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简报(国税局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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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简报(精选3篇)
国税局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简报 篇1
近日,湖南岳阳临湘市国税局根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xx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信用评价各项工作。
该项工作启动后,该局迅速发动宣传攻势,通过国税网站、税企QQ群、微信、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电视、报纸等渠道开展多样化宣传;对纳税信用评价范围、评价方式、评价内容等内容进行专题解读,着重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渠道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的宣传,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同时,建立国地税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成立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沟通协作,落实职责分工,紧盯时间节点,抓实各环节任务。
为了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临湘国地税局联合组织业务骨干学习《纳税信用评价操作指南》,利用纳税信用管理系统进行模拟操作练习,确保业务精通、操作熟练、技术保障到位。操作过程中,相关业务科室严格对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和国地税纳税人基本信息的比对、校正,及时做好补充采集或修改维护。目前,纳入信用管理且需参评的500户企业纳税人已完成系统评分。下一步,纳税服务部门将进行逐一复核确认。3月31日前,将完成国地税联合评价及评价结果的发布工作。
国税局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简报 篇2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提升统一性。该局及时召开纳税信用评定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评价工作的使命感,全面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各项要求。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提升协调度。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等环节环环相扣,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局党组思想上做到高度重视,坚持全局观念,工作中加强工作协作和系统集成,上下畅通,及时解决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信用管理的层次和水平。安排专人及时与地税沟通,保证联评双方结果一致。
三是加强培训辅导,提升规范性。3月8日,市局在我县组织了为期4天的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培训和集中办公,该局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明确了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要求、系统操作流程、业务指标等规范,提升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岗责细节,提升执行力。该局充分认识到本次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在时间紧、任务重的背景下,迅速制定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安排,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对评定对象、评定程序、评定标准、时间安排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确定各单位联络员,按照上级国税部门文件精神开展评定工作,确保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0xx年以来,市国税局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相关办法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善了信用等级后续管理,制订分类管理措施,提升纳税人信用等级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一是优化信用等级评价机制。积极与地税局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各项工作。共确定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2265户,是20xx年A级纳税人的近10倍,扩大了A级纳税人比例。市县两级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进行公告,宣传A级分类服务措施,并且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信用等级级别查询。提高A级纳税人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制定分类服务措施,做好信用等级后续管理。优化服务措施。不断加大对纳税人诚信状况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等23个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太原市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做好A级纳税人服务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设立纳税信用“红黑名单”,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及时予以公布并落实相关鼓励政策,如在办税服务厅叫号机设置VIP“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专窗为A级纳税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全程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办税服务和特约、预约、延时服务等办税方式;放宽发票领购限量,A级企业全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3个月以上,普通发票按需供应,从而扩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影响力,并且实行专用发票免认证,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对发生的退税、减免税事项专人受理、优先办理等。制定“黑名单”制度。对于触犯税收法律法规、偷逃税款的企业,纳入“黑名单”,依法实施惩戒,如公开“黑名单”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黑名单”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加强出口退税审核“红黑名单”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等。
三是加强税银合作,实现“以信授信”。今年,我局在前期与山西省银监局、太原市金融办、太原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税银互动”活动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的前提下,携手市中小企业局和市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开展税银合作活动的工作方案》,与多家银行建立了“税务评信、政府增信、银行授信、企业诚信”的运行机制,最终实现“征信互认、征信互动、渠道共享、多方共赢”,有效的推动了中小市场主体的转型升级和健康成长,同时实现了纳税信用结果的社会化广泛应用,营造了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已经有45户纳税人发放贷款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