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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随笔,需要知道这四大要素
从起源来看
随笔正式诞生是在16世纪晚期,虽不排除那些未在历史中出现过的零星拓荒者,但随笔被完全承认,其第一位作者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国作家蒙田。
蒙田的著作《随笔集》,也称为《尝试集》,不用多说,是他的代表作。在他的随笔里,有大千世界的众生相,有反思自我,有探索人与人生,有“生活的哲学”,还有科学知识和人文思想,可以说是一部大杂烩。后续研究之后发现,随笔一大特色就是自我属性,使用第一人称方式,讲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给另一人听。
我通常愿意把随笔看做“无声的演讲”,实际上就是将自己的观点用文字表达出来。随笔在大类上属于散文,又不同于散文。读过蒙田的随笔作品的读者都知道,这些文章基本没有年龄限制,属于“老少皆宜”的。它不像类型文学,军事、历史是男性读者的天下,而言情则是受女性钟爱,一个人年轻时喜欢热血激昂,老了关注健康和深思。但随笔几乎全员皆读。
20世纪后,新的作家发展了随笔的风格。比如弗吉尼亚·伍尔芙,相较于蒙田,她开拓了随笔的新空间,使随笔在20世纪变得更加多样化,也丰富了作家库,使今天的我们站在更高的起点去创作。一句特别深刻的话就是:
随笔自成一格,是一种最接近真实的利器。
实际上很多作者都对随笔保有热情,因为随笔的可塑性、非正式性、第一视角性。
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文体,我们创作时,随笔也有四大要素:
笔调,形式,戏剧性和真实。
一、笔调
随笔的一大特点就是几乎全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读者们通过作家视角去看他们的世界,理解作者的价值观、处事风格,主观色彩浓厚。
强调笔调的意义在于,任何人创作自己的随笔时,一定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作为故事和经验的传达者,一点不要害怕说出自己的观点。任何作家都会自成体系,相同的内容在他/她的笔下都有不一样的生命力,因为随笔的最高战术就在于表达,而读者负责倾听。
真诚诉说,你会收获很多追随者。
二、形式
自由而深刻,这是总结随笔形式的最佳形容词。随笔不同于其他文体,在故事性上符合小说特点,因为都在讲述;但从文字上看却偏向诗歌,因为它们精炼而有价值。可以这么说,随笔是带着独特自我体验的长篇散曲。
从自我开始讲述时,娓娓道来更加使人亲近,而接近诗歌的文字则拓展了美感。所以,在创作随笔的过程中,形式上要注意两点:内容定为故事,文字写做诗词。如果你是二流的诗人,那太棒了,这种接近于诗却还不能称为诗的写法简直是随笔创作的天堂。
三、戏剧性
随笔并不是一种死板的文学形式,随笔的戏剧性来源于生活。生活有多么难以预料,随笔就有多么精彩。国外某一著名作家在向自己的学生读一篇随笔时,学生们全都不相信那是一篇随笔,可见随笔的戏剧化。
作为一种以个人自述为出发点的文学形式,随笔之精彩便源于作家的多样性。所以如果我们要创作一篇随笔,也要打上属于自己的记号——真实中的主观感悟。
四、真实
上面已经提到了这一点:真实。随笔具有的明显特征就是非虚构性+经验性,与普通的非虚构作品不同,大多数非虚构文学偏向纪实,更像在写小说,只是故事来源是发生过的。而随笔不需要写出一个故事的前因后果,它可以是由很小的事件引发的思考,也可以是整个人生经历才总结出来的哲思。
随笔打上了个人标签,不会满足于陈述事实,作家们创作时,或慷慨激昂、或沉郁顿挫,是爱是恨是苦是甜都是自由的。
我们强调随笔的真实性,因为你同时在和自己、读者对话,有时候随笔不仅仅告诉了别人什么,更重要的是告诉了自己什么,引发了什么思考,所以“写实”是必要环节。
说了以上四点理论,可能很多人觉得比较空洞,这里就举一个实例(范本),方便大家来对照学习。
下文引用信息:原创作者为乔治·R·克莱,文章选自《第四种类型》(2001年春季号)。
《万物开始的地方》
6月9号,星期二,大约11点半,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早晨。我遇到了一件非常神奇的事情,但仔细想想,似乎又没有什么。
这里是剑桥市,我本来以为垃圾是在每周三早上清运的,不过好像弄错了。不管怎样,我驾车顺着Mass大道一直开到头,然后转进Lee街,打算找一个停车的地方,结果发现自己被卡在了环卫垃圾车的后面。
Lee街不是主干道,所以是一条单行线。路两边停的都是车,根本超不过去。垃圾车是橘黄色的,是那种工程车。
两名工人正在整理收拾——街道两边一人一侧。在西侧(我的左边)工作的男人是个小个子,灰白头发,带着金丝边眼镜,简直就是一个助理办事员的形象,除了没有支着胳膊和一副“别盯着我看”的表情。
另一个人长得奇丑:下巴上有个十字形的印(詹姆斯·邦德电影里常有这种人),有点像费尔纳德尔·朗,没精打采又很强壮,做事慢悠悠。他对那些垃圾箱极富耐心,动作优雅地举起它们,轻拿轻放,不带一点怨气。尽管脸上稍有嫌恶,也表达的只是“这种工作确实味道不好”的意思。
在清理完Lee街东侧这一边过半的时候,他停在了一所带花园的房子外面。在人行道上左右看了看,发现没别人注意自己;又向窗户里看了看,确保屋里没人;然后,他小心翼翼又意志坚定地,抬起他那长长的右腿跳了进去,越过沿街很长的一段路,来到了花园的中间——那里种了许多长着巨大的叶子,还开着颜色各异的花朵的植物。(是万寿菊?我说不好。)
他把身子伏低,伏低,再伏低,然后突然把脸埋在了那片最大的叶子里——深深呼吸了好久,至少有半分钟都没抬起头来。整个过程看不出他情绪的任何变化,既看不出高兴或不高兴,也看不出紧张兮兮怕被发现的样子。
他就那样面无表情地站着,然后小心地退出花园,回到他的工作中。我想弗兰纳里·奥康纳(美国小说家和评论家,美国文学的重要代言人)是对的——这就是万物开始的地方:去感受。
这是一篇重体验、重感受的随笔,议论较轻,全篇更多在做叙述工作,当然这些叙述带入了情感,所以最后写出了丰盈的真切情绪。如果让我们从上面所提到的几个角度出发,可以这么看:
笔调:作者在和你唠家常,告诉你他一天上午的经历。他把你当成了倾诉对象,或挚友,然后娓娓道来。
形式:很明显,形散而神不散。在细节方面,作者更是下了功夫,文字的诗意浓厚。场景多次切换,他的笔一直追随着人物,移步换景。总体而言,就是“故事+美学”的二重奏。
戏剧性:很多作者对于随笔的戏剧性不理解,其实任何文体,或多或少都要带上戏剧性,否则基本无人阅读,随笔也不能例外。戏剧性体现在故事的推进过程中,比如上文,两名工人的行为展示了戏剧性,他们有些“反常”,最后为作者的点题提供了素材。如果一直是流水般的“起床-睁眼-刷牙-洗脸-吃饭-换衣-出门-上车”,那就太平淡了。
真实:从全文来看,作者是在和你讲他的经历,讲这一早上的遭遇,以及这样一个处境下他的感悟和思考,所以直接就代入了我们人类最常见的“真心话”场景,真实感基本不用再强调,很自然就产生了。
我们在写作时,把握大方向的情况下,可以灵活一些,开辟具有个人特色的随笔风格,这样不仅是自己的创作成长,还能丰富整个随笔作家精英库,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