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司法局赴兴化市开展涉企行政处罚及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情况调研

2024-01-23 12:37: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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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施志斌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日,泰州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施志斌、副局长朱颖杰带队来到兴化市开展涉企行政处罚现状及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调整,兴化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相关制度,规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近日,泰州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施志斌、副局长朱颖杰带队来到兴化市开展涉企行政处罚现状及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调整,兴化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以及民营企业联系点、特邀监督员和企业家代表参加调研。

座谈会围绕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制度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等主题展开,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兴化市司法局、民政局、税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制度和行政处罚案卷,并就涉企行政处罚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作了深入了解。

调研组还先后到垛田街道、千垛镇、沙沟镇等地,就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综合执法机构和法制审核机构设立、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装备保障、行政案件办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针对涉企行政处罚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实际推进过程中的问题,调研组强调,要坚持动静相宜,确保柔性执法不落空。要紧跟市场动向,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依法梳理编制“两张清单”,建立健全与柔性执法相适应的程序规范、工作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要坚持宽严相济,确保柔性执法不走样。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格实施程序,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不罚”及“轻罚”案件法制机构审核、领导集体讨论等内部审核程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同一尺度、同一标准,确保执法规范、裁量准确;要坚持疏堵结合,确保柔性执法不变形。要强化宣传引导,对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政策辅导、专题宣传、规劝提醒、走访谈心等措施,引导执法相对人及时纠错改正,让企业明白,“免罚”并不等于“免责”,既向市场主体释放了包容审慎监管的清晰信号,也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和成长空间,与企业一起,全力打造好智慧共享、难题共解的好平台,凝心聚力画出依法治理的“最大同心圆”。(兴化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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