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提升机坪运行安全的几点思考

2024-01-28 13:18: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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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坪运行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民航局“一二三三四”总体工作思路中,首先提到的是“持续安全”,近年来,随着民航业的快速发展,机场数量不断增加,容量持续放大,运行环境日趋复杂,导致机坪运行保障压力日益增大,机坪保障车辆刮碰航空器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为此,民航局及各地区管理局从2015年开始,连续多年开展机场机坪运行专项整治工作,但效果并不明显:2015年全国机场发生机坪刮碰事故症候12起, 2016年发生10起,2017年至今事故症候8起。与之相对应的,是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在机坪纵深不足,机位狭窄等不利条件下,自2015年以来,在年保障保障航班架次的情况下,未发生机坪不安全事件及以上问题。笔者依据民航局提出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要求,结合日常机坪运行监管经验,对如何有效提升机坪运行安全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就确保机坪运行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目前机坪保障作业人员培训模式,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机坪运行保障作业人员的基本功问题是机坪运行安全的重要基础,对此,《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第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所有在机坪从事保障作业的人员,

均应当接受机场运行安全知识、场内道路交通管理、岗位作业规程等方面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在机坪从事相应的保障工作。”在该规定的落实上,大多数机场及相关保障作业单位实施的均是理论方法的培训和考试,基本未进行实际操作方面的考试,这就导致了许多机坪保障作业人员虽然具备清楚相关规程,但在实际操作能力方面存在弱项,而由于机场等单位没有对此进行考核,导致这一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被发现,从而出现实际操作过程中碰刮飞机的情况。针对该问题,厦门机场在原有机坪运行理论考试的基础上,增加了上岗前的路考环节,主要考核机坪保障作业人员设备操作等方面的实际技能,考核未通过的不予发放机坪驾驶证,从而有效的确保了机坪保障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能力。

参考厦门机场相关做法,为有效提升机坪运行保障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应要求机场及各相关保障作业单位在本单位的员工上岗培训考核要求中增加实操考核项目及要求,确保上岗员工具备理论和实操方面的扎实基本功。

二、建立多层级的监督机制,确保保障作业规程落到实处

根据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同样的,在发生机坪保障作业刮碰航空器事故症候之前,碰刮航空器的不安全事件和违章作业的情况必然已经存在,而要确保机坪运行持续安全,如何通过监督消除这些不安全情况及隐患是提升机坪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关于机坪保障作业监督管理要求,《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CCAR140)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为航空器提供保障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实施保障作业。”第九十九条规定:“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坪的统一管理,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坪运行的检查制度,并指派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对机坪运行实施全天动态检查。”实际上,如果将机坪运行监督检查的职责仅仅落在机场管理机构身上的话,由于存在“人力资源不足,无法对所有航班的所有保障作业进行全程监察”以及“人员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全面,无法对所有保障作业内容进行有效监察”等问题,将导致机坪运行监察的力度和效果大打折扣,这也是为什么虽然每个机场都有机坪运行监察部门,但是机坪违章问题还是屡禁不止的原因。笔者结合厦门机场安全监管实践认为:要真正发挥机坪运行监察的实效,必须建立从保障单位到机场管理机构的多层级监察机制,即保障单位应建立班组级、部门级及公司级三个层级的监察制度,明确监察频次,定期对各自单位机坪保障作业员工的保障作业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在此基础上,机场管理机构开展的监察内容应该是三方面:一是对各保障单位内部多层级监察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保障单位切实建立和落实相关机制;二是对实际保障作业情况进行抽查,以此验证各保障单位多层级监察机制的有效性。与此同时,机场管理机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制定相应的处置机制,如厦门机场建立的沟通单、整改单、处罚单等,以有效的确保机场管理机构发现的机坪运行存在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整改。

三,加强机坪不安全事件信息沟通,充分利用风险管理工具及时消除机坪运行安全隐患

在SMS的风险管理要素中对启动危险源识别的时机有明确的规定,其中重要的一条是“本机场或行业内发生不安全事件时”。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机坪碰刮航空器事故症候及以上的事件,民航局均会公布相关的调查报告,列明事件原因及相关改进要求,而对于外单位没有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等,机场等运行保障单位往往无法得到确切的事件信息,因此难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有效的危险源识别工作,从而导致不同机场先后出现类似的不安全事件,甚至有的机场出现事故征候的原因与某一机场之前出现的不安全事件的原因相同。以厦门机场为例,在今年某机场出现加油车碰刮行李传送车导致飞机受损事件后,中国航油厦门分公司根据了解到的基本情况提出厦门机场保障空客飞机时也存在类似的安全隐患,建议厦门机场组织专题风险评估,防止类似事件在厦门机场发生,但由于缺少该事件的详细信息,厦门机场和中国航油厦门分公司均无法有效开展该项工作。因此,作为行业政府,笔者认为应该搭建一个不仅仅包括事故症候及以上信息的共享平台,将一些存在普遍性的不安全事件信息进行共享,从而确保各相关单位能够结合该信息及时进行本单位的危险源识别,从而减少类似事件在不同单位重复出现的情况。

四、收集机坪运行数据,做好安全监控工作

上述的建议,基本上都是针对如何有效发挥航空运营人的机坪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那么作为行业政府的局方在提升机坪运行水平上该做些什么呢?笔者认为不应该把局方的监察作为确保机坪运行的主体,这是因为由于人员和时间的现在,虽然局方监察员具备较为丰富的安全监察经验,但无法实时及全面的对机坪运行实施监察,难以有效和全面的发现机坪运行存在的问题。以厦门机场为例,2017年11月份机场管理机构内部检查发现的机坪违章、安全隐患122起,这样的数据量是局方监察达不到的,因此,在机坪运行安全监管上,笔者认为局方应该专门监管思路,从以下方面入手强化机坪运行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督促航空运营人建立上述的内部检查机制,在这一点上,尤其要督促机场管理机构发挥规章赋予的机坪运行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对于有些机场来说,由于航空业务发展的需求,机场管理机构相较于航空公司较为弱势,一方面机场管理机构不敢采取有效的机坪违章管控措施,另一方面驻场单位也不在意机场管理机构通报的机坪运行安全问题,往往敷衍了事,在这种情况下,局方必须坚决站在机场管理机构身后,向驻场单位明确传达这样一个讯息:对于违反机坪运行相关规定且无视机场管理机构问题通报的,局方将根据《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CCAR140)第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各驻场单位未遵守民用机场使用手册及机场管理机构为保障飞行安全和正常运营所制定的并经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的管理规定的,由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 下的罚款。”只有帮助机场管理机构梳理机坪统一管理的威信,充分发挥其监督管理的作用,才能有效发现日常机坪运行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有效整改;

二是教会机场管理机构机坪运行监察员如何开展有效的机坪运行安全监察。在对厦门机场机坪运行监察室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部分监察员的监察水平较弱,具体体现在一方面对于违规责任单位上报的整改措施评估不到位,难以发现措施中存在的不足,如果不解决该问题,那么后续违规责任单位上报的整改措施将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对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如何验证没有思路和方法。因此,局方应该积极通过检查交流,就上述问题对机场管理机场机坪监察员进行培训,提升其机坪运行安全监察能力;

三是及时收集机坪运行各类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以此确定局方机坪运行监察重点并实施调研或检查。笔者认为,局方应和机场管理机构建立机坪运行相关数据共享机制,定期收集机场机坪运行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对于重复发生的情况,在结合对机场管理机构及责任单位已采取措施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失事开展专项调研及专项检查工作,提升机坪运行安全监管的精确性。与此同时,按照监察大纲,局方必须定期开展机坪运行检查,对于该工作,笔者认为不应该是替相关保障单位和机场管理机构去保障现场蹲点,发现保障作业存在的问题,而应该是先检查各相关单位内部检查机制的落实情况,再通过保障现场的抽查来验证其机制的有效性。

要实现民航持续安全的目标,机坪刮碰航空器的顽疾必须得到有效根治。笔者通过具体实践,认为只要落实上述四方面工作,那么必定可以有效遏制机坪运行安全问题屡禁不止,重复发生的情况。 (杨旭毅 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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