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五、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注销)

2024-04-07 03:23: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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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企业注销分为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

1.办理一般注销

(一)公司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并于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45个自然日。

(三)有分支机构的,还应先行办理分支机构的注销手续。

一般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公司类外商投资企业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依照《公司法》做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材料(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已办结清税手续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文书)、报纸样张(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批准文件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材料(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已办结清税手续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文书)、报纸样张(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批准文件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般注销时需要提交清税证明,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已办结清税手续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文书。

2.办理简易注销

外商投资企业决定解散,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 e 窗通平台“企业法人”中的“主体注销”模块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信息 (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日。

简易注销适用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

外商投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

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免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网址:https://ect.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相关业务,也可以到市场主体住所所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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