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平安建设工作制度

2024-03-18 14:27: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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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工作制度管理

平安建设工作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

平安建设工作管理制度1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公私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定期集中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班级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伤亡事故三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中心校和教育局。

9、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设施安全可靠。

10、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村组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11、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对学生进行骚扰或发生的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12、教师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放学和来校途中的人身安全。

13、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掌握正确维护公共秩序的方式方法,提高自护能力。

14、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15、学校集会、做操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和安全。

16、学校集会、做操时要求学生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安排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17、集会做操以班为单位到指定位置,由班主任负责本班纪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8、组织学生开展入学教育活动,必须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

平安建设工作管理制度2

为了全面提高学校内部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案件和学生违法犯罪,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安全工作应当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组织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议事形式分为校长会办会和部门会办会两种。校长会办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等;部门会办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购置,安全工作考评办法,一般事故处理意见等。

二、学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部门会办会,每学期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校长会办会。

三、校长会办会和部门会办会的参与人有对安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反映意见和提出要求的权利,有对重大决定进行审议通过的权利。

四、校长会办会的决定或决议实行表决制,三分之二参与人通过,决定或决议表示形成。

五、校长会办会对重大决定和年度计划先进行讨论,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部门会办会和校长会办会形成的安全工作决定或决议,任何人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六、出现安全事故,发现人、责任人或接收消息人应当果断处理,并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和校长报告情况。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向学校任何人报告事故时,接收消息人不得推辞,否则将严重处理。

七、安全工作实行发言人制度,学校校长作为发言人负责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校长可以授权其他领导或人员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和宣布安全工作任务。

八、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必须向校长会办会或部门会办会汇报事故的详细情况,以便作出处理决定。学校分管领导应当认真做好议事记录,收集安全工作过程资料,并规范存档。

平安建设工作管理制度3

一、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带头遵纪守法,加强治安防范,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对单位及其住宿区域范围负责进行治安管理,搞好治安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守护区域居民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及时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发案现场,抓获犯罪分子,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四、配合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盘查进入院区的可疑人员,加强对院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协助调解民事纠纷,及时掌握维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要及时化解和上报。

六、做好守护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的“三防”工作。

七、维护车辆停放秩序,禁止乱停乱放。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平安建设工作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机关单位平安创建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与工作部署,将平安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切实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类组织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两次会议专题研究平安创建工作,制定平安创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3、单位主要领导是平安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此基础上,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明确一个职能科(股、庭)室和必要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的布置、检查、考核。

4、带头并指导、督促本系统下属单位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接受当地创建办的工作指导;

5、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

6、认真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治安防范工作,单位内部有必要的专职保卫人员和保卫制度,重点部位落实技防、物防措施。

平安建设工作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平安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证公共财富和教师、职工、同学的生命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以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平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平安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平安职责,保证消防平安。

第三条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平安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平安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平安工作。

第四条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的布置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平安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平安工作管理。

第五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第六条年级组长、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平安管理人。消防平安管理人对校长负责,依照学校的消防平安工作要求和布置,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平安职责。

第七条微机室、办公室等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平安重点部门,应当依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平安管理。

第八条学校应当依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平安管理责任制和保证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九条、危险物品平安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和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平安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和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5.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越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第十条、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需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平安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干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平安工作中成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褒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平安职责,违反消防平安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平安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和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平安建设工作管理制度6

一、治安和安全工作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会商和检查,由单位分管综治工作领导牵头,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或守楼护院队员参与。

二、检查本单位办公区和住宅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卫、门卫、守楼护院队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及防火、防盗、防抢、防安全事故、防治安灾害的设施(设备)的落实等情况。

三、加强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督促整改。

治安形势分析排查工作制度

一、治安形势分析排查工作,由单位党委、行政主要领导组织,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内保人员参与。

二、治安形势分析排查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三、会议内容:主要是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分析、评估、排查出突出的治安问题和治安相对混乱的地方。

四、制定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相对混乱地方的整顿治理方案,完善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五、对会议内容和作出的决定做好记载,并将突出的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的地方上报县综治办。

一、坚持“预防为主,技防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

二、积极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活动。

三、坚持实行楼院联防守楼护院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四、对本单位要害部位采取重点防范措施,安装防盗门、防盗网、防盗窗、消防器材及探头摄像监视仪等。

五、认真落实好本单位治安防范和其它安全防范责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严格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

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单位治安防范和其它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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