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防控养殖户告知书 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承诺书、官方兽医履职承诺书模板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非洲猪瘟防控养殖户告知书 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承诺书、官方兽医履职承诺书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承诺书模板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官方兽医履职承诺书》7个模板。各地要立即按此模板印制,将告知书发放张贴到每一个场(户),承诺书一式两份签字、一份交承诺人,一份留农业农村部门存档。
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
:
你是动物防疫主体,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一、出售生猪必须加施耳标,申报检疫。
二、向省外出售种猪、仔猪,必须进行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
三、从省外购进种猪、仔猪,必须有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报告,到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出售、运输生猪必须使用备案车辆。
五、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对运猪车辆要及时清洗消毒。
六、不得出售染疫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必须无害化处理。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19日
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
我承诺:
遵守《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
一、出栏生猪加施耳标,主动申报检疫。
二、向省外出售种猪、仔猪,进行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
三、从省外购进种猪、仔猪,有检疫证明、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报告、耳标,到场后24小时内报告、隔离观察。
四、使用备案车辆运输生猪。
五、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对运猪车辆及时清洗消毒。
六、不出售染疫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
七、因防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执行动物防疫规定,不享受国家扑杀补助政策;造成疫情传播,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
:
你单位是动物防疫主体,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收购、屠宰无有效检疫证明、无耳标或耳标不全的生猪。
二、严格落实生猪进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屠宰检验检疫制度。
三、严格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发现生猪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驻厂官方兽医报告。
四、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对进出厂(场)的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定期做好环境、设施设备清洗消毒。
五、出售的产品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
六、必须有完整的台账,登记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副产品去向。
七、发现染疫、病死的生猪及其产品,严禁出售、加工,依法依规进行无害化处理。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年 月 日
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
我承诺:
遵守《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
一、不收购、屠宰无有效检疫证明、无耳标或耳标不全的生猪。
二、严格落实生猪进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屠宰检验检疫制度。
三、严格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发现生猪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立即向驻厂官方兽医报告。
四、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对进出厂(场)的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定期做好环境、设施设备清洗消毒。
五、不销售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产品。
六、建立完整的台账,详细登记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副产品去向。
七、发现染疫、病死或病害生猪及其产品,不出售、加工,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
:
你单位是动物防疫主体,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一、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动物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二、完善病死畜禽收集处理流程,不得漏收、拒收。
三、如实上报无害化收运、数据核实及处理信息。
四、严格落实收集、处理、进出库登记签字制度,严防病死畜禽外流。
五、病死畜禽运输应用密闭冷藏车辆,需配备全程监控设备,专车专用,持证运输,严禁用作他用。
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实行全程视频监控。严禁进行人工解剖、分割。
七、病死畜禽进入无害化处理车间后,要及时清点登记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清点登记后暂存车间内冷库,要实施“进场入库落锁”管理,严禁摊晾。
八、健全销售记录,严禁产品流向食品和饲料市场。
九、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和台账,至少保存两年。
十、严禁销售、贩运、抛弃病死畜禽。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年 月 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
我承诺:
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
一、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动物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二、完善病死畜禽收集处理流程,不漏收、拒收。
三、如实上报无害化收运、数据核实及处理信息。
四、严格落实收集、处理、进出库登记签字制度,不使病死畜禽外流。
五、病死畜禽运输使用密闭冷藏车辆,配备全程监控设备,专车专用,持证运输,不用作他用。
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全程视频监控。不人工解剖、分割病死畜禽。
七、病死畜禽进入无害化处理车间后,及时清点登记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清点登记后暂存车间内冷库,实施“进场入库落锁”管理,不进行摊晾。
八、健全销售记录,产品不流向食品和饲料市场。
九、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和台账,至少保存两年。
十、不销售、贩运、抛弃病死畜禽。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官方兽医履职承诺书
我承诺:
严格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职尽责。
一、不违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二、不违规使用、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
三、监督屠宰企业做好非洲猪瘟检测。
四、监督货主处置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
五、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遵守廉洁纪律。
承 诺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