的信贷管理上下级关系,努力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培养出业务精良、廉洁奉公、团结协作的审批队伍。

4.做好系统管理,加强政策引导由于环境和银行信贷政策变化频繁,基层银行不容易及时掌握。总行或省行可以创建政策咨询、查询系统,方便基层银行在具体执行政策时,及时询问。基层银行在进行业务办理时,把有待办理的业务及客户行业等有关信息输入,系统可以对客户是否可以办理所需的业务进行自动判断,如果存在有待核准的信息,要具体落实至银行进行核准。如果研发这样一个系统,能有效减少人为操作的环节,从而有效解决信贷业务经营、审批工作中的合规问题,缩减工作量,对整个银行统一风险偏好、确保总行信贷结构调整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束语

第5篇:银行信贷审查工作总结范文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1-179-03

当前一段时期内,世界经济金融局势仍将以震荡波动为主,全球经济复苏的不协调性日渐明显,实体经济通过银行进行间接融资的形式仍是当前主流融资方式。2012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点在于持续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优化信贷结构、抑制资产泡沫、防范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如何克服银行业自身的短板与盲点,保障信贷资金安全,防范各类授信风险,已经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经营和监管的重要责任。

中国银行的发放审核、账户核准、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面对这样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2011年,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信贷业务专业化贷后管理水平,总行搭建了“策略—实施—决策—监督”一体化的贷后管理架构;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我行信贷资产质量、控制与防范授信风险,总行也设定了“全面管理、全程监控、全品核算”的押品管理总体目标。2012年,总行把包含公司授信账户核准在内的业务流程再造工作,作为全行在新形势下应对市场竞争、转换经营机制、推动业务转型、促进业务创新的战略性工作。因此,思考发放审核、账户核准、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的经验与成果共享机制,对于实现公司授信全流程的整体优化,推进几项工作的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运作,促进全行风险控制关口与业务发展的双赢并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工作概述与实质

授信发放审核工作的实质是:对贷款批准后的放款审核各个操作环节进行独立审查(独立于授信业务发起部门和风险审批部门),主要审核授信批复条件的落实情况。发放审核的职能链条已从原先单纯的提款审核,逐步延展为覆盖合同预审、提款审核、支付审核三个环节在内的全流程审核,并形成了一套相对“独立、高效、专业”的发放审核体系。

账户核准工作的实质是:授信发放审核后实际放款前,对授信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核的系统控制手段。在执行该交易前,审查合同层、账户层、担保信息是否符合授信发放要求,且发放条件在系统中得到了落实,执行账户核准交易,确保公司授信的准确计量及新协议风险关键参数数据质量。

贷后管理工作的实质是:从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到贷款收回整个期间内,贷款人对贷款进行动态管理的过程。专业化的贷后管理已从原先的单一客户贷款发放后的简单跟踪管理,逐步转变为落实贷前、贷中、贷后三大环节,及时获取各方贷后信息,主动发现和分析潜在风险并积极应对,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和贷后管理措施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押品管理工作的实质是:对公贷款业务项下,负责对押品进行现场定期核查和定期评估的行为与过程。专业化的押品管理工作已从原先的简单押品权属证书的核查与核对,以及对贷后押品价值的监控和评估行为,逐步强化为贯穿信贷业务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涉及发起、审批、核查、估值等多岗位,确保授信资产风险缓释合规和有效的重要监控手段。

发放审核、账户核准、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作为我行公司授信全流程的重要环节,本身就是个层次不断丰富、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几者间的紧密联系与优势互补,能为银行金融服务链的顺畅流转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固的基础。

二、工作成果运用的必要性

1.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审核质量。发放审核环节作为贷款发放前的“最后把关者”,需要将授信批复中有关贷后管理及押品管理的要求与客户经理提交的贷后及押品管理的落实结果进行比对审核,有效控制合规性风险与操作性风险,以实现前移风险管控、提高资产质量的目的。发放审核与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成果共享,体现了发放审核对银行内部授信管理机制的关注,有利于尽早甄别与化解授信风险,提高发放审核岗位合同预审、提款审核、支付审核三大环节审核的质量与水平。

2.落实批复条件、延展审核职能。账户核准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对全行BANCS风险数据质量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进行把控,并在授信条件有效落实、手续完备合规的情况下,向账务部门发送放款指令。现实公司授信的批复条件中往往穿插了对于授信投放时的押品落实条件要求,以及授信投放后必须跟踪的贷后管理要求。几项工作的成果共享,有利于确保贷前落实、贷中审核、贷后管理各环节工作的延续性与统一性,有利于建立风险数据质量监控长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延展发放审核的职能覆盖。

3.强化预警职能、覆盖流程管理。授信全流程管理过程中,既要求着重审核授信批复条件的落实、贷款资金的使用、风险缓释手段的有效以及借款人或项目还款能力的变化等情况,又需要根据审核时点可以反映授信客户持续经营状况的财务触发指标、押品抵/质押率的足额有效性、押品对应保险的有效与持续性等情况,严格把关授信合规性风险。发放审核与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成果共享,有利于对我行授信业务实施逐笔监控管理,强化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做到优化总量、管好存量、严格增量,促进我行授信业务全流程管理的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发展。

4.关注监管变化,促进新规落地。近两年来,中国银监会陆续出台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合理配置,加大金融对经济实体增长的支持,促进贷款业务健康合规发展。贷款新规别融入了押品管理理念,强调了贷后管理原则,提倡通过建立贷款质量监控制度、贷款风险预警体系以及押品动态监测和重估制度等方式,准确监测贷款资金的用途和流向,适时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规避可能导致贷款资金违规的情况。几项工作的成果共享,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对监管机构最新政策的理解与执行水平,有助于促进贷款新规落地,建立合法合规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成果运用的可行性

1.客户主体的同质性。发放审核、账户核准、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面对的客户群体,无论在客户性质、适用范围以及遵循原则上都是基本一致的。这几项工作都以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或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为直接对象;都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客户主体的同质性确保了几项工作成果共享具备了可能普遍应用的客户基础,实现了授信客户发放审核与贷后及押品管理授信策略在贷款全流程的一致性与延展性。

2.系统资源的共享性。随着我行IT蓝图上线进程的全面展开,为了加快建设全行风险管理体系,突出系统功能定位,规范系统数据标准,总行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加快了对核心银行系统(BANCS)及蓝图系统的升级完善和功能优化。作为CCMS独立实施版本的发放审核模块,在全行投产升级后将可以覆盖发放审核、贷后管理与押品估值等蓝图版本模块,推进账务的自动化处理。同时,兼容了账户核准的操作流程,实现了BANCS及CCMS系统间的无缝对接。系统资源的共享性为几项工作成果共享奠定了必要的系统基础。

3.管理模式的互补性。发放审核和账户核准工作是偏重于“时点取向”的管理,突出审核时点贷款使用的合规性、贷款合同签定的合法性,系统信息维护的准确性以及贷款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具有维护银企双方合法权益、确保贷款发放与使用环节有效控制的重要作用;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则是偏重于“过程取向”的管理,突出对贷款全流程中借款人经营状况、偿债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贷款资金出现违规因素的监控与判断,具有全面控制风险、有效防止不良贷款发生的重要作用。时点管理建立在过程管理的基础之上,又可以促进过程管理优化;过程管理的成果又会在关键时点上得以体现,两种管理模式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几项工作管理模式的互补性决定了发放审核、账户核准与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成果共享可以实现贷款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贷款风险管控的手段,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与资金流向的合规。

4.监管要求的一致性。2011年以来,银监会、人民银行、总行稽核部等内外审机构,多次组织了对各大银行贷款新规执行情况以及信贷合规情况的现场/非现场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上溯及顺延检查。2011年,银监会对中国银行进行了信贷合规现场检查,检查涉及包含贷款发放(含押品抵押情况)、贷款支付以及贷后管理的九大环节,发现了中国银行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存在一定比例的贷后与押品管理方面的问题(详见图1)。各类检查明确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的监管要求,即通过完善“三位一体”的授信决策机制、强化贷款发放与支付审核的审查力度、落实押品监控的有效措施,加强对贷后管理及资金流向的合规性监控,切实保障我行信贷资金的安全。监管要求的一致性为发放审核、账户核准与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成果共享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的检查口径,对我行今后强化银行贷款风险管控、提高信贷管理精细化水平以及促进银行授信业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工作成果运用的要点与措施

1.优化授信发放审核流程。银监会的贷款新规将信贷流程分为包含贷款发放、贷款支付及贷后管理在内的九大环节,旨在通过合理的流程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的流转效率,控制信贷业务的实质风险。根据我行授信的相关规定与制度,在押品管理环节审核抵押物的准入时,已经全面核实了押品的存在性与真实性、押品是否办理了抵/质押登记或其他抵/质押生效的必备手续、是否办理了保险以及保险到期后是否及时续保等事项。发放审核环节面对授信批复中出现的“多少金额的授信由XX抵押物抵押,抵押物经我行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按我行规定的抵押率执行”等要求,应就资料审核重复的部分进行判断与优化。同时,部分贷后管理的工作要求前置到发放审核时点,如对房地产贷款,提出按照项目销售进度或销售款回笼比例发放贷款,实际该条件只有在项目完工验收并进入实质性销售阶段才能落实属典型的贷后管理与跟踪范畴。

建议:对于押品或项目资料已经在押品内部评估阶段完成核查,且在押品存续期内不存在权属变化的,在贷款发放与支付环节可梳理并减化流程,通过系统升级增设发放审核要点,对批复条件中有关押品管理的条件落实情况进行整合细化设置。对于涉及贷后管理的内容,应联合风险管理部门,明确条件归属、监测频度和内容范围,通过系统升级以及数据集合层的进一步整合优化,改变现有系统主题应用建设相对薄弱的缺陷,做到重点突出并全面覆盖可能影响贷款风险的各种因素。

2.完善批复条件落实机制。在现有授信业务流程中,业务发起部门负责授信批复条件的具体落实,发放审核人员负责对此类条件落实情况的判断与评价。目前,从发放审核的业务实际来看,存在财务指标监控缺乏必要的触发标准、对应抵押物指向不明确等贷后及押品方面的问题。同时,目前授信批复中也存在将贷后管理或押品登记范围、价值确认等内容作为前提或约束性条件的现象。发放审核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对于批复前提与约束性条件必须采用零容忍否决的原则,对于确实无法在发放审核时点获得的落实情况证明材料,客观上有可能造成风险点的遗漏。

建议:联合风险审批部门,通过共享CCMS系统信息、搭建批复答疑平台、深化定期沟通反馈机制等措施,从全行层面构建一个相对完善的批复条件落实机制,为全行公司业务持续高效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可通过细化批复四类条件的设置标准(明确贷前、贷中、贷后三个节点需分别落实的条件)、明确合规性及担保要求(细化标准化抵质押物清单)、量化合同财务指标参考标准(分行业设置财务指标参考值并明确时效)等方式,明确发放审核、贷后或押品环节关注的主要内容与审核要点,减少业务发起部门与授信执行部门就批复条件的落实产生争议,提高授信批复的可读性与可操作性,促进公司类授信业务管理的效率与效果的全面提高。

3.提高账户核准流转效率。当前,对公贷款账户核准集中在授信执行部运作,其实质是对核心银行系统对公贷款模块中需账户核准的业务进行独立审查的工作,即由账户核准人员对业务发起部门在BANCS中创建的对公贷款项目合同、账户、担保品和保证等信息进行审核,在BANCS中完成账户核准交易。账户核准工作的原则、内容、路径等与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密切相关:一方面,贷款经账户核准后,BANCS中的担保品信息于当日营业结束批处理导入CCMS中的押品管理模块(CVS),担保品信息创建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CCMS中押品信息的准确性;另一方面,BANCS中合同及账户信息包含计结息、还款等贷款的关键信息,合同及账户信息创建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贷后准确计结息、收息及还款,从而影响到我行的经济资本核算。

建议:联合贷后及押品管理团队共同对BANCS中帐户核准环节涉及的合同、账户、担保品信息核准点予以梳理和归纳,重点针对业务发起部门容易出错的“担保品创建”、“权利价值和公允价值”、“房产及保险”,以及“计、结息设置”等项目进行口径统一和创建标准规范,通过出版答疑专刊、集中培训、定向传导以及定期测试等方式,提升业务发起部门和账户核准人员对此类信息的规范化与标准化程度,凸显强制性要求与禁止性规范的重要作用,从而有效提高账户核准的流转效率,体现对授信流程化管理的正向激励。

4.建立重大事项风险提示制度。在金融领域,信贷风险始终贯穿授信业务的全流程之中,可以理解为未来产生损失或收益的可能性,它既是损失的原因,也是盈利的基础。花旗银行前总裁Walter Wriston曾经说过“银行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管理风险,而不是避免风险”。因此,当授信客户出现影响银行授信资产质量的重大风险时,应建立有效的应急信息传递机制,通过必要的识别、计量和提示手段,对风险进行分类、报告和管理,保持风险和效益的平衡发展,实现风险调整后的利益最大化。

建议:在发放审核和账户核准过程中,可以针对以下多种情况进行判断与书面提示:对于明显涉及后续贷后及押品管理要求的条款;对于不同授信品种的还款资金账户设定的;对于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后无法办理转在建工程抵押的项目;可能对贷款偿还带来重大风险隐患的违约触发条款等等。贷后管理环节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总体融资规模、还款来源的现金流等情况,对借款人实施动态监测,重点关注大额资金流转、关联企业间交易等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押品管理环节应严密跟踪房屋销售款的回笼情况,对于已经办理在建工程预告登记的授信项目,应密切跟踪工程进度,确保未来物权的实现。因此,建立几项工作的“重大事项风险提示联合制度”,在授信准入、风险评价、减值准备计提以及经济资本核算等环节中,对提升我行信贷资产质量、衡量押品授信保障作用、控制与防范授信风险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5.搭建授信全流程管理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信贷管理过程中,推崇树立贷款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和原则,建立高效的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通过有效制衡的管理原则,针对不同的贷款品种实施差别化的风险管理,实现贷款经营的规范化和贷款管理的精细化。银行现有的信贷管理流程中,缺乏前端贷款合同或协议管理的风险控制,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相对薄弱,贷后管理及资金流向监控有待加强。因此,发放审核与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成果运用的结合措施中,终极目标是搭建授信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全流程风险管理的实施,甄别和评估信贷业务的风险成本和风险水平,实现银行风险与收益的合理匹配与准确处理,并对实施的效果进行差异性的管理后评价(详见图2)。

建议:在完善现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流程中,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授信全流程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通过对信贷材料的了解分析,识别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在此基础上,评价和估量此种风险对项目既定目标的影响程度。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结合项目的承受能力和管理目标等,寻找和选择合适的对策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控和反馈,并在必要时进行风险决策的调整。

同时,应思考打破现职人员发放审核或贷后管理全品种、全流程审核和管理的现状,通过“单一客户嵌入式”管理模式的应用,按照不同的行业或业务品种分类,与业务发起部门客户经理同步实施精细化的发放审核、押品管理与贷后管理工作,定期提供专业的分析报告和技术支持,提供高层决策,化解授信风险。在搭建条线专业序列的组织构架中,参照该管理模式,匹配相应的岗位设置、专业等级和薪酬等级,加强条线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价值贡献。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和外部监管要求下,无论是在中国银行日趋完善的发放审核、贷后及押品管理工作,还是处在起步阶段的账户核准工作,除了从传统的业务视角对其进行管理,还应结合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要求,更加全面地衡量各个要素,通过节点的缩减、资源的配置,业务的整合,真正实现几项工作的成果共享与有效利用,保持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授信执行全流程的可持续发展力。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协会编.解读贷款新规.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2.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部.2011年中国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证券报,2011.3

3.陈四清著.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通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金融研修院编.公司授信业务相关法律问题解读.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5.王丽丽主编.银行公司金融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法律出版社,2004

6.王胜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国制法出版社,2007

7.朱克鹏主编.商业银行法律实务——操作实务与案例评析.法律出版社,2009

第6篇:银行信贷审查工作总结范文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spanonclick="sendmsg(''''pw_ajax.php'''',''''action=relatetag&tagname=%D6%D0%D0%D0'''',this.id)"style="cursor:pointer;border-bottom:1pxsolid#FA891B;"id="rlt_3">中行糯楹虾托糯芾沓绦蚪幸荒暌欢然蛄侥暌欢鹊纳蠛恕I蠛诵∽橥ü扑阈糯楹系募尤ㄆ骄鹗Ц怕剩范ㄐ糯楹系姆缦占妒?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

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

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第7篇:银行信贷审查工作总结范文

一、新形势下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重点

新形势下,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保证信贷资产安全。金融业为高风险行业,只有稳健经营,才能有效提升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及盈利性。实践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加强制度执行力。如自2015年开始实施的史上最严环保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宏观政策对部分企业带来深刻影响。为达到控制信贷风险的目的,应防范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规定动作不落实等引发的信用风险。其次,重视客户信用风险。客户信用风险主要指客户自身经营形成的,包括所处行业、区域、产品交易结构、押品及其他风险缓释措施,外部环境等因素形成的信用风险,以及与其他类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交叉传递导致的信用风险。最后,关注信贷业务操作合规性。贷前调查尽职到位,审批环节严格把关,贷后管理落到实处,信贷业务各个环节操作若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则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围绕信贷业务调查评价、授信审批、信贷执行、贷后管理等环节,重点关注信贷准入政策执行、客户信用评级、授信条件落实、担保管理、信贷资金监管、风险预警及化解等是否合规[1]。

二、内部审计工作在银行信贷业务管理中的作用

1、监督作用。由于银行信贷业务自身的特点,其工作一旦开展,银行就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而内部审计工作对降低信贷风险,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在信贷业务中,其风险机理是一个查证过程,具有隐蔽性特点,当风险不断累积,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变,成为事实风险,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内部审计通过监督检查,促进被审计单位将业务活动纳入合法、合规的轨道,使业务管理部门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控制措施。内部审计不仅揭示相关单位在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决策管理、抵押审批和贷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限其整改,将信贷风险隐患降到最低。所以内部审计工作能有效降低信贷风险,并消除风险隐患,在信贷资产管理中起到监督作用[2]。2、预警作用。近年来,我国银行信贷风险主要表现为不良资产数额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形成原因复杂等,导致银行信贷业务压力增大,盈利性能降低,甚至出现主营业务亏损等情况。内部审计通过对客户信用风险分析,以及内部控制和业务流程的梳理、评估和检查,发现和揭示信贷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缺陷,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失误,为管理者和决策层提示风险,促进其及时采取化解、控制措施,有效发挥信贷业务风险预警作用,减少银行信贷资产损失。3、参考作用随着内部审计领域的扩大,内部审计的范围已从单纯的纠错防弊向以风险为导向,促进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的咨询服务转变。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借款人、贷款结构、贷款申请用途、贷款投向、风险分类等进行审计核查,同时还包括对信贷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政策制定、执行、决策方法进行审核,分析信贷业务执行、操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向管理层提供信息反馈,为银行加强信贷业务的管理,调整信贷投向等决策工作提供参考作用。

三、新形势下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的程序方法

四、结论

通过上文所述,对新形势下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的重点和方法进行分析,要求相关审计人员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各部门、岗位以及贷款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履行自身职责,对银行信贷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查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判断被审计对象的信赖程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和业务进行测试,制订相关审计方案,开展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1]何建平:新形势下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重点和方法探析[J].企业家天地,2015(06):19-20.

[2]王泽:新形势下对银行资产业务内部审计方法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6(01):221.

[3]秦颖:基于模糊分析法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审计内控体系评价研究[D].山东大学,2016.

第8篇:银行信贷审查工作总结范文

城西支行上半年信贷工作总结上半年,城西支行的信贷工作在行领导和信贷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行上下齐心协力,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扩增存贷规模、提高资产质量为核心,以加强信贷管理为重点, 以各项信贷制度的落实为基础,经过了一季度的“非常奉献6+1”和二季度的“星光大道”等竞赛活动,城西支行各项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截止6月末,支行各项存款余额21307万元,较年初增加 214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 11344万元,较年初增加 2527万元,存贷比例 53%;不良贷款余额 1.6万元,较年初下降 0.9万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金额8849 万元;办理贴现金额 5507万元;利息收入 584 万元,半年实现利润 377 万元,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信贷管理也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一、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信贷基础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圆满完成。半年来,我行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总行会议和文件精神,适时分析形势,认真执行政策,从严监管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切实防范风险,不仅提高了信贷管理水平而且为保证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经营责任考核指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贷款投放上,支行狠抓贷款投放风险管理,采取的具体措施是:⑴严格执行总行下达的《信贷风险控制指导意见》,进一步对信贷风险进行控制,对授信行为进行规范。严密了贷前调查、审查及审批手续,对信贷人员贷前调查的范围及要求,确保信贷调查材料真实有效。⑵严格控制信贷风险,严格执行信贷风险防范控制管理体系,全面实行审贷分离,规范了贷审会,实行了贷审例会制,严格按照贷审会议事规程召开会议,明确各环节主责任人职责。(3) 扎实细致地开展贷后检查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企业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状况进行检查和分析,认真填报贷后管理表。(4) 切实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制定了五级分类的具体操作实施细则,对客户进行统一分类,从而提高了信贷管理的质量。(5) 对流动资金贷款、贴现贷款,承兑汇票在上报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总行要求的调查、审查、审批环节的统一格式,切实从源头上控制信贷风险。(6)积极配合总行信贷处做好信贷检查工作,在检查中没有发现一例违规现象,信贷工作得到肯定和好评。二、通过信贷杠杆作用,抢占市场份额,壮大资金实力,增强发展后劲。上半年,我支行继续围绕开拓信贷业务、开展信贷营销、积极组织存款等方面做文章,切实做好大户的回访工作,密切关注并掌握贷款单位的资金运行状况和经营情况;大力组织存款,积极开拓业务,挖掘客户。1、上半年,我行信贷资金重点投放于优质企业和大中型项目,继续重点扶持信用好、经营好、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如中联巨龙水泥有限公司、亿人城建有限公司、利玛置业有限公司等,把这部份贷款投入作为我行调整信贷结构、分散信贷风险、抢占市场份额、维持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信贷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而且,通过优化信贷结构,信贷资金正确的投放,使我行的优质客户不断增加。既降低了经营风险,同时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上半年,我行坚持业务发展多元化,加快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重点增加对优质客户的信贷投放量,不仅降低了贷款总体风险度,而且带来了丰厚的利息收入,随着相对独立核算的实行,经济效益显着提高,今年一至六月份实现利息收入584万元,超过去年全年收息水平,实现利润377万元,有效地壮大了资金实力,增强了发展后劲,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三、加大信贷营销力度,不断开拓业务空间,加快业务发展步伐。1、上半年,我行在信贷业务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特别在汽车消费贷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行还特别注重加强银企合作,协调处理好银企关系。根据形式发展和工作实际的需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与企业互通信息,加强理解与配合,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构筑新型银企关系。三月份,我行与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举办了银企联谊活动,通过活动,加强了银企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建立了深层银企合作关系。2、上半年,我行进一步提高对信贷营销的认识,不断推进文明信用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地抢占市场份额,建立稳固的客户群体,加大对个私经济、居民个人的营销力度,选择信用好、还贷能力强的个体企业和城镇居民做为我行信贷营销的对象,把信贷营销与绿色文明信用生态工程相结合,通过一系列的社会文明信用创建活动,打造我行独特的信贷营销品牌。三、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业务操作有条不紊,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业务发展。我行在不断加强和改善日常信贷工作的同时,还注重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学习,以便能在业务操作中得心应手,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做好信贷资料归档和各项结转工作,实行一户一档,建立完整系统的客户信息档案,以便于及时查阅和调用。对于信贷台帐和报表,能够完整、准确地反映数据,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做好信贷登记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在搞好管理的同时,我行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手段,积极开展优质文明服务,树立“窗口”形象,以服务留住储户、以热情吸引存款,始终以客户就是上帝的理念精神,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提高我行的对外形象,并以优质的服务促进业务的发展。四、下半年工作思路1、立足当前,抓好各项阶段性工作,在上半年打下的基础上,下半年全面启动。下半年,我们要做好信贷各项业务的安排和落实,对于上半年已有意向的项目,下半年力争做好、做实,例如要做好新港国际和华茵房地产的商品房按揭工作,做好大户回访工作,加强贷款企业的资金回笼款统计工作,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全面开展信贷营销工作,努力完成信贷业务各项指标任务。2、做好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为信贷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调查核实企业情况,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和总行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总行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计算办法,确保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信誉程度,为我行衡量开户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实行信贷准入机制建立基本依据。3、总结经验,切实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信贷基础管理工作,按照总行信贷处检查要求,加强信贷档案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和保密性的管理,建立健全信贷业务台账、授信台账、抵质押品台账和不良贷款监管台账。确立支行经营和管理目标的最佳组合,确保支行资产质量始终保持稳定状态。上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行领导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冷静分析了存在的不足。一是业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将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中去;二是业务开拓范围还需不断扩大,涉及的领域要更广,更深,以促进业务快速持续发展。以上问题将是我行以后工作完善和改进的重点,今后,我们将严格加强管理,不断开拓业务新领域,高标准严要求,在行领导和信贷处的正确指导下不断改进,不断提高,努力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银行上半年信贷工作总结

第9篇:银行信贷审查工作总结范文

(一)法人客户信贷流程

以《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规定“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程序: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信用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信用收回。”为例,基本操作流程可分为:业务受理、调查评价、审核批准、发放和信贷发生后的管理。银行内部机构设置分为前台和后台,前台是业务的发起部门,负责客户申请的受理和调查、信贷业务的具体办理、信贷发生后的管理。后台部门是风险审核部门,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对信贷业务进行评级、控制项目信用风险,核心工作是贯彻落实信贷政策,完善执行管理制度,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监督。前、后台应该是彼此独立,但是又紧密联系的,相互制约的制衡状态,从而实现对于信贷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法人客户信贷流程存在的问题

(1)信贷业务申请行为

支行的业务核查程序过多,影响业务办理的效率。以农行现行流程设置来看,各级行对于其审批权限内的信贷业务遵循逐级汇报机制,对于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的信贷业务必须由发起行向上一级银行申请审批,现在大部分的信贷业务的发起行都是支行,需经历层层审批,影响信贷业务的办理效率。

(2)信贷审查机制存在不足

在整个贷款流程中审查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判断并控制信贷风险发生的非常重要的一环。但审查时仅依据客户经理报告、企业和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如果依据的材料出现偏差,风险就较大。

(3)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审查人员对于贷款发放做了一些前置性条件要求。而在实践中这些前提条件还没有实现,就已经发放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4)贷后管理较松散

贷后管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户经理自身判断,很难做到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发现客户风险。在市场经济时代不可预知的情况下,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因素更是各不相同,而企业为了不让银行提前要求还款往往不会主动向客户经理公开经营的实际情况,这就需要客户经理根据市场和企业各种表现及时发现可能的风险并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实践中,客户经理很难及时发现或者说不太愿意发现企业中风险,等到风险发生质变才被动知道。

(5)信贷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没有针对客户的不同设计不同的信贷产品,未能满足大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银行的优质大客户在银行总体客户数量中占比不高,但是对于银行利润的贡献很高,据统计,15%的大客户为银行创造了近80%的经营利润。

(三)法人客户信贷流程问题的原因

(1)管理理念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贷轻管”思想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银行内的考核注重信贷产品的销售和不良贷款的处理,而不太关注中间环节的管理,没有将风险管控深入到信贷的全流程,这种“重两头,轻中间”的做法,造成了管理盲区。

(2)由“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还没有完成

银行现在主要收入仍来源于存贷款利差,为了保持高增长率所以追求规模扩张,在此过程中形成了“总行、分行和支行”的管理模式。这种以分工为理论依据的“部门银行”,极具行政色彩,条块分割,各自为营,运转效率低下,其之所以存在的主要是因为我国不合理的存贷款利差,随着类似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在此背景下,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利润中心”的市场化,专业化,扁平化管理模式转变显的十分必要。

(3)信贷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实践中贯彻落实不到位。在信贷业务管理过程中,基层银行对于上级银行的制度办法都是机械的照抄照搬,没有根据自身实际对制度进行合理的完善,导致很多规定不合理,该规定的没有规定,不该规定的规定了很详细,由此,造成了内控制度缺乏科学性,操作性也不强。另外,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方面原因,信贷业务操作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信贷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二、完善法人信贷流程风险控制的对策建议

(1)逐步完善信贷业务授权模式

提升业务办理效率。逐步改变分级授权模式,实现因人授权,可由总行内部招聘专业人才,分派到各分行或支行,由他们对信贷业务决策,根据审批人的风险把控能力授予其不同的权限,并且定期要对其进行考核,总行通过集中管理监督这些审批人员,实现对信贷业务风险整体上的把控。实现由“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

(2)完善信贷业务调查程序

引导信贷部门与“好行业、好企业、好客户”打交道,严格客户准入管理,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坚定地建立谨慎的信贷经营理念,坚决杜绝各种短期行为和粗放式管理;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增加法律的精神和刚性约束,实现由“人管”向“制度管”的转变。

(3)把控好信贷审查

严格按照信用体系和信贷业务的监管指标,对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安全与效益进行分析和验证,以确保信贷计划中的风险防控措施能够覆盖风险。实行“三限”管理制度,首先,实行“限质提交”,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其次,实施“限次补充”,对于调查人补充调查资料的次数进行限制,不允许调查人无限制的补充调查;再次,实行“限时审结”,规定审查机构的审查期限。

(4)把控好贷款放款审批流程

要求放款审核尽心尽职,认真核查贷款的合法合规性,确认贷款限制性条款的落实情况,落实信贷合同签订以及相应的担保措施是否落实。在没有确定信贷满足合法合规性要求,限制性条款的事项没有落实之前,不得向客户提供任何信用。加强支付管理,防止信贷资金挪用的风险。

(5)加强贷后管理工作

实行例会制度,定期了解贷款企业的基本情况,对担保物要做好重估工作。必须深入企业现场,现场调查,与企业高管保持必要的良好的沟通,必要时,可到上游下游企业和工商业税务部门核实情况。跟踪企业动态,了解贷款资金流向,及时发现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加强担保物的管理,以防止贬值或损失。一定发现担保五价值不足以覆盖贷款风险,要及时采取风险缓解措施,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6)提高信贷人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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