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自由的英文演讲 而那真理许你自由——有关社会自由之准则的演讲

2023-04-19 13:05: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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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自由的英文演讲

如果现在被问起:社会自由的合理顺序为何?对此,我将毫不犹豫地回应:情爱自由(Free Love),或称爱慕之情的自由。“那么,你是恋爱自由主义者吗?”这一询问几乎充满了难以置信的质疑。

我会重复一个回答:“我是;而且我可以诚实地、全心全意地在我的主面前为此朗声感激祂。我也要感激祂,让我拥有力量和对真理的热忱,以一种代表着为人类受伤的心灵和破碎的感情插上治愈的翅膀的方式,站在这个诽谤和中伤的社会面前。”

而对于那些因此谴责我的人,我则回应:“是的,我是一个恋爱自由主义者。我有不可剥夺、宪定和自然的权利去爱我可爱之人,去爱得无论长短;我可以每日随心改换所爱,这一权利你和你所能制定的任何法律都无权干涉。” 并且我还有权要求自由和不受限制地行使这一权利,不仅你们有责任给予我这一权利,而且作为一个社区,也有责任确保我在这一权利上得到保护。我相信,我已经完全理解了,因为这就是我所指的,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

我说话直言不讳、一针见血是对自己负责。新闻界已在全世界面前将我污名化为情爱自由主义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倡导者,而且他们已为这一主义打上了道德沦丧的标记;他们对此抱持的粗俗和不切实际的定义使得这一主义面目可憎。尽管这一结论并不比说金规则(the Golden Rule)[译注:指人际伦理中,把“绝对无疑的”道德黄金律叫金规则]是对各种放荡行为的普遍许可更正当合理,因为情爱自由与它被指控导致的道德沦丧之间就如同金规则与独裁法律(the Law of the Despot)之间一样毫无联系,但它仍然在许多聪明人中得到了认同。但他们声称,用其中一位拥护者的话说,“词语属于人民;它们是百姓的共同财产。现在,百姓普遍将情爱自由作为滥交的同义词。”针对这一荒谬的主张,我支持它的反面,即词语并非属于百姓,而是属于它们所代表的东西。词语是思想的表达和阐释者。如果我使用了一个能准确阐释和代表我的想法的词,难道我应该去找百姓询问他们对这一词语作何解释吗?如果词典编纂者在筹备词典时,要去找百姓来解释词语,我们的语言会是什么样的呢?……

大约两年前,纽约州某个内陆城市的好女人们组织了一场打击卖淫的运动。她们用计找出造访卖淫窝点的人,并将他们驱逐出去。她们一直在推动此事,直到发现自己的丈夫、兄弟和儿子也参与其中,于是这场运动突然停止,此后再也没有听说这个城市还有消灭卖淫的行为。如果在纽约进行相同的试验,结果也会是一样的。女性们会发现,卖淫的支持者是那些她们无法驱逐的人。同样的阻碍也为家庭妇女的存在提供了借口,我不必告诉你,摩门教的习俗在犹他州之外的其他地方也存在。但这些事的逻辑是什么呢?为什么?一个女人,无论她是妻子还是情妇,如果去勾搭一个正与其他女人厮混的男人,那么她与他们和他一样,都要承担道德责任,因为收赃者被认为与小偷一样有罪。

虚假而空洞的两性关系就这样被解释为女人依赖男人供养的单纯问题,而女人,无论是已婚或是单身,都是由男人供养的,因为她们是女人,是异性。我看不出一个女人因为一个男人能满足她的需求而结婚并生活在一起,和一个没有结婚,但以同样的价格被供养的女人之间有什么道德上的区别。当然,在法律上这是有区别的,婚姻在法律中被打上受人尊敬的印记,但法律并不考虑美德。然而,美德缺乏的证据正存在于这一关乎法律的事实之中,因为如果需要法律来强制执行美德,那么这实际上便意味着美德是缺失的;女性需要领悟这一真理。

两性关系必须被从这种潜藏的奴役中拯救出来。女性必须脱离她们作为服侍者的地位,而怀有与男性成为平等个体的热情。她们的教育体系必须被完全改变。她们必须被训练成像男人一样,成为永久而独立的个体,与男性同样地成为社会的一员,而不仅仅是男性的附属物或装饰品。她们必须是出于自己的选择而成为男性的伴侣,而绝非出于必要……

哦!我的兄弟姐妹们,请允许我恳求你们对自由的自我调节效力怀有更强烈的信心。难道你们没有看见它在其他方面运行得是何等美好?在美国,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凭自己的良知敬拜上帝,甚至也可以不敬拜任何事物,尽管你我可能认为这非常不道德或不正确。我们把对自由的尊重置于至高地位,远高于我们的个人意见,这带来了平静与和谐,而与此同时,其他国家的人民仍在相互遏制和攻讦,将他们的个人意见强加于他人。情爱自由只是对这个美丽的自由准则的赞许。再往前走一步吧,我恳请你仍然相信它,尽管你可能看到无数的危险,但我看到的是它带来的和平、幸福以及持续的进步。

为了更具体地定义情爱自由,我想说,我更喜欢将爱和欲两词作为对立的两面,爱代表精神性,欲代表动物性;两者之间完美和谐的互作造就了完美的人类……

我深知对婚姻的呼吁可以是多么强烈,这是一种囿于旧俗和因循传统的呼吁,是基于被法律约束所加强的宗教约束的呼吁。我知道有多少理由可以被提出,这些理由又可以多么有力,因为妇女,尤其是男女结合所生的孩子,必须受到保护,因此,必须有丈夫和父亲的庄严契约来达成这一点。我知道,人类的理想和感情在这个历史悠久的婚姻制度周围环绕了多久,有多么强大,就如同光晕一般。然而,我郑重地相信,所有暴力与契约的执行、所有关于共同所有权的低级和无价值的意识正在消亡,而且注定将迅速地完全消失;不是让我们将爱置之不理,也不是忽视人类灵魂最温柔的关系的幸福和美丽;更不是舍弃女人的安全和孩子的充分保护;而是让我们在享受每一种祝福的时候提升到更高的水平。我相信自由的爱;相信不包含奴役的保护;相信父母无需经受牺牲部分自我的悲剧,就能用更新更好的方式照料和培育后代。我相信家庭,于精神上组建的独立家庭,延展、扩大,并以科学和艺术的方式运作。我相信,在整体进步的大局下,通过科学以及对精神世界的具有影响力的干预,人类社会最美妙的转变即将造访,甚至已然抵达门前。我所相信的事物意义重大,甚至远超至福千年(the millennium)在最虔诚的信徒心目中的分量;我相信,为了让人们准备好筹谋、渴求和实现更美好的新生活,有必要放松和削弱对合法婚姻历史悠久但仍普遍流行的盲目崇拜;这不是为了迎合伤风败俗的恶行,而是为了引导更高贵的男子气概和更光彩的女子气质;事实上,这也是通往失而复得的天堂的真正大门……。

至此,我已经向你们解释了何为社会自由——或依从某些人选择的称呼,情爱自由——以及社会自由倡导者的诉求。社会认为,承认它会让自身陷入混乱。我反对这种对普遍自由的逻辑的武断假设,并确信混乱当道时秩序与和谐也将得到保障。自然规律将很快证明究竟是社会正确,还是我正确。无论如何,我都再次重申:“我无法掌控的爱不属于我;请让我不再被它烦扰,也不会试图从它的正当主人那里将它窃去。一颗我曾以为属于自己的心已经漂游远去。我应当去追逐它吗?我是否应当强行俘获这个逃兵,用我自私情感的倒钩将它刺穿,钉在我房间的墙上?不如让我敞开门窗,专心活得卓越高尚,这样佳偶便必会被无可抗拒地吸引向我身边。”

(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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