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未经公证是否有效(委托书没有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委托书应具备的内容)
2023-11-24 09:15: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书未经公证是否有效(委托书没有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委托书应具备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委托书没有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委托书应具备的内容?
正常情况下,授权委托书不一定要经过公证,只要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后就具备法律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是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委托书具备的内容有: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的有效期限是:
1.应当依据于双方在委托书中的约定,双方根据委托事项自由约定。
2.有明确委托事项的,自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3.有明确委托事项办理期限的,自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止。
4.没有确定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长期存在的,委托长期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