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账户注销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涉及的外汇注销问题

2024-04-27 00:23: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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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账户注销

1、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应该先办理外汇登记注销还是先办理工商登记注销?

外商投资企业如发生清算注销,原则上应先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外汇登记注销,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后申请办理外方权益注销的,申请主体应为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组,申请材料为:

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并由原外商投资企业全部股东加盖公章(无公章的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

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原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的批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法院裁定、行政吊销文件等);

工商登记注销证明;

工商主管部门关于清算组合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外方股东的主体证明文件;

清算报告

原外商投资企业全体股东出具的保证书(内容为保证清算组已依法对原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的均真实有效,全体股东将承担违反上述保证产生的一切责任)。

2、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后的资金将购付汇给投资方,需提供什么资料给银行办理业务登记,购付汇的时间需详细写明在税务备案表上吗?

根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版)》6.4条第六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清算注销外汇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业务登记凭证》;

2、《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

3、因清算注销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到期清算的,提交依《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公告;

提前清算或需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的,提交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其他清算的,提交工商主管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4、注销税务登记证明;

5、普通清算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特别清算提交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因吸收合并办理注销的无须提供)。

上述材料中无税务备案表。

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申请是否可将剩余资金汇出境外?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如何操作?

答: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应先到注册地银行办理注销登记,之后,根据注销登记生成的跨境流出额度办理资金汇出。资金汇出时应按照《资本项目操作指引(2017版)》6.21条要求的如下材料办理:

1.业务登记凭证;

2.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减资或清算流出控制信息表

3.《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金额在5万美元及以下的无需提交)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

4、外商投资企业已注销,但是其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及资本金账户还有余额,请问企业可以用该余额直接作为企业清算款汇出境外给原股东吗?

答: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时,应该履行法定的清算手续,经过清算审计后确定剩余财产,按股权比例将剩余财产进行分配,按规定在注册地银行办理外汇注销登记后,属于外国投资者的财产可以汇给外方股东。

5、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是否需要缴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对于企业清算,首先是企业将自有资产处置、处理往来款、员工补偿、缴纳除所得税外其他税种等事项后,会形成企业的清算损益,按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一次企业所得税;之后公司清算完毕,将货币资金退还给股东时,还应再次计算股东所得的税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即应分两次计算所得税,一次为清算企业所得,一次为剩余资产股东所得。

(1)清算企业所得纳税

被清算企业的清算所得包括:

A.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B.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C.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一次计入损益处理;

D.依法可弥补亏损。

上述合计后若为亏损,则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合计若为盈利,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税后的利润应合并至企业未分配利润。

(2)剩余资产股东所得纳税

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一般是指货币资金,归还给股东时,应进行区分,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的部分,属股息、红利所得性质,当股东为境外机构时,一般依10%缴纳预提所得税,若股东为外籍个人,则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部分外的资金,应与股东的投资成本相比较,高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按“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性质缴税,机构为10%,外籍个人为20%。

举例来讲,企业完成了上述第1步清算所得纳税后,账面现金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未分配利润900万元。之后向股东外籍个人支付1,000万剩余资金时,其900万利润对于外籍个人来讲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同时发现,该外籍个人股东当年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公司股权,股权购买价为80万元,即少于账面实收资本100万,故在资金汇出时,差额20万元应按“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性质依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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