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员的工作日常 婚姻登记员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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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乙丙:你在哪里工作?
我:民政局。
路人甲乙丙:民政局?就是办登记的地方?那你负责结婚还是离婚?
我:嗯.......我们民政局有很多业务科室的,可不光婚姻登记处一个部门。
路人甲乙丙:哦,那你在哪个科室?
我:这个.....我还真在婚姻登记处。
路人甲乙丙:哈哈哈哈哈哈.....那你到底负责结婚还是离婚?
我:我们叫号,叫到什么办什么。
路人甲乙丙:那你一般叫到结婚的还是离婚的?
我:………能换个话题么………
不知不觉,在婚姻登记处工作已经好几年了。在我看来,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业务部门,跟政务服务大厅的其他窗口一样;不过貌似在众多吃瓜吃草吃鸡腿的群众看来,这个地方有着其独特的神秘色彩。也有很多人觉得,我们的工作只是盖个章,无比之轻松惬意。嗯,作为一个多(tu)愁(cao)善(cheng)感(yin)的未婚大龄单身女青年,是时候进行一番感(tu)慨(cao)了。
一、关于证件
当事人:结婚需要什么?
我: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当事人:双方的?
我:对啊,双方的。
当事人:光男方的行不?
我:不行的,双方的都要。
当事人:一定要双方?我觉得光男方的就行了。
我:这个,必须得双方的。
当事人:哦,必须双方的啊。
我:是的,必须必须。
当事人:我还以为光男方的就行了呢,要女方的干嘛。
我:双方登记,当然要双方的证件了。法律明确规定啊。
每次碰上这种当事人,我都真的真的很想替广大女同胞们怼一句:怎么光男方就行了?女方难道是男方附属品么?当然,我不能真的怼回去,只能用无比坚定且真诚的小眼神告诉他们:是的,必须必须。
二、关于年龄
当事人:姐!多少岁可以登记!
我: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当事人:哦.......必须够年龄?差一年行不行?
我:差一天都不行。
当事人:哦......必须两人都到婚龄?一个人到了行不行?
我:不行,两个人都得到。
当事人:哦.....那阴历生日到了,阳历生日没到行不行?
我: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上是哪个生日那个生日到了就行。
当事人:非得到啊...你想想办法给我们提前登记上行不行?
我:系统刷身份证,人为更改不了啊。
当事人:没有一点儿办法了么.....
我:没有,必须到婚龄。
当事人:好吧。
我:你多大了,这么着急登记?
当事人:我97年的,已经21(虚岁)了。
我:才20周岁,等到22周岁生日再来吧哈。
经常有这种不够婚龄的“少男少女”们过来问能不能提前登记,最夸张的是居然有一个家长来问俩孩子十八九能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毛线!那么早干嘛!!我这个超过婚龄六七年的大龄单身汪连个对象都没有,你们这么小来登记!!合适么!!合适么!!!
三、关于签字
我:来,女方在这儿签个字儿。
男方:(三下五除二给女方签好了)
我:女方签字!得女方签!
男方:一样一样。
我:不一样,只有她自己签才有法律效力。
男方:有什么不一样么,婚都结了。
我:还没登记完呢。双方签字的过程就是对登记表示确认的过程,女方本人不签字,我怎么知道她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男方:哦。那是不是离婚的时候可以代签。
我:那更不可以了。都要离婚了怎么能代签?
嗯,青年,你不想让媳妇儿累着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不过......几个字而已啊!!再说,代签的话我们会怀疑是逼婚啊老铁!
四、关于婚姻状况
我:男方(或者女方),你是什么婚姻状况?
当事人:未婚啊。
我:未婚?那么XXX是谁?
当事人:之前跟我登记的那个人。
我:那你就不是未婚了啊,是离婚啊。
当事人:我没跟她(他)结婚啊,就是领了个证而已,没办婚礼,我还是未婚。
我:你办不办婚礼决定不了你的婚姻状况,来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啊。
当事人:那我现在就不是未婚了?
我:当然不是,你现在是离婚状态,再登记是再婚,不是初婚。
当事人:那我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还写着未婚呢,是不是也要改过来?
我:是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因此,你每一次婚姻状况变动以后都要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
当事人:那未婚的登记后岂不也要到派出所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了?
我:当然了。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只要领取了结婚证,未婚的婚姻状况就变成已婚了,就正式受法律保护了。也要尽快到户籍地派出所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以免以后办事打麻烦。
有这种观念的人实在不在少数,以为自己没办婚礼就不算结婚,把登记当成儿戏,说结就结,说离就离,不但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实际上每个人的婚姻状况要以是否取得登记证为准,而不是看办没办仪式。
五、婚姻登记的审查
当事人:为什么有些时候我们携带的证件材料齐全,还是办不了登记手续?
我:那是你认为的证件齐全,看档案你这都结婚了,怎么又来办理结婚登记啊?
当事人:我离婚了呀,这不找到了真爱,又来登记结婚了。
我:我们档案里没有你离婚的记录呀?
当事人:我。。我是在法院离的。
我:那你带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了吗,要是判决书还要有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
当事人:不是就带这身份证和户口本就行啦?
六、关于离婚
俗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离.....于是,有结婚,必然有离婚。
当事人:我们要办离婚。
我:证件我看一下。
当事人:证件?什么证件?
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当事人:这么多?不是在结婚证上盖个作废的章就行了么?
我:......................不行啊,得带齐证件,写好离婚协议书,把孩子财产分明白才行。
当事人:我们都没有争议,都想好了,不用写了,直接离吧。
我:来登记处离婚的都是没有争议的,有争议得去法院。离婚协议书是必要材料,必须要写的。再说,你们不写下来,我们怎么知道你们没有争议?
当事人:他们不是说不用写么!!
我:他们.......是谁?
当事人:就是他们啊,我周围的朋友说的,盖个章就行了!!
我:办业务不能道听途说,要以相关业务部门的说法为准啊。而且,离婚是很严肃的事情,必须就子女财产等安排妥善之后才能离婚,不是在结婚证上盖个章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的。你们想过离婚后给子女和家人甚至朋友所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吗?
离婚这么重要的事儿,你们听朋友随便说说就行了?太儿戏了吧!
七、每个来办离婚的内心都是一出大戏
有一天,同事正在忙,一个青年走到了她的窗口前。青年抬头看了看“民政局”的标识,又看了看同事,欲言又止,走开了。在同事的窗口面前来来回回溜达了无数趟,看了同事无数次之后,终于在同事面前站定,拿出了身份证,放到同事面前,说出来那句他忍了好久才敢说的话:“我,想分开了。”
同事蒙圈了一下,迅速反应过来:离婚?请去三楼!
嗯,青年,你知不知道你这句话,也就民政局的才能理解?离婚就离婚,非得整的这么神秘么?犹豫的话就好好回家过日子啊!再说,你办婚姻登记业务,跑了人家社会组织窗口干嘛?不要激动嘛!
八、门卫大叔也很暖心
有一次早晨上班,还没进政务大厅门口就远远的看到一个年纪不大女生在向门卫询问什么。走到之后,听到门卫大叔说:“办离婚的不上班啊,只有办结婚的上班。”
小姑娘又问了一遍,大叔用非常坚定地语气说:“真的不上班,离什么婚啊,快好好回家过日子吧。”虽然这样说会让我们有被投诉的嫌疑,但是,大叔我还是想为你点赞!
九、每个登记员都是演员。
由于种种原因,离婚率越来越高。我们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可也着实对冲动离婚的人们感到非常无奈。每天都有十几甚至几十对夫妻前来咨询,而真正过不下去的可能只有几对,其他大多都是冲动离婚。多少人,在登记处吵得天翻地覆,晚上回家便和好如初;明明不想离,吵了个架赌气前来,来了谁也不肯先松口。更有甚者,提前来登记处跟我们说;“我其实不想离婚,但是为了面子我又不能先服软,能不能想办法别给我们离,但是你问我想不想离的时候我还是会说想”……真的很想问一句,大哥你图什么!先低个头就那么难么!!
为了缓和矛盾,缓解冲突,给这些赌气的夫妻们一个台阶下,婚姻登记员们一个个化身演员,时而是苦口婆心地相劝,时而耐心细致的分析;时而义正言辞的批评,时而万分无奈的叹息。
“你们想离婚?离什么啊,你们你们儿女双全,人生赢家,多好啊,多少人羡慕都羡慕不来。”
“你俩才多大,结婚才几天就离婚?家里老人都知道么?孩子才几个月啊?多少人像你们这个年纪都找不到对象(比如说我),你们连孩子都有了,多让人羡慕啊!快回去吧哈。”
“你俩都什么年纪了还来离婚?都在一起过了三四十年了,大半辈子都过去了还离婚?人生有几个三四十年?快回去安稳的过日子吧。”
“那么这个事儿就是你们双方都有错了~男方,女方正在哺乳期,很容易产后抑郁的你知道不?作为男人你应该多多体谅一下,毕竟她是为了给你生孩子才变成这样;女方,不要总是患得患失,男方一边需要赚钱养家,一边还要照顾老婆孩子,也很累的,要彼此多担待啊。”
“你俩是打了个仗来的吧,都是气头上是吧?行了行了,快走吧,真想办离婚的才不是你们这样呢,你看你俩,这表情,这动作,正是新婚甜蜜的时候吧?哎呀快回家吧,男方好好哄哄就好了。”
..........
诸如此类的话,我们每天不知道要说多少次,每当成功的劝走一对儿,内心的成就感不亚于考试得了满分。
十、婚姻登记处,每天都是热闹非凡
当然,我们这儿也是无奇不有,经常碰上很多令人无奈或者哭笑不得的事情。
那天刚上班,一个当事人过来问我:“听说现在登记要先交5000块钱,生了二胎再退回?”
我:????
这种谣言,都不知道怎么会有人相信——我国人口已经少到要靠强制生育来增加的程度了么?全国各地不还是“人从众”的情况么?再说,生孩子跟民政部门有什么关系,我都不知道我们这么厉害,可以管的这么宽.......
有一天办业务,前脚刚办完一对60后,双方都是初婚,后脚就办了一对90后离婚.……而且是紧挨着……而且都是94年……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啊……
当然,95后都有开始离婚的了,94年也就不算什么了……我们这些单身老阿姨,真是赤着脚也撵不上啊……
自从叫号办理离婚登记以来,离婚业务似乎跟我特别有缘。一上午六对离婚,我能叫到五对;一天八对离婚,七对都是我办的…..同事们亲切的称呼我为“拆迁办主任”......可是我不服,专人办理离婚的时候,有俩同事曾经分别一天办过十八对,记录至今没破,“拆迁办主任”她们才当之无愧!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结婚一天接着离婚的,反正我是真见过。
当事人:我们要离婚。
我:证件我看看.......咦,你们不是昨天刚登记的??昨天还是七夕,还是我给登记的......
当事人:对,昨天刚登记的.
我:为什么要离婚?
女方:男方出轨,昨天晚上就没在家里,出去过夜了。
我:啊???这种事不能乱说啊。
女方:没乱说,他就是这样的人,登记前就这样。
我:登记前就这样?那你为什么还要跟他登记?
女方:我以为他改好了。
我:..............
自始至终,男方一句话也没说。之后他们走了,最后到底有没有办成离婚我也不清楚。
嗯.....我不想对这两位当事人做什么评价了......
办了很多对离婚,有两对小年轻的情况至今都让我有些唏嘘。
其中一对,也是登记一天就要离婚。而且真的离了。双方登记前做过体检,本来想上午拿体检结果,下午登记;一激动,先来登记了。可是下午拿着体检结果傻眼了,一方是甲肝携带者,于是就来办离婚。来的时候,双方都很难过,但还是执意离婚。
其实很多人都没有体检的意识了,既然这么在意体检结果,为什么不先看看结果再登记呢。
另一对,登记有一年了吧。一方通过考试,考去了另一个地方,于是双方离婚。离婚的时候,双方表情也很悲伤。
现实中因为异地而分手的情侣很多,但结了婚维持异地婚姻的也很多。可是结婚一年再异地然后执意离婚的,这是我头一次见。离开的那方,既然结婚了,为什么不好好在一起,非得往外跑;被离开的那方,就没有什么方法一起走么?
当然,我们不是他们,不能用自己的想法衡量别人的做法。走到这一步,最无奈的应该是当事人本身吧!
不时会有熟人来询问,说自己的亲戚朋友或者亲戚的朋友结婚又离婚,然后又找了一个对象,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有过婚史,问可不可以帮忙隐瞒。嗯……让我说什么好呢,怎么可能呢,我们的系统上是有记录的啊,填写声明书的时候必须跟实际状况完全一致,否则我们一定会查询出来然后让当事人重填。什么?户口本上是未婚?那又怎样,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是需要当事人拿着婚姻登记证件自行去派出所更改的,你自己结了婚离了婚不去改,户口本上当然还是未婚;但这不代表婚姻登记处不知道你的婚姻状况。所以,有这种想法的童鞋们还是早点儿放弃吧——诚信是婚姻的一层重要保障,连这点儿都做不到,还谈婚论嫁做什么!
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几年前发生的“流血事件”。两个小年轻办理离婚,双方都带着亲友团前来;办理过程中一言不合就开打:男方摁着老丈人一顿揍,女方姑父和男方姐夫扭打在一起,血淌了一地......现场之惨烈,景象至今历历在目。保安来了都不管用,还是警察过来才把双方拉开。究其原因,是因为一些经济纠纷造成的种种矛盾,最后在登记处爆发了。
这种事件也不是个案,经常有某地的婚姻登记处电脑被办离婚业务的当事人砸烂,某地婚姻登记处的门被办离婚业务的当事人砸破等事件发生;更有甚者,男方在登记处门口将女方捅死。
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因爱生恨,反目成仇,这是多么的可怕!
写了这么多零零散散的片段,其实并不是真的想要吐槽什么或者抱怨什么,只是为当代社会越来越淡漠的婚姻观表示无奈。
当然,分开并不见得是坏事。传统的婚姻模式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当代中国人的观念和需求,我们也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真正合适的幸福。但从日常办理业务的情况来看,诸多当事人的思想太过随意,闪婚闪离、太过自我、不懂得包容、缺乏仪式感和最基本的婚姻家庭观念等现象非常严重。
结婚需谨慎,离婚更要三思。作为一名婚姻登记员,真心的希望国民能够从重视婚姻登记开始,重视婚姻、重视家庭,切勿将登记当成儿戏,更不要将婚姻当成儿戏。
转载于我是公务员、贤城婚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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