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洛阳名师评选工作开始了,全市共评选350人,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第三届洛阳名师评选工作开始了,全市共评选350人,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12 年以来,全市连续评选两届洛阳市名师。市名师在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建立名优教师成长的长效机制,以名优教师队伍带动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日,洛阳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决定评选第三届洛阳市名师。
一、评选对象及数量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学教研机构的在编在岗教师(含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下同)。2018年,全市评选第三届中小学名师 350 名。其中,特级名师 50 名,优秀名师 100 名,名师 200 名。
二、评选条件
(一)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和义务,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2.素质优良。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2 年以上,初、高中教师(含职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2 年以上。
3.成绩突出。被评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专家、师德标兵、教育教学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或市级中心教研组成员。
4.业务精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并得到同行的公认;在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创造能力,指导优秀学生和辅导学困生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能根据学科特点,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5.教研能力强。能积极承担和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或教材建设工作,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
6.终身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7.考核合格。近 5 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8.年富力强。年龄男女分别在 55 周岁、50 周岁以内(男1963 年 1 月 1 日、女 196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的具体条件
1.名师
(1)荣获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表彰。
(2)优质课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3)完成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立项并结项),或开展社团活动 3 年以上并被市教育局表彰,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
第(1)(2)条必备,3 条具备的优先推荐。
2.优秀名师
(1)荣获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综合表彰)。
(2)优质课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3)完成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立项并结项),或开展社团活动 3 年以上并被市教育局表彰,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
(4)在 CN 刊物上发表独自撰写的教学论文 2 篇及以上,或论文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第(1)(2)条必备,第(3)(4)条必备 1 条。
3.特级名师
(1)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2)荣获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综合表彰)。
(3)优质课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4)完成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立项并结项),或开展社团活动 3 年以上并被市教育局表彰,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
(5)在 CN 刊物上发表独自撰写的教学论文 2 篇及以上,或论文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6)有较高水平的论著出版。
第(1)(2)(3)条必备,其它必备 1 条;学前教育不具备高级职称的,第(4)(5)(6)条需具备 2 条。
(三)名师直接认定条件
按照《洛阳市中小学名师培养选拔工作方案》中市中小学名师直接认定条件执行。参加直接认定的,不再参加优秀名师和特级名师评选。
(四)市中小学名师优先推荐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省名师、省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获得者。
2.省、市最美教师及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
3.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4.担任班主任工作满八年,目前仍在班主任工作岗位且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者。
5.绿色通道推荐。洛阳市第二届名师(2015 年 9 月认定)和同届市优秀专家推荐时可不占单位推荐名额,但必须符合推荐条件、届期内工作优秀、在学校民主评议中获得教职工 70%以上同意推荐票数且组织同意推荐的情况下方可推荐。
(五)一票否决条件
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参评。
1.有偿家教、兼职办班、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的。
2.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尊重学生家长的。
3.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伪造荣誉证书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4.违背师德“十不准”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宜参加评定的。
三、评选程序
洛阳市中小学名师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评选程序为:
(一)个人申报
对照市名师评选条件,个人提出申报哪一个等级的名师,填写《洛阳市中小学名师申报表》,并附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的奖励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须与教育教学有关,且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
(二)组织推荐
基层学校依据申报对象的业绩条件、师德考评、业务考核及民主测评情况,经班子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教育局还应在基层学校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提出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核备案后,报市教育局。
(三)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依据评选相关规定对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评选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采取业绩评审、微型课评比等形式,按照申报的级别,分别进行评选。
(五)公示认定
评选结果,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命名表彰。
五、报送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中学第三周期、小学第四周期(2009 年—2015 年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合格学历证书(或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 5 年的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材料(每年的考核量化值及在学校教职工中的排名情况)复印件。
7.《洛阳市中小学名师申报表》。
8.推荐人员获奖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
9.《洛阳市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相关材料
1.荣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中心教研组成员)。
2.优质课、论文评比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承担的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科研课题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编写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论著、专著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洛阳市中小学名师直接认定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1500 字左右的个人简要事迹。
7.其它相关材料。
六、专家评选
在市人才办和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推荐条件、名师层次对各单位候选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专家评选。专家评选分两步:
(一)业绩评选
对经审查符合各层次名师人选资格条件的人员,由专家评审组,依据候选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取得的业绩和重要荣誉称号,进行量化评分,满分为 100 分。
(二)微型课讲课
根据参评人员的业绩分数,按各层次名师名额 1:1.2 的比例确定各层次参评人员进行微型课讲课,满分 100 分。最后根据业绩和微型课讲课两项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特级名师、优秀名师、名师人选。考虑到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之间的差别,为体现公平原则,将各种类各类型的遴选对象各自单独分开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据各自在参评人员总量中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层次名师具体名额和人选。为体现向县域学校教师倾斜(考虑城乡教师素质差别),在确定优秀名师和名师时,分市区、县域两大序列分门别类进行综合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