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继续留在原单位上班单位需要赔偿吗【精选】

2023-04-05 05:45: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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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工伤保险有啥待遇

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

“工伤赔偿中,必须要解除劳动关系吗?解除和不解除的区别又在哪里呢?”

对于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来说,其伤残程度已经导致其无法正常工作,故为了体现对工伤职工的照顾,需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直至退休年龄止。

五至十级的伤残,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是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必要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因此,如果构成伤残的职工,一开始未解除劳动关系的,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中途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终止的,工伤基金及用人单位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且支付的金额,按照解除或终止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基数计算。可以说,离职或不离职,因人而异。具体大家一定要看各省实施细则。

根据鉴定后的伤残等级赔偿

1、伤残就业赔偿金;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

3、医疗费;

4、住院期间护理费;

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6、交通费;

7、被抚养人生活费(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话);

8、残疾辅助器具费(如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话);

9、续医费(如需要继续治疗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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