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不能从事本行业的专业名词(离职后不允许从事本行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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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一般是签两年,同时公司应做相应补偿。同时,也会所谓保密协议。
合理,竞业协议,但是在你不任职期间原公司每个月要支付你百分之三十原工资补偿你,如果他们三个月不支付,等于自动废除了这项协议,但是,前三个月的月工资百分之三十你还可以要回来,可能要仲裁
劳动合同约定是否有竞业限制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只有从事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的小伙伴,并且在入职用人单位时已经约定并签署国竞业限制或者保密协议中涉及到此条款约定的,劳动者在离职后依然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中的限制条件,比如不能从事同行业同岗位工作,不能使用某某数据资料等,因此我们需要看,在当初签署《劳动合同》及其相关协议时,是否有签订过。
竞业限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不是想签就签的
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具体来说,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反之,即便签署过《竞业限制协议》,只要是超过法律规定的非法约定,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撤销限制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合不合理?
签的这份协议是竟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离职后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是公司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合理合法手段。
签订竟业禁止协议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签竟业禁止协议的对象
1、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2、公司内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
3、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的员工。
签竟业禁止协议的公司经济补偿标准。
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这个标准是最低标准,根据在公司的职务等性质,可以与公司商谈具体补偿标准),月平均工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6000,那么公司给你的竟业补偿就应该是1800元,但是如果公司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公司就要按2000支付。
竟业禁止协议的违约责任
在公司没有违反该协议的前提下,个人违约,不仅要支付违约金还要赔偿公司的损失,具体违约金,公司在协议中有约定。
不合理
保密协议应该在入职时签订,离职时突然拿出来可以拒绝。如果公司执意要签也行,让公司给你打钱,法律规定为最低工资的30%,月月打钱。一旦超过3个月不打,保密协议自动失效。
这个是竞业限制协议,是国家有明确法律法规条例的。
一、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协议指公司和知悉本公司商业秘密、科研技术等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签订的在一定期限内(最多不超过2年)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协议。
二、为什么要签订竞业限制?
因为公司一些特殊或重要岗位员工常常对公司的经营和技术情况比较了解,员工在离职后若再从事和其以前相同或类似工作,容易成为原公司强劲的竟争对手,而且由于自身的便利和利益驱使,往往会使用原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知识,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企业通过与员工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来保护企业的竟争利益和商业秘密。离职员工一旦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原单位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知识,需向原单位支付违约金(一般不高于企业给你的保密补偿金的3倍)。
三、一般什么岗位的人员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从竞业限制产生的原因来看,只有掌握了公司重大机密,一旦机密泄露将给公司经营带来巨大影响及损失的岗位人员要签订。比如,公司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其他有保密义务岗的(财务人员,秘书等)。
所以题主的问题这个是否合理合法要分情况:
一、如果你是知悉公司机密及技术知识的人员,公司和你签这个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也没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上限2年。签订这个协议要求公司给你支付补偿金,支付标准我国相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不低于劳动者在公司的年收入水平,但这个具体标准每个地区有自己的具体执行政策,并未参照这个草案提议。如果公司不按约定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解除这个协议,协议无效;
二、如果你是一个普通岗位员工,完全接触不到公司商业秘密或重要技术知识,公司和你签订这个就不合理,可以和公司沟通不签。当然公司一般也不会随便签订这个协议,产生无谓的费用。
希望可以帮到你。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离职时签这份协议相当于签竞业限制协议,合不合法要看情况,具体如下。
一、如果公司签这份协议,离职后的每月,没有按双方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这份协议就无效,对员工没有约束作用,签了也是白签,协议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
假如员工手上有这份协议,离职后半年也没有从事同行业的相关工作,员工是可以到当地劳动站进行仲裁,维护权益,要求企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所以企业不要随便与员工签这样的协议,会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纠纷,不能只约束员工,自己就没有一点义务,没有那么好的事情。
二、如果公司签这份协议,离职后的每月按双方约定的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这份协议就合法有效,对员工就有约束作用,员工就要遵守约定;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向公司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签这样的协议,合不合法,就看公司支不支付补偿金。并且竞业限制最长只能签2年,即离职后的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